潘維剛於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這些食品的開放在對美、對日貿易談判(TIFA、CPTPP 等)中應如何處理?主張既然我國已開放美牛進口,應速促成重啟TIFA「我國既已開放美牛進口,宜速促成重啟TIFA」

發言紀錄

  1. 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

  2. 目前與我國簽訂投資促進合作協定或備忘錄或意願書(以下簡稱投資促進合作協定)、投資保障(證)協定之國家(地區)者分別有31個、19個,惟在FTA方面,僅於2003年~2008年間與巴拿馬、瓜地馬拉、尼加拉瓜、薩爾瓦多及宏都拉斯等5國簽訂4個FTA。上開國家(地區)100年與我國之貿易總額共7億7,671萬6千美元,占我國全年貿易總額比重為0.13%,可知已簽FTA之國家與我國貿易值不高;另我國與北美及歐洲地區之國家簽署者為投資促進之備忘錄、或意願書為主,尚無後續進展。

  3. 外交部102年度「國際會議及交流」科目下編列經貿交流活動所需經費2億1,899萬8千元,包括亞東太平洋地區區域經濟整合等議題之交流或研討、臺日經貿交流及對話、與歐洲各國雙邊經貿諮商會議、與北美地區之各項經貿交流會議及活動,爭取參與雙邊及多邊自由貿易機制等;另編列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3億1,382萬2千元,所辦業務包括與各國國會交流等,期盼該筆預算能夠妥善運用,對於FTA能夠有新的進展。

  4. 本席認為我國已洽簽之FTA未及於主要貿易國家,而目前所採取之堆積木方式進程相對緩慢;相較我國貿易之主要競爭國-韓國已與東協、歐盟及美國簽署FTA;新加坡已加入東協,並與美國、日本、韓國、歐盟等簽署FTA,對我國貿易競爭力甚為不利。在洽簽FTA上,除了經貿專業之議題外,該部擔任「促進者」之重要角色,我國既已開放美牛進口,宜速促成重啟TIFA;另在洽簽FTA上,已簽署FTA未及於主要國家,目前採取「堆積木」方式進行之部分,或為經濟合作,或為投資保障,或為投資促進,對提昇我國之貿易條件,增進商品在主要市場競爭力之助益有限,故外交部允宜與經濟部研議規劃,建立優先順序及整體布局,擬定策略,加速洽簽FTA,以拓展我國貿易。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潘維剛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