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其邁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認為中影爭議不只有牽涉郭台強和國民黨兩造雙方,還牽涉人民的財產「台銀擁有中影16%的股份,它是所謂的特別股,台銀持有300萬特別股。所以,中影這件事當然不是只有牽涉到郭台強和國民黨兩造雙方的爭議,它還牽涉到人民的財產。」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主張在政黨法修法時,應把過去發生的涉及犯罪或官商勾結的案例一併納入考量來規範「所以,我認為,部長應該要挺起腰桿,在政黨法修法時,把過去發生的涉及犯罪或官商勾結的這些案例,一併作考量,在政黨法修法的時候來規範。」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認為國發院土地變更案是很典型的官商勾結、很典型的圖利國民黨「事實上,內政部在選後就很快地同意國發院這塊土地的變更。所以,這是很典型的官商勾結、很典型的圖利國民黨。」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主張財政部或台銀應就中影交易中損及政府特別股股東權益的行為,站在捍衛國家財產的立場向法院提起訴訟,追訴涉嫌背信、侵占的刑事責任。「所以,財政部或台銀應該站在捍衛國家財產的立場,去法院提起訴訟,以追訴這些涉及背信、侵占等刑事責任之罪。」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主張政府應就中影土地的爭議及所涉政府利益,向內政部提出權利主張,要求暫緩相關土地處分。「政府要去向內政部主張,說這塊地有爭議,涉及政府利益。政府有權利訴訟,也有權利向內政部提出權利的主張,要求暫緩。」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要求內政部趕快恢復土地登記簿上「不當黨產」的登記「坦白講,內政部應該趕快恢復,原來在土地登記簿的那個「不當黨產」的登記,要把它拿掉。」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要求如果現在政府在中影沒有董事席次,應立刻要求董事會聘任董事「如果現在政府沒有董事席次,當然要立刻要求董事會要聘董事。」

發言紀錄

  1. 陳委員其邁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教財政部邊副署長,現在台銀與合作金庫是否仍是中影的股東?

  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 陳委員其邁

    但今天的報告裡講的就是三中啊,你竟然一問三不知。你們是不是董事?是不是股東?

  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 陳委員其邁

    他們是不是股東?你到現在還搞不清楚嗎?

  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 陳委員其邁

    股東的權益,財政部應該要知道啊!

  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 陳委員其邁

    若你要查半個小時,我是不是就要等你半個小時?

  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 陳委員其邁

    你連我們政府是不是台銀的股東這麼簡單的問題都搞不清楚?

  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 陳委員其邁

    胡說八道!你不知道,對不對?

  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 陳委員其邁

    你不清楚就說不清楚,還說什麼不是,是私人股東。

  16. 2005年的時候,台銀有300萬特別股,中影當時的董事長要用每股10元賤價把台銀這個股東的股票強制收回。當時財政部還去告中影吶!我現在就是要問你,這件事情到底處理得怎麼樣了?可是,你竟然一問三不知,連我們政府自己作為台銀的股東,你都不知道;而且,到現在你都搞不清楚你們自己股東的權益在哪裡,這樣要我們如何要求財政部去捍衛我們國家的權益?你連中影跟你有關都搞不清楚,要怎麼捍衛?

  1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 陳委員其邁

    台銀擁有中影16%的股份,它是所謂的特別股,台銀持有300萬特別股。所以,中影這件事當然不是只有牽涉到郭台強和國民黨兩造雙方的爭議,它還牽涉到人民的財產。你知道嗎?好,這個我不問你了。

  19. 關於中影的土地,它現有的資產登記下,有幾家是日產戲院,你知道嗎?

  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 陳委員其邁

    4家?胡說八道。是7家。

  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 陳委員其邁

    台中戲院呢?

  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 陳委員其邁

    怎麼是地方政府的戲院?

  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 陳委員其邁

    這些在中影的財產清冊裡都有啊!

  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 陳委員其邁

    現在到底是誰的?是登記在誰名下?

  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1. 陳委員其邁

    台中戲院既然是台中市政府的,怎麼會登記在中影名下呢?另外,高雄壽星戲院現在是登記在哪裡?

  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3. 陳委員其邁

    總共有7家,目前在中影名下,對不對?

  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5. 陳委員其邁

    有7家,對不對?

  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7. 陳委員其邁

    我看你根本搞不清楚狀況。當初接收日產轉帳撥用的部分,總共有19家。

  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9. 陳委員其邁

    其中12家已經被國民黨賣掉。

  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1. 陳委員其邁

    所以,中影名下還有7家。中影為什麼值錢?

  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3. 陳委員其邁

    你回去把財產清冊再查清楚,現在我手邊這些資料都是財政部當時清查不當黨產的資料。中影為什麼成為各方覬覦的標的,就是因為它擁有龐大的土地資產。對不對?財政部或台銀,作為特別股的股東,當然應該要捍衛我們自己股東的權益,對不對?所以,當時郭台強跟國民黨簽訂所謂的抽成密約裡面,約定餘多少、抽多少。然後,還賦予董事長逕行處分資產的權利,這當然都是損及政府作為特別股股東的權利,對不對?這是很明顯的背信行為啊!所以,財政部或台銀應該站在捍衛國家財產的立場,去法院提起訴訟,以追訴這些涉及背信、侵占等刑事責任之罪。你是利害關係人吶!問你是不是股東,你不清楚;問你是不是董事,你也不清楚,為什麼現在不是董事?為什麼民進黨執政時,我們台銀有一席董事在那裡?到了現在,你連有沒有董事都搞不清楚,要怎麼捍衛股東權益?怎麼樣捍衛人民權利?

  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5. 陳委員其邁

    你胡說八道!2003年,當時的黨主席連戰還說這7家戲院要歸還給國家,財政部有沒有陸續跟他接觸?有沒有跟國民黨接觸?

  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7. 陳委員其邁

    那是民進黨執政的時候,我現在問你,國民黨執政以後有沒有?

  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9. 陳委員其邁

    為什麼用訴訟?你們還是要跟他們協商,不是嗎?你們要再跟他們要啊!

  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1. 陳委員其邁

    你們就是要向它主張嘛!現在訴訟的情況怎麼樣?

  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3. 陳委員其邁

    那是民進黨當時提出的訴訟。

  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5. 陳委員其邁

    現在進度怎麼樣?

  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7. 陳委員其邁

    其他的戲院呢?其他戲院歸還的部分呢?黨產?歸還的部分,一起訴訟的情況怎麼樣?

  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9. 陳委員其邁

    現在情況怎麼樣嘛?一審判決的結果如何?

  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1. 陳委員其邁

    就一審地院而已嘛,對不對?

  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3. 陳委員其邁

    看到這些資料,真讓我不禁搖頭。你看,中影文化城現在的估價,94年買賣的估價是52億元。為什麼大家說馬總統是bumbler?原因就在這裡。以中影文化城為例,假如按照大故宮計畫300億元,國民黨賤價賣給郭台強,還協助他加入大故宮計畫土地整體開發計畫變更,裡面要蓋飯店、蓋住宅。人家搶你的錢,你還幫人家算錢;你們竟然還協助他加入大故宮計畫的土地變更。中影或政府的權益在哪裡?這是台銀要去捍衛的!是政府要去捍衛的!所以,有關土地買賣的這個部分,第一、如果現在政府沒有董事席次,當然要立刻要求董事會要聘董事。對不對?現在郭台強、國民黨聯手把政府做掉,連一席董事都沒有了。本來還強制用10元一股的賤價買你們的股票,我告訴你,中影的股價現值至少超過200元。你要把這個部分你們的法律責任和權利義務的關係搞清楚,不要一問三不知。訴訟都是當年民進黨提的,現在到底進度到哪裡了,你也是一問三不知。

  6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5. 陳委員其邁

    已經在高等法院躺多久了,你知道嗎?

  6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7. 陳委員其邁

    你有沒有去主張?

  6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9. 陳委員其邁

    民進黨提起訴訟的,當時是判民進黨贏,不是判政府贏嘛!所以,中影的臨時股東會無效。也因為這樣,我們才保住權益嘛!現在怎麼問你,你都不清楚。

  7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1. 陳委員其邁

    你不要說一套、做一套。政府現在為什麼沒有董事席次?你有沒有去查,你們現在為什麼沒有董事席次?問你,你都搞不清楚。臨時股東會無效,你還不去主張你們那一席董事。這是你們應有的權利,你們的股票占16%耶。對不對?所以我才要講中影這件事情。這不是國民黨的家務事,也不是黑吃黑。這是有關人民權利、政府的股東權利的部分,你們要強力捍衛嘛!財政部應該去告國民黨,是不是當時涉及到買賣的背信?為了人民的權利,你們要去主張啊!來到這邊,問你董事長是誰?股東是誰?董事是誰?你都不清楚。我問你,現在中影董事長是誰?

  7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3. 陳委員其邁

    你要捍衛政府的權利嘛!你都搞不清楚,這是國有財產啊!怎麼不是?

  7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5. 陳委員其邁

    當時這個案子在財政部就處理得清清楚楚了,可是你到現在都還搞不清楚。

  76. 另外,我要請教內政部。在民進黨執政的時候,國發院在內政部營建署被打回票。專案小組會議迄今開了五次,第四次會議開完後,都委會在廖了以擔任內政部長時,就讓它通過,也不敢阻止。請問,第一、二、三次專案小組會議的結論是怎麼樣?第一次會議有同意嗎?

  7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8. 陳委員其邁

    第二次呢?

  7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0. 陳委員其邁

    第四次是什麼時候?

  8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2. 陳委員其邁

    97年的什麼時候?

  8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4. 陳委員其邁

    政黨輪替前,還是輪替後?

  8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6. 陳委員其邁

    同意嗎?

  8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8. 陳委員其邁

    胡說八道!怎麼會原則同意?民進黨當時的政府就講得非常清楚,你把四次的會議紀錄都拿給我看,可不可以提供?

  8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0. 陳委員其邁

    部長,這個案子當時引發輿情譁然。當時的陳水扁總統也曾經批評這個主席勾結市長,結果馬總統執政之後,是市長在勾結總統。2008年5月20日政黨輪替,25天之內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即審議通過這整個案,然後,馬上送到內政部營建署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我現在跟部長報告,為什麼挑在2009年5月5日即審議通過這個案子?為什麼那麼快,你知道嗎?個案變更的程序,我們之前也討論過很多。這個案子又是大家所矚目的,為何那麼快就通過?部長,你知道是什麼原因嗎?

  9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2. 陳委員其邁

    是元利建設拿這塊土地去抵押貸款,2009年底到期,還款期限就是兩年,所以政府才急著變更,在2009年不到一年的時間就把這塊土地趕快完成變更。原來國民黨賤價賣得的是43億元,現在的價值至少300億元。而且,部長可以自己去瞭解,永建國小附近那塊地去年的價值估計約三百億元,現在的市值已超過三百億元了。所以,部長,這一塊土地已明顯涉及官商勾結。怎麼主席在當時元利建設與國民黨簽訂的合約裡面,竟然有但書特別寫道:國民黨須先負責與政府部門申請完成都市計畫變更。所以,是國民黨提出申請嘛!大家才質疑這塊土地是否涉及龐大的利益輸送,事實上,內政部在選後就很快地同意國發院這塊土地的變更。所以,這是很典型的官商勾結、很典型的圖利國民黨。也不遮遮掩掩,一下就毫無忌憚地以這種方式進行土地變更。台北市都委會只花了25天,內政部都委會不到一年的時間就准予它變更。我今天要講的重點是,中影和國發院一樣,現在中影的土地已經被郭台強夫婦撿了一個大便宜,你們不但幫他們加入大故宮計畫,還時間他們辦土地變更。國發院則是被元利建設撿了大便宜,你們很迅速地做這些土地變更。很明顯地,讓元利建設獲得那麼龐大的土地利益,所以人家才會說馬總統是bumbler,對不對?部長,我今天要提醒你,不論是土地變更或股權轉移,這些都是政府的權益,也都是人民的權益。政府當然必須捍衛!所以,我認為,部長應該要挺起腰桿,在政黨法修法時,把過去發生的涉及犯罪或官商勾結的這些案例,一併作考量,在政黨法修法的時候來規範。本來在政府的土地登記簿裡面都還有登記不當黨產,廖了以擔任內政部長的時候,就把這個不當黨產取消了。土地登記是絕對權利,涉及到土地所有人最主要的利益。我們的土地是採登記主義,所以,連黨產登記都把它拿掉,以後如果清查土地,這些土地到底是不是國民黨的黨產?坦白講,內政部應該趕快恢復,原來在土地登記簿的那個「不當黨產」的登記,要把它拿掉。這一點內政部一定做得到,不是做不到。這個部分還是要拜託內政部,站在國家、人民的角度,全力捍衛國家、人民的權利。

  9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4. 陳委員其邁

    你們要在一週內提出最新的查處結果,但是也要提供08年財政部的相關資料,這樣我們才能夠比較財產清冊有沒有變化。

  9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6. 陳委員其邁

    我建議以08年為準,有些是賣掉的,那就註記是賣掉,或註記所有權轉移,你也不曉得國民黨到底怎麼處理,只是追查之後知道這筆財產的所有權已經轉移了,那我們就知道哪一筆土地清查的結果到底怎樣了,所以我才說要提供一份08年的資料,現在再做一次最新的清查,對不對?

  9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8. 陳委員其邁

    否則就提供資料就好了,請他們最近將財產再清查一次,於一週內提供好了,其他什麼「譴責」都不要了。

  9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0. 陳委員其邁

    不是答應就好,是做一個決議,請他於一週內將最新清查結果送交本院內政委員會,這樣就好了,其他的都不要。

  10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2. 陳委員其邁

    現在國民黨就是在告郭台強夫婦背信侵占嘛!民進黨提出這個案子就是在幫國民黨把黨產要回來。

  10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4. 陳委員其邁

    中影的股東是財政部,有350萬特別股呀!

  10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6. 陳委員其邁

    你這樣是背信,背棄國民黨的利益。

  10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8. 陳委員其邁

    所以我剛才問關於這350萬特別股,財政部現在還有沒有股份?你們有股份的話,當然可以主張。這一塊地當時假如賤價賣給郭台強或是做一些資產處分,當然會涉及股東權利,股東是政府,這也不是只有國民黨的事情,所以財政部要主張。

  10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0. 陳委員其邁

    你唸給大家聽聽看。

  11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2. 陳委員其邁

    就是暫停處分嘛!

  11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4. 陳委員其邁

    所以財政部有主張。

  11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6. 陳委員其邁

    財政部可不可以主張?你們有沒有改變原來立場?

  11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8. 陳委員其邁

    現在還在高院,對不對?

  11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0. 陳委員其邁

    跟我們政府有關,為什麼不可以主張?

  12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2. 陳委員其邁

    重點是財政部有權,所以財政部也可以去告。

  12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4. 陳委員其邁

    台銀就是政府嘛!政府要去向內政部主張,說這塊地有爭議,涉及政府利益。政府有權利訴訟,也有權利向內政部提出權利的主張,要求暫緩。剛剛營建署也說可以主張,政府為什麼不主張?這件事情,政府的立場跟國民黨的立場一致呀!

  12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6. 陳委員其邁

    所以我說他要送去主張,這不是什麼笑話。

  12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8. 陳委員其邁

    我們內政委員會大家在捍衛政府權益,因為政府是中影的股東,有16%的股份,結果國民黨立委不捍衛國民黨利益,這不是很奇怪嗎?

  1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0. 陳委員其邁

    中影原來的股東是國民黨,國民黨的股權賣給郭台強,現在國民黨在告郭台強,假如跟國民黨立委有關,國民黨就應該利益迴避。

  13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2. 陳委員其邁

    這在處理國民黨黨產,國民黨立委不必迴避嗎?

  1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4. 陳委員其邁

    中影這塊地很簡單,有政府股份,立法院怎麼可以沒有立場表示我們的意見?如果這塊地都是國民黨的,馬英九自己要做「憨頭」,是他們家的事,但是這塊地有政府的股份,有人民的權益,國會有主張是很正常的事情。

  13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6. 陳委員其邁

    我哪裡違法?

  13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8. 陳委員其邁

    迴避不迴避,這由主席決定。

  13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0. 陳委員其邁

    這塊地也不是我們的。

  14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2. 陳委員其邁

    要求政府啦!

  14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4. 陳委員其邁

    要求政府也不行?

  14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6. 陳委員其邁

    你每項都不同意。

  14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8. 陳委員其邁

    國民黨是只剩一個吳育昇嗎?

  1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0. 陳委員其邁

    主席,他們要不要迴避,請你調查一下大家的意願。

  15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2. 陳委員其邁

    這為什麼是財政部發函?登記土地是由你們負責啊!

  15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4. 陳委員其邁

    請財政部解釋一下,當時為什麼要取消註記?

  1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6. 陳委員其邁

    院方給你們的文,其擬註銷的理由是什麼?

  15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8. 陳委員其邁

    刪除註記的理由是什麼?

  15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0. 陳委員其邁

    就是沒有理由。

  1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2. 陳委員其邁

    是行政院開會決定的?

  1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4. 陳委員其邁

    行政院是什麼會議?是行政院院會,或是秘書長召集的會議,我不知道行政院的什麼會議在處理這部分的事務。

  1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6. 陳委員其邁

    是國家資產經營管理委員會開會決定將它註銷,對不對?

  1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8. 陳委員其邁

    這裡面有一些是過去接收日產,有一些是轉帳撥用的,國民黨也有說要還,有一些說要還沒有還而跳票的部分,有一些是地方黨部等夯不啷噹的已經還了,但是沒有註記,假如有買賣,我不清楚那塊土地是誰的,那就要先讓我知道,買賣雙方,假如去查土地登記簿,或是申請土地謄本,如果沒有註記,我怎麼知道這塊土地未來會不會有產權糾紛,所以註記是為了要保障人民權利,要讓人民知道這塊地以後可能會有糾紛,我搞不懂這件事你們為什麼不做?政府的權利為什麼不主張?如果民眾買到有糾紛的產權,將來被索討回去,豈不是會造成財產損失。所以我不懂為什麼會不同意這個臨時提案,內政部有什麼困難,我們就是提出要求,當時也是行政院直接要求內政部去做的,這有什麼困難?

  1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0. 陳委員其邁

    這些資料從網路上都查得到,哪有什麼。

  17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2. 陳委員其邁

    那時候……

  1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4. 陳委員其邁

    財政部要不要提?

  17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6. 陳委員其邁

    以前就有,現在你就尊重法令規定?請問內政部,他個人能不能提?

  17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8. 陳委員其邁

    不要討了嗎?

  17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0. 陳委員其邁

    財政部,可不可以啦?

  18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2. 陳委員其邁

    財政部可以啊,怎麼不可以?財政部沒有意見,對不對?

  18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4. 陳委員其邁

    你要跟誰協調?跟國民黨嗎?

  18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6. 陳委員其邁

    人民的財產……

  18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8. 陳委員其邁

    那就做決議啦,沒關係啦。

  18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0. 陳委員其邁

    註記而已,有什麼理由不行?如果有不好的地方,講個道理出來,對不對?財政部要講出個理由,說你們為什麼不同意。

  19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2. 陳委員其邁

    因為不同黨……

  19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4. 陳委員其邁

    ……

  19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6. 陳委員其邁

    ……這又沒有利益迴避……現在一群要利益迴避的人都坐在這裡。先確定誰要利益迴避……

  19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8. 陳委員其邁

    你不要迴避,有人要啊!

  19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0. 陳委員其邁

    要利益迴避!

  20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2. 陳委員其邁

    先表決要求利益迴避……

  20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4. 陳委員其邁

    表決!

  20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6. 陳委員其邁

    利益迴避的部分先表決。

  20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8. 陳委員其邁

    剛才有提案。

  20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0. 陳委員其邁

    他沒有表示意見。

  21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2. 陳委員其邁

    一個一個點名啦。超明兄沒有意見……

  21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4. 陳委員其邁

    主席,你要問一下大家的意見。有的人要利益迴避,有的人不要,你要問一下。

  21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6. 陳委員其邁

    問一下要不要參與表決。

  21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8. 陳委員其邁

    (在席位上)還有一案。

  21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0. 陳委員其邁

    (在席位上)送紀律委員會的案子……讓他們自首。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其邁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