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美琴於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認為促進募兵制不應只以福利、津貼、退休俸作為誘因,必須以服役期間的訓練成長與退役後的就業銜接等其他誘因來推動。「本席認為這樣的循環才能形成誘因,而不只是用福利、津貼、退休俸當作誘因,必須要有其他的誘因來促進募兵制的推動。」

發言紀錄

  1. 蕭委員美琴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陳唐山委員很關切白河自費安養中心,怎麼樣讓資源釋出,讓地方的民眾也能分享國家資源,甚至希望引進民間的力量,這樣的基本原則。同樣的狀況在花蓮自費安養院也一樣發生,即自費去安養的榮民人數逐漸減少,相關設備老舊,已不符合現代人的基本標準,早晚都要做處理。過去這一年,我們也不斷的與退輔會及地方政府進行協調,在地方政府沒有能力接收、辦理的情況下,我們資源的釋出,讓原來的這些老榮民不需要被迫搬遷,可以就地安養天年,同時也讓這個設施能夠有所改善。對於這樣的方向,前任曾金陵主委也有基本的認同,不知道董主委對這個問題是持什麼樣的立場?

  2. 主席

    請退輔會董主任委員說明。

  3. 董主任委員翔龍

    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我非常認同委員的看法;對花蓮自費安養中心裡面的前輩來說,我們也希望他們能夠就地安養。

  4. 蕭委員美琴

    主委上任也有兩、三個月了吧!

  5. 董主任委員翔龍

    兩個多月。

  6. 蕭委員美琴

    有沒有實地去看看?

  7. 董主任委員翔龍

    還沒有機會到那邊去。

  8. 蕭委員美琴

    希望你能夠擇期去做一個了解;另外就原來我們所進行的共識,以及跟地方所討論的,就朝釋出資源讓民間可以進來、原來的榮民也能夠就地安養這樣的方向,依法可以來啟動。

  9. 退輔會每年都會固定補助一些退伍軍人相關的協會。退伍軍人成立各種社團、協會,本來也是好事,因為政府不可能什麼事都做得到,不論是聯誼或相互教育,提升退伍軍人的向心力與認同,本席認為這些都是必要的。退輔會每年都會固定補貼、補助這幾個協會,有些確實發揮了本席剛剛提到功能-提升退伍軍人的向心力及對國家的認同;但是也有少數團體有行政不中立、介入國內黨派政爭的問題,包括中華民國擎天協會去年在總統大選的時候,公然的呼朋喚友,齊力支持二號馬英九,公然地幫特定政黨及候選人助選。

  10. 其實這些社團都接受退輔會的補助與資源,今年沒有選舉,就介入國內政黨問題,還組團到中國,與中國的民革中央等相關社團做交流,喊出「我們都是中國人!我們都要共圓中國夢!」與中國有共同的vision,共同的夢想,這樣的論調其實也與我們國家的現行政策相悖離。我們之前也問過曾主委,包括少數的退役將領如夏瀛洲等等一些不當的言論,不僅悖離我國的主流民意與現行政策,也傷及國軍及退伍軍人的形象。如果他們的所作所為不為我們主流社會所認同,我想他們的作為都是一種傷害,如果他們還領有退輔會的補助,那就更不應該!我們以後是不是應該就這些社團的補助做更嚴謹的條件審查?

  11. 董主任委員翔龍

    應該。

  12. 蕭委員美琴

    不論哪個黨執政都一樣,不容公然在網路上呼籲要支持哪個特定候選人,或是到對岸說一些違背我國國家利益及政府現行政策的言論。我們每一年都提出這樣的質疑,但是這類事情仍屢屢發生。所謂軍民一心,退輔會作為退伍軍人與社會之間的橋梁,應考量軍人的榮譽感及國家整體利益,更積極的與這些社團溝通,尤其是有領取國家補助的社團。

  13. 很多委員關心募兵制實施之後,退輔會的角色功能需要轉型。過去大家對榮民的印象,大都是早期從中國大陸被迫或是自願來到台灣的退伍軍人,以後可能是年輕的榮民滿街跑。未來在國家資源有限的情況下,要如何提出incentive,一方面能募集到國家所需要的兵力,另一方面在他們退役之後,也不會對國家造成沈重的負擔,這也是你們需要思考的問題。

  14. 今天也有委員提出就業輔導、就學協助或是專業證照的建議,你們是不是可以更積極的與國防部洽談,其實有一些訓練是軍中才有的,非一般民間所能學到的專長。過去因為我們的漁船、商船曾在印度洋上碰到海盜或是與菲律賓之間,都發生過許多悲劇,今年航業法、漁業法都相繼修法,以後將允許武裝的保全人員上船,在被攻擊的時候,可以維護船隻的安全。依法武裝的保全人員不能境內上下船,一定要在境外,可能就是船隻到印度洋之後,再聘請英國籍、法國籍的傭兵到船上進行武裝保全的任務。你用這麼高的薪水去聘這些來自歐洲,有戰地經驗的人,為何不用我們曾經受過嚴格武裝訓練的海軍陸戰隊的爆破人員,他們在這方面的武裝訓練不是民間可以替代的。像這種薪資還不錯的就業機會,只有受過軍中訓練的,才有可能有這樣的條件可以在退伍之後,取得特殊證照或是就業機會。所以,你們是不是可以更積極的與國防部協商,讓他們於在職期間或即將退伍的時候,就能有一定的證照,包括交通部主管的遠洋船隻或是保安等等。當然能夠擔任此一職務的人數有限,本席今天舉這個例子,是希望軍人未來的就業是在他的訓練裡面,讓他有個誘因,他今天從軍不只是為了領終身俸,工作穩定,我們希望他是要有訓練的,是可以學到一些東西的,在服役期間就有成長、有經歷的,在退役之後,他學習到的這些東西是可以用在職場上的。本席認為這樣的循環才能形成誘因,而不只是用福利、津貼、退休俸當作誘因,必須要有其他的誘因來促進募兵制的推動。你們在這方面是不是也有更積極的作為?

  15. 董主任委員翔龍

    委員的建議,我們很認同;的確有很多訓練是在部隊期間可以做的。有關證照部分,我們會與相關部會討論,希望我們國家可以承認由國防部發出來的證照。

  16. 蕭委員美琴

    你們目前有碰到什麼難處嗎?是其他部會在抗拒,還是證照的認證過程不夠嚴謹?

  17. 董主任委員翔龍

    目前來看,是一些法令規章,就像委員剛剛講的,是不是要在境外或是怎麼樣……

  18. 蕭委員美琴

    這是技術問題!

  19. 董主任委員翔龍

    我們慢慢來突破。

  20. 蕭委員美琴

    要讓大家覺得這幾年的生命不是在浪費,可以在身體、心理及知識方面有所成長,對他往後的就業是有幫助的。

  21. 當然在國家財政面臨這麼大的困境時,有很多人關心退伍軍人或是榮民與中國籍配偶結婚相對比例是特別高。本席認為這屬於私領域,國家不要管太多;可是當他們的離婚比例比全國比例還要高,後續所產生的遺產爭議或是財產的爭奪比例也比一般要高時,這就是一種異常的狀況。對於異常狀況,就得多去關心與了解,儘量避免少數不肖人士為了詐取老榮民的財產或遺產,或為了領取其津貼、終身俸而假結婚的行為,這些行為對榮民本身都是傷害。這個問題當然是要經由長期輔導、信任的方式才能解決而不只是關心、介入個案而已,婚姻是憲法保障的自由,但當發生異常、比例特別高,第二次、第三次甚至第四次結婚的比例特別高的時候,我們的雷達就要響起,這時就要特別注意,要特別加強輔導。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蕭美琴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