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主張比照公務人員遺族領取半俸的相關規定,將配偶領取半俸年金以在職當時有婚姻關係者為限,退休後才結婚者在榮民過世後不應再由國庫負擔半俸給付,並提案修改陸海空軍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六條「但我要求比照公務人員遺族領取半俸之相關規定,立法院國民黨黨團每天都把我的案子擋下來,我懷疑國防部和退輔會在背後運作,不然國民黨委員為什麼把這個案子擋下來?現在韓國對相關配偶領取年金的限制,是以在職當時有婚姻關係者為限,換句話說,在尚未退伍之前娶的大陸新娘是受到保障,但不能退休之後娶了大陸新娘,在榮民朋友過世之後,我們國庫還要繼續負擔大陸配偶半俸退休金的給付,這樣當然不公平啊!因此,我提案要求修改陸海空軍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認為以大陸配偶人數、年齡差距及餘命估算,榮民過世後由國庫負擔其配偶半額月退金,造成國庫沉重負擔,相當不合理「但如果以大陸新娘人數來做估算,在她們嫁給榮民之後,因為年齡差距及時間計算因素的考量,造成我們國庫的負擔,這是相當不合理的。」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認為老榮民娶大陸新娘、過世後其配偶可繼續領半額月退金的制度要改革「這部分國庫差不多要負擔三百億左右,所以我當時就認為這個制度要改革。」發言紀錄
- 陳委員其邁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在2002年擔任立委時,曾針對老榮民娶大陸新娘,但在榮民朋友過世之後其配偶可以繼續領半額月退金部分做出估算,這部分國庫差不多要負擔三百億左右,所以我當時就認為這個制度要改革。從2002年到現在,大概已經過了10年的時間,現在我回到立法院之後,還是要就同樣的問題就教曾經擔任退輔會主委的部長。根據退輔會提供的統計資料顯示,100年中國配偶人數大概有27,307人,其中有10,796人領有臺灣身分證。現在榮民平均年齡約73.9歲,75歲榮民大約占七成,中國配偶的平均年齡則為50.7歲。由此可以看出,中國配偶跟榮民朋友的年齡差距是23.2歲,反觀臺灣的配偶跟我們榮民年齡的差距就比較小,大概相差十歲左右。在平均年齡差距23歲那麼懸殊的情況下,如果加計平均餘命,現在臺灣女性是82.65歲、男性是75.98歲,在男生比較短壽,女生比男生長壽6.67歲的情況下,若有榮民過世,以其配偶平均餘命還有30年來看,如果她沒有改嫁,並符合國防部所訂的條件,大陸配偶可以領30年半額月退金。
但根據媒體報導,現在有所謂的粉紅收屍隊伍,就是大陸新娘在嫁給榮民之後,給予大魚大肉、菸酒不拘、食補藥補及日夜求歡,造成榮民健康的問題。我當然不是指所有的大陸配偶,但是會讓人家認為,這種情形在道德動機上恐怕有一些問題,或認為臺灣的退休制度相當優渥,所以寧願犧牲幾年嫁給臺灣的榮民,這到底是不是真的愛情?對於個案部分,我沒有辦法評論。可是若以此計算,以我們現在退輔會的資料來看,月退俸平均俸額大概是39,190元,遺族領取半額是19,595元,這樣大陸配偶一年可以領取23萬5,140元,以現在有二萬七千多名大陸配偶來看,領取半額國庫一年就要負擔六十四億二千萬左右,若再乘以大陸配偶30年平均餘命,我們國庫為了安養這些中國配偶,30年累計負擔1,926億。現有榮民符合服役10年以上領有榮民證的部分,他們領月退和一次退的比例大概是多少?
- 主席
請退輔會宋副秘書長說明。
- 宋副秘書長海笙
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指教,這個數字可否會後再提供給委員。
- 陳委員其邁
我問你的是,到底領月退的比較多,還是一次退的比較多?百分比大概是多少?
- 宋副秘書長海笙
一次退的比較多。
- 陳委員其邁
大概多少?
- 宋副秘書長海笙
現在我手邊沒有這個數字。
- 陳委員其邁
有沒有五成、四成或三成?
- 宋副秘書長海笙
確切的數字必須……
- 陳委員其邁
你都沒有,所以榮民領月退的很少,一次退的比較多?
- 宋副秘書長海笙
是。所謂一次退是不到20年的,現在不到20年的人數還是比較多一點。
- 陳委員其邁
我是問已經領有榮民證的部分,因為10年就有榮民證了,對不對?
- 宋副秘書長海笙
沒有錯。
- 陳委員其邁
20年以上就可以領月退俸了,這個比例大概有多少?
- 宋副秘書長海笙
我手邊沒有比例的數字。
- 陳委員其邁
我幫你計算過,包括榮民領一次退及就養金的部分,如果是領一次退,在榮民過世之後,大陸配偶可不可以繼續領一半額度的就養金?
- 主席
請國防部高部長說明。
- 高部長華柱
主席、各位委員。不可以。就養金的部分,在榮民過世之後,不能領取一半。
- 陳委員其邁
針對領月退的部分,假如大陸……
- 高部長華柱
委員一直計較的是大陸配偶的部分,但這是民法的問題,因為他可能娶國人,也可能娶東南亞地區其他國籍的人。
- 陳委員其邁
我現在只針對大陸配偶。
- 高部長華柱
這是民法的問題,他有正常的婚姻……
- 陳委員其邁
我想都一樣,我的邏輯也不是只針對大陸配偶,也包括其他外籍配偶,但是大陸新娘的年紀都比較輕,所以她領半額月退俸金額的比例及時間都比較長,才會造成國庫沉重負擔,問題是出在這裡。
- 高部長華柱
委員有空到玉里去看,早些年這些退伍老兵結婚的對象,包含原住民、弱勢團體或身體不好的狀況。
- 陳委員其邁
我知道。
- 高部長華柱
不過,委員提的意見,我們會請輔導會就相關部分來研究,這些都有歷史上的問題,應該考慮到……
- 陳委員其邁
我是按照退輔會給我的資料,我現在都沒有提外籍新娘的部分,但如果以大陸新娘人數來做估算,在她們嫁給榮民之後,因為年齡差距及時間計算因素的考量,造成我們國庫的負擔,這是相當不合理的。
- 高部長華柱
移民署對大陸新娘及再結婚的部分,他們的考核及管控比以往……
- 陳委員其邁
這跟再結婚無關,如果再結婚或沒有嫁給榮民就不能領啊!
- 高部長華柱
標準要比較嚴格一點。
- 陳委員其邁
現在公務人員服務法中,有關遺族領取俸給的部分……
- 高部長華柱
他有年齡限制。
- 陳委員其邁
有很多限制,包括公務人員未改嫁、55歲以上、身心障礙、沒有工作能力或遺族是未成年子女等等,這部分姑且不談。雖然行政院的版本有送出來,但我要求比照公務人員遺族領取半俸之相關規定,立法院國民黨黨團每天都把我的案子擋下來,我懷疑國防部和退輔會在背後運作,不然國民黨委員為什麼把這個案子擋下來?現在韓國對相關配偶領取年金的限制,是以在職當時有婚姻關係者為限,換句話說,在尚未退伍之前娶的大陸新娘是受到保障,但不能退休之後娶了大陸新娘,在榮民朋友過世之後,我們國庫還要繼續負擔大陸配偶半俸退休金的給付,這樣當然不公平啊!因此,我提案要求修改陸海空軍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可是每次都被國民黨擋下來,為什麼公務員的規定跟軍人的規定不一樣?有什麼特別考量?我們國庫就是因為國防部拒絕相關退休金的改革,才會造成國家財政嚴重負擔,如果都是領月退,30年國庫大概要負擔2千億,所以部長應該針對整個退休制度……
- 高部長華柱
我的數據跟委員的數據不太一樣,可以請輔導會提供比較正確的數據給委員。
- 陳委員其邁
哪有什麼不一樣?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其邁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