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其邁於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q_public-pension-military要求軍人遺族領取半俸比照公務人員遺族領取半俸之相關規定「但我要求比照公務人員遺族領取半俸之相關規定」q_public-pension-military認為國防部拒絕相關退休金的改革,才會造成國家財政嚴重負擔「我們國庫就是因為國防部拒絕相關退休金的改革,才會造成國家財政嚴重負擔」

發言紀錄

  1. 陳委員其邁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在2002年擔任立委時,曾針對老榮民娶大陸新娘,但在榮民朋友過世之後其配偶可以繼續領半額月退金部分做出估算,這部分國庫差不多要負擔三百億左右,所以我當時就認為這個制度要改革。從2002年到現在,大概已經過了10年的時間,現在我回到立法院之後,還是要就同樣的問題就教曾經擔任退輔會主委的部長。根據退輔會提供的統計資料顯示,100年中國配偶人數大概有27,307人,其中有10,796人領有臺灣身分證。現在榮民平均年齡約73.9歲,75歲榮民大約占七成,中國配偶的平均年齡則為50.7歲。由此可以看出,中國配偶跟榮民朋友的年齡差距是23.2歲,反觀臺灣的配偶跟我們榮民年齡的差距就比較小,大概相差十歲左右。在平均年齡差距23歲那麼懸殊的情況下,如果加計平均餘命,現在臺灣女性是82.65歲、男性是75.98歲,在男生比較短壽,女生比男生長壽6.67歲的情況下,若有榮民過世,以其配偶平均餘命還有30年來看,如果她沒有改嫁,並符合國防部所訂的條件,大陸配偶可以領30年半額月退金。

  2. 但根據媒體報導,現在有所謂的粉紅收屍隊伍,就是大陸新娘在嫁給榮民之後,給予大魚大肉、菸酒不拘、食補藥補及日夜求歡,造成榮民健康的問題。我當然不是指所有的大陸配偶,但是會讓人家認為,這種情形在道德動機上恐怕有一些問題,或認為臺灣的退休制度相當優渥,所以寧願犧牲幾年嫁給臺灣的榮民,這到底是不是真的愛情?對於個案部分,我沒有辦法評論。可是若以此計算,以我們現在退輔會的資料來看,月退俸平均俸額大概是39,190元,遺族領取半額是19,595元,這樣大陸配偶一年可以領取23萬5,140元,以現在有二萬七千多名大陸配偶來看,領取半額國庫一年就要負擔六十四億二千萬左右,若再乘以大陸配偶30年平均餘命,我們國庫為了安養這些中國配偶,30年累計負擔1,926億。現有榮民符合服役10年以上領有榮民證的部分,他們領月退和一次退的比例大概是多少?

  3. 主席

    請退輔會宋副秘書長說明。

  4. 宋副秘書長海笙

    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指教,這個數字可否會後再提供給委員。

  5. 陳委員其邁

    我問你的是,到底領月退的比較多,還是一次退的比較多?百分比大概是多少?

  6. 宋副秘書長海笙

    一次退的比較多。

  7. 陳委員其邁

    大概多少?

  8. 宋副秘書長海笙

    現在我手邊沒有這個數字。

  9. 陳委員其邁

    有沒有五成、四成或三成?

  10. 宋副秘書長海笙

    確切的數字必須……

  11. 陳委員其邁

    你都沒有,所以榮民領月退的很少,一次退的比較多?

  12. 宋副秘書長海笙

    是。所謂一次退是不到20年的,現在不到20年的人數還是比較多一點。

  13. 陳委員其邁

    我是問已經領有榮民證的部分,因為10年就有榮民證了,對不對?

  14. 宋副秘書長海笙

    沒有錯。

  15. 陳委員其邁

    20年以上就可以領月退俸了,這個比例大概有多少?

  16. 宋副秘書長海笙

    我手邊沒有比例的數字。

  17. 陳委員其邁

    我幫你計算過,包括榮民領一次退及就養金的部分,如果是領一次退,在榮民過世之後,大陸配偶可不可以繼續領一半額度的就養金?

  18. 主席

    請國防部高部長說明。

  19. 高部長華柱

    主席、各位委員。不可以。就養金的部分,在榮民過世之後,不能領取一半。

  20. 陳委員其邁

    針對領月退的部分,假如大陸……

  21. 高部長華柱

    委員一直計較的是大陸配偶的部分,但這是民法的問題,因為他可能娶國人,也可能娶東南亞地區其他國籍的人。

  22. 陳委員其邁

    我現在只針對大陸配偶。

  23. 高部長華柱

    這是民法的問題,他有正常的婚姻……

  24. 陳委員其邁

    我想都一樣,我的邏輯也不是只針對大陸配偶,也包括其他外籍配偶,但是大陸新娘的年紀都比較輕,所以她領半額月退俸金額的比例及時間都比較長,才會造成國庫沉重負擔,問題是出在這裡。

  25. 高部長華柱

    委員有空到玉里去看,早些年這些退伍老兵結婚的對象,包含原住民、弱勢團體或身體不好的狀況。

  26. 陳委員其邁

    我知道。

  27. 高部長華柱

    不過,委員提的意見,我們會請輔導會就相關部分來研究,這些都有歷史上的問題,應該考慮到……

  28. 陳委員其邁

    我是按照退輔會給我的資料,我現在都沒有提外籍新娘的部分,但如果以大陸新娘人數來做估算,在她們嫁給榮民之後,因為年齡差距及時間計算因素的考量,造成我們國庫的負擔,這是相當不合理的。

  29. 高部長華柱

    移民署對大陸新娘及再結婚的部分,他們的考核及管控比以往……

  30. 陳委員其邁

    這跟再結婚無關,如果再結婚或沒有嫁給榮民就不能領啊!

  31. 高部長華柱

    標準要比較嚴格一點。

  32. 陳委員其邁

    現在公務人員服務法中,有關遺族領取俸給的部分……

  33. 高部長華柱

    他有年齡限制。

  34. 陳委員其邁

    有很多限制,包括公務人員未改嫁、55歲以上、身心障礙、沒有工作能力或遺族是未成年子女等等,這部分姑且不談。雖然行政院的版本有送出來,但我要求比照公務人員遺族領取半俸之相關規定,立法院國民黨黨團每天都把我的案子擋下來,我懷疑國防部和退輔會在背後運作,不然國民黨委員為什麼把這個案子擋下來?現在韓國對相關配偶領取年金的限制,是以在職當時有婚姻關係者為限,換句話說,在尚未退伍之前娶的大陸新娘是受到保障,但不能退休之後娶了大陸新娘,在榮民朋友過世之後,我們國庫還要繼續負擔大陸配偶半俸退休金的給付,這樣當然不公平啊!因此,我提案要求修改陸海空軍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可是每次都被國民黨擋下來,為什麼公務員的規定跟軍人的規定不一樣?有什麼特別考量?我們國庫就是因為國防部拒絕相關退休金的改革,才會造成國家財政嚴重負擔,如果都是領月退,30年國庫大概要負擔2千億,所以部長應該針對整個退休制度……

  35. 高部長華柱

    我的數據跟委員的數據不太一樣,可以請輔導會提供比較正確的數據給委員。

  36. 陳委員其邁

    哪有什麼不一樣?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其邁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