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碧玲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高雄市第5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要求法務部長應請林輝煌為美麗島事件起訴一事向社會致歉、給社會一個說法。「你竟然連說一句「會請他為那件事跟社會致歉」的話都沒有」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主張美麗島事件起訴一事不能用法律追溯時效來看待。「所以這件事不能用法律追溯時效來看待。」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反對讓林輝煌擔任大法官,認為那是以司法的正當性包裝人權的侵犯。「也不至於要讓他戴上國家法律的桂冠啊!那是更可怕的,因為他用司法的正當性去包裝人權的侵犯!」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認為林輝煌在威權時期配合威權政權,在美麗島事件中淪為威權統治的共犯,做了歷史性的悲劇角色。「問題是在威權時期,他曾經配合威權政權,而不幸地在民主化過程的人權事件中淪為威權統治的共犯,做了一個歷史性的悲劇角色。」

發言紀錄

  1. 管委員碧玲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今天質詢的重點仍是大法官推薦這件事,羅部長方才答詢時好像欲言又止,在所推薦的兩名大法官之中,林輝煌檢察官是美麗島事件的起訴檢察官,這件事在你推薦之前是否曾經想過、評估過?

  2. 主席

    請法務部羅部長答復。

  3. 羅部長瑩雪

    主席、各位委員。我沒有特別注意這件事,可是我很在意他這二十多年來的表現。

  4. 管委員碧玲

    這件事無關他的表現,所關係到的其實是國家轉型正義價值面的問題,他的表現可能都很好,問題是在威權時期,他曾經配合威權政權,而不幸地在民主化過程的人權事件中淪為威權統治的共犯,做了一個歷史性的悲劇角色。在出現這樣一個歷史之際,基於轉型正義的史觀及價值觀的立場,當社會事後沸沸揚揚有這麼多的討論,請問部長現在的看法還認為他適合成為大法官嗎?

  5. 羅部長瑩雪

    其實,大法官的提名是總統職權,他只是建議我們就我們認為合適的檢察官當中推薦一些……

  6. 管委員碧玲

    正因為你是推薦單位,所以我才需要知道你現在對於這個推薦的看法為何。

  7. 羅部長瑩雪

    現在我們社會對每件事的看法都很分歧。

  8. 管委員碧玲

    我要知道你的看法,就專指這件事,我想瞭解部長的看法。他曾經在威權時代是一個共犯,在此過程中,就他個人而言,對於此事他完全沒有做轉型正義的處理,整個國家已經知道美麗島事件不是叛亂事件而是一個白色恐怖時期、民主化過程中的一個冤案。此時你把起訴檢察官提名為大法官,現在你對此的看法是什麼?

  9. 羅部長瑩雪

    就我對林院長的觀察及他在司法官學院的經歷而言,他的觀念一直在轉變、進步,也跟很多國際思想有接軌,在國際法學座談會……

  10. 管委員碧玲

    你在替他講話,這些都是細節,本席想知道你的結論是什麼。他很好,就專業的領域而言,我也承認他做得很好。但我現在不談那部分,只問你現在被提示出來的這件事,因為事關我們再把美麗島事件拿出來做歷史定位,如果他真的去當了大法官,而他又什麼都沒有做,其實又事關我們最後再把它拿出來做歷史定位!我專問你這件事就好,你的答復是指他的專業表現足以蓋過這件事嗎?

  11. 羅部長瑩雪

    其實沒有一個人是完全沒有缺點,沒有一個人可以得到所有人的讚許。

  12. 管委員碧玲

    我談的是這個國家在此時此刻要把美麗島事件時代的起訴檢察官提名為大法官一事,我不是談他個人而是談這個事件及其所代表的歷史意義,你如何解釋當時威權體系打壓政治異己、打壓良心犯的司法及事件中的共犯、執行者?最重要的就是當時是藉他的手寫出那個起訴書,他在為這件事做定位,他是最重要的核心執行者,今天你要讓他當大法官,你認為這件事妥當嗎?

  13. 羅部長瑩雪

    報告委員,其實我們是把所有可能……

  14. 管委員碧玲

    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你現在的回答都不是本席要的。現在有人發現這件事了,我只問你,你對這件事有何看法?

  15. 羅部長瑩雪

    我們仍然是就可能人選中選出整體條件最優秀的來推薦。

  16. 管委員碧玲

    所以,雖然發生那件事,他仍然是所有值得推薦者中最優秀的兩名之一?

  17. 羅部長瑩雪

    一則我們在考量……

  18. 管委員碧玲

    所以,你還是認為這個推薦OK?

  19. 羅部長瑩雪

    我們常把一個人過去的表現參照時間久遠來做取捨,例如累犯也都是五年內才算累犯……

  20. 管委員碧玲

    你知不知道侵犯人權罪是沒有法律追溯時效?

  21. 羅部長瑩雪

    是,我知道……

  22. 管委員碧玲

    所以這件事不能用法律追溯時效來看待。

  23. 羅部長瑩雪

    如果他有被定侵犯人權罪的話,理應另當別論,但是,那個案子確實……

  24. 管委員碧玲

    因為我們國家沒有這個法律啊!但是,當時那個事件是侵犯人權的案件,而且後來也獲得平反了!

  25. 羅部長瑩雪

    我相信委員很重視人權,也可能看過納粹犯行的相關電影,例如「為愛朗誦」……

  26. 管委員碧玲

    德國、英國、美國絕對不會像你這樣做這種推薦。重視人權的國家絕對不會,更何況對於這件事情,他連道歉都沒有過。

  27. 羅部長瑩雪

    但是時空環境背景……

  28. 管委員碧玲

    你還是覺得他值得推薦,是不是?

  29. 羅部長瑩雪

    目前看起來。

  30. 管委員碧玲

    還是值得推薦?

  31. 羅部長瑩雪

    因為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

  32. 管委員碧玲

    你仍然認為他值得推薦?

  33. 羅部長瑩雪

    因為他後來的表現確實……

  34. 管委員碧玲

    所以後功可以抵前過?

  35. 羅部長瑩雪

    我是以我看到他這段時間的表現來說。

  36. 管委員碧玲

    我談的問題呢?怎麼定位?在這個時候竟然用如此的方式去詮釋歷史、詮釋美麗島事件,說是事過境遷了、可以原諒了,你應該是這樣的意思吧?美麗島事件對於政治異議份子的恐怖打壓,藉著林輝煌的被推薦,事實上傳遞出來的歷史論述就是事過境遷這麼久了,可以遺忘、可以原諒,所以他還是最優秀的大法官人選之一,你是這個意思嘛?

  37. 羅部長瑩雪

    不是,報告委員,我的意思是我們不該遺忘歷史,但我們應該試著去理解歷史為何會如此發展,其實像很多研究納粹事件的人最後會講到一個層面,人性其實差異不大,但他會在一個時空背景之下做出一些比較特別的事情,甚至是比較極端的事情,激起這樣表現的因素常常是一個制度面、法律面或一個威權體制下造成的狀況,因此個人的表現有時候其實是在選擇有限的情況下發生的。

  38. 管委員碧玲

    依你之言,全世界在追溯侵犯人權的罪犯都錯了,因為個人都該被原諒,因為是平庸的邪惡?

  39. 羅部長瑩雪

    不是、不是,我是說有限……

  40. 管委員碧玲

    你是這樣理解的嗎?

  41. 羅部長瑩雪

    不是,我是說要理解,……

  42. 管委員碧玲

    要理解,然後還可以升官、做最高榮譽的國家大法官啊!你不僅理解他,還獎勵他哦!等於是在他人生最後替他做一個定位,那個定位就是國家的榮耀。

  43. 羅部長瑩雪

    我認為他後來的表現……

  44. 管委員碧玲

    你認為我講的有沒有極端?我這樣講對不對?我的理解就是我們為這個人最後在台灣的歷史定位就是他是我們國家的菁英,然後我們讓他享有國家在法界最高的尊榮,所以我們給予肯定,最後是在歷史上替他蓋棺論定,用大法官的身分來酬庸他,為他做歷史定位哦!換言之,我們要理解那是不得已的,我們不但原諒,而且還讓他升官,而且給他最高榮耀,還讓他戴桂冠,現在是個這樣子啊!你願意這樣做?你仍然覺得這樣做是對的?

  45. 羅部長瑩雪

    大法官的工作其實是最注重其法學素養,……

  46. 管委員碧玲

    他是要解釋憲法,他是法界最高榮耀、法律的桂冠啊,你還替他辯解到這種地步!我現在要告訴你的是,你準備替他戴上這個桂冠,為他人生做歷史定位,而他個人對於當時在威權體制下成為共犯一事,連說一句話都不曾有過,還洋洋自得、引以為傲!

  47. 羅部長瑩雪

    他過去那段事情的評價如何,除了法務部本身有一些斟酌之外,總統在提名時……

  48. 管委員碧玲

    這個有普世價值的標準,現在我跟你談的都是人權問題,全世界在人權的觀點上所看待的侵犯人權事件已經都有定論了。你知道英國在追溯納粹時代一個才16歲的小警察在波蘭一個小鎮屠殺了一些猶太人,這件事一直到他八十幾歲已經是退休鐵路工人了還在追溯,英國的法院還對他判刑,把他收入老人監獄,為了這件事,英國法院還特別首度跑到波蘭進行現場會勘。英國把國際人權相關公約納為戰爭罪犯的法律,也是在當時制定的,後來相關法律的第一個案子就是此案。那個人已經是八十幾歲的退休老人了,在那個時代扮演了那樣的歷史角色,事件當時是發生在波蘭,但他都已經歸化為英國人、且在英國當鐵路工人一輩子,都已經是八十幾歲的退休工人了,英國法院還是把他抓來關在老人監獄,那個才叫做正義啊!

  49. 羅部長瑩雪

    報告委員,那是大不相同的案件,因為他是沒有經過審判、直接屠殺了這麼多人。林院長只是進行司法訴訟體系中的一小段而已,他並沒有……

  50. 管委員碧玲

    也不至於要讓他戴上國家法律的桂冠啊!那是更可怕的,因為他用司法的正當性去包裝人權的侵犯!

  51. 羅部長瑩雪

    我不認為他會這樣。

  52. 管委員碧玲

    他正是如此,因為事實已經很明顯,歷史已經平反了,這個事件已經有定論了,當時的起訴就是一個人權的侵犯事件。總之,你還堅持?最後的結論是,部長還是堅持如此?

  53. 羅部長瑩雪

    我已經把案子提出去了,現在是總統在……

  54. 管委員碧玲

    不需要補充意見?你也不會跟總統表示說兩人之中的另一人比較適合?你都不會這樣做?

  55. 羅部長瑩雪

    我們已經提出去了,本來就有排順序。

  56. 管委員碧玲

    他排在第幾?

  57. 羅部長瑩雪

    第二。

  58. 管委員碧玲

    有可能兩個人都被圈選上,所以你也不會撤回或加上補充意見?我關心的還是你個人的看法,而對於您今天個人的看法,我是很失望、驚訝的,我們一國的法務部長竟然認為他在當時那個時代所扮演的角色可以被理解、而且現在他適合擔任大法官,你的結論其實還是這樣!部長,我們今天的這些對話其實都留下歷史了,是你的立場必須這樣講還是你真誠地這樣信仰?你真誠地認為你剛才所言是你發自內心的真正想法嗎?

  59. 羅部長瑩雪

    是,我真的這麼想。

  60. 管委員碧玲

    所以,他值得被理解而且還值得讓他戴上桂冠,是嗎?是不是?

  61. 羅部長瑩雪

    是。

  62. 管委員碧玲

    那你在我心目中也被定位了。我非常地遺憾,不應該、不應該,本來我對你還有期待,你竟然連說一句「會請他為那件事跟社會致歉」的話都沒有,你可以不必撤回,但你至少可以這樣表示,那樣的話,我對你還會有一絲絲的尊重。原以為你會建議他為這件事情對這個社會有一個說法,你連這一點都沒有做,還認為可以理解、他值得戴上桂冠、值得法界的最高榮耀,我很失望、我非常失望。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管碧玲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