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宜康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質疑中選會將送件收件即視為公文書而不能退件的說法,要求說明連署資料從哪個階段開始變成公文書、由誰認定「第一,它到哪個階段開始變成公文書?誰來認定?這要給我們一個說法」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要求中選會若不能退還審核不通過的連署資料,至少要讓領銜人知道哪一人的連署因何原因被剔除,而不能只給統計數字,以便查對取信於人「我的要求是,如果你不能退給我,至少要讓我知道哪一個人的連署因為什麼原因而被剔除,你知道我的意思嗎?這樣也不行嗎?」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要求凍結公投審議委員會相關預算,請中選會提出具體方案「這老問題了,就是公投審議委員會的問題,要求凍結,請中選會提出具體的方案,我沒有要刪這個預算。」

發言紀錄

  1. 段委員宜康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你在業務報告的第1頁提到「辦理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遞補作業」,並指出截至目前為止一共遞補了2個人,有2個人遞補就表示有2個人出缺,對不對?

  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 段委員宜康

    但還有一位是你們尚未完成作業的,不過你並沒有提出報告,這部分你們是不是已經完成一半了?也就是國民黨的王金平。

  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 段委員宜康

    還沒有完成也要報告啊!

  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 段委員宜康

    明年要繼續完成啊,對不對?

  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 段委員宜康

    好啦,這並不是我要談的重點,我要跟你們談的是投開票所的問題,今年3月18日我曾經針對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所設在民宅的問題對您提出質詢,這兩天我有收到你們請各縣市選委會檢討之後列出的名單,請問這份名單您有沒有看過?

  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 段委員宜康

    看了這份名單之後,坦白講,我有一些疑問,當然尋找投開票所是各地選委會的工作,但既然我們提出來要求做檢討,你們就應該確實去檢討,但很遺憾的,我認為中選會只是囫圇吞棗的接受各地選委會的說法,例如:根據我的統計,台北市一共有15處投開票所設在民宅,我認為設在民宅應該是迫不得已的選擇,所以應該要儘量去避免,但是你們提供給我的資料指出,台北市這15處投開票不適合繼續沿用,也就是以後不要再用的民宅只有3處,請問其他的12處適合繼續沿用嗎?這是什麼原因?新北市使用民宅做為投開票所一共有103處,根據你們提供的資料,你們認為不適合沿用的只有22處,等於差不多有五分之一。台中市36處,只有5處不適合沿用,各縣市的差距其實很大,原因是什麼?

  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 段委員宜康

    以台北市的15處為例,你們認為有3處民宅不適合繼續使用,您知道不適合沿用的原因是什麼嗎?

  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 段委員宜康

    這裡寫的不適合沿用的原因是「民宅」,只有這兩個字。

  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 段委員宜康

    你聽我講完,15處裡面有3處因為是民宅所以不適合使用,那其他12處呢?適合使用的原因一樣是民宅,這就是我們覺得你們糊里糊塗、馬馬虎虎的原因。我是根據你們的資料很清楚的告訴你們台北市有15處是使用民宅當作投開票所,你們就必須確實去做檢討,這3處不適合做投開票所的原因是因為它是民宅,那其他12處呢?新北市不適合做投開票所的原因也是因為它是民宅,這不是廢話嗎?新北市這22處之外的其他81處呢?新北市有些地方是寫空間不敷使用、不同意續租、已出租為診所,除了這些理由之外,其他都是寫「民宅」2字,不適合的原因就是「民宅」,其他81處民宅你們要繼續使用的理由是什麼?他們是比較好的民宅,這叫理由嗎?

  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 段委員宜康

    你們有沒有檢視過。

  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 段委員宜康

    新北市中和區景新里17鄰和平街2巷6弄14號旁,這個地方應該是召委的選區,不合適的理由是無法遮風蔽雨,你有看到這個理由嗎?

  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 段委員宜康

    太細?今天我剛拿到資料我就拿起來讀了,你知道這份資料是什麼時候提供給我的嗎?

  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 段委員宜康

    前兩天給我的。

  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 段委員宜康

    我不嫌它太細,而且一筆一筆看,你可以說我是在挑毛病,新北市中和區安平里11鄰安平路和中安街口,理由是無法遮風蔽雨,我要跟你請教的是,以無法遮風蔽雨做為不能繼續當投開票所的理由,您知道台北市內湖區新民路520號行善宮的理由是初一、十五無法出借嗎?無法出借怎麼辦呢?它的替代方案是什麼?叫做搭帳棚,也就是說,本來要在這個地方投票,但是因為無法出借,所以台北市選委會告訴我們要在旁邊搭帳棚。我的意思是說,當台北市選委會沒有辦法使用原來的場地時,他們的替代方案是在旁邊搭帳棚,我不曉得過去有多少投開票所是用搭帳棚的方式,我不知道過去921地震的災區有沒有這樣做,但根據資料顯示,不是只有一個地方是採取搭帳棚的方式,也不止一個地方不適合的理由是因為無法遮風蔽雨,但他們找不到替代的地方嗎?因為他們表示現在仍在尋找,你要不要告訴他們,以後只要找不到適當的場地就直接搭帳棚,是這樣嗎?

  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 段委員宜康

    「是」是什麼意思?

  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1. 段委員宜康

    如果搭帳棚是OK的,你可不可以告訴我們,如果民宅不能使用時是不是應該這樣做,因為坦白講,我們希望每個設置投開票所的地點必須要有公正性、中立性,對不對?

  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3. 段委員宜康

    所以我們會儘量避免設在里長家裡、里辦公室,因為有很多不能用的理由是說該地點是里辦公室,我們甚至希望能夠避免設在具有政黨圖記的地方,對不對?理論上,每位選民都有他的態度,說不定地方上的人都知道這個人是支持某位候選人,甚至本身就是某某候選人的樁腳,所以民宅其實是應該要避免的。那我就要問你,如果搭帳棚是可以的,為什麼不能搭帳棚?只要是找不到民宅的地方就去搭帳棚嘛!

  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5. 段委員宜康

    「對」是什麼?你覺得我講的有道理嗎?

  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7. 段委員宜康

    你覺得搭帳棚是有道理的嗎?你不要隨便跟我講「對」哦!

  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9. 段委員宜康

    所以你是不是告訴我,下一次的選舉所有的民宅都不會用做投開票所,如果迫不得已我們寧可搭帳棚。

  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1. 段委員宜康

    有些民宅可以使用的原因是什麼?你有沒有在聽我講話?我剛才強調過,為什麼希望避免使用民宅的原因?因為民宅有可能有他的色彩標籤化,如果他是某些人的地方樁腳,這個是很難避免的,你們都知道每個屋主的色彩嗎?

  42. 所以我要求你們在地區的標準要一致,既然我們強調投開票所的中立性,就應該要避免它有可能被不中立的因素所影響,所以站在我的立場,我寧可使用帳棚,這是第一點。第二點,你們的標準也必須要一致。有些民宅可以,有的民宅不可以,不可以的理由,只因為它是民宅,可以的理由也因為它是民宅;同樣的,有的廟宇可以,有的廟宇不可以。台中市有一個廟不行是因為香客複雜、缺乏隱密性。請問,為什麼其他的廟宇就可以呢?你們有沒有去看過它的香客複不複雜呢?你們的標準是什麼?台南市有一個祠堂,不能做投開票所的原因是因為選民忌諱。請問,為什麼祠堂不可以,廟就可以?選民為什麼忌諱去祠堂呢?我不懂呀!如果標準都是地方選委會自己定的,那我們就不需要中選會了,我們要你們做什麼?如果你們只是照單全收的話,我們不需要你呀!這個預算不用審了,我們把中選會廢掉算了!

  43. 主委,我們下午要審你們的預算,對不對?你不曉得?你們的預算有沒有要審?

  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5. 段委員宜康

    對啦,我的意思是我既然提了這個問題,下午你就要有所準備給我答案,你們要怎麼處理這個投開票所標準的問題。下午喔!你總是要跟我說,我聽到了,我們會找出辦法。

  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7. 段委員宜康

    我跟你們具體舉了這本資料裡面這麼多數字的例子,你要怎麼回應我?你不要跟我說你們沒有細看,我一個早上就把它翻完了,這個資料又不是很多。

  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9. 段委員宜康

    明年選舉還有時間,因為還有時間,所以我要求你們要處理,下午要給我答復,謝謝。

  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1. 段委員宜康

    這老問題了,就是公投審議委員會的問題,要求凍結,請中選會提出具體的方案,我沒有要刪這個預算。

  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3. 段委員宜康

    所以是以後再處理?

  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5. 段委員宜康

    陳委員提的凍結案是要求把你們審核不通過的資料還給當事人,而不是只有跟他講這些不通過,可不可以這樣做?

  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7. 段委員宜康

    今天我提案,你跟我說不通過,你給我的是一張統計表,我們可以拿到的是一張統計表,你告訴我有幾件是什麼原因而不通過,你就把那一件還給我啊!你知道我的意思嗎?

  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9. 段委員宜康

    你一定是把它挑出來了。

  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1. 段委員宜康

    你就還我啊!

  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3. 段委員宜康

    等於是我要你退件,我送件了,你打回票,你要退件給我啊!

  6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5. 段委員宜康

    刪除是什麼意思?

  6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7. 段委員宜康

    通過才是公文書,從送進去就變成公文書嗎?

  6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9. 段委員宜康

    大概分成兩個層次,第一,它到哪個階段開始變成公文書?誰來認定?這要給我們一個說法,我不完全反駁你的說法,我聽得懂你的講法,但我質疑的是從哪個階段開始變成公文書?第二,今天你們進行准駁,所謂的「駁」是駁誰?我今天做了這個動作,你說公私合力,至少我這個「私」也出了力,你要讓我知道是准還是駁,你起碼要讓我知道是什麼原因被駁回,例如段宜康連署不通過,為什麼?你至少要讓我知道,而不是讓我看到一個數字,例如1萬筆裡面有500筆是因為模糊,我出了這個力,是在「准」的部分,或在「駁」的哪個部分,你至少要通知我吧!所以有兩個層次,第一,你的說法如果成立的話,它在什麼階段變成公文書?第二,即便如你所解釋,只要我送件、你收件,那就變成公文書,我的要求是,如果你不能退給我,至少要讓我知道哪一個人的連署因為什麼原因而被剔除,你知道我的意思嗎?這樣也不行嗎?

  7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1. 段委員宜康

    你准駁的理由會通知我嗎?

  7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3. 段委員宜康

    你通知領銜人時,會告訴他哪一件因為什麼原因嗎?不會嘛!只有數字而已。

  7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5. 段委員宜康

    為什麼沒有必要?

  7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7. 段委員宜康

    同意的部分沒有問題,問題在「駁」的部分,我的意思是說你今天要取信於人,我資料全部送給你,你收起來說對不起,這個現在變成公文書,然後畫一畫、給我們一個統計數字,這樣我怎麼相信你呢?你要考慮這一點。

  7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9. 段委員宜康

    我說如果中選會堅持不肯,這裡有個但書就是它必須要證明在哪個階段變成公文書,至少讓領銜人知道哪一個人因為什麼原因被劃掉,這在實務上有困難嗎?還是只給一個統計表?

  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1. 段委員宜康

    這個案子是我這個代表人蒐集之後送過去給你們,理論上,如果我今天比較慎重,一定會自己留底。你們做事情一定要取得公信,而不是只告訴人家不合格,例如無法辨識的有500件,就只給人家這個數字,你告訴我哪幾件?

  8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3. 段委員宜康

    例如段宜康被剔除,你要寫段宜康因為什麼原因被剔除,我自己會留底,才能翻出來看,如果沒有問題的話,我就可以拿到現場給你看,我們來對對看。我一直說為什麼你們要取信於民,你要讓人家可以來跟你查對,你只給我一個數字,我怎麼搞呢?你知道我的意思嗎?

  8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5. 段委員宜康

    這個提案做一點修改,我們就不是退回。

  8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7. 段委員宜康

    我早上質詢你的時候,你就答不出來啊!

  8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9. 段委員宜康

    我們要求其實也沒有太過份,只是凍結預算要求你們來報告,你們也需要時間去調整、了解。

  9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1. 段委員宜康

    不行!不行!這個報告我已經索取過一次,副主委現在說他早已經看到這個問題了,跟你早上講的都不一樣,其實你們都知道,那些資料又不厚,翻一翻就翻到了,第一頁就有了,你們就是裝傻。而且我要了很久一直不肯給我,到最後才給我。你們那些錢都不會馬上用到,我又不是不講道理的人,你們去整理清楚、把時程訂好、把這些問題釐清,然後來做專案報告。除非你們來報告,否則要見到你們也很困難,久久見一次,沒有關係啦!

  9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3. 段委員宜康

    40%。

  9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5. 段委員宜康

    時程你們一定要做,這我知道,投開票所我從3月要求到現在,現在已經到年底了,如果我不要求,老實講,你們也不一定會做,這我也知道,你們不要再講了,不然凍結30%。

  9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7. 段委員宜康

    請他們說明一下行動裝置是什麼?目的是要做什麼?

  9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9. 段委員宜康

    你的意思是說,我現在在家裡看電視,看到選舉的票數一直跳,我就可以透過這個來查詢中選會的最新消息嗎?

  10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1. 段委員宜康

    你們現在已經有pc版的查詢系統,你們就把這個系統轉換成手機版。

  10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3. 段委員宜康

    這是發包的。

  10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5. 段委員宜康

    它是編的,你是真的,真的怎麼搶得贏編的呢?

  10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7. 段委員宜康

    副主委如果照剛才的樣子,你提早讓我知道,也許同意權行使時,我會投同意票。

  10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9. 段委員宜康

    上一次有黨團會責怪你們,是因為你們在政黨比例方面不盡公平。我坦白講,這次跟以前的地方選舉不一樣,例如以前台北市和地方縣市,例如台北縣是在不同時間選舉,現在則同時舉行,就這樣而已。兩個地方選舉併在一起,台北市的選舉投3張票;新竹縣的選舉或許投5張票,就這樣而已,沒有很複雜,不是像立委選舉要蓋政黨、蓋個人,沒有那麼複雜。

  1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1. 段委員宜康

    2016年的選舉,你們再編多一點,明年少花一點。

  1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3. 段委員宜康

    我坦白講,台灣的選民已經被訓練到很會投票了,除非有新的規定,例如上次有一次發生圈選的問題,那就的確出了很大問題,那是新的解釋、新的規範,當時的宣導真的不夠,這次除非有那種狀況,否則現在選民都很會投票,所以我們還是給你們宣導費,但是少列一點。

  114. 主席,你說要刪減五、六十萬,那說不通啦!大家商量一下,李俊俋委員已經撤案了,那就從刪第二少的開始談,刪最少的是李俊俋委員的提案,第二少的是陳其邁委員的提案,刪減299萬元,我們從這一案開始談。

  11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6. 段委員宜康

    用第十九案啦!

  11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8. 段委員宜康

    你們以前到現在都沒有……

  11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0. 段委員宜康

    刪減100萬啦!

  12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2. 段委員宜康

    缺了一塊錢,你們就沒辦法做喔!

  12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4. 段委員宜康

    要不然可以刪多少?

  12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6. 段委員宜康

    刪50萬啦!

  12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8. 段委員宜康

    我說讓他決定,他說要刪50萬,我一定要支持他。

  1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0. 段委員宜康

    第二十三案要求全數凍結,就應全數凍結,然後請中選會據公投法的規劃,其實也不必修法了,行政院把這個業務接過來自己做就好了。

  13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2. 段委員宜康

    本來就是這樣,根本就不需要修法。

  1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4. 段委員宜康

    請中選會來內政委員會報告,然後經過我們討論,所以第二十三案應該照黃委員的提案通過,請你們過來報告。

  13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6. 段委員宜康

    坦白說,現在是行政院不接,法定是他的職權,他不接,所以就丟給中選會;而中選會呢?他也不愛接,但行政院丟過來,他也沒辦法,對不對?所以,要不然就修法,將主管機關變成中選會,否則就回歸法制,這兩條路,你們選一條來做報告,你們總要在其中選一條路走,總不能維持現在這種莫名其妙的狀態嘛!

  13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8. 段委員宜康

    其實這個案子也沒有要刪預算,它凍結了選舉業務,而目前也沒有選舉要辦,你們趕快處理,趕快來報告,趕快去和行政院商量出一條路,我們就趕快解凍。

  139. 坦白講,大家為何發脾氣?吳委員去年也在場,我們做了處理,結果你們還這樣子搞,就怪不得大家生氣了,既然大家氣成這樣,你們就要承擔這個後果。

  1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1. 段委員宜康

    是針對明年底地方選舉的部分去凍結。

  1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3. 段委員宜康

    好,讓他們有時間,等於是凍結了3,200多萬,好啦!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段宜康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