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育昇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新北市第1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認為不在籍投票是世界潮流,因此有必要考察外國的相關制度。「這是世界潮流,所以才要去看外國的情況。」

發言紀錄

  1. 吳委員育昇

    內政部的這筆預算已經通過了,那是一個整體的東西,所以本席認為不必太去干預其內容,而且金額很少,所以不必花那麼多時間討論。

  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 吳委員育昇

    就是因為錢很少,內政部的這筆預算都已經審查通過了。

  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 吳委員育昇

    秘書長,這一筆預算如果通過的話,你們可不可以加入有關公投事項的業務?

  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 吳委員育昇

    不在籍投票業務是行政院的業務,作為決策的……

  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 吳委員育昇

    這樣是不理性的,應該是就他們的施政重點去選擇要考察的業務,本席是回應李委員俊俋的說法,既然他覺得公投是行政院所主管的業務,本席就問他們去考察的時候可不可以兼顧到海外公投的事務,我們是就事論事來討論,對不對?

  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 吳委員育昇

    本席是說考察的部分也可以兼顧到公投的事項。

  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 吳委員育昇

    沒有,這筆預算不要刪,因為這真的沒有多少錢。

  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 吳委員育昇

    這樣他們沒有辦法去。

  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 吳委員育昇

    未必。

  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 吳委員育昇

    不同意,這是基本的東西嘛!

  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 吳委員育昇

    當然會啊!

  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 吳委員育昇

    他是決策部門的幕僚。

  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 吳委員育昇

    這是世界潮流,所以才要去看外國的情況。

  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 吳委員育昇

    他們到美國去看有什麼不對?

  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 張委員慶忠

    我們有意見,因為科技會報辦公室從李國鼎先生創辦到現在已經有30年的歷史,對台灣的經濟發展有很大的貢獻。科技是目前政府經濟發展最重要的一環,現在經濟情況不好,如果科技會報停止,可能會造成經濟發展的停滯,韓國、大陸可能就跑到我們前頭。對於張委員說的,我非常有同感,但我認為這是另一部分的問題,就環境影響評估方面,是否要使用這塊地,是否有別的土地可以替代,是不是要使用這個水源等等,都和幕僚單位無關,幕僚單位是要協調彙整所有的意見提供院長裁定,至於用地、農地或水源應該是由環保單位裁定,所以為了經濟發展,這個幕僚單位的經費不宜刪除,我們建議全列。

  30. 吳委員育昇

    我建議張委員折衷一下。

  3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2. 張委員慶忠

    為了經濟發展,不要讓他們綁手綁腳,至於用地、水源不合理的問題,應該由用地單位或環保單位裁定。

  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4. 張委員慶忠

    我支持張曉風委員的觀點,張委員所說的我百分之百支持,但科技能輔助經濟發展,用地取得會不會影響環保,會不會影響農田或水源等等問題,我百分之百支持張委員,我們可以在審查這部分的預算時全部予以否決,但本案是科技會報辦公室的預算,它是行政院的幕僚,它的業務攸關科技的發展,有助於經濟發展,所以有關用地的使用、水源或稻田等環保問題,我百分之百支持張委員的觀點,但本案是攸關經濟發展的科技幕僚辦公室的預算,現在經濟持續低迷,我們也要考慮到經濟發展,同時也不要將來讓他們有藉口說是因為立委刪減太多預算,以致有些事情無法辦理。至於其他部分確實需要加強,尤其是張委員所說的部分。

  3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6. 張委員慶忠

    剛才張老師提出用地的問題,事實上整個產業都可以做改變,以前傳統的工廠都是平面式的,現在都是往垂直發展,所以可以設法減少用地,我非常支持張委員的意見,但在經費方面能夠少刪就少刪。

  3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8. 張委員慶忠

    有意見,率執行長即可,不必主任。

  3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0. 張委員慶忠

    部長要來也不對。

  4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2. 張委員慶忠

    列席到內政委員會。

  4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4. 張委員慶忠

    沒有。

  4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6. 張委員慶忠

    不要寫「及」,用「,」。

  4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8. 張委員慶忠

    不好。

  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0. 張委員慶忠

    有異議。

  5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2. 張委員慶忠

    我從當委員到現在,預算我從來一毛都沒有跟人家刪過,基本上,我是認為應儘量不要刪。

  5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4. 張委員慶忠

    本案中「其選址可限於現有或計畫興建之公共設施」,我建議後面要寫明多目標使用,公共設施用地一定要多目標使用,否則,就不能作其他用途,如果你在提案中註明多目標使用,就不會限制了它的用途。

  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6. 張委員慶忠

    應改為「可用於」。

  5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8. 張委員慶忠

    把「限」字刪除,改為「可於……」。

  5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0. 張委員慶忠

    改為「可於現有或計畫興建之公共設施……」。

  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2. 張委員慶忠

    後面接「以多目標使用方式開闢」。

  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4. 張委員慶忠

    103年度。

  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6. 張委員慶忠

    是市場。

  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8. 張委員慶忠

    多功能就是公共設施用地採用多目標使用方式,如果是市場,就是在市場下面增挖地下室,做停車使用。其實市場下面依照技術規則本來就應該要做,但它可以多做,還是附設在市場底下。

  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0. 張委員慶忠

    不會,會增加。

  7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2. 張委員慶忠

    就是怕衝突,所以我們加一個「多目標使用」。一般來講,沒有加「多目標使用」,就是限定使用。多目標使用就是包括……

  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4. 張委員慶忠

    對,尤其是學校運動場的底下,假如沒有多目標使用就不行,有多目標使用就可以。

  7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6. 張委員慶忠

    這個部分我來說明一下,目前這個提案是就現有或新建之公共設施用地,但是在早期規劃時常常沒有考慮到停車場,所以在整個都市已發展地區都沒有停車場,要再徵收一塊土地做為停車場,用地的價錢數倍於興建費用。我們在不破壞也不違反現有都市計畫應有的綠地、學校用地及各種公共設施用地的情形下,在它的垂直方向做多目標使用。但是這個多目標要不要使用,以及交通需求的數量,可由交通主管機關或縣市政府去評估,看是要在地下多加一層樓或是多加二層樓。他們做好交通需求量的評估後,也會以最少的錢來發揮最大的效益。這在鄉下的情況比較少,但是永和、中和的運動場底下都是做為停車場使用,有的做一層、有的做二層,因為都市用地的土地價格都是數倍於興建費用。

  7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8. 張委員慶忠

    不是這樣的!以台北市來講,台北市所有的行政轄區都有都市計畫,所以經過省道電費也是由台北市負擔,即使現在依照陳委員的建議改了,也還是由台北市負擔,怎麼會變成中央負擔?因為鄉下才有都市計畫土地與非都市計畫土地,而都市計畫內由地方政府負擔,但台北市全部都是都市計畫土地,全部由台北市負擔,怎麼會出現差異?即使改了,依舊由市政府負擔。

  7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0. 張委員慶忠

    以高雄來講,如旗山,凡旗山都市計畫內的部分,由高雄市政府負擔;旗山都市計畫外的部分,由中央負擔。比較沒有差異的,應該是原來的高雄市或原來的台北市,因為這兩個直轄市都有都市計畫。不過擴大以後,就會出現不同。我覺得即使依照陳委員的建議通過,還是會維持原樣,不會有差別,卻可以減輕鄉鎮市公所的負擔。

  8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2. 張委員慶忠

    沒有問題!

  83. 吳委員育昇

    我問陳超明,他說沒有問題。

  8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5. 吳委員育昇

    主席,本席建議行政院沒有意見的主決議先做說明,我們就讓它先通過;至於有意見的部分,我們再做討論。

  8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7. 吳委員育昇

    那你就答應就好了,反正他不是機要職,你可以接受就好了。

  8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9. 吳委員育昇

    但是,從立法院的角度,以後……

  9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1. 吳委員育昇

    我們在野的時候,民進黨任用各地人才也是這樣,例如陳大鈞等,這個部分大家要互相體諒,他們確實有擔任過這個職務,我們到中部考察的時候,他還代表中部辦公室出來接待我們,我們都理解,也沒有提出質疑,本席想跟陳秘書長建議的是,既然不是機要職,就接受這個提案,大家互相體諒。

  9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3. 吳委員育昇

    這不是內政委員會主管事項。

  9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5. 吳委員育昇

    不是行政院主管的,而且差太多了,所以本席建議不要處理,否則他能答應嗎?

  9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7. 吳委員育昇

    建請行政院協調。

  9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9. 吳委員育昇

    可以加上「責成內政部」嗎?

  10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1. 張委員慶忠

    本席建議送政黨協商,這樣方向就決定了。

  10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3. 張委員慶忠

    我建議這樣,無論退休軍公教、年終慰問金、特別費或三節慰問金,是不是都保留,送院會協商?

  10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5. 張委員慶忠

    因為這在立法院是通案,不要到時候內政部、海巡署或客委會和其他部會有出入,而且王院長那邊會有一個原則,柯總召也知道,所以是不是大家討論一下,最後通案交院會協商?

  10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7. 張委員慶忠

    大家真的很辛苦,可是禮拜三和禮拜四金門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我們去關心,所以那兩天請大家一起到金門來。

  10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9. 吳委員育昇

    不好意思,我表達一下意見。請徐委員原諒,這件事情現在除了徐欣瑩委員以外,張委員我也尊重,其實在座國民黨和民進黨委員對今年這一筆並沒有歧見……

  1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1. 吳委員育昇

    不是,徐欣瑩委員簽的時候,是在我們國民黨黨團開會之前,我必須要這樣講,這是事實。

  1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3. 吳委員育昇

    這都是事實。主席,如果徐委員可以體諒的話,今天徐委員這個案子就……

  1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5. 吳委員育昇

    我們對這一筆的其他意見都一樣,但是國民黨與民進黨還有一點不一樣,就是你們是從102年度開始以後都這樣,我們不一樣,這一點不一樣。我們當時是送行政院去做參考,行政院一定是作為未來制度化的參考,不是在今年這一筆錢馬上做。不好意思,拖延大家的時間,向各位委員抱歉。

  1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7. 吳委員育昇

    我沒有簽!你不要「黑白講」,我沒有簽。那個提案是在我們黨團開會之前,主席,我可不可以這樣建議,就是如果徐欣瑩委員堅持他這個提案要留住的話,我們就尊重主席裁決;如果徐欣瑩委員可以接受的話,我們今天就把這個案子處理掉。我們國民黨與民進黨對這筆錢的運用已經沒有爭議了。

  1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9. 吳委員育昇

    對啦,先協商一下。

  1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1. 吳委員育昇

    是不是他可以接受之後,那筆錢就可以運用了?

  1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3. 張委員慶忠

    表決輸了,我沒有話講。

  1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5. 吳委員育昇

    主席,不好意思,我們都是自己國民黨的同仁,徐欣瑩委員也是我們同黨的委員,他很勉強地可以接受先撤案,至於民進黨的案子,請大家討論一下。

  1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7. 吳委員育昇

    不是,內政委員會他們兩個人在這裡,他們兩個人撤案就撤案了。陳其邁委員……

  1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9. 吳委員育昇

    他們兩位撤案了,撤案就不成案了。

  1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1. 吳委員育昇

    不是,李俊俋委員,大家不必在這個地方故意挑難題,因為今天主席姚文智委員、大家都在解決問題,而且已經到最後末梢了。徐欣瑩是當事人,他也同意了。那個提案是在我們黨團大會召開之前簽的。

  1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3. 吳委員育昇

    不是啦,他是主提案人,他可以同意……

  1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5. 吳委員育昇

    你如果要這樣……這種事情何必這樣呢?對不對?你想用這個東西證明國民黨決策還沒有定,何必這個樣子嘛!大家何必苦苦為難?

  1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7. 張委員慶忠

    只剩下高金委員及陳超明委員兩個人,就不成案了,要3個人才成案嘛。

  138. 吳委員育昇

    對呀,不成案啊。

  13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0. 吳委員育昇

    哪有翻來覆去,它的政策早就確定了啊。

  14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2. 吳委員育昇

    確定撤案了。

  14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4. 張委員慶忠

    一樣啦。

  14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6. 吳委員育昇

    這個跟我們國民黨不一樣。

  14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8. 吳委員育昇

    我們國民黨主張今年這一筆是這樣,但是明年、未來的制度化要重新討論,本來就是這樣,不然院會表決的時候,我們反對你們的案子,原因就在這裡,本來就這樣啊。記者都在這裡,本來就這樣啊。他們撤案了。

  1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0. 張委員慶忠

    凍結和送協商意思一樣吧?

  15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2. 張委員慶忠

    到院會以後,凍結和協商意思是一樣的。假如將來整個總預算……

  15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4. 張委員慶忠

    他們要報告就是提出書面啦!

  1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6. 吳委員育昇

    ……

  15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8. 吳委員育昇

    那就是漏網之魚嘛!對不對?

  15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0. 吳委員育昇

    ……

  1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2. 吳委員育昇

    這樣的話,他們整個都無法送啦!

  1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4. 吳委員育昇

    那就送不出去啊!

  1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6. 張委員慶忠

    ……

  1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8. 張委員慶忠

    ……

  1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0. 吳委員育昇

    這樣的話,下下禮拜再找個時間討論……

  17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2. 吳委員育昇

    這樣的話,行政院的部分就結束了,只是還不能送啦!

  1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4. 張委員慶忠

    那就聖誕節以前啦!還有一個特別費要送院會……

  17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6. 吳委員育昇

    按照陳委員的說法就是這樣,都結束了。

  17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8. 吳委員育昇

    其他部會,下個禮拜再討論啦!

  17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0. 吳委員育昇

    下禮拜再找一天就可以審完了。

  181. 張委員慶忠

    半天就可以了。我認為要把內政委員會的總預算審查劃上句點,可是大家沒有共識。

  18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3. 張委員慶忠

    這樣不好啦!權責上,內政委員會的預算審查不能拖延到院會議程,讓院會無法審查。但我們所為所圖為的是什麼……

  18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5. 張委員慶忠

    即使要刪預算,也可以到院會統刪。

  186. 吳委員育昇

    我不是威脅,剛才主秘告訴我,再這樣下去,我們恐怕得開臨時會,所以大家想清楚就好了,我個人沒有其他意見。

  18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8. 張委員慶忠

    我們的會議採共識決,需要這樣把每件事都逼到臨界點嗎?真要這樣,禮拜一就得發出甲動來表決,但表決,也不代表預算可以全列;就算表決過了讓預算全列,這樣有意義嗎?要表決,那就乾脆重來,案子也不再保留送院會協商,就表決全列好了,這樣可以嗎?我想這應該不是我們開會所要的結論。我認為還是送院會協商,不要再動員表決了!

  18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0. 張委員慶忠

    那就星期一來表決。

  191. 吳委員育昇

    就確定是星期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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