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宜臻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質疑以基金規模大小來思考退休人員老本的主權基金想法,認為規模大風險就大「基本上主權基金這樣的想法,關係到基金規模大小,規模大、風險就大,我們這些退休人員的老本,怎麼可以用規模大小來思考呢?」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主張若有102年到期的委外契約,委員會應就管理費做減列決議,作為談判籌碼刪減對方管理費與手續費「如果有102年到期的契約,本委員會就管理費做一減列的決議,你們才有談判的籌碼去刪對方的管理費跟手續費,不要去當「潘仔」,讓國外的基金經理人賺走這麼多佣金啊。」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認為退撫基金績效不彰的原因並非基金規模大小,盈正案等弊案與虧損和規模沒有直接關係「今天績效不彰絕對不是因為基金的規模大小,對不對?我們今天出現了幾個弊案,不管是盈正案或是幾個虧損的部分,都和基金的規模沒有直接關係。」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要求一併檢討退撫基金委託經營辦法第九條第四項單一委託機構委託總額度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十的寬鬆規定,重視內控監督並公開適當資訊供全民監督「在退撫人員基金的委託經營辦法第九條第四項,事實上有提到單一的委託機構,委託總額度不得超過50%,這樣你們只要委託兩家就好了,條件過於寬鬆,所以對於這個部分,本席希望你們能一併檢討,重點在於內控、監督,甚至要公開適當的資訊讓全民可以監督」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質疑退撫基金委外經營契約一簽四年即被綁住毫無彈性,認為政府基金契約竟無任何彈性令人不放心「一簽4年真的就綁住了嗎?本席對於這樣的條約內容,尤其我們是政府基金,竟然沒有任何的彈性,我覺得非常不放心。」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認為基金投資績效問題最主要在於內控與監督,這部分需要重新檢討「所以部長,關於基金投資績效的部分,最主要的其實是內控、監督的部分,事實上這部分需要重新檢討。」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主張針對績效不好的委外部分不應讓其賺取這麼多手續費,且績效不好應予檢討「我們是希望針對績效不好的部分,確實不應該讓他們賺取這麼多手續費,而績效不好我們也沒有去檢討。」

發言紀錄

  1. 吳委員宜臻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張部長,最近經常向你就教關於公務員退休、退撫的事。

  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 張部長哲琛

    主席、各位委員。非常歡迎。

  4. 吳委員宜臻

    請問部長,我們大家都在討論退撫基金破產的問題,你覺得面臨破產的主要問題在哪裡?

  5. 張部長哲琛

    基本上有三個原因,第一個就是起支月退休金的年齡太早,實際上我在大院也報告過,像軍方43歲就退休,假設退休以後的餘命年齡是80歲的話,就要支領將近40年的月退休金。

  6. 吳委員宜臻

    所以就是退休年齡太早,還有呢?

  7. 張部長哲琛

    第二個就是所得替代率太高,第三個是制度面的問題,我們現在是所謂的確定給付,就是不管基金的財務狀況怎麼樣,我們保證每個人可以支領固定的金額,是按照他的年資和職務高低計算。

  8. 吳委員宜臻

    所以你剛剛提到的,會破產的原因就是它沒有辦法自己自足,因為付出去的多、收的少,對不對?

  9. 張部長哲琛

    現在世界上大部分的國家都已經慢慢在改變了,就是第一個,我繳多少錢就領多少錢,現在是朝這個方向去做。

  10. 吳委員宜臻

    請教部長,現在我們大家在討論軍公教要延緩退休年齡,昨天勞保條例也三讀通過了,就是針對延緩到65歲再退休的案子。本席想請問一下,既然我們要檢討退休人員、公務人員的部分,那公務人員如果在65歲以前退休,月退金是不是會比到65歲退休少領4%左右,有這樣的制度嗎?

  11. 張部長哲琛

    我們現在準備朝這方面去設計,實際上一般……

  12. 吳委員宜臻

    所以在將來的制度裡面,提早退休就會少領4%左右的月退金?

  13. 張部長哲琛

    向吳委員報告,我們是叫遞延給付,我們現在法定退休年齡是65歲,但是實際上很多人的退休年齡都早於65歲,所以如果要早於65歲退休,而且合乎支領月退休金的條件,我們未來要建置的構想是,因為65歲是法定退休年齡,所以你每早退一年就扣4%。

  14. 吳委員宜臻

    提早一年退休就扣4%?

  15. 張部長哲琛

    對,如果要支領月退休金的話,就要扣4%,如果是63歲退休就扣8%。現在一般來說,因為我們只主管公務人員的部分,公務人員的部分從七五制改成八五制以後,退休年齡一定會延長,可以支領月退休金的年齡,現在是55歲,以後一定會延到60歲,所以大概有5年的空間。

  16. 吳委員宜臻

    所以這個制度會在年金改革小組的規劃討論之中?

  17. 張部長哲琛

    對,實際上這是我們考試院銓敘部提出來的構想。

  18. 吳委員宜臻

    請教部長,關於本席剛剛討論的破產原因,你是否覺得我們投資績效不彰這件事情也應該值得檢討?

  19. 張部長哲琛

    當然值得檢討。

  20. 吳委員宜臻

    部長,你在任的期間,我們退撫基金的績效如何?

  21. 張部長哲琛

    實際上如果是以這4年來看,不包括97年,前三年的部分,就是98年、99年、100年,我們的投資報酬率是4.87%,績效應該比其他基金好。今年從1月到10月份,我們的投資報酬率是4.0%,年報酬率是4.3%,實際上相較起來,不會比其他的四大基金差。

  22. 吳委員宜臻

    不過根據本席手上的資料,100年度大概虧損了284億元左右,事實上虧損率是-5%左右。

  23. 張部長哲琛

    對,所以我要向吳委員報告,如果是從我的角度來看,實際上我們的平均……

  24. 吳委員宜臻

    你覺得銓敘部操作退撫基金的績效不錯,對不對?至少在你的任內是這樣。

  25. 張部長哲琛

    我不是說不錯,我覺得還是不理想,有改進的空間。

  26. 吳委員宜臻

    昨天財政部說要解決基金績效不彰的問題,就要用所謂的主權基金,你們銓敘部的立場如何?

  27. 張部長哲琛

    基本上主權基金的定義滿窄的,站在銓敘部的立場,我希望能夠成立一個公法人,就是類似資產管理公司,我們四大基金都交付給這個公法人。

  28. 吳委員宜臻

    你覺得把基金規模變大之後就可以改善績效不彰嗎?今天績效不彰絕對不是因為基金的規模大小,對不對?我們今天出現了幾個弊案,不管是盈正案或是幾個虧損的部分,都和基金的規模沒有直接關係。部長,你自己也說了,在您的任內,除了97年度及100年度有虧損之外,其實績效都是不錯的。

  29. 張部長哲琛

    97年度和我沒關係。

  30. 吳委員宜臻

    本席知道,本席的意思是說,基本上主權基金這樣的想法,關係到基金規模大小,規模大、風險就大,我們這些退休人員的老本,怎麼可以用規模大小來思考呢?部長,你是否同意把你們的退撫基金也納入主權基金之內?

  31. 張部長哲琛

    基本上我不贊成一定要用主權基金的方式,我希望能由一個公法人的資產管理公司來集中管理,因為實際上我們現在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操作的人都是行政部門、公務人員,一般來說比較保守。

  32. 吳委員宜臻

    所以部長,關於基金投資績效的部分,最主要的其實是內控、監督的部分,事實上這部分需要重新檢討。

  33. 張部長哲琛

    對,我完全同意。

  34. 吳委員宜臻

    原因並不是在於基金規模的大小,是不是?就你銓敘部退撫基金操作的整個經驗來看。

  35. 張部長哲琛

    對,關於裡面的內部控制、該怎麼樣防弊,這個基金管理委員會的機能一定要加強。

  36. 吳委員宜臻

    部長,本席另外要提醒你,因為我們說到內控的部分,在退撫人員基金的委託經營辦法第九條第四項,事實上有提到單一的委託機構,委託總額度不得超過50%,這樣你們只要委託兩家就好了,條件過於寬鬆,所以對於這個部分,本席希望你們能一併檢討,重點在於內控、監督,甚至要公開適當的資訊讓全民可以監督,好不好?

  37. 張部長哲琛

    是,實際上上次已經……

  38. 吳委員宜臻

    部長,因為本席發言時間有限,這部分就麻煩你了。接著請教司法院姜副秘書長,立法院通過人民觀審制了嗎?

  3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0. 吳委員宜臻

    最近司法院大張旗鼓做了各式各樣的宣傳,不管是電視、廣告、創意甄選廣告,不斷強調所謂的觀審制,本席覺得很奇怪,至少本席自己在立法院提出來的草案就是國民參與審判條例,如果就屬性或是以國外的立法例來看,事實上比較接近日本裁判員制度或是德國的參審制,本席知道有其他委員及本黨黨團也提出類似的陪審制,什麼時候立法院通過觀審條例,讓你們可以大肆宣傳?這表示你不尊重立法院嘛!你不尊重本委員會的所有立法委員嘛!

  4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2. 吳委員宜臻

    你們廣告預算可以這樣花嗎?還沒有通過的法案,你們就大量宣傳,而且這和人民的權利是有關係的。

  4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4. 吳委員宜臻

    請副秘書長看一下本席的PowerPoint,我們讓人民看看你們怎麼花錢。

  4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6. 吳委員宜臻

    你在10月24日到本委員會報告,希望能夠解凍今年四百多萬元的網路宣傳預算。

  4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8. 吳委員宜臻

    請各位看一下,這是關於人民觀審條例,司法院所做的網路廣告行銷,這是做什麼的?頭條簡報室,花這個錢看得出來和觀審制有關嗎?和陪審有關嗎?和參審有關嗎?我們再看一下,點選選項玩這個遊戲的時候,你知道玩的人會變成什麼?會變成你們虛擬的社會新聞頭條人物,Wanfen Tsai是本席辦公室的助理,她點選進去之後,突然變成社會新聞頭條的人物,請問一下,司法院花這些錢宣傳觀審制、陪審制或是參審制,結果所有人民上去玩這個網路遊戲的時候會變成虛擬的社會新聞頭條,這個新聞頭條和我們一般人民去了解訴訟制度、觀審、參審或陪審,彼此之間有什麼關係嗎?

  49. 本席昨天上網的時候發現網頁還在建構中,今天早上終於少了建構中的字眼,你們這樣花我們立法院通過的網路宣傳預算,上面只看到人民參與審判、觀審,至於本委員會委員或是本院委員提案的部分,不管是陪審、參審或是日本的裁判員,這些制度都不在你們宣傳的範圍內,你們有預設立場嘛!

  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1. 吳委員宜臻

    你們是這樣花我們人民的血汗錢,結果弄出這樣的網路宣傳,還要我們委員會解凍你們的網路宣傳費,但你們根本是在消化預算嘛!你們今年度的網路宣傳都拿來花在觀審制上,上半年你們不敢花,下半年就趕快用這個東西亂花錢。

  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3. 吳委員宜臻

    我們國家現在正在撙節費用。

  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5. 吳委員宜臻

    還沒有通過的法律,你們今天竟然這樣花錢宣傳,這些經費乾脆就不要了,直接退回來就好了嘛!

  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7. 吳委員宜臻

    是啊,所以我們明年要砍嘛!觀審這部分的經費根本就應該要砍掉,這部分是需要檢討的。主席,對不起,請再給本席3分鐘的時間發言,本席要請教一下法扶基金會,剛剛非常感謝李貴敏委員針對法扶部分的提問。吳董事長,其實剛剛前面幾位委員,包含本席在內,之前的質詢一直在問你一個問題,就是關於法扶的工作,為什麼各縣市的律師不願意加入法扶基金會,做法扶的扶助律師?你到底有沒有探究過理由呢?

  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9. 吳委員宜臻

    當然,臺北市、新北市人多,加入的比例就多,我們現在最主要是看到像花蓮、新竹、宜蘭、臺東這些地方,加入比例太低的原因到底在哪裡?你們有沒有去了解過?你剛剛還答復李貴敏委員,說你們會後才會去拜訪地方的律師公會,這是我們法扶基金會應該有的態度嗎?直到要來立法院要預算,才回答本院委員說回去再了解,這是不負責任的。

  60. 另外本席要再請教董事長,其實本席4月質詢的時候就不斷強調,你們現在付給扶助律師的費用,一件最多2萬元、3萬元,這樣你們會讓這些所謂的弱勢人民覺得,被你們派案的律師是廉價的律師,他心裡頭會有不同的感受,所以本席不斷強調,是不是應該檢討扶助律師的律師報酬。

  61. 另外,針對報酬的部分,本席要再告訴你,事實上法扶基金會也針對很多公益事件提供協助,你知道我們有多少環保案件、勞工爭議案件或職業病災害案件嗎?這些都涉及到專業,但是在派案的時候,你們給扶助律師的報酬還是多少?一件2萬元,沒有刑事辯護的就是一件2萬元,這樣你要如何讓這些弱勢民眾相信,當他為了爭取自己的權利時,你們派給他的廉價報酬律師會全心全意幫他爭取權利呢?這點為什麼不能檢討?

  62. 剛剛包含原住民委員,例如鄭天財委員、林正二委員,他們都不斷告訴你,經濟弱勢不是只有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而且你在審查的過程中,也把很多申請案件駁回,除了原住民需要的服務,以及本席說的,需要做很多醫療訴訟或是勞災、職業病的判定等等,為了爭取自己最弱勢的權利,這些都需要你們法扶伸手協助。針對扶助律師的報酬這部分,你們會後可不可以馬上檢討?還有為什麼各地分會加入的律師這麼少的原因,你們回去之後,明天可不可以給我們一個簡單的書面報告?可以嗎?

  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4. 吳委員宜臻

    謝謝。

  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6. 吳委員宜臻

    謝謝,主席英明。

  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8. 張部長哲琛

    主席、各位委員。本來頭髮就白了,壓力當然大。

  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0. 張部長哲琛

    總統府對外會有個記者會,總統和三個院的院長都會出來說明。

  7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2. 張部長哲琛

    不是,那天的方案實際上……

  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4. 張部長哲琛

    請王委員看一下,我那天的報告是說有關支領月退金遞延支付,實際上第一項報告就是這部分的內容,這些在我們的書面報告裡面就有了。

  7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6. 張部長哲琛

    第二個結論是總統府……

  7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8. 張部長哲琛

    如果不改革,當然財務會發生問題。

  7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0. 張部長哲琛

    財務絕對會發生問題。

  8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2. 張部長哲琛

    這是一個事實,向委員報告,這是事實,不過支出成長的比例非常快。

  8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4. 張部長哲琛

    向王委員報告,因為現在收入大於支出,所以還可以維持10年,可是10年以後怎麼辦呢?我們必須要考慮到未來。

  8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6. 張部長哲琛

    是,是我第一……

  8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8. 張部長哲琛

    實際上我們就是立刻停權。

  8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0. 張部長哲琛

    就盈正這個案子來說,事實上我們發現的非常早,所以我們退撫基金產生的損失金額並不大。

  9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2. 張部長哲琛

    就責任來說,是應該要負責任,假如他已經盡了……

  9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4. 張部長哲琛

    向王委員報告,實際上盈正案是因為我們稽核組同仁發現的早,所以我們很早就去函金管會,我們總共只買了4張,當時我們就要求他立刻處分。

  9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6. 張部長哲琛

    我們只損失了六百多萬元。

  9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8. 張部長哲琛

    我們發現的比較快。

  9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0. 張部長哲琛

    實際上真的要謝謝我們稽核組的同仁,是他發現的早。

  10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2. 張部長哲琛

    向王委員報告,他們絕對不會吃我們的退撫基金,因為我們基金是分開設帳的,公務人員是公務人員的帳,教育是教育的帳,軍人也有另外的帳。

  10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4. 張部長哲琛

    假如軍人的帳戶產生收支不足的問題,他們自己要負責,我們不會把公務人員和教育人員……

  10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6. 張部長哲琛

    他們自己要負責任,我們不可能用公務人員和教育部分的錢去支應他們的部分。

  10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8. 張部長哲琛

    向王委員報告,以專家來說,例如我們聘請了8個委員,實際上有的委員出席率很高,有10次、11次、8次的。

  10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0. 張部長哲琛

    是4個,1個10次,2個11次,出席8次的有2個。

  11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2. 張部長哲琛

    關於代理人員,第一個,官方代表可能是因為這些司處長的工作很忙,例如國庫署局處長……

  11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4. 張部長哲琛

    好。

  11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6. 張部長哲琛

    我們改派。

  11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8. 張部長哲琛

    好的,我知道。

  11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0. 張部長哲琛

    對。

  12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2. 張部長哲琛

    對。

  12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4. 張部長哲琛

    我們現在委外是……

  12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6. 張部長哲琛

    當然給金管會,第一個,現在這幾年……

  12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8. 張部長哲琛

    這幾年因為整個國際大環境不好,實際上我們現在……

  1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0. 張部長哲琛

    王委員,如果就我上任這4年來說的話,我們平均的投資報酬率是4.87%,只有去年比較差一點,我承認去年比較差一點。

  13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2. 張部長哲琛

    非常謝謝,我一定會盡我的責任。

  1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4. 張部長哲琛

    向王委員報告,請大家放心,第一個,我們在制度面一定會做一個澈底的檢討,第二個就是有關營運的績效,我們會盡我們的力量提高它的營運績效。

  13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6. 張部長哲琛

    謝謝。

  13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8. 董部長保城

    主席、各位委員。不會,壓力不大。

  13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0. 董部長保城

    基本上我們是一步到位的服務。

  14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2. 董部長保城

    應該沒有問題,因為這個部分是領證照不是考試。

  14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4. 董部長保城

    我們可以檢討用語,我們是希望他趕快維護自己的權益,不要讓權益睡著了。

  14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6. 董部長保城

    是,用語上可以檢討。

  14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8. 董部長保城

    不會有法律後果。

  1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0. 董部長保城

    報告委員,不會取消資格,因為他提早領證照可以提早執業,我們希望他不要以為只要考試及格通過就好,我們發給他考試及格通知書以後,還要有考試院正式發的及格證書,然後他還要去拿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15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2. 董部長保城

    文字可以修改。

  15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4. 董部長保城

    好,文字上我們會做修改。

  1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6. 董部長保城

    不會。

  15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8. 董部長保城

    報告委員,我們有提供委員辦公室考試的業務分析,但是委員要的資料是每一個個別考試的成本分析,事實上我們目前的考試都是幾項考試一起合辦,例如四合一、六合一,要切割計算成本,拜託留點時間給我們……

  15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0. 董部長保城

    對,有些考試是賠本的。

  1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2. 董部長保城

    報告委員,這個考試等於是互相合併的考試,像我們有些考試……

  1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4. 董部長保城

    報告委員,這就是我們整個考試最大的成本,因為這是幾個考試合併辦理,有些考試是單獨考試,但是單獨考試……

  1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6. 董部長保城

    有啊,但是你是要個別考試的成本分析啊。

  1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8. 董部長保城

    是。

  1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0. 董部長保城

    報告委員,考試及格證書是考試院發的,目的事業主管證書是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發的。

  17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2. 董部長保城

    成績單是我們發的,我們直接郵寄給考生他們不用花錢,上網也可以查詢成績。

  1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4. 董部長保城

    發證照是各個機關本於職權發的,這個沒有辦法簡化為一張證書,因為考試及格證書和目的事業主管證書,這是各個機關依職權發放,我了解委員的意思,是不是我們考試及格證書快點發,然後費用部分……

  17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6. 董部長保城

    這個部分我們要再和考試院溝通,因為這牽涉整個證書的製作過程還有證章的部分。

  17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8. 董部長保城

    報告委員,基本上我們作業已經簡化,給考生的通知單就附上兩張繳費通知。

  17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0. 董部長保城

    好,我們檢討看看。

  18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2. 董部長保城

    是,謝謝委員。

  18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4. 張部長哲琛

    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這個問題我沒有辦法答覆,這是總統他的裁示。

  18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6. 張部長哲琛

    對於是否要舉行國是會議或成立特種委員會,見仁見智,各有不同的看法,總統以他的高度來做這個決定,不過依我個人的看法,這個特種制度涉及的層面非常廣,而且非常複雜,所以實際上一定要所有的人,包括朝野各黨以及行政院、考試院、立法院,共同參與,才能夠解決這個問題。

  18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8. 張部長哲琛

    實際上政黨在立法院,民進黨一定也有代表啊。

  18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0. 張部長哲琛

    我尊重馬總統。

  19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2. 張部長哲琛

    報告委員,實際上我到銓敘部以後,對於退休制度我非常重視,我也知道退撫基金面臨問題,所以我已經做了一系列的改革。

  19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4. 張部長哲琛

    已經成立了,已經在運作了……

  19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6. 張部長哲琛

    報告委員,這個問題我們沒有談論,因為處理年終慰問金的問題是行政院的職責,至於有關18%優惠存款要不要改,我們必須要跟行政部門共同研究以後做審慎的評估。

  19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8. 張部長哲琛

    潘委員,實際上在民國97年、98年對於軍公教人員的優存數額重新檢討,95年我們認為減得太多所以容許回存,這些錢回存到臺灣銀行,原先有帳戶的在回存時又另外成立一個帳戶,所以我們已經去函臺灣銀行要求把戶頭合併。第二、實際上當時的改革是減高官,例如部長級以下像我這樣,把優存就降到……

  19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0. 張部長哲琛

    我們有注意到這個問題。

  20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2. 張部長哲琛

    我們注意到這個問題,才會提出退休制度的改革嘛。

  20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4. 張部長哲琛

    現在一定要跟行政院共同研商,我想行政院陳院長一定會對外做說明,事實上我們國家現在有關退休制度的改革實在非常慢,我們要整合不同的法源,我們跟行政院商討後,在1月中旬會提出整個改革方案。

  20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6. 張部長哲琛

    報告潘委員,我們銓敘部的立場是完全開放的,剛才委員顧慮是不是只有我們幾個人就做決定,實際上絕對不會這樣,當我們有了共識以後,我們會跟各界溝通達成具體結論以後,再送到大院來……

  20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8. 張部長哲琛

    報告委員,實際上我們國家各種退休制度非常複雜,必須讓行政部門有時間做整合的工作,還要與社會各界進行溝通。

  20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0. 張部長哲琛

    這是行政院的事,我不曉得為什麼這樣子。

  21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2. 張部長哲琛

    我覺得不一定是成立主權基金,因為國外對於主權基金的界定非常狹隘,我的想法是成立一個法人,我們把四大基金委託法人去操作。

  21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4. 張部長哲琛

    我希望不一定是成立主權基金,實際上可以成立一個專責的法人機構。

  21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6. 張部長哲琛

    現在也有先進國家,例如新加坡、挪威也有。

  21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8. 張部長哲琛

    財政部張部長有說明為什麼他要這麼做,他有他的理由,基本上我認為一定要有配套措施,還要有一個很健全的監督機制。

  21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0. 張部長哲琛

    這是張部長初步提出的構想,我想還需要進一步審慎評估。

  22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2. 張部長哲琛

    我同意這樣的運作方式,可是以後的配套措施、內部如何控管、監控……

  22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4. 張部長哲琛

    我同意潘委員的意見,我們不急,這只是一個構想,我們以後再做長遠規劃。

  22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6. 董部長保城

    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手中的資料大概是我們規劃律師考試第二試的申論題,我們希望有選試科目,目前這部分還在規劃中,我們還在跟各大學討論,對於勞動社會法中應該包含哪些科目,我們還在討論中。

  22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8. 董部長保城

    沒有,沒有。這應該是選項之一,但是我知道委員比較關心命題大綱,不管考試科目是什麼,命題大綱裡要把性別工作平等觀念放進去,對於這一點,我們可以考量。

  2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0. 董部長保城

    我們放在命題大綱裡面,或許會比較好,如果把性別歧視放進考題裡,涉及教科書的內容,又會引發爭議,大家又會吵半天,如果單獨變成一科,占了100分,可能會成為考生的重大負擔,因為這會影響到他們是否錄取。委員關心這個部分,如果我們將來將這部分加進勞動社會法的命題大綱中,也比較符合委員關心的勞動社會法立法精神,這樣可以嗎?

  23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2. 董部長保城

    對,那個應該放進來,我覺得用放進命題大綱的方式來做……

  2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4. 董部長保城

    好,我們會照委員的建議,在題會中討論。

  23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6. 董部長保城

    好。

  23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8. 呂委員學樟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張部長,早上你陪同關院長去開會,對不對?

  23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0. 張部長哲琛

    主席、各位委員。是。

  241. 呂委員學樟

    其實我是支持總統用這樣的方式來處理,如果開國是會議,應該是在涉及國家憲政問題的時候,要整合、統合國人大多數的意見,凝聚共識,有涉及修憲或其他工作的時候,在這時候用開國是會議的方式來解決問題是可行的。但問題是今天我們要談的只是年終慰問金的事情,如果開國是會議,會變成國際性的大笑話。依照憲法第四十四條…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吳宜臻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1. 吳宜臻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是林國正委員提案的連署人,林國正委員的提案立意良善,但本席擔心這樣的提案方式可能會有誤解。我們知道其實目前法扶有很多的毒品案件都是強制辯護案件,如果將來法律扶助分配的扶助律師對於很多的毒品案件、強制辯護案件都從嚴審核時,在某個程度上而言,大概會侵害到被告的刑事訴訟強制辯護權,所以本席建議,這個案子應該撤案或者可能這樣的文字是不恰當的。

  2. 吳宜臻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本席有一些法律上的疑義,什麼樣的契約裡面沒有「情事變更」原則?因為這是政府的基金,我不知道你們訂約是怎麼訂的?一簽4年真的就綁住了嗎?本席對於這樣的條約內容,尤其我們是政府基金,竟然沒有任何的彈性,我覺得非常不放心。一簽就4年,管理費有些看起來好像收得高了,管理費裡面這麼多的問題,合約條文真的無法可解嗎?我的意思是,契約條文一簽4年就一定得要認賠、認付嗎?這部分本席不免要提出疑問、質疑。第二,延續剛才尤委員提到的,你說一簽4年,現在總共有四批,請問最快到期的是哪一個部分?102年完全沒有任一契約到期,必須重新換約、重新簽約的嗎?如果有102年到期的契約,請問金額大概是多少?如果有102年到期的契約,本委員會就管理費做一減列的決議,你們才有談判的籌碼去刪對方的管理費跟手續費,不要去當「潘仔」,讓國外的基金經理人賺走這麼多佣金啊。

  3. 吳宜臻

    是嘛,所以還是有一些彈性嘛。

  4. 吳宜臻

    要到明年4月?

  5. 吳宜臻

    明年10月底到期那個契約的管理費,其實也是編列在102年的預算內,那個比例跟金額怎麼抓呢?績效不錯的部分跟績效不好的部分大概占了多少比例?剛剛我相信召委應該也有跟部裡商量,有沒有可能抓出一定的比例?我們是希望針對績效不好的部分,確實不應該讓他們賺取這麼多手續費,而績效不好我們也沒有去檢討。你們不方便扮黑臉,我們立法委員是幫政府把關的,一定要有決心出面去算出裡面的差異,有關金額部分,銓敘部能不能提供一些數字給委員們作為參考?當然,或許凍結三分之一的比例太高,你們能否提供一個換約時可作為談判籌碼的刪減數字?

  6. 吳宜臻

    (在席位上)請問主席,定期公布是指多久公布一次?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吳宜臻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