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認為醫師工時完全比照勞基法所需的16年時間太長,有必要再縮短「是啦!3年內我們是應該還可以看得見,但是16年時間,我覺得是有必要再縮短。」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認為醫師工時達標所需的3、6、9年時程可以再縮短,要求再講清楚並縮短時程「等一下逐條討論時,希望你們可以再講清楚,3、6、9年的時程,本席認為可以再縮短。」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反對以護理人員納入勞基法花了將近15年時間的低標,來比照醫師工時達標期程「但是你不能以護理人員納入勞基法花了將近15年時間的這個低標來比照啊!」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要求在醫療法修正後訂定醫師工時相關辦法時,應召集中華民國醫師全聯會、醫勞盟、醫改會及其他相關醫師團體共同訂定,以符合各面向需求「你們應該召集相關人員,譬如中華民國醫師全聯會、醫勞盟、醫改會及其他相關醫師團體,大家共同來訂定相關辦法」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要求醫療法第六十條維持不動,但以附帶決議要求所有勞政單位適用勞基法第三十二條及第四十條有一致基準,使稽查勞動條件的認定一致,避免各縣作法不同「我建議第六十條不動,但增加一個附帶決議,讓所有勞政單位適用勞基法第三十二條及第四十條有一致基準,使勞政單位在稽查勞動條件能夠一致性認定,也就是說,不要某個縣是這樣處理,某個縣又是那樣處理。」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主張在蘇委員所提醫療法第五十九條加上「醫師於診療時間」等文字「如果在蘇委員所提的第五十九條加上「醫師於診療時間」應該沒問題吧?」發言紀錄
- 劉委員建國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席有點獨厚蘇委員。
- 主席
沒關係,如果劉委員有需要可以給多一點時間,我剛才有講。
- 劉委員建國
我知道,沒關係。因為蘇委員有多重角色身分,他是中華民國醫師全聯會理事長要代表醫界講話,他也是提案人,又是醫院管理者,本身也是醫師,未來還準備當國民黨黨團書記長要發便當給所有記者,所以多給他幾分鐘沒關係,不過已經多了將近3倍以上,我只要多2倍就好。
每位委員甚至臺灣社會,都在關心醫師超時工作的問題,之前有血汗醫師、血汗護理人員的問題,在這兩三年許多媒體相繼報導,委員會每位委員都非常關心,現在林次長和理事長也都有醫師背景。今天蘇委員提出醫療法第五十九條及第六十條修正草案是正面的,我們必須給予肯定,至於提案內容,大家會從不同角度看待,或者因為不知道未來性如何,當然會有一些質疑。醫學生也會有這種狀況,雖然現在他們還不用擔憂這個問題,但未來一定會遇到這種狀況,因為總有一天他們也要進入職場,所以他們會希望法條的修正越進步、越保障他們,讓他們有適當工時,使他們在醫療環境裡能夠真正照顧好病患,不會超時工作,並在蘇委員的提案下讓法律修訂更臻完備,我想這絕對是正面的。
剛才聽到蘇委員的一些說法,很多事情不是一、兩句話可以說明解釋清楚的,我們希望能夠透過法律修正讓大家有共識,並幫助臺灣醫療環境越來越進步,我想只要臺灣醫療環境越來越進步,病患權利就會再度往上提升。
蘇委員提的修正案通過後,到底對現在醫師的醫療環境有多少改變?請你們自己說明清楚,到底可以進步幾分?
- 主席
請衛福部林次長說明。
- 林次長奏延
主席、各位委員。今天蘇委員提案內容包括兩部分,一個是工時,這需要中央主管機關協商。第二個是職業災害的保障要完全比照勞基法,這已經跨出非常大一步,我想已經改善非常多了。
- 劉委員建國
你說的是第五十九條對不對?
- 林次長奏延
對。
- 劉委員建國
再來呢?
- 林次長奏延
第六十條就要尊重各位委員等一下討論的結果。
- 主席
請衛福部醫事司李司長說明。
- 李司長偉強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關心這個議題已經二、三年以上,漸進性改善已在報告中提到,其中最大改變就是今年5月16日提出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參考指引,目前已在進行當中,可是我們希望提高到法律位階,所以這次已經跨出一大步。其次就是職災的部分,過去職災是適用勞保,但根據勞保的基本工資,萬一不幸發生職災補償是比較少的,一旦有勞基法保障就會大幅提高,就這兩點而言,醫師們的權益已經提高滿多了。
- 劉委員建國
要大幅提高的原因,就是因為現今環境沒有,所以才必須透過修法使其大幅提高。針對第五十九條,大家私底下應該都有溝通,也都有參考一些意見,不是只有醫勞盟,還有醫改會及相關醫師團體都相當重視蘇委員的提案,每個人都是站在自己熟悉的環境,本著自己的經驗提出相關見解。如果在蘇委員所提的第五十九條加上「醫師於診療時間」應該沒問題吧?
- 李司長偉強
我想這樣的保障是更好,劉委員這樣提一方面語意更清楚,另一方面不只住院醫師,連主治醫師將來都會得到一定保障,這又再往前跨一大步了。假設目前是0分,我們可能很難一步達到100分,但至少先到60分,我相信現在這個版本應該已經達到這個標準。
- 劉委員建國
請蘇委員接受我們的建議,你提出的修正案已經很進步了,非常好,我們現在只是增加幾個文字,你日理萬機有多重角色身分,又超時工作,有時還是會有一些盲點,我就適時協助提醒你。
至於第六十條,勞基法在各縣市勞政單位執行過程,有時因為遵循法令的見解不同,或者解釋不同,致轄內醫療機構面對這些問題時有相當大的困擾。我建議第六十條不動,但增加一個附帶決議,讓所有勞政單位適用勞基法第三十二條及第四十條有一致基準,使勞政單位在稽查勞動條件能夠一致性認定,也就是說,不要某個縣是這樣處理,某個縣又是那樣處理。你覺得這樣有道理嗎?
- 李司長偉強
我想劉委員的意見應不影響楊委員的提案。第六十條包含兩部分,一部分是蘇委員的提案,一部分是楊委員的提案,楊委員的提案是增加中低收入戶,這絕對是好事。
- 劉委員建國
我絕對沒有針對楊委員,我現在都是針對蘇委員而已。
- 李司長偉強
關於蘇委員的部分,我想應該是可以,因為除了醫師之外,其他十二職類都已納入勞基法,護理是最後一個納入的。即使本條維持不動,應該也不會影響其他相關權益,我們尊重大院的解釋與後續修正結果。
- 劉委員建國
最後一點,這個法修過之後,還必須訂定一些相關辦法,而在辦法訂定過程中,你們應該召集相關人員,譬如中華民國醫師全聯會、醫勞盟、醫改會及其他相關醫師團體,大家共同來訂定相關辦法,這樣才不致讓爭議性擴大,也可以符合各面向需求,讓這個辦法訂定得更為完備。當然,你現在一定會回答我說好,沒有問題,但本席希望你們可以訂定時程,針對醫師工時部分,在你們訂定這些辦法之後,多久可以達到我們的標準?也就是規定每週工時要幾個小時,而你們預計幾年內可以完成這個目標?
- 林次長奏延
我們一定會邀集相關醫師團體,包括全聯會、醫院協會、醫改團體等等,大家共同來參與。至於要訂定時程,我想這需要大家一起來協商一個可以被大家接受,且又合理的規範,其實我們估算了人力缺口,如果以現在的需求來看,要3年時間,達到B級標準要6年時間,達到A級則需要9年時間。
- 劉委員建國
分別是3、6、9年?
- 林次長奏延
對。如果要完全達到勞基法規定的每週工作48小時,則需要16年。在這過程,我們還是會努力,除了大家共同協商規範外……
- 劉委員建國
但是16年以後,蘇委員已經不在這裡,我也不在這裡,兩位官員也不在這裡,召委也不在這裡了!我當然希望召委繼續永保青春。
- 主席
我還會活著。
- 林次長奏延
人力部分我們會努力來做。
- 劉委員建國
但是我絕對不希望還留在這邊,16年……
- 林次長奏延
這是指完全按照勞基法規定,但是這部分並不會完全照勞基法規定來做,以美國為例,美國一般工時是每週40小時,但醫師就是80小時,所以,本來就會有差別。我們的部分應該會慢慢降下來,看是不是可以降到接近香港的64小時,這是比較合理的,但這還需要一段時間,而且中間我們也需要進行人力方面的培養……
- 劉委員建國
醫師當然有其工作特殊性,但是你剛剛所謂的需要3年是什麼?需要6年的B級、9年的A級又是什麼?最恐怖的是,你還提到要16年!
- 林次長奏延
這點請司長說明。
- 李司長偉強
簡單報告,現在評鑑標準就是上班12小時是最長,加上值班計24小時,可是隔天值完班,還要把病人照顧完,幾乎要再加8小時,總共大概是32小時,這是所謂的C級標準;B級標準是值完班後,上午照顧病人,下午就可以休息,加起來大概28小時;A級標準是值完班後,就可以下班,總共不會超過24小時,這樣平均計算下來,一週大概是六十幾小時,這是A級標準。如果要達到A級標準,根據我們的估算,大概要9到10年時間。另外,補充報告,護理人員適用勞基法,我們是從民國86年開始推動,到今年年底才全部納入,這中間大概經過了15年時間,而且護理人員的訓練是沒有容額限制,只要訓練4年就可以養成。醫生則有每年1,300位的容額限制,訓練期間為7年,所以,醫師的時間可能就要拉得更長。
- 劉委員建國
但是你不能以護理人員納入勞基法花了將近15年時間的這個低標來比照啊!
- 李司長偉強
沒有,我們現在要加緊速度,如果可以比護理人員花更短時間,我們當然會朝這個方向來做,這就是我們需要和相關團體一起努力的部分,如果委員有建議,我們也會朝著這個目標努力達成,不管我們是不是在這邊,我們的接任者也會繼續努力做下去。
- 劉委員建國
是啦!3年內我們是應該還可以看得見,但是16年時間,我覺得是有必要再縮短。
- 林次長奏延
大概不會用16年這個標準。
- 劉委員建國
這是你們剛才講的啊!
- 林次長奏延
那是說完全比照勞基法規定,我們大概會採用A標,差不多一週是六十幾個小時。
- 劉委員建國
等一下逐條討論時,希望你們可以再講清楚,3、6、9年的時程,本席認為可以再縮短。
- 林次長奏延
這個會再縮短,有關人力的培養,包括醫學系的人數、專科護理師、臨床助理人力方面,我們都在研議中。
- 劉委員建國
我們希望今天這個法條修正通過後,誠如你們所講的,可以讓醫療環境更進步,縮短醫師的工時,讓醫師得到更大的保障,可是你們剛剛又說需要3、6、9年,甚至是16年,基本上,我會覺得即使這個法修正通過,對未來性的預估好像也是看不到。
- 林次長奏延
那是預估,不過,我們會照委員的意見,努力把時程縮短。
- 劉委員建國
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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