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郁方於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台北市第5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主張將因公或作戰成殘軍人退休後得發給年節慰問金條文中的「得」改為「應」。「本席建議將因公或作戰成殘軍人退休後得發給年節慰問金之「得」改為「應」」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認為如果要給年節慰問金,最有資格領的就是因公或作戰成殘的軍人,因為許多人服役未滿20年、根本沒有領月退俸,也因此沒有權利領年終慰問金。「如果要給年節慰問金,最有資格領的就是因公或作戰成殘的軍人」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主張年節慰問金相關修法應納入所有軍公教人員一體適用,而不是只有軍人適用。「我覺得所有軍公教人員都要納入一體適用會比較好。」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未來的年終慰問金、春節慰問金要法制化,並根據目前國家財政狀況、展望未來幾年,再根據任務不同與為國家服務犧牲程度不同予以規範。「我們要根據目前國家財政狀況,並展望未來幾年,再根據任務的不同,為國家服務犧牲程度的不同,予以法制化。」

發言紀錄

  1. 林委員郁方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平常當國防部長就很辛苦了,這陣子一定更辛苦。

  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 高部長華柱

    主席、各位委員。謝謝。

  4. 林委員郁方

    總統已經核定參謀總長林鎮夷上將調任戰略顧問。

  5. 高部長華柱

    是。

  6. 林委員郁方

    所以,空軍司令嚴明上將要接任參謀總長。

  7. 高部長華柱

    是。

  8. 林委員郁方

    二級上將最大服役年限是64歲,嚴上將今年11月就滿64歲,他是不是一滿64歲就要卸任?

  9. 高部長華柱

    現在法令是這樣。

  10. 林委員郁方

    否則就要將他升為一級上將,但又沒有重大功績,因為現在不是戰爭時期,要有重大功績也不容易,若要將他升為一級上將好像也不太適合,部長感覺怎麼樣?

  11. 高部長華柱

    現在就是按照法定程序執行。

  12. 林委員郁方

    我知道這個問題你不好回答,根據軍官士官任職條例規定,重要軍職要服役二到三年,但服役11個月就要下來是有一點怪,如果只有11個月的任期,當時就應該選別人,而不應該選他。我有個感覺,要當參謀總長都要經過軍中重要職務歷練,一路上來,等到當參謀總長的時候,年齡都已經滿大了。其實,我也贊成參謀總長年齡大一點,因為對其他軍種司令具有學長地位,還比較鎮壓得住。所以,是不是應該修法,讓64歲的二級上將可以延到65歲再退,或者加註說明,擔任參謀總長的二級上將可以延到65歲,但其他職位的二級上將還是一樣到64歲就屆滿?我認為,這樣可能會好一點,畢竟要培養一個參謀總長不容易,上任只做11個月是滾石不生苔,11個月能做什麼事情?我們當立委都曉得,以前任期只有3年,現在改為4年,4年要做很多事,要推動理想都滿難的。我知道,這是一個不容易解決的難題,但我拉拉雜雜說了這些,不知道部長有什麼看法?

  13. 高部長華柱

    向委員做個說明,這是我們非常難以抉擇的一件事,總統也是在長考之後所做的決定。委員應該非常清楚,這個法應該在兩年前就要通過,但總統認為若讓原來的林總長繼續任職,超過4年也不是辦法,原先是希望他再延1年,但這也造成另外一個問題。現在法已經通過,若為此再修法也有問題。在87年、88年時,二級上將退伍時間是65歲,因為那時升了很多資淺上將,所以將退伍年齡改成64歲。每一位總長任期時間長短不同,現在總統主要是考慮平衡問題,三軍輪流是一個政策,貿然改用別的軍種,可能也會有別的問題,所以就還是照這個原則來做。目前因為F-16A/B型戰機等各方面問題,短暫地請嚴司令擔任總長,對於我們未來的空防狀況不見得不是一件好事,但是不是要為他再修法,可能也是另外的問題。我們回想一下,當年有一位總長穿著四星上將空軍制服,帶領各聯參來大院報告創下一個先例,唐飛總長在軍政、軍令二元化時代,那時是以軍令為主的系統,唐總長任職也不到9個月,但他也可以創造一些國軍的先例,我覺得事在人為,不在時間的長短。

  14. 林委員郁方

    部長,我講個真話,9個月更不好。如果你覺得不在於時間的長短,那你們為什麼要規定重要軍職必須服役兩到三年?就因為至少需要兩年到三年的時間才能做一些事,所以,裡面是有矛盾的,沒有辦法完美。

  15. 高部長華柱

    我剛才講的矛盾是因為林總長的時間,法沒有通過,超過兩到三年,這也是礙於現況,我們希望過了以後能夠制度化。

  16. 林委員郁方

    對。

  17. 高部長華柱

    不要為一個人再修法,我覺得這不是好事。

  18. 林委員郁方

    不過,一個總長上任11個月就下台,其實是滿浪費這個職位的,也滿浪費一個人才。我剛才已經講了,一個人能夠當到參謀總長,年齡都已經相當大了,以後這種情形有可能會再遇到,未來的總長也有可能做不到一年,甚至做了一年多一點就要下台,所以,這是一個問題。以現代人的健康,及軍中資歷累積不容易的狀況下,我覺得65歲是可以接受的。

  19. 高部長華柱

    向委員報告,我們考慮到將來退撫基金的問題,所有問題會納入整體考量中,包括哪些情況可酌情延後,不只是針對參謀總長一個人而已,應該是其他兵科、兵種及內勤、外勤都要分析。

  20. 林委員郁方

    針對管委員碧玲等所提增訂軍人撫卹條例第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本席建議將因公或作戰成殘軍人退休後得發給年節慰問金之「得」改為「應」,我認為所有軍人裡最應該受到政府照顧的,就是因公或作戰成殘的,其實,作戰也是因公。我個人認為應該給的原因是,很多因公或作戰成殘的軍人服役未滿20年,根本沒有領月退俸,也因此根本沒有權利領年終慰問金。我處理過這樣的事情,後來是因為我才放寬軍人殘等檢定標準,二個二等殘才可以改成一等殘,而且我要求放寬規定,如果我沒記錯,一年只有18萬元而已。他們是為了國家因公或作戰成殘,結果一年才可以領18萬而已,平均一個月只有一萬多元,部長覺得這樣會不會太少了?

  21. 我今天是超越政黨觀點,純粹就這件事表示我的看法,如果要給年節慰問金,最有資格領的就是因公或作戰成殘的軍人,所以,我認為條文不應該用「得」,應該用「應」。未來的年終慰問金、春節慰問金當然要法制化,我認為,這個提案和其他相關提案都應該送朝野協商,不要逕送院會表決,讓朝野協商在王院長主持之下,各黨各派及行政院長都坐下來談,我們要修一個法是適用於所有公務人員,而不是只有軍人適用,其他公務人員或教師都不一樣。我們要根據目前國家財政狀況,並展望未來幾年,再根據任務的不同,為國家服務犧牲程度的不同,予以法制化。

  22. 我並不反對民進黨所提的一些提案,陳鎮湘委員有一個提案,我提出一個修正案,管碧玲委員也有一個提案,我建議主席,也呼籲委員會的同仁們,將這個送朝野協商,否則送到院會就只是國防部的事情而已,但我覺得所有軍公教人員都要納入一體適用會比較好。部長看法如何?

  23. 高部長華柱

    謝謝委員的指導。行政院在討論本案時,國防部特別提出,因為我個人成殘,所以感同身受,雖然我沒達到一級的標準,但我認為和我同時因公受傷或死亡的家屬也應該納入,這是我起心動念的基本原則。

  24. 林委員郁方

    因為你不是為自己講話,這些因公成殘的軍人並沒有領年終慰問金,我認為他們最有資格領,你可以委屈自己,但不要讓那些人委屈,我要批評你的就是這一點。

  25. 高部長華柱

    沒有,當初是考慮整體預算,所以只包含一等殘,因為必須是弱勢中的弱勢,最需要照顧的人。當初是因為整體預算的問題,所以,依照我們的算法,就只到900位而已,是非常少,若能放大,我們當然願意。

  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 高部長華柱

    主席、各位委員。向委員報告,陸海空軍懲罰法裡原來就有包含,只是我們沒有落實。其中只對士官有降級的限制,但我們認為這部分應該再擴大到其他階級。另外,我們還建議公務人員懲戒法的降級規定,在軍職的部分可給予降階。目前我們正在蒐整世界各國做法,針對監察院彈劾後,有關公務人員懲戒法的部分是不是能夠有一致性?

  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 高部長華柱

    對,針對各階級,是全面性的。

  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1. 高部長華柱

    這個部分其實只是改革其中的一項,目的在於讓我們的退撫基金制度能夠永續地經營。

  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3. 高部長華柱

    我們儘量在下一個會期之前提出來。

  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5. 高部長華柱

    我個人跟他沒有互動,但是目前他擔任大西洋理事會的主席。

  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7. 高部長華柱

    我們每年也還有人派駐在那個地方,今天也有大西洋理事會的人到國防部來。

  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9. 高部長華柱

    已經將近十幾年了,我們每一年都派駐1位人員在那裡。

  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1. 高部長華柱

    是。

  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3. 高部長華柱

    我要去瞭解一下,有些人跟他的互動會比較深一點,看他們個人接觸的層面。

  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5. 高部長華柱

    我們就這個問題做了一個深切的檢討,海軍陸戰隊的隊部營就在國軍左營總醫院附近,可能當初他們的醫官對病情的瞭解是零零星星的,並不是很瞭解,後來發現問題嚴重了,也還是送到左營總醫院,只是在前後順序上產生了問題。

  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7. 高部長華柱

    我們會要求現在都要以軍醫院為主,當發生緊急狀況,附近沒有軍醫院的地方,當然我們也有……

  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9. 高部長華柱

    是,就相關的問題我們會做一個檢討,對失職人員會做……

  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1. 高部長華柱

    我們對於失職的幹部會加以懲處。

  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3. 高部長華柱

    我們從來沒有用這個部分來評比。

  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5. 高部長華柱

    沒有,這可能是媒體、基層單位的一個誤判,我們從來沒有這麼做。

  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7. 高部長華柱

    是,我們會這樣做。

  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9. 高部長華柱

    不會,現在很多軍政方面的醫學還是以我們為主,我們可以為官兵解決問題,謝謝。

  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1. 高部長華柱

    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給我這個機會做說明。現役軍人與退伍軍人之間其實就是一線之隔,今天的軍人,明日就會是退伍軍人,尤其我個人也曾在退輔會工作,我覺得這是有一貫性的,這是政府的一個政策,原先為了要照顧軍人跟退伍軍人,在各項福利上,它是一個約定成俗,也近乎是一個契約的行為,發放了多年。如果因為整體預算的問題,政府要做任何的修正,我想不論是軍公教任何一個部分的人他都能夠接受,但是不能夠貿然的、不尊重他們當年所付出的心血跟貢獻,抹煞了他們的尊嚴,我認為這是有待商榷的。對於政策而言,我們認為任何一個行政團隊都會支持,但是必須考慮到這些相關人員的尊嚴,如果對退伍軍人各項福利的刪減產生了一些不合理的狀態,一定會影響到現役軍人的心情,也會影響未來加入軍中的意願。

  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3. 高部長華柱

    重大單位都在進行中,後勤學校也在前天正式掛牌,現在最大的變革就是將後勤體制由聯勤改回陸軍的陸勤部,而且後備的新訓單位也回到陸軍。至於將來的一些組織問題,以及委員所關心未來高層組織是否有進一步的精簡空間,我們會根據這次的精粹案,朝精簡高層、充實基層的方向持續檢討改進。

  6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5. 高部長華柱

    謝謝委員提醒,我們會持續朝這方向努力,把第一線部隊真正充實起來,我們在幾個月前已向總統報告,將來若有冗員或還有再精簡的空間時,就會啟動下一個階段以進行修正。

  6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7. 高部長華柱

    我個人尊重委員提出的動議,也非常支持這個做法。

  6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9. 高部長華柱

    主席、各位委員。數量不多!我們接觸過很多相當可憐的退休榮民,他們可能領取二萬一千或二萬二千元,不僅年紀大且孤苦無依,這種情況真的很令人遺憾。而當初所定的這二萬元標準,是根據內政部大家共同研究的結果,然而所定的任何標準難免會產生個案適用與否的情形。

  7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1. 高部長華柱

    這是按照某一個縣市中低收入戶的……

  7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3. 高部長華柱

    階級較低或當時較早退休……

  7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5. 高部長華柱

    對。

  7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7. 高部長華柱

    這是要彌補現行陸海空軍懲罰法裡面的灰色地帶。

  7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9. 高部長華柱

    所謂的灰色地帶就是,雖然違反軍中規定,但不涉及刑責,只被記過,而在很年輕的時候辦理退伍,我們認為這樣無法達到嚇阻作用,最近美國的非洲司令因違規而由上將降為中將,只能領中將的退休金,這給我們一個啟發,我們現在也有,士官裡面有……

  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1. 高部長華柱

    在退休之前,很多人在接受行政處分以後辦理退伍,但還是領原來的退休俸。

  8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3. 高部長華柱

    我們是針對現役軍人。

  8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5. 高部長華柱

    退伍軍人違規以後,若不能適用陸海空軍相關的懲罰法,還有另外的法律可以制裁他,他如果犯了法,退休俸可能會停止。

  8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7. 高部長華柱

    委員的意見我們會參考。

  8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9. 高部長華柱

    很有價值,我們會參考。謝謝。

  9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1. 詹委員凱臣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從2010年開始,國軍每年都有洩密案件,除了2010年曾發生洩密案件外,2011年也有一位少將牽涉洩密案,2013年也發生兩個案子,令人非常遺憾,我們當然不希望這種事情發生,但是要完全阻絕也不太可能,剛剛有委員質詢國軍加入共產黨的情況,國防部好像沒有時間解釋,可否利用這個時間解釋一下?請問你們對現役軍人加入共產黨有無防範措施?

  9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3. 高部長華柱

    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陸海空軍刑法第十條所謂的敵人就是跟中華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的國家與團體,截至目前為止,中共並沒有放棄武力對台,中共的反分裂國家法規定,對台灣地區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武力作為,所以中共屬於陸海空軍刑法所定義的敵人,這個方向是沒有錯誤的,但是跟共產黨接觸,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洩漏軍機、給予敵人直接或間接有助於敵人的行為就違法了,我們會審慎了解他們是單純加入共產黨,還是有提供國家的機密給相關單位。

  94. 詹委員凱臣

    部長,你把它分成兩個方向是不對的,只有一個方向而已,不管有沒有洩露軍事機密,只要加入共產黨就是錯誤的,雖然法律並沒有特別規定,但是事實就是不能加入共產黨。

  95. 高部長華柱

    軍人有效忠國家的義務,如果加入共產黨就違反忠誠軍風,可依陸海空軍懲罰法第八條第十項、第十八項違背信約或國軍正義專案……

  96. 詹委員凱臣

    還是有處罰條件?

  97. 高部長華柱

    有處罰條件,因為有處罰條款,從後面推算過來,就是不能加入共產黨。

  98. 詹委員凱臣

    是。

  99. 高部長華柱

    理論上是這樣子,對不對?

  100. 詹委員凱臣

    所以這個觀念必須讓大家弄清楚,雖然其他民主國家也有共產黨,以日本為例,日本國會就有共產黨,但是美國不行,我們更不行,所以你們應該訓示所屬,不應該加入共產黨。另外,關於軍公教年終慰問金方面,從以前到現在,我從來沒有改變立場,也跟部長溝通過很多次,我的立場完全一致,我再重申一次,不要把軍方發放的年終慰問金污名化,但可以法制化,不要齊頭化,應該合理化,這是我從頭到尾堅持的原則,部長,你同意嗎?

  101. 高部長華柱

    非常支持也尊重委員的看法。

  102. 詹委員凱臣

    要法制化,不要污名化,合理化,不要齊頭化,不要每一個人都一樣,要看他是不是弱勢、是不是因公受傷,每一個人的情節都不太一樣,所以應該以這個標準發放,今天親民黨和民進黨委員要提出一些條例,本席非常尊重,我認為他們的版本跟行政院版差不了多少,管委員的版本是因公或作戰成殘軍人退休後,如果30歲就受傷,也要等到退休以後才可以領慰問金嗎?

  103. 高部長華柱

    如果是現役軍人的話,就可以領,有一些雖然是成殘,像美國有很多將軍受傷之後裝了義肢,還可以繼續在軍中服務。

  104. 詹委員凱臣

    對啊!所以問題在於有沒有除役。

  105. 高部長華柱

    沒有除役的可以領另外一筆錢嘛!

  106. 詹委員凱臣

    對。

  107. 高部長華柱

    退伍以後這部分仍然可以照顧,管委員講的是這一段。如果沒有退伍的人因公成殘,還繼續服務,也還可以繼續領這部分的錢。

  108. 詹委員凱臣

    這裡只寫因公作戰成殘,退休後就可以領,那有些20歲成殘的怎麼辦?他還繼續服役,但是不能領,難道要等到退休嗎?

  109. 高部長華柱

    可能委員誤會了,有一種是成殘以後必須離開軍中……

  110. 詹委員凱臣

    那是除役之後?

  111. 高部長華柱

    不是除役,是退役,退役就可以領。

  112. 詹委員凱臣

    另外親民黨也提出一個版本,我也非常尊重,就是因公、因病及意外退休之後也可以領,我認為因病及意外很難講,如果是胃病怎麼辦?得了胃病,退休也可以領嗎?還有如果因為酒駕發生意外,怎麼辦?所以我認為還是要規範得很周延,才能真正照顧低收入和弱勢族群。

  113. 高部長華柱

    是。

  114. 詹委員凱臣

    接下來請教政戰局王局長一個小問題,就是藝工隊將在今年的11月裁撤,那麼將來對於軍隊的慰勞要如何處理?

  11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6. 詹委員凱臣

    所以11月不一定會裁撤就是了?

  11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8. 詹委員凱臣

    我和藝人沒有任何關係,但是以前當兵的時候也很期待拿一個小板凳去看藝工隊表演,你不要忘了,現在很多當紅的藝人也都參加過藝工隊,所以藝工隊也是他們的一個訓練過程,我認為國防部應考慮藝工隊是否要裁撤。很多事情的朝野協商會令某些單位難以處理,但是我想還是有機會繼續回頭處理,所以我們繼續努力,繼續處理那些凍結案。

  11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0. 高部長華柱

    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任何的慰問金或福利,有法源是最好的。也因此,我認為國民黨委員所提版本是比較周延的……

  12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2. 高部長華柱

    是。

  12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4. 高部長華柱

    其實剛才管委員自己也講了,所提條文包含的內容不是很全面,而我們認為應該全面性地修改,不必只針對國防部來修訂,否則其他的公教人員就無法包含在內。

  12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6. 高部長華柱

    原先一些公教人員就不是年終慰問金的發放對象,例如制訂2萬元限制時,所有教師均不包括在內。至於因公成殘,作戰演訓成殘,因這部分人數非常少,甚至不包含因公這部分,所以人數又更少了,再說,公教人員又怎麼會因公成殘呢?其實這些人本就不是預算發放的對象,今年要發的原本就不包括這些人!

  12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8. 高部長華柱

    有。

  1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0. 高部長華柱

    有。

  13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2. 高部長華柱

    他接受了……

  1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4. 高部長華柱

    對,接受一部分。

  13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6. 高部長華柱

    這是一個發放規定,其中只有63年未發,且每年會根據國家的預算狀況調整,這是行政院的做法。到目前為止,除在63年因國家財力不足未發以外,其餘每年都有發放。

  13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8. 高部長華柱

    這是每年訂定的,而且會找我們去開會,所根據的就是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行政院每年都會找相關部會進行研究。

  13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0. 高部長華柱

    所以當國家經濟狀況好的時候,是不是可以多發?

  14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2. 高部長華柱

    原本的發放原則就是如此,亦即根據國家財政狀況做調整,這也是每年的訂定標準。

  14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4. 高部長華柱

    行政院。

  14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6. 高部長華柱

    是。

  14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8. 高部長華柱

    對。

  1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0. 高部長華柱

    這是委員覺得,但我不能這麼說。

  15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2. 高部長華柱

    我一開始就講了,支持修正動議,我沒有說不支持。

  15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4. 高部長華柱

    我們也認為任何一位總長的任期不宜太長,這樣對各方面也有會影響。

  1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6. 高部長華柱

    原來的規定是2到3年,現在因為這個法一直沒有過,如果按照原來的規劃,這個法應該在2年前就通過了,林總長也不會一直延續到現在……

  15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8. 高部長華柱

    而且我們面對一個重大的改革,將來參謀總長的階級會從一級上將改為二級上將,這是一個歷史性的改革,但非常可惜的,在法案推動的過程中,延誤了2年,依照三軍輪流擔任總長的時序,造成嚴司令擔任總長的時間在年齡上受到限制,這是一個不得已的狀況下所造成的問題,我們必須尊重總統對於人事運用的權責。

  15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0. 高部長華柱

    這個……

  1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2. 高部長華柱

    我覺得委員過度揣測總統做的決定。

  1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4. 高部長華柱

    不會,委員可以去閱讀一下黃煌雄委員對於國防二法修正後的意見,因為他是你們的前輩,他的主張和看法應該是走向文人領軍的道路,委員可以參考一下他的論述。

  1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6. 高部長華柱

    國防二法以後……

  1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8. 高部長華柱

    沒有啊!

  1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0. 高部長華柱

    主席、各位委員。如果是志願役,原來是一簽就是4年,但如果他在前一、兩年轉為下士,只要不續簽4年之內也可以退伍。

  17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2. 高部長華柱

    沒有,月退俸目前必須滿20年。

  1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4. 高部長華柱

    原則上,士官體系儘量是維持士官,也就是實施募兵制後,士兵還是儘量留在士官體系裡面,不過以往確實有士官學校的人轉到軍校去的例子。

  17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6. 高部長華柱

    有,士官長可以服役到58歲,下士是到50歲。

  17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8. 高部長華柱

    尉官通常服務滿20年就可以退伍,但是法定的時間是可以到畢業滿28年。

  17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0. 高部長華柱

    士官最長可以做到50歲,士官長則是58歲。

  18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2. 高部長華柱

    詳細的內容我不是很清楚,但是當初是以某一個縣市中低收入戶的待遇為基準。

  18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4. 高部長華柱

    不是,當初行政院是以這樣一個標準,認為這些人是低於貧窮線,不是按階級訂的。

  18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6. 高部長華柱

    是行政院訂的。

  18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8. 高部長華柱

    當時是軍公教整體配合做出的決定。

  18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0. 高部長華柱

    當初也有一個案子是3萬元,因為3萬元裡面可以涵蓋教師的部分,後來大家認為這樣做發放的額度會增加,所以最後決定是以2萬元為標準。

  19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2. 高部長華柱

    當初在訂定時,這些問題都沒有考慮在內,不過考慮到更弱勢,以及因作戰或演訓、執行任務死亡的遺屬或是成殘的遺屬,而且是訂在一等殘的部分,就是必須符合弱勢及因公受傷、死亡的遺屬。

  19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4. 高部長華柱

    可是總會有一個臨界點。

  19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6. 高部長華柱

    軍公教人員如果有這種待遇,就不會列入低收入戶,他是用中低收入戶的標準,做為這一次在很短時間要符合大家的期望所訂出來的標準。

  19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8. 高部長華柱

    去年10月23日行政院做出這項決定是因為當初有委員針對年終慰問金的發放提出質疑,認為國家的財政狀況不好,是不是可以全部取消,但是行政院認為,這些弱勢和這些對國家有貢獻的人應該繼續發放,所以把人數壓縮在一定的數字裡,但總要有一個標準,這個標準就是當…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林郁方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1. 林郁方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國家財政現在的確很拮据,所以才會出現每個機關各項支出都在大砍的情形。因為很多錢的支領都已經行之有年,如果不給部長一些迴旋的空間,可能不盡情理。

  2. 林郁方

    為什麼一開始我就建議今天的主席乾脆把所有版本全部送朝野協商?因為在朝野協商時,大家會從比較廣的面向來討論,而且受邀單位不只是國防部,還有其他部會也都會參與,包括軍公教全部都要一起來談,我認為在那個地方大家比較能夠心平氣和的討論問題。現在我們都只能根據自己的觀點來發言,國防部有國防部的觀點,執政黨有執政黨的立場,在野黨也有在野黨的立場,大家都要各自對自己的支持者作交代,這就是政治,政治就是一個很麻煩的東西,如果沒有辦法對自己的支持者作交代,那麼在國會殿堂的發言權相對而言代表性就非常薄弱。我覺得我的建議是最好的,乾脆全部送到朝野協商,根據國家的財政狀況,由行政院和立法院朝野協商的機制去訂出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原則。這種改革是從人家的口袋裡把錢挖出來,當然每一個人都會很痛苦、很難過,不過我真的要替馬政府講一句話,民進黨認為需要改革,因為國家的財政很困難,其實執政黨也有這樣的看法,現在只是幅度不同而已。你們所要求的是馬政府必須要改革,而馬政府現在也已經表示要改革了,要不然你們為什麼會一直提到陳院長所說的話呢?這就代表你們很支持陳院長的看法,我認為不能一邊要求要改革,一邊又把在推動改革的馬政府罵得一無是處,從電視台罵到國會,從國會罵到上街,請問你們上街究竟是表示支持改革?還是反對改革呢?如果反對改革的話,那麼你們上街就有道理,問題是現在馬政府已經在改革了,至於改革的幅度和範圍大家可以坐下來談,為什麼你們還要上街?不改革你們要罵,不改革你們也要罵,如果是這樣的話,政府根本沒有辦法做事。

  3. 林郁方

    最後本席要回歸到原題,我覺得應該把所有版本一併送朝野協商,我認為最後所拿出來的東西,可能沒有辦法滿足所有政黨,但應該可以滿足多數人,謝謝。

  4. 林郁方

    (在席位上)我想還是一樣送朝野協商好了。

  5. 林郁方

    (在席位上)請國防部說明。

  6. 林郁方

    (在席位上)要將協商完的結果給我們。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郁方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