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添財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台南市第4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認為政黨作為人民團體,其財產依法應該受到規範,即使逃過法律責任,其政治責任與社會責任仍牽涉國家大政與運作秩序「更何況它是一個政黨、是一個人民團體!依法應該要受到規範,即使能遊走法律邊緣,逃過法律責任,它的政治責任、社會責任都牽涉到國家大政,也牽涉到國家運作應有的秩序及紀律的基本問題」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質疑中影土地、八德大樓房地產交易是互相串謀、假契約真掏空,使違約買方得利而賣方求償無門「中影的土地、八德大樓的房地產,用所謂回算機制的條款、用所謂如果賣不出去就可以優先買回的條款來訂契約,但是這兩個對賣方權益保障的條款,最後在買方不履行、違約的情形下,去打官司竟然打輸了!這是互相串謀,「假契約、真掏空」,表面都合乎正常商場原理及法律規範,最後官司卻打輸了,不履行契約的買方得到利益,但是賣方卻拿它沒轍」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主張應追溯板橋中廣信號發射台用地被拿走的情形「其實還有很多,像位於板橋的中廣信號發射台用地,當時連戰擔任行政院長,我當立委,我就曾質詢過,但是就被搞走了,你知道你一塊地現在的市價是多少嗎?要去追溯啊!」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質疑三中交易有串通、串謀、勾結、輸送的問題,主張不能就這樣算了「這樣有沒有串通、串謀、勾結、輸送的問題?大家都存疑啊!難道就這樣算了?」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要求內政部長代表人民與職務,建議黨主席與總統出力處理黨產「那你也要代表人民、代表你的職務,建議黨主席、建議總統用一點力」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質疑黨產處理專案小組的執行成果是大的放過、不敢碰,只處理小的可歸還部分「大的是放過、不敢碰,至於小的就講一講,如果可以就還給你,就是這樣。」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認為威權時代沒辦法處理的黨產,在民主化後財政部應該去追討「那時候是威權時代,沒有辦法碰,而現在已經民主化了,財政部應該去追啊!」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質疑三中交易的回算機制看似合理,實際可能只是一個障眼法「看似合理,其實回算機制可能就是一個障眼法,今天果然官司打輸了。」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主張馬英九不論作為國民黨黨主席或總統,都必須為三中交易負起道德與政治責任。「從道德、政治的範疇來講,馬英九不管是作為國民黨的黨主席或中華民國的總統,都必須為這件事情負起責任,不能「惦惦」」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質疑國民黨黨主席及總統是否縱容黨產被拿走,甚至可能是共犯結構之一「相對的,國民黨黨主席及總統是否縱容?甚至人家會懷疑他也是共犯結構之一,因為這比瓜田李下還嚴重啊!」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質疑國民黨三中交易中財產不當處理造成的公益損害應由誰追究,並追問內政部能否代位追究。「人民團體的財產不是個人的財產,它的不當處理、它的違失所造成公益上的損害,誰要去追究?內政部能不能代位去追究?」

發言紀錄

  1. 許委員添財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內政部提供給本委員會的報告第6頁提到:「監察院90年4月6日函送行政院調查報告,對於行政院及各級政府機關,將所管有之公有財產贈與、轉帳撥用及撥歸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所有或經營,是否涉有違失,曾請行政院確實澈底清理,依法處理見復。」接著在本文內提到,「對此,行政院係責由財政部成立黨產處理專案小組,處理政黨不當取得國家資產歸還事宜,」請問現在執行得怎麼樣?

  2. 主席

    請財政部國產屬邊副署長答復。

  3. 邊副署長子樹

    主席、各位委員。對此內政部方才也提到,地方政府……

  4. 許委員添財

    現在執行得怎麼樣?財政部所成立的黨產處理專案小組處理得如何了?

  5. 邊副署長子樹

    委員所提之黨產處理專案小組,那原來是國家資產經營管理委員會於92年12月24日奉游前院院長指示,在國資會下成立一個專案小組,所以是按照這個來運作的,一直到98年4月奉行政院核定停止運作。

  6. 許委員添財

    核定停止運作的理由是什麼?你們所接到的命令是什麼?就是「停」嗎?沒有理由嗎?

  7. 邊副署長子樹

    因為原來是附屬於國資會之下,在國資會時就已經停止運作,所以相對來講……

  8. 許委員添財

    財政部是在92年接到命令要成立這個小組,在98年4月13日又接到行政院的命令停止?

  9. 邊副署長子樹

    對。

  10. 許委員添財

    在92年至98年這長達六年的時間內,你們做了那些處理?成果又是陳報給誰?

  11. 邊副署長子樹

    報告委員,雖然黨產小組已經停止運作,但是實際上追討的部分並沒有間斷,統計至去年底為止,國民黨以拋棄所有權方式,辦理國有登記之不動產總計有五十六筆土地,面積為1.6225公頃;另有六棟房屋也是拋棄,登記為國有,樓地板面積為1萬4657.23平方公尺。這是拋棄所有權的部分,其中比較大項者如實踐堂、實踐大樓、台南縣白河鎮的二十七筆土地。第二部分是有關原來全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撥歸國民黨經營之十九家戲院的部分,因為在93年1月8日專案小組曾召開會議,確定優先處理實踐大樓及新世界等七家戲院房地的原則,到目前為止……

  12. 許委員添財

    因為這個帳一定相當繁複,細節你是講不完的。大的是放過、不敢碰,至於小的就講一講,如果可以就還給你,就是這樣。

  13. 邊副署長子樹

    我們是針對比較大的標的去進行訴訟,就是以……

  14. 許委員添財

    目前訴訟中的大標的案有幾案?

  15. 邊副署長子樹

    有兩案,一個是台北市的新世界戲院,另一個是位於台南市的原中華日報社的台南國賓大樓,這兩案正在訴訟中。

  16. 許委員添財

    其實還有很多,像位於板橋的中廣信號發射台用地,當時連戰擔任行政院長,我當立委,我就曾質詢過,但是就被搞走了,你知道你一塊地現在的市價是多少嗎?要去追溯啊!

  17. 邊副署長子樹

    這個交通部有在訴訟處理中。

  18. 許委員添財

    那時候是威權時代,沒有辦法碰,而現在已經民主化了,財政部應該去追啊!

  19. 邊副署長子樹

    有關中廣公司這部分,交通部已經在辦理兩個案子,一個是板橋區民族段案,另一個是花蓮市民勤段案,這正在訴訟中。

  20. 許委員添財

    你們訴訟中的案子是我上一次擔任立法委員時所質詢的那一件嗎?那是很大的一筆,現在市值是多少?

  21. 主席

    請交通部黃副司長答復。

  22. 黃副司長定環

    主席、各位委員。板橋民族段的公告現值約為19億元左右。

  23. 許委員添財

    19億元?是指這一塊而已嗎?會後請你提供書面資料給本席,我要對照一下。

  24. 黃副司長定環

    好。因為該案目前已進入三審,在前面的程序中雙方互有輸贏,目前仍在訴訟中。

  25. 許委員添財

    那已經被他贈與或轉讓掉了。

  26. 黃副司長定環

    目前為止我們並未聽說是這樣。

  27. 許委員添財

    那是在連戰擔任行政院長時候。請財政部後續將資料提供給本席。

  28. 其次請教內政部長,今天的議程是就各主要政黨歷年財務申報情形、三中(中影、中視、中廣)交易案、國家發展研究院土地變更案及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追討的專題報告,在媒體、電視及現場call in的節目,其中之關係人-蔡正元委員也現身說法做了很多指控。我們從幾個層面來看,一個社團法人的內部財產在處理的過程中還涉及槍案、涉財迷色惑,這些都是蔡委員講的,甚至被槍擊,而開槍之人已因破案而坐牢,並在監獄中死亡,這不是黑幫也不是私人,而是政黨!政黨的財產處理到底合法不合法、其中有無弊案,這是另外一回事,光就已經發生的這些現象與事件就已經不忍卒睹了!就算是路見不平也會拔刀相助,更何況它是一個政黨、是一個人民團體!依法應該要受到規範,即使能遊走法律邊緣,逃過法律責任,它的政治責任、社會責任都牽涉到國家大政,也牽涉到國家運作應有的秩序及紀律的基本問題,怎麼會這樣呢?統統都沒有交代!我剛才所講的你聽得進去嗎?你以前有沒有聽過?

  29. 主席

    請內政部李部長答復。

  30. 李部長鴻源

    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我不太看call in節目,所以我真的沒有聽過。

  31. 許委員添財

    你這樣可以避免哦!

  32. 李部長鴻源

    我是真的沒聽過。

  33. 許委員添財

    現在就是這樣,明哲保身的人最好什麼都不知道,日子安穩,也不會惹上麻煩。現在黨產處理打官司打輸了,結果黨產被拿走了、被不符對價的拿走了!中影的土地、八德大樓的房地產,用所謂回算機制的條款、用所謂如果賣不出去就可以優先買回的條款來訂契約,但是這兩個對賣方權益保障的條款,最後在買方不履行、違約的情形下,去打官司竟然打輸了!這是互相串謀,「假契約、真掏空」,表面都合乎正常商場原理及法律規範,最後官司卻打輸了,不履行契約的買方得到利益,但是賣方卻拿它沒轍,這時候損失的是什麼?是這個社團法人的財產,人民團體的財產不是個人的財產,它的不當處理、它的違失所造成公益上的損害,誰要去追究?內政部能不能代位去追究?

  34. 李部長鴻源

    目前沒有。

  35. 許委員添財

    目前沒有這項法律授權?

  36. 李部長鴻源

    是的。

  37. 許委員添財

    但是今天這個政黨是執政黨,他的主席是國家的總統哦!他可以當成沒事嗎?他不維護黨產,他要維護全民的利益啊!因為這是社團法人,不是嗎?我講的道理都通吧?

  38. 李部長鴻源

    是。

  39. 許委員添財

    那怎麼辦?他不作為,假裝沒事,「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他不追討失去的財產,但是人家取得的利益,是不是他暗中幫助的結果?有沒有這個問題?這實在太離譜了。而且在發展的過程中,如果蔡正元委員說的都是實情的話,表示一開始的時候他有低價設算,然後再用回算機制來彌補,那時候蔡委員就說價值不止這樣,大家不相信,所以他用回算機制來彌補,怕以後真的賤賣財產成真。看似合理,其實回算機制可能就是一個障眼法,今天果然官司打輸了。而這個官司本身有沒有問題?法院判決有沒有問題?會不會有人去運作,讓官司故意打輸?這一連串的問號好像可以爭論,其實不用爭論,從道德、政治的範疇來講,馬英九不管是作為國民黨的黨主席或中華民國的總統,都必須為這件事情負起責任,不能「惦惦」,而且他還公開說要讓國民黨的黨產歸零,結果今天不是歸零,而是變零,整體的變成零零散散,最後可能損失慘重,虧到變零。你看我們可以不處理嗎?如果國民黨處理黨產,馬英九主席、馬英九總統都可以坐視這樣的事情發生不追究,就白白的讓三中交易被別人違約取走,那台灣社會變成什麼樣的社會?早知道這樣,還不如捐給國家,如果是那樣,你看國民黨會得到多大的掌聲啊?國民黨黨主席會得到人民多少讚美啊?結果今天不是,今天是讓少數人用五鬼搬運的方式搬走了,這樣有沒有串通、串謀、勾結、輸送的問題?大家都存疑啊!難道就這樣算了?如果這樣算了,國會存在幹什麼?如果這樣就算了,我們哪是民主法治國家?不曉得部長應該回應哪些話,好讓人民對你有所期待?

  40. 李部長鴻源

    目前只能循司法的程序來處理,因為目前政黨法還沒有通過,我現在只能說目前內政部插不上手,因為在人民團體法中並沒有這樣的一個機制。

  41. 許委員添財

    那你也要代表人民、代表你的職務,建議黨主席、建議總統用一點力,請問誰敢吃國民黨的財產啊?誰敢冒犯黨主席、冒犯中華民國總統的威信啊?相對的,國民黨黨主席及總統是否縱容?甚至人家會懷疑他也是共犯結構之一,因為這比瓜田李下還嚴重啊!

  42. 李部長鴻源

    我有機會碰到總統,我會把許委員今天質詢的內容向他報告。

  43. 許委員添財

    好,請你一定要從實向他報告。

  44. 李部長鴻源

    我一定會轉達。

  45. 許委員添財

    我不是針對馬先生、馬主席、馬總統。

  46. 李部長鴻源

    我知道。

  47. 許委員添財

    我是針對國家的體制,針對台灣這個自由市場應有的交易倫理和秩序,如果這個秩序連總統、黨主席之尊都插不了手,那還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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