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質疑以全國教師團體的家長問卷調查結果,作為中小學及幼兒園人員排除適用九○制、得以提早退休的理由,認為許多家長反而肯定資深老師,年齡不是問題。「可是本席在年金改革小組裡聽到這種關於中小學及幼兒園的說法,有些人被排除適用,理由只是基於全國教師團體所做的家長問卷調查結果,可是他忘記了,有很多家長反而肯認比較資深的老師,認為愈年輕、愈沒有經驗,愈不容易帶小孩,也帶不好小孩,年齡反而不是問題。」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認為為公教體系醫護人員定下可提早退休的特殊標準後,在私立醫院任職或被聘用的護理人員不僅要做到設定的標準,下次再就業時會被市場自動淘汰「可是那些聘用的護理人員可慘了,或者在私立醫院任職的人員,他們就要做到你們設定的標準,等他下一次再就業時,市場就會自動淘汰他。」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認為公立幼兒園立下提早退休的特殊標準,排擠到的其實是私立幼兒園教師的就業「你要知道,公立幼兒園立下這個標準,排擠到的其實是私立幼兒園教師的就業。」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要求對年金改革中可提早退休的職業訂定特殊性認定標準,並強調並非反對所列職業提早退休。「本席在此強調,我不是反對這些已經被年金改革小組說明中這幾頁職業的類種,認為他們提早退休就不行,本席要求的是要有一些特殊性的標準,好不好?」公教人員的 18% 優惠存款應取消、調降利率或維持?質疑以18%優存改革涉及信賴保護的說法,認為18%並非公權力或公給付行為,沒有信賴保護問題,重點是過渡、緩和措施,批評是不敢改革「因為他認定18%並不是公給付的行為嘛,不是公權力的行為,不是公給付的行為,何來信賴保護?那是你不敢改革嘛!」公教人員的 18% 優惠存款應取消、調降利率或維持?主張若18%優存被認定為利息而非退休所得,就應大刀闊斧推動改革;若課徵2%補充保費具有正當性,也應釐清其制度與法律定位。「如果是利息就不是所得的概念,那麼在改革中就應該要大刀闊斧的去做,如果你們課徵2%補充保費這麼有正當性,就表示那不是所得的概念,也不是退休的概念,我們整個制度的建立就要朝向定性,否則法律的定位就會不清楚。」發言紀錄
- 吳委員宜臻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是3月11日,也是三一一日本大地震兩週年,我們今天還可以非常平安,也非常感謝,我們可以在此討論年金改革,真是令人五味雜陳。
- 主席
請銓敘部張部長答復。
- 張部長哲琛
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是業務報告,年金改革只是其中一部分而已。
- 吳委員宜臻
今年1月,其實有幾波新聞是關於考試院關院長的。根據已經公布的年金改革方案,大概是要很快地從七五制調到八五制、再跳到九○制,本席也從新聞得知,事實上有幾個職業類科的公教人員是被排除的,你可以告訴本席,到底有幾類公教人員被排除嗎?
- 張部長哲琛
根據初步方案,警消和醫護人員因為工作性質比較特殊,我們會加以排除;學校教職員部分,由教育部考慮。
- 吳委員宜臻
但是在這波改革中,好像也包含中小學和幼兒園嘛!
- 張部長哲琛
對,根據教育部初步規劃,包括中小學教員。
- 吳委員宜臻
醫護人員部分也包含在內?
- 張部長哲琛
這是我們主管的。
- 吳委員宜臻
請問部長,根據你們的思考,到底有哪些職業類別應該排除適用九○制、改用八五制?或者是適用八五制者,現在要排除掉,讓他們可以再提早退休?所謂的職業特殊,標準在哪裡?
- 張部長哲琛
如果工作具有高危險性、大量體力負荷性,就不適宜讓年齡大的人還從事這類工作。
- 吳委員宜臻
大量體力負荷的工作,警消人員應該算嘛!
- 張部長哲琛
對。
- 吳委員宜臻
那麼巡山員算不算?
- 張部長哲琛
這是個案,我們到時候再處理。
- 吳委員宜臻
本席翻遍銓敘部相關法規,事實上,目前我們沒有看到銓敘部針對職業特殊性有任何認定標準。你們的標準到底在哪裡?是隨感覺決定嗎?
- 張部長哲琛
我們這個禮拜會立刻邀請相關機關會商,針對修正條文的內容,必須通盤檢討。各部會如果認為有些職務不適合九○制,他們會提出來。
- 吳委員宜臻
本席以勞工為例。你覺得擔任建築工人需不需要體力?
- 張部長哲琛
當然需要體力。
- 吳委員宜臻
需要體力,對不對?
那搬運工人需不需要體力?
- 張部長哲琛
當然需要。也有人從事技術方面的工作。
- 吳委員宜臻
是啊!伐木工人、漁工需不需要體力?也都需要,對不對?可是你知道嗎?勞委會在97年頒訂了需要堅強體力的特殊職業,裡面竟然不包含這些人,只有2類,分別是高壓室內作業以及潛水作業,也就是說,勞工中能夠排除到提早退休的族群,但是不包含減額,也就是提早退休、仍然全額給付者,也只有這2類。可是我們9百萬的勞工比比皆是,都需要重度勞力,哪一個主管機關有講清楚他們可以排除適用九○制?
這一波年金改革中,針對醫護人員、警消、中小學、幼兒園人員,本席要談的不是他們該不該、適不適合,而是他們的職業特殊性到底在哪裡?還有哪些職業可以比照?教育部的教育人員是不是聽到在一些全國教師會所做的家長問卷中,有家長反應希望老師愈年輕愈好,因為比較好帶小孩?開玩笑!如果朝向這樣的目標,所有年紀標準都用問卷調查決定,那乾脆所有政策都去問,像是戶政人員要不要也找年輕一點的好了?因為太老的人員坐在櫃臺,可能不適合,民眾不喜歡,對不對?因為他們講話不清楚、活動不清楚。
- 張部長哲琛
我非常同意你的看法。
- 吳委員宜臻
本席的意思是,標準到底在哪裡?
- 張部長哲琛
我非常同意,實際上,我們在法令裡可能沒有辦法解決。
- 吳委員宜臻
可是本席在年金改革小組裡聽到這種關於中小學及幼兒園的說法,有些人被排除適用,理由只是基於全國教師團體所做的家長問卷調查結果,可是他忘記了,有很多家長反而肯認比較資深的老師,認為愈年輕、愈沒有經驗,愈不容易帶小孩,也帶不好小孩,年齡反而不是問題。
- 張部長哲琛
我想那是由教育部決定。
- 吳委員宜臻
同樣的,公務人員也是。你剛才講的醫護人員也是,如果公部門帶頭,把這樣的標準定下來,你知道會讓民間多麼悽慘嗎?你知道嗎?到時候所有需要重度體力勞動的職業都會被你們這種標準波及。本席就以中小學和幼兒園為例,尤其是幼兒園,有多少私立幼兒園老師可能在三、四十歲,重新、二度進入職場,或是轉換職業時,就會有私立幼兒園園長跟他說他太老了,拒絕僱用他,因為本來就是六十歲就要退休了。你要知道,公立幼兒園立下這個標準,排擠到的其實是私立幼兒園教師的就業。
醫護人員也是,目前整個醫療機構有公立和私立,一旦定下這樣的標準,醫事人員就會變成在一個世界裡,卻分處於天堂和地獄,其中一個工作環境適用的是公教人員體系,可以提早退休,不但享有薪資保障,享有所有福利,甚至連退休都可以提早。可是那些聘用的護理人員可慘了,或者在私立醫院任職的人員,他們就要做到你們設定的標準,等他下一次再就業時,市場就會自動淘汰他。你們定下這種特殊職業標準,沒有任何客觀依據,沒有任何說法可以說服人家。你們知道,公教人員市場影響到的是誰?是9百萬勞工的就業市場!我們這些人關起門來討論年金改革,尤其在談軍公教改革時,要常常注意到,我們影響到的是那些沒有政府當靠山的勞工耶!
- 張部長哲琛
我非常感謝吳委員提供這些寶貴的意見。
- 吳委員宜臻
能不能請你務必談到、帶到這項標準?
- 張部長哲琛
現在是由主管機關提出適用職業類別,然後由我們來認定,我們到時候在認定時,一定會做審慎的考量。軍警為什麼會這樣?因為他們現在就是這樣規定。
- 吳委員宜臻
本席了解,軍警在體力上的條件比較明確,可是你突然帶上其他多的一些職業,甚至有很多是在封閉的室內或是加一些室外,可預期的勞動程度是可以判定與預測的,你怎麼樣去認定他需要特殊職業的體力而適合可以排除呢?本席在此強調,我不是反對這些已經被年金改革小組說明中這幾頁職業的類種,認為他們提早退休就不行,本席要求的是要有一些特殊性的標準,好不好?
- 張部長哲琛
好。
- 吳委員宜臻
另外,本席要請教有關18%的問題,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你們在二年前改革要調整18%的時候,很多大法官會議解釋都說這不適用信賴保護原則,怎麼今天大家一直說18%的改革涉及信賴保護?
- 張部長哲琛
是幾個委員質詢我信賴保護原則……
- 吳委員宜臻
你有回應信賴保護……
- 張部長哲琛
大法官會議第五二五號解釋,實際上我有請教我們的……
- 吳委員宜臻
他們認為是契約關係,政府補貼公股銀行、政府補貼給各私立銀行的部分,那是政府公權力的作為、公給付的作為,因為他認定18%並不是公給付的行為嘛,不是公權力的行為,不是公給付的行為,何來信賴保護?那是你不敢改革嘛!
- 張部長哲琛
怎麼會不敢改革,我制度已經改了啊,因為外在情勢的變更,我們會做調整……
- 吳委員宜臻
所以法律要解釋清楚啊!
- 張部長哲琛
如果是外在情勢變更,實際上我有請教大法官……
- 吳委員宜臻
教公法的老師就在那邊嘛,對不對,董部長?
- 張部長哲琛
等一下可以請董部長說明,但外在情勢變更,當然可以做調整。
- 吳委員宜臻
董部長,我有讀過你的書,你寫的「行政法要義」哦!
- 張部長哲琛
只是我們必須要有緩和過渡的機制而已。
- 吳委員宜臻
所以是過渡、緩和,重點不在信賴保護嘛,對不對?否則過去幾波的改革統統都要打屁股了,全部都違憲、違法,對不對?
- 張部長哲琛
我們已經提出改革的方案了。
- 吳委員宜臻
部長,現在很多基層的公務員很慘,有關二代健保的補充保費,你知道他們有被砍到,對不對?
- 張部長哲琛
我知道。
- 吳委員宜臻
這就延續我剛才提到的18%的問題,既然這不是退休所得,就被當成利息,更慘的是不能拆單,你知道基層公務員有這些聲音嗎?
- 張部長哲琛
我知道,當時他們有要求拆單,但銓敘部不同意。
- 吳委員宜臻
我知道。
- 張部長哲琛
二代健保的補充保費是由台灣銀行直接就扣款了,這是依照健保法的規定來處理的。
- 吳委員宜臻
如果是利息就不是所得的概念,那麼在改革中就應該要大刀闊斧的去做,如果你們課徵2%補充保費這麼有正當性,就表示那不是所得的概念,也不是退休的概念,我們整個制度的建立就要朝向定性,否則法律的定位就會不清楚。部長,針對這波年金的改革,從一月份的新聞可以看得出來你的長官-關老爺子沒有講清楚,麻煩一下,把委員的疑慮也帶回去,好不好?謝謝。
- 張部長哲琛
謝謝。
- 吳委員宜臻
董部長,本席延續剛才的問題來請教你,這是信賴保護嗎?
- 主席
請考選部董部長答復。
- 董部長保城
主席、各位委員。應該講……
- 吳委員宜臻
你只要回答我是不是就好了。
- 董部長保城
它是有過渡正義,是要有信賴保護,只是階段性的改革,必須要漸進式的,他以前的錢這麼多,後來少了,當然會有影響。
- 吳委員宜臻
信賴保護一定是公權力行為,政府行政給付措施的行為,才會有信賴保護嘛,對不對?
- 董部長保城
政府的任何措施如果涉及當事人權利或是有影響,都要有信賴保護。
- 吳委員宜臻
難怪我們有這麼多公法老師,而董部長今天能擔任考選部長。沒關係,部長,我另外要問你有關憲法的問題,不是要討論信賴保護的問題。上會期修正考試院組織法時,曾針對考試委員交叉任期的部分提出建議,但是考選部、考試院的報告都沒有針對這個部分提出明確的回應,請問現在考試院有沒有針對這個部分進行研議?
- 董部長保城
考試院有成立專案小組,這是院裡面的職權,我想由院裡面來回答可能比較適合。
- 吳委員宜臻
好,謝謝。
秘書長,請問到現在為止的進度如何?因為考試院組織法還沒有出本委員會,本席想知道有沒有可能改變?依照憲法獨立行使職權,憲法規定得很清楚。
- 主席
請考試院黃秘書長答復。
- 黃秘書長雅榜
主席、各位委員。對於有沒有可能改變,我沒有把握,因為最後還是要到院會來做決定,但是……
- 吳委員宜臻
到現在為止進行過幾次的討論?
- 黃秘書長雅榜
上個會期委員提出凍結考試院這部分的預算時,考試院已經做了二個動作,第一是召開研發會,請外界學者就考試委員的任期交錯制提出討論,第二是內部一級主管在半個月前做過第二階段的討論,我的書面報告有提到,我們已經達到委員所說解凍預算的條件,也就是就這個議題進行討論,凍結的預算就可以解凍,而我們已經做了二個階段,接下來就是把考試院組織法……
- 吳委員宜臻
什麼時候可以有結論?可以出考試院?
- 黃秘書長雅榜
因為送院會後我就沒有多大把握了。
- 吳委員宜臻
還不確定,是不是?
- 黃秘書長雅榜
還不確定。
- 吳委員宜臻
還要再開幾次會?可不可以大概說明一下?
- 黃秘書長雅榜
我在我這個行政部門……
- 吳委員宜臻
困難在哪裡?是學者專家有意見還是沒有整合好?你只要簡單告訴我還需要召開幾次會議?大概還要多久?
- 黃秘書長雅榜
因為考試院院會的委員組成是多元性的,不像委員來自於法界,法界的觀念有一向的傳承,但是在行政部門,尤其人事行政是多元的,人事行政……
- 吳委員宜臻
意思是在整合意見時還有不一樣的聲音,還在開會中,是不是?
- 黃秘書長雅榜
考試委員本來就是……
- 吳委員宜臻
還要多久才能有結論?
- 黃秘書長雅榜
我沒有辦法……
- 吳委員宜臻
有可能開個二年、三年?難道要我在這裡說我等你,到我的任期結束之前每次開會都問你這個問題,總要有個進度吧,不能無限期開會開下去?如果年金改革制度可以像這個議題一樣開個300場,這麼有誠意,我保證基層公務員絕對不會有不一樣的聲音,涉及到考試委員這種高官階層的任期,就這麼慎重,又不是叫他們統統不要幹,只是交錯任期的制度,就要整合這麼多的意見,這個會期前提出初步報告,我給你3個月的時間,可以嗎?這個時間很多了,你看看其他委員給的期限,很多都是2個星期而已,秘書長,可以嗎?給我一個初步的整合意見,可以嗎?
- 黃秘書長雅榜
因為考試院院會交代我組專案小組,我的專案小組在3個月之內一定把報告拿出來,但是……
- 吳委員宜臻
好,謝謝。
- 黃秘書長雅榜
但是在院會我就不敢講了。
- 吳委員宜臻
沒關係,就是3個月,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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