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啟臣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台中市第8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主張第三條有關教育辦理事項應修正為由基金會協同教育部、文化部等辦理,而非僅由教育部、文化部共同辦理,以收綜效。「另外,第三條第一項第五行「由教育部、文化部共同辦理之」建議修正為由「本機構協同教育部、文化部等辦理之」,概修正條文第一條所訂定基金會任務之一既有「落實歷史教育」一詞,故於修正條文之第三條理應由基金會協同教育、文化等部辦理,方屬合理並能收綜效之用。」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要求相關部會以較多預算或人力投入二二八事件史實瞭解與真相釐清工作,並藉由歷史、人權、法治教育增加共識、消弭族群對立、促進社會和諧。「為使國人深入瞭解史實,同時釐清真相,實有必要責成相關部會以較多之預算或人力投注其上」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主張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第一條基金會任務應於「歷史教育」後增加「人權及法治教育」,以使國人兼具民主法治觀念、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故建議修正條文第一條第一項第三行應於「歷史教育」後應增加「人權及法治教育」,俾使國人以史為鏡,同時兼具民主法治觀念,以避免類似悲劇事件再次發生,共創社會和諧。」

發言紀錄

  1. 江委員啟臣書面意見

  2. 一、就二二八事件史實觀之,除歷史教育殊為重要外,是否應一併重視人權及法治教育?如此方能防微杜漸,在台灣這塊土地上,永絕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3. 二二八事件係一重大歷史事件,其造成受難者家屬在精神上或物質上損害程度不言而喻,為使國人深入瞭解史實,同時釐清真相,實有必要責成相關部會以較多之預算或人力投注其上,並藉由歷史、人權、法治教育之手段及方式,增加對此事件之共識,消弭族群對立,促進社會和諧,此亦為政府責無旁貸之舉,故建議修正條文第一條第一項第三行應於「歷史教育」後應增加「人權及法治教育」,俾使國人以史為鏡,同時兼具民主法治觀念,以避免類似悲劇事件再次發生,共創社會和諧。另外,第三條第一項第五行「由教育部、文化部共同辦理之」建議修正為由「本機構協同教育部、文化部等辦理之」,概修正條文第一條所訂定基金會任務之一既有「落實歷史教育」一詞,故於修正條文之第三條理應由基金會協同教育、文化等部辦理,方屬合理並能收綜效之用。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江啟臣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