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天財Sra Kacaw於內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聯席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平地原住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認為若只通過總統、副總統選舉實施不在籍投票,在總統、副總統與立法委員合併選舉時,原住民選民將被迫在總統、副總統不在籍投票與回鄉投票給原住民立法委員之間擇一,喪失另一邊的投票權利。「非常有可能,百分之九十九有可能,原住民會被迫喪失不在籍投票的權利,為什麼?總統、副總統一旦跟立法委員合併選舉,原住民的選民就要掙扎要不要選擇總統、副總統不在籍投票,如果他選擇總統部分不在籍投票,那他就不能回鄉投票給原住民的立法委員;如果他非得要投票給原住民立法委員,那他就一定要回鄉,喪失總統、副總統不在籍投票的權利,就是會有這樣的問題。」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主張原住民立委選舉應優先實施不在籍投票,若總統、副總統選舉一定要實施不在籍投票,原住民立委選舉更要實施。「原住民立委選舉優先實施不在籍投票是我去年一直提的建議,因為總統、副總統部分,可能有些政黨還有疑慮,所以我就拜託相關政黨,可以支持原住民立委部分優先實施,如果總統、副總統選舉一定要實施,那當然原住民的立委選舉更要實施。」

發言紀錄

  1. 鄭委員天財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五都升格之後有5個鄉,未來還會加上復興鄉,他們這樣被剝奪而喪失了自治法人的地位,第一,這是違反憲法的,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得很清楚,國家應依民族意願,就是要依原住民族的意願,保障原住民族的政治地位及政治參與,可是你們根本就沒有徵詢,也沒有做民意調查,更沒有公投,就這樣剝奪其自治法人的地位,而你們的書面報告提到原住民族自治法正在訂定,這從民國89年就搪塞到現在,當然原住民族面臨了這方面的問題,30個山地鄉,面臨喪失原住民族自治法人的地位,這是從民國85年就開始面臨的,當時有召開國家發展會議,就是要取消所有300多個鄉鎮市自治法人的地位,也就是取消選舉,鄉鎮市長全部改為官派,換言之,民國85年我們第一次就開始面臨這個問題,而開始入法則是在民國89年,行政院在89年10月24日函送了地方制度法的修正案,所有的300多個鄉鎮市長全部都要官派,當時我參加了內政部李次長逸洋召集的地方制度法修正會議,我就提到是不是30個山地鄉可以繼續成為地方自治團體,然後從當時一直搪塞到現在,就跟你現在的書面報告一樣,同樣一個中華民國政府,就是這樣在對待台灣的原住民族,都說原住民族自治法已經在規劃、在訂定了,可是原住民族自治法從民國89年談到現在,已經13年了,現在還在搪塞,還在用原住民族自治法來搪塞。

  2. 主席

    請內政部李部長說明。

  3. 李部長鴻源

    主席、各位委員。我要跟委員報告的是,現在的進度就是院長已經交代內政部跟5個直轄市,也包括桃園縣,都做了討論,大部分的地方政府都樂觀這些區恢復其自治法人的地位,所以我們也做了一個分析,也已報到院裡了。原則上就是朝那個方向在規劃,時間點根據中選會的建議,假如要在明年年底恢復的話,就是在明年4月以前一定要完成所有的法制程序,目前就是等院裡做個決定,因為這裡面不只牽扯到地方制度法,還有財政收支劃分法以及其他相關的法律。

  4. 鄭委員天財

    接下來談第二個你們非常不是理由的理由。部長提到財政收支劃分法要修正、公共債務法要修正、選罷法要修正,但五都升格,乃至於明年的六都,我們也沒有看到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啊!公共債務法上次修正時間是民國91年,到現在也沒有再修正,所以,不要用這樣的理由來欺騙台灣的原住民族,也許一般人不清楚,但是如果從法律修正過程來看,就非常清楚,現在這些法案都還躺在財政委員會,財政委員會本來今天要討論,結果也是早早就散會,修法的工作是非常困難,我不希望以後再聽到你們隨意說要修這些法!六都都升格了,你們也沒有修法啊!對不對?鄉鎮市自治法人要成為區、成為機關、成為內部單位,也不見修法啊!其實這些都是可以處理的。

  5. 李部長鴻源

    修法是一條路,假如不修法,我們也要提醒應有相關配套措施。修法是其中一條路。

  6. 鄭委員天財

    對!沒有錯,所以千萬不要再寫說要修法。

  7. 李部長鴻源

    委員放心,我們是很積極的在推這些事,我們不會找任何理由不作為,這點,請委員放心。

  8. 鄭委員天財

    以後書面報告要注意,我們還是會檢視的。

  9. 最近行政院向立法院提送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準備實施不在籍投票,本席從去年到現在,一再提出如果中華民國政府只通過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正案,實施不在籍投票,那麼部長知道會有什麼後果嗎?

  10. 李部長鴻源

    我們現在的規劃是……

  11. 鄭委員天財

    針對原住民會有什麼後果,你知道嗎?

  12. 李部長鴻源

    我不知道。

  13. 鄭委員天財

    非常有可能,百分之九十九有可能,原住民會被迫喪失不在籍投票的權利,為什麼?總統、副總統一旦跟立法委員合併選舉,原住民的選民就要掙扎要不要選擇總統、副總統不在籍投票,如果他選擇總統部分不在籍投票,那他就不能回鄉投票給原住民的立法委員;如果他非得要投票給原住民立法委員,那他就一定要回鄉,喪失總統、副總統不在籍投票的權利,就是會有這樣的問題。當然,我上述提到的第二個層面問題,不會有這樣的困擾,但是針對第一個層面,也就是說,如果他非得要選舉總統、副總統,因為這畢竟是國家的領導人,那麼他就要被迫喪失、拋棄選舉立法委員的權利。

  14. 李部長鴻源

    委員指教的問題,我們都考量過了,目前的規劃……

  15. 鄭委員天財

    沒有問題,是不是?

  16. 李部長鴻源

    我們目前的規劃是,總統、副總統、原住民立委、離島立委選舉,可以採不在籍投票。目前的規劃是如此。

  17. 鄭委員天財

    但是你們並沒有修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啊!

  18. 李部長鴻源

    如果要修的話,當然現在……

  19. 鄭委員天財

    但是你們並沒有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修正案!

  20. 李部長鴻源

    現在規劃的方向是這樣,總統、副總統部分目前是確定的,原住民及離島立委,目前我們和中選會還在作業中,所以,委員的憂慮我們已經有考慮到。

  21. 鄭委員天財

    原住民立委選舉優先實施不在籍投票是我去年一直提的建議,因為總統、副總統部分,可能有些政黨還有疑慮,所以我就拜託相關政黨,可以支持原住民立委部分優先實施,如果總統、副總統選舉一定要實施,那當然原住民的立委選舉更要實施。

  22. 李部長鴻源

    事實上,我們是很積極的在考量中。

  23. 鄭委員天財

    孫主委,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送到行政院院會時,看起來整個法案從第一條到最後一條,都沒有原住民三個字,但是稍一不慎,就會發生喪失權利的問題,當然我有提出相對應版本,但如果我這邊也沒有提,又沒有人注意的話,就會發生原住民喪失權利的問題。這點,請孫主委要特別交代你們的同仁,包括林副主委及企劃處同仁,針對每個法案都要審慎處理,因為可能第一條到最後一條都沒有原住民三個字,但是裡面就有很多涉及到原住民的問題。

  24. 主席

    請原民會孫主任委員說明。

  25. 孫主任委員大川

    主席、各位委員。非常同意。

  26. 鄭委員天財

    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鄭天財Sra Kacaw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