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q_election-absentee-voting認為與其談延長投票時間,不如推動國內的不在籍投票,主張中選會應進一步積極推動國內的不在籍投票,以保障軍公教人員或因工作地無法回戶籍地投票者的憲法上公平,讓每個人都有公平的投票機會。「本席認為這對長期失去投票權或被剝奪投票數,不管是軍公教人員或因工作地沒辦法回去戶籍地投票的人,這才是真正保障他們在憲法上的公平。所以本席認為中選會應該進一步積極推動國內的不在籍投票,讓每個人都有公平的投票機會。」發言紀錄
- 吳委員育昇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本席想要先釐清一點,剛才鄭天財委員提及,兩個候選人可以協調號次不須抽籤,本席認為絕對不可以。因為在制度上,並沒有「先協調,協調不成再抽籤」的規定,如果可以協調而不抽籤決定號次,以後候選人都用協調方式,那就天下大亂了!主委,你在這裡應該要定調,我建議你要明白表示「不可以」,因為我們國家沒有協調制度,目前所有選舉的規範都是採取抽籤決定號次。
- 主席
請中選會劉代理主任委員說明。
- 劉代理主任委員義周
主席、各位委員。那是有明文規定的。其實我們私底下也曾向鄭委員表示……
- 吳委員育昇
方才你表示會再進行檢討的說法,本席覺得不夠到位,你應該明確表示不能協調決定,他必須重抽,就算他們兩人都同意要用4年前一樣的號次,也不可以,他們兩人得再抽籤決定號次。這是本席的看法,不知主委的意思如何?
- 劉代理主任委員義周
我們本來就主張法有明文規定,那就照法令辦理。
- 吳委員育昇
沒有錯,絕對不能以協調方式決定號次。另外,本席一向主張全國的投開票所應設置法定錄影,並禁止民眾攝影。針對這部分,我也知道有委員有不同的意見,甚至宣稱要全民監督投開票所,但我覺得這會造成選舉的混亂或選舉的事件,目前全國的投開票所是不是共計有一萬五千多個?
- 劉代理主任委員義周
對。
- 吳委員育昇
以目前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等電信業者具備4G的技術,如果要架設全國一萬五千多個投開票所法定錄影的設施,我想那並非難事。請問主委,你們有無進行了解透過公契約委託他們辦理法定錄影的可能?
- 劉代理主任委員義周
我們就資訊上有和他們接觸,並向他們了解可行性,細部的做法尚未討論,我在委員會向委員報告時,委員也提及,法有明定在開票階段不能有攝影器材,因此這方面的規定必須要修改,至於在何時可以開始錄影,如果在法令上有清楚的規定,並且有完善規劃之後,也許就可以。目前中選會認為暫時不做,待法有明文規定,大院各政黨有共識,中選會就會推動。
- 吳委員育昇
如果朝野政黨皆有共識,認為你們可以法定錄影,而需要在目前全國一萬五千多個投開票所,設置法定錄影的設施,所需經費大約多少?
- 劉代理主任委員義周
這個問題在很早以前,委員就曾提過,我們以前覺得那要花費的經費太大,而今的想法是,如果是自己買機器,那麼經費就會太高,若改以租用的方式,就目前我們所了解的價格,一個投開票所可能要一萬元左右。
- 吳委員育昇
若以全國一萬五千多個投開票所來換算,大概需要2億元左右,對不對?
- 劉代理主任委員義周
2億元只夠在全國一萬五千多個投開票所各設一個攝影機。
- 吳委員育昇
對,只設一個攝影機,大概需要2億元左右。本席覺得這還是值得討論的,主委當然會說尊重立法院朝野的意見,我也同意。但本席希望中選會還是要朝這個方向積極地準備。
- 劉代理主任委員義周
關於可能性資訊的蒐集這一點,我們會持續做,如同我剛才報告所說,對於今年有人提出全民一起來監票的訴求,我們的回應是,我們覺得制度還是要維持,現有制度已有主任監察員、監察員,我們認為開放民眾觀看整個開票的標準程序,那對民眾了解開票程序,其實是有幫助的,所以我們今年要求各投開票所,一定要在開票時,貼上一個大海報,清楚地告訴民眾開票的標準程序。我想讓大家都了解之後,再在那裡觀看開票,會比較具有意義。
- 吳委員育昇
另外,關於選前民調,選罷法明文規定,從選舉公告至選前10日,可以公布民調,依選罷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公布的民調必須詳實,但現況卻很混亂,民調滿天飛,基本上若是媒體或政黨公布的,那就沒有問題,但現在新興的網路媒體很發達,譬如我之前曾質詢主委的未來事件交易所,它本身並未公布民調的母數等資料,它也宣布民調的結果與預測,而坊間的報導與一般的媒體,又將之視作民調的看待,本席的意思是,它本身並不符合民調的定義,但實際上,其所創造的效果對社會具有影響力,其將社會的認知與普羅大眾的看法等同實質的民調公布,所以本席想針對這部分請教主委,未來事件交易所在最近10月初有公布這類訊息,引發社會的討論。請問主委,站在中選會的立場,你認為其所發布的訊息是不是民調,或是需要進一步予以節制?需不需要?
- 劉代理主任委員義周
未來事件交易所這個單位在過去其實都說他們不是標準的民調,但是因為社會把它當作一個意見的呈現,所以發生民調的一個效果,我們對於未來事件的部分,我們已經交代五個直轄市選委會很清楚的瞭解,如果他們覺得這已經逾越規定就會裁罰。
- 吳委員育昇
所以本席建議主任委員要明確。
- 劉代理主任委員義周
它是不是一個民調這個問題,在過去呂前副總統的案子中其實……
- 吳委員育昇
呂前副總統那一次被裁罰過是嗎?
- 劉代理主任委員義周
呂前副總統被裁罰,不是裁罰那個……
- 吳委員育昇
是引述他那個東西?
- 劉代理主任委員義周
對,那個案子就是當作民調。
- 吳委員育昇
沒有錯,所以本席才說社會的認知會覺得它是個民調,您剛才也談到它的實質效果,本席對未來事件交易所沒有任何的成見,覺得它也應該是網路上媒體或自由媒體的運作,本席認為應該公平看待,但是國家要提供明確的定義,例如要公布數據時,要不要比照聯合報、中國時報、自由時報的民調宣布其母數、抽查樣本、調查時間,本席認為這樣比較好一點,所以這一點應該要予以確認。
- 劉代理主任委員義周
是。
- 吳委員育昇
剛才有委員談到延長投票時間,本席認為與其談延長投票時間,不如好好談國內的不在籍投票,本席認為這對長期失去投票權或被剝奪投票數,不管是軍公教人員或因工作地沒辦法回去戶籍地投票的人,這才是真正保障他們在憲法上的公平。所以本席認為中選會應該進一步積極推動國內的不在籍投票,讓每個人都有公平的投票機會。本席要特別拜託,如果您可以合法的真除,在未來的階段中要注意這個問題,尤其2016年是總統跟立法委員的選舉。
最後,本席要談到二合一選舉,目前從中選會的規劃中,本席看到你們一樣有編列立法委員單獨選舉的預算,基本上,你們還是假設不一定二合一,可能還是分開選舉,請問邏輯上是不是這樣?
- 劉代理主任委員義周
目前看起來是這樣子,但是把預算合併的過程其實不是很困難。
- 吳委員育昇
依法也都可以,它可以保留到後年來用,總統選舉的前期規劃也都訂在這個預算中做審查?
- 劉代理主任委員義周
對。
- 吳委員育昇
從目前社會角度來講,本席在基層聽不到反對二合一的聲音,而且本席認為二合一如果分開,對誰有利或不利,那其實是沒辦法判斷的,所以中選會在這個部分是不是在11月29日以後還是會馬上去做民調後再決定,要不要比照2011年你們辦五場的地方公聽會?請問,要不要再辦這五場的地方公聽會,然後最快什麼時候可以做出決定?
- 劉代理主任委員義周
我們現在的概念中認為可以辦這些公聽會,因為聽聽各界的意見,對我們做決策還是有參考的價值,很快就會做民調,我們希望最慢應該3月以前可以處理。
- 吳委員育昇
因為本席查了一下,你們在2011年4月份時才確認下來。
- 劉代理主任委員義周
對。
- 吳委員育昇
距離選舉的時候其實已經只有八個月左右的時間而已,所以本席認為這件事應該早一點定調,可不可以在明年過年前?也就是11月29日地方九合一選舉以後,可不可以在明年的2月過年前把這個事情做個定調?
- 劉代理主任委員義周
我向委員會作這個報告……
- 吳委員育昇
因為如果可以的話,本席建議最好在這個選舉二合一確定的前一年跟大家講。
- 劉代理主任委員義周
是。
- 吳委員育昇
例如是到2016的1月份,在2015的1月份就跟大家講是二合一,這樣對臺灣整個社會政黨競爭、媒體的報導、社會的氛圍、政治的觀察、民眾的理解,以及整個社會各界的看法,本席認為這樣是會比較好與穩定的,沒有必要再拖到4月、5月。而且前面也辦過地方的公聽會,現在還是可以辦,要辦那個是比較容易,因為11月29日選完後,媒體的焦點一定在2016年這個政權大戰是要合併或分開,所以在這種情況下,趁社會媒體討論的熱潮辦地方公聽會,你們在12月份就可以做民調,在過年前的1月份時候公布決定二合一確認的訊息,好不好?
- 劉代理主任委員義周
我們會朝這個目標努力。
- 吳委員育昇
好,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吳育昇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