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要求補償基金會將「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數位資料庫保存及開放使用辦法」等資料公布在網站的資訊公開處,而非僅放在會議紀錄中。「上網在資訊公開處看不到,要進入會議紀錄才看得到,這也違反公告辦法,請他們把資料PO到資訊公開的地方。」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質疑現在只有基金會本身委託的學者才能閱覽數位典藏資料,主張應訂定閱覽相關辦法讓其他學者也能看,因為這是屬於全民共享的資料「既然你們的學者可以看,為什麼別的學者就不能看?你們總要訂定一個閱覽的相關辦法,因為這是屬於全民的資料,全民都可以共享。」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主張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的檔案資料應開放給相關專家學者研究,不能僅以個人資料保密為由完全不公開。「這些檔案資料當然要開放給相關專家學者研究,不能單以一句個人資料保密範圍,就完全不公開。」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要求國防部讓立委知悉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結束後,檔案資料的移交去向。「這些檔案資料要移交到哪裡,必須讓我們知道」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認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所處理的白色恐怖時代案件檔案資料,是落實轉型正義非常重要的檔案資料,絕對不能銷毀。「這些資料、檔案其實是落實轉型正義非常重要的檔案資料,所以,第一,這些檔案資料絕對不能銷毀」發言紀錄
- 尤委員美女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次發生洪仲丘的案子,讓我們的軍事審判制度走入歷史,整個制度移到司法院,但是,還留下陸海空軍懲罰法部分,當然,我們也知道現在貴部正認真在檢討陸海空軍懲罰法,以前軍中一直認為為了軍紀、軍事演練,對所有的官兵要有所規範,以鞏固統率權,但現在時代真的不一樣了,對於這些犯錯官兵的懲罰,已經不再是軍中長官一個人說了算,而是需要經過所謂的正當法律程序,因為在民主國家,最重要的就是正當的法律程序,就像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所謂非法監聽,或是馬總統和黃檢察總長之間的一些作為,就是牽涉到所謂違反正當法律程序部分。今天當有任何官兵有犯錯行為,如果牽涉到剝奪他的人身自由部分,依照憲法規定,或是依照政府已經通過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這兩公約已經內國法化,形成國內法,相關規範都有提到,當要剝奪人身自由時,應該要經過嚴格正當法律程序,所以,在陸海空軍懲罰法裡所謂的關禁閉處分,就是對人身自由極度的限制,在此情況下,有沒有可能在剝奪人身自由之前,先有法院、法官保留,也就是經過法官來審理?或許你們覺得這樣的程序太慢了,可是如果沒有經過這樣的程序,又違反憲法的規定,基此,你們有沒有可能想出一個辦法,就是既能達到軍中執行紀律部分,又不會剝奪到人身自由?關於關禁閉部分,國防部有沒有其他的替代方案?
- 主席
請國防部嚴部長答復。
- 嚴部長明
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有,他們最近都有在討論這個問題,前幾天,法務部長還特別針對有關關禁閉的問題,召集大家一起研商。
- 尤委員美女
你們現在是傾向廢除關禁閉?還是有其他替代方案?
- 主席
請國防部資源規劃司王司長答復。
- 王司長天德
主席、各位委員。針對懲罰法中有關禁閉的部分,我們從今年8月開始,就積極邀集學者專家……
- 尤委員美女
我知道,因我時間有限,你只要給我答案就好。
- 王司長天德
是。參酌部隊的需求、學者專家的意見,以及相關法律專家的建議,就是在需求上可以保留,但是誠如委員剛才講的,程序上我們要做一些調整,讓它合法化。
- 尤委員美女
你們會設懲戒法庭嗎?
- 王司長天德
是不是會設懲戒法庭,等會請法律事務司司長向委員說明。另外,我們也針對禁閉的執行或名稱做一個……
- 尤委員美女
不管如何,它都是人身自由的限制啊!
- 王司長天德
我們可能會把它變成「悔過」,或其他方式,那就不會把一個人拘束到密閉空間裡面。
- 尤委員美女
本席在此提出來,是提醒你們在研擬時,要注意到憲法及兩公約有關人身自由的規範,當然,如果能達到同樣目的,但不是去剝奪人身行動自由,那就更好了。
另外,我要請教部長,你知不知道行政院有託管國防部一個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你知道的,對不對?OK,依照法律規定,這個基金會是一延再延,終於在103年的3月8日就要屆期,也就是整個基金會屆時就要結束、移交,但是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是看不到整個移交的規劃,因為其中牽涉到這十幾年來他們所處理的九千多案件,而這些案件都是所謂白色恐怖時代的案件,也都建立有資料庫,包括審查個案的補償紀錄等等非常重要的資料,請問,當這個基金會結束時,這些檔案會拿到哪裡去?移交的規劃又是如何?
- 嚴部長明
現在正在進行規劃,我請司長向委員說明。
- 主席
請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周司長答復。
- 周司長志仁
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們在6月30日已經綿密督導他們把所有基金會所受理的案件全部結案完畢,結案後,我們會遵照行政院的指導,召開會議。上個會期委員會也曾經提出一個決議,要求邀集學者專家進行討論。
- 尤委員美女
什麼時候會做?
- 周司長志仁
本來是6月30日結案以後就要做,後來發生洪仲丘案,所以我們另通知他們10月份邀請學者專家及相關部會,遵照行政院指導來處理,將來這個基金會不再受理案件,但如何轉型?轉型後又由哪個部會承接?這些都會在10月份討論。
- 尤委員美女
這些資料、檔案其實是落實轉型正義非常重要的檔案資料,所以,第一,這些檔案資料絕對不能銷毀;第二,這些檔案資料要移交到哪裡,必須讓我們知道,而且,我們希望這些檔案資料可以適度開放給專家學者進行研究之用。現在有一些專家學者一直向我們陳情,希望能夠使用這些所謂數位化資料庫做為研究之用,但是都被以個資不得公開而拒絕。13年來國家花了上億經費建構這些數位典藏資料,結果相關單位卻只以一句個資保密而無法公開,我想這樣的做法應該是不對的吧?因此,我們在上個會期曾經做過決議,請你們要公布這個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數位資料庫的保存與開放使用辦法,剛才司長說這部分今年3月已經上網公告,可是剛剛我要助理上網去查,根本找不到,另外,有關真相調查委員會的資料也是一樣找不到……
- 周司長志仁
報告委員,我們已經通知他們馬上送來。
- 尤委員美女
好。本席認為這些資料都非常重要,因為這攸關我們整個台灣邁向轉型正義非常重要的檔案資料,這些檔案資料當然要開放給相關專家學者研究,不能單以一句個人資料保密範圍,就完全不公開。當初我們設立這個基金會的目的,並不是只是發錢就算了,今天南非之所以可以和解,修復性正義可以做得這麼好,就是因為他們讓真相還原,真相還原不是說一定要懲處加害人或怎樣,而是大家要知道真相到底是如何,大家要如何面對他、放下他、原諒他,這樣社會才能歸於平靜、和諧,否則,我們的社會就會永遠對立,因此,本席希望在花了上億元設立這樣一個基金會後,針對這些數位典藏資料庫,可以訂出使用辦法,譬如閱覽的人必須嚴守某種程度的保密程序,但是你不能以這是個資法保護範圍而完全不予公開,那麼這就違反建構這整個數位資料庫的原則,不知道國防部是不是可以同意這一點?
- 周司長志仁
第一,剛剛委員提到的相關辦法,我們已經通知他們送過來。第二,這些資料我們在10月份開會時會討論,看到底是送到國安局,或是相關層級的部會保管,但不管如何,可以跟委員保證的是,這些資料絕對不會銷毀。
- 尤委員美女
好,不會銷毀,但也應該開放給專家學者做為研究之用。根據我們的了解,現在只有基金會本身委託的學者才能閱覽,既然你們的學者可以看,為什麼別的學者就不能看?你們總要訂定一個閱覽的相關辦法,因為這是屬於全民的資料,全民都可以共享。謝謝。
- 主席
接下來登記質詢的簡委員東明、管委員碧玲均不在場。
請邱委員志偉質詢。
- 邱委員志偉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你擔任過空軍官校校長,是不是?
- 主席
請國防部嚴部長答復。
- 嚴部長明
主席、各位委員。是。
- 邱委員志偉
所以你對岡山應該非常熟悉,是不是?
- 嚴部長明
是。
- 邱委員志偉
本席比較關心的是岡山空軍基地淹水問題。
- 嚴部長明
是周邊排水問題。
- 邱委員志偉
當然,這部分需要國防部和地方政府共同合作,但是淹水問題存在已久,困擾岡山石螺潭、福興里,當地居民不堪其擾,主要原因就是機場基地高度較高,所以水會往四周排,大部分是排到典寶溪,大雨一來,典寶溪一漲,水馬上就淹出來。現在建了滯洪池之後,淹水狀況有了適度緩和,但是在治本方面,本席認為必須在空軍機場內增設截流設備,協調會雖然開過了好幾次,很可惜每次都是不同人參與會議,就是因為政策或是承辦人不一樣,導致每次開會就要重新再來一次,地方民眾不堪其擾,這部分希望部長可以在這邊做個承諾,能夠指定一個專門承辦的主管,這樣對於如何和地方政府協調淹水問題、在機場設置截流設備等問題,都可以和市政府充分密切合作,最重要就是經費方面,大概需要三、四千萬,地方政府財力恐怕不足,水利署方面又要兼顧全國水利設施經費,能補助的非常有限,既然這個設施是在空軍基地裡面,希望國防部在經費上可以予以支援,並指定專人參與,以仔細、全盤的掌握整個狀況,可以嗎?
- 嚴部長明
報告委員,我不知道這個案子這麼多年都還沒有解決,還要讓委員操心,實在不應該。
- 邱委員志偉
我不是操心,我是擔心。
- 嚴部長明
我們下面的人早就應該把事情解決了,不需要委員來擔心,回去以後,我們會請軍備局來協調、處理,因為這個問題也牽涉到水利局、地方政府,我們回去會協調他們共同研究一個最好的方法來處理,然後再跟委員回報。
- 邱委員志偉
這部分拜託部長能夠多關心,這個問題一定要在你的任內解決,因為你出身空軍官校校長,對那邊應該有很深厚的感情。
另外,國軍岡山醫院在岡山區負擔非常重要的醫療服務,本席希望部長可以多給張局長及吳副局長支持和鼓勵,多多充實岡山國軍醫院的人員及軟硬體設備,因為岡山沒有一個大型醫療院所,也沒有教學醫院,大家都希望岡山醫院可以有更充實的設備及人力,這部分,部長一定要支持我們張局長,他做得不錯,吳副局長也做得不錯,部長出身岡山,在岡山服務過,應該也最了解岡山對醫療服務的需求,這部分,部長可不可以承諾?
- 嚴部長明
謝謝委員的關心,我們對所有所屬醫院……
- 邱委員志偉
我指的是岡山醫院,因為岡山屬於比較偏鄉,相對醫療資源不足,需要國軍資源投入。
- 嚴部長明
軍醫局局長在這裡……
- 邱委員志偉
對,所以我說我肯定他,張局長和吳副局長針對整體醫療獎勵金的改革做得不錯,較之榮總、署立醫院或是國立大學教學醫院,他們的獎勵金制度做得還不錯,這點你要給他們鼓勵。
另外,外交可以休兵,國防不可以休兵,這點部長同意嗎?
- 嚴部長明
是。
- 邱委員志偉
國防休兵的話,台灣的安全就會受到很大威脅,部長出身空軍,目前中共的主力戰機是哪一種?
- 嚴部長明
殲擊機,以殲十為主。
- 邱委員志偉
針對台灣的是哪一種主力戰機?
- 嚴部長明
他有海航,也有空軍的,空軍是以殲十為主。海航則蘇愷35、32都有。
- 邱委員志偉
針對中國大陸對我們可能的安全威脅,台灣的主力戰機是哪一種?
- 嚴部長明
F-16、幻象和……
- 邱委員志偉
針對台海的威脅啦!
- 嚴部長明
蘇愷30和殲十,都是……
- 邱委員志偉
那是中國,但是我們的主力戰機,對付中國空軍的威脅,是由哪一種戰機來負擔空防的責任?
- 嚴部長明
F-16和幻象都可以。
- 邱委員志偉
我們有沒有空優?
- 嚴部長明
局部空優可以。
- 邱委員志偉
沒有全面空優?
- 嚴部長明
我們是少的數量對大的數量。
- 邱委員志偉
部長,你出身空軍,這部分你應該多關心,我們在兩岸的空優是逐漸喪失,以前是全面空優,現在是局部空優,不要讓這差異逐漸擴大。部長,可以嗎?
- 嚴部長明
謝謝委員指導。
- 邱委員志偉
謝謝。
- 主席
接下來登記質詢的王委員惠美、蔡委員其昌、楊委員瓊瓔、鄭委員天財、黃委員文玲、江委員惠貞、蘇委員清泉、黃委員偉哲、呂委員學樟、林委員滄敏、高委員金素梅、許委員添財、盧委員嘉辰及徐委員耀昌均不在場。
今天詢答到此全部結束。現在先處理討論事項有關國防部101年到102年度預算凍結案共9案。
第一案「後勤及通資業務」預算凍結1,500萬元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預算予以解凍。
第二案「軍事行政」項下「情報及測量作業」預算凍結500萬元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預算予以解凍。
第三案軍備局「教育訓練業務費」預算凍結1,000萬元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預算予以解凍。
第四案空軍司令部「後勤及通資」項下編列「偵蒐雷達計畫後續維持案」預算凍結5,000萬元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預算予以解凍。
第五案「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編列「一般彈藥購置與維護」預算凍結1,500萬元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預算予以解凍。
第六案「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編列「迅安專案」預算凍結5,000萬元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預算予以解凍。
第七案「一般裝備」項下編列「戰甲砲車延壽案、經國號戰機性能提升」2案預算凍結500萬元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預算予以解凍。
第八案「一般裝備」預算凍結2億元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預算予以解凍。
第九案101年度「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凍結該基金預算十分之一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預算予以解凍。
- 作以下決議
以上國防部101年到102年度預算凍結案共9案,全數准予動支,並提報院會。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本日有委員提出臨時提案共6案。
進行第一案。
一、
洪仲丘案嚴重衝擊國軍形象,長期以來,軍事教育偏重專業知能及軍事訓練,缺乏社會、情感、領導、溝通等概念建立,實應檢討並落實軍事教育和全人教育接軌之作為。爰請國防部責成權責單位,針對「軍事教育全人化」的目標,鬆綁並活化課程設計,研擬通識教育之校際選課機制,靈活運用社會資源,拓展課程多元性。請國防部於二個月內擬定相關作業辦法並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陳碧涵
- 連署人
楊應雄 陳鎮湘 邱議瑩
- 林委員郁方
(在席位上)本席建議提案委員如果不在場,案子就不予處理。
- 主席
好。提案人陳委員碧涵不在場,本案不予處理。
進行第二案。
二、
研擬廢除「禁閉」處罰之替代方案,一個月內送交國防及外交委員會
鑒於今(102)年7月洪仲丘案之發生,使軍中人權議題引起各界矚目。惟現行《陸海空軍懲罰法》之禁閉制度,乃國軍單方決定對犯錯士兵為剝奪人身自由之處罰,恐與《憲法》第8條、司法院大法官第392號解釋理由書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9條、第10條第1項明定人身自由保障,非經正當法律程序不得剝奪有違。
我國已於2009年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內國法化,應檢討相關法令是否有違上開公約之規範,不符處應予修正。爰請國防部研擬廢除禁閉處罰之替代方案(如降階、罰薪、罰勤、禁足等其他懲罰種類,及為達維持軍紀之必要程度),並於一個月內將研擬結果送交本院國防及外交委員會。
- 提案人
蕭美琴 陳唐山 陳歐珀
- 連署人
邱議瑩 尤美女 蔡煌瑯
- 主席
請國防部資源規劃司王司長說明。
- 王司長天德
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陸海空軍懲罰法禁閉處罰的替代方案,剛剛尤委員已經指導過我們,而在討論過程中,司法院對我們整個處理程序也還有很多意見,因此,我們建議提案上要求一個月內將研擬結果送交委員會,是不是可以放寬為三個月,俟我們仔細研究後,再跟委員會報告。
- 主席
請陳委員歐珀發言。
- 陳委員歐珀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是提案委員之一,因為這個案子在案發後到現在就一直檢討,已經討論這麼久了,現在我們要求一個月內提報告,你們要求放寬為三個月,本席覺得這是效率問題,你們應該加緊腳步才是。
- 主席
請國防部資源規劃司王司長說明。
- 王司長天德
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我們已經在加緊腳步,只是誠如我剛剛舉的例子,上次我們邀請司法院一起來開會,他們都還有不同意見,所以,在這個最後的處理上,是不是可以給我們寬限一點時間?
- 陳委員歐珀
上次軍事審判法我們給予六個月時間,再加上你這個三個月,就已經超過時間了。
- 主席
本席建議這個會期結束以前,好不好?
- 陳委員歐珀
那就是二個月時間。
- 主席
請詹委員凱臣發言。
- 詹委員凱臣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剛剛已經講過,大家對於人的問題都不考慮,一直考慮機構及法律的改變問題,法院如果有判錯的情形,我們要不要關掉法院?去餐廳吃飯引發肚子不舒服,要不要關閉餐廳?所以,問題在於執行的人有沒有落實制度,而不是這個制度錯,或是機構錯,不是這個意思。我並不鼓勵關士兵禁閉,但是我也反對取消某些處罰制度或條款,這樣也是不利於所有軍中的規範。本提案中提到要找出替代方案,如降階、罰薪、禁足,請問,如果有一個軍人因為降階而自殺,是不是以後就不能有降階處分?或被禁足後自殺,是不是就不能有禁足處分?所以,不能因為某個規範發生了意外,就把整個機構、整個方案弄掉,人的問題才是最重要,人有沒有去執行這個法律、是不是執行過當,這才是關鍵所在。謝謝。
- 主席
謝謝詹委員的意見。本案就修正為限期國防部在這個會期結束前把相關制度修正結果送交本會,至於這個制度的修正,並不見得是完全會廢掉禁閉或怎樣的處置,我們沒有預設立場,反正就是請國防部在會期結束前研擬相關結果送交本會。另外,本案最後一行文字「本院國防及外交委員會」應修正為「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請問各位,對第二案作以上修正,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進行第三案。
三、
行政院託管國防部之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因辦理審查政治受難者之補償業務,就取得之相關檔案成立資料庫,並於99年度開始,陸續編列預算進行數位典藏與資料庫維護,旨在使更多專家學者、學術團體及社會大眾均可查詢相關資料,達到妥適保管檔案及開放應用之目的。本委員會於審查102年度預算時,亦做成附帶決議,要求補償基金會於第三會期前邀集相關民間團體研議,擬定資料庫之保存及開放辦法。惟補償基金會至今仍未擬定資料庫公開辦法,日前竟有學術研究者申請閱覽資料庫,遭基金會以個資法為由拒絕開放,無視本委員會就預算案做成之決議。爰請補償基金會於1個月內擬定及公告實施「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數位資料庫保存及開放使用辦法」,並函送本委員會。
- 提案人
蕭美琴 陳歐珀
- 連署人
陳唐山 邱議瑩 尤美女 蔡煌瑯
- 主席
請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周司長說明。
- 周司長志仁
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案子剛才已經跟尤委員報告過,相關資料我們已經通知他們立刻送來,人現在正在路上。其次,根據他們的說法,他們在上半年度,也就是3月5日,已經將相關辦法上網公告,剛剛尤委員說她的助理上網看不到,所以,我們已經要求基金會馬上送過來。另外,他們在102年2月1日已經將相關公文資料送交主席、陳委員唐山及蔡委員煌瑯,請問主席,這樣這個提案還要不要處理?相關要求我們都已經做了,都已經執行了。
- 林委員郁方
(在席位上)網站上看得到嗎?
- 周司長志仁
尤委員的助理說沒看到,所以我們要求基金會馬上把資料送過來。
- 林委員郁方
(在席位上)網站上看得到就好,個人看不到是個人的事,我只問網站上有沒有?
- 周司長志仁
他們說3月5日已經上他們基金會的網站了,公文也已經送過來了,這樣還需要這個提案嗎?
- 主席
請陳委員歐珀發言。
- 陳委員歐珀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本席和尤委員商討的結果,是在文字上作一些修改,倒數第五行「惟補償基金會……」後文字修正為「惟補償基金會雖已擬定資料公開辦法,日前竟有學術研究者申請閱覽資料庫,遭基金會以個資法為由拒絕開放,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爰請補償基金會於1個月內檢討該要點及實施情形做成報告,函送本委員會。」
- 林委員郁方
(在席位上)我不太了解,現在是辦法已經出來了,但上網看不到,是不是?
- 陳委員歐珀
上網看不到啊!
- 林委員郁方
(在席位上)上網看得到嗎?
- 周司長志仁
我本人沒有上去查,但是我剛剛打電話詢問基金會,他們說3月5日已經上網,2月1日公文就已經送出來了。
- 尤委員美女
(在席位上)上網在資訊公開處看不到,要進入會議紀錄才看得到,這也違反公告辦法,請他們把資料PO到資訊公開的地方。另外,雖然他有這個辦法,但是學者要去申請,還是不准,所以,我們希望能針對這個辦法及實施的情形,向我們提出報告。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尤美女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