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主張對於過去在戒嚴時期不當的軍事審判,應讓真相、公平與轉型正義有機會透過特別的法庭來討論。「就是對於過去在戒嚴時期不當的軍事審判,我們要讓真相、讓公平、讓轉型正義有機會透過特別的法庭來討論。」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質疑僅以過去的賠償遮掩冤獄、要求大家向前看並一筆勾銷恩怨,會讓正義真相永遠沉冤不雪,主張應好好面對真相。「但是我們有多少冤獄想要藉著過去的賠償就一手遮天,告訴大家要向前看、告訴大家過去的恩恩怨怨一筆勾消,然後所有的正義真相永遠沈冤不雪,不知有多少人還在暗夜裡面哭泣!」發言紀錄
- 姚委員文智
主席、各位同仁。國安法是何等嚴肅的課題,剛才李委員談到相關主管部會的首長都沒有到,他們到底是蒙著眼睛迴避責任,還是對這個國安法的草擬根本不同意?會不會又是跟「亞投行」一樣的一意孤行?另外,我要跟主席抱怨一下,大家都是在內政委員會的委員,本席的國安法第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在我剛剛擔任立委時就提出,到現在已經三年多,主席今天要排國安法也應該把我的案子排一下,我的提案在程序委員會被擋了53次,同樣是提出修正第九條之二的鄭麗君委員的提案則被擋了56次。如果要完整討論國安法,不但主管的部長應該要來、相關人員應該要來,法案也應該整體一起討論,然而我提出三年多的法案在程序委員會被擋了53次,為什麼你們不願意面對這個現實?主席知道我提的是什麼嗎?主席要排國安法也要注意一下、問一下嘛!像我在排公投法的時候都有問。
- 主席
送到委員會時,我們會優先來排。
- 姚委員文智
優先來排,主席你答應了。
- 主席
送到委員會我就優先來排。
- 姚委員文智
你是國民黨最優秀、最重要、最領軍的幹部,只要你說放行就可以放行。
- 主席
我來反映一下,好不好?
- 姚委員文智
大家知道第九條之二是什麼?就是對於過去在戒嚴時期不當的軍事審判,我們要讓真相、讓公平、讓轉型正義有機會透過特別的法庭來討論。大家知道當時的軍事審判錯殺了多少人?你們不安排討論,我就利用這個時間讓大家看一下,這是當年的審判書,是由桂永清簽了以後送到總統府,而蔣介石批的是「判處死刑可也」。下一張是由軍事法庭審判後提到總統府,本來應該是無期徒刑,而蔣介石御筆親批「陳犯擔任匪幹判處死刑可也」,結果就在馬場町被槍斃。再看下一張,是批公文批得不耐煩了,就以一個通則性的宣示告訴大家,已入匪黨而不事先自首,應處極刑為要,也就是跟軍事法庭說:你們不要再囉唆了,以後就統統照我現在講的這樣做。「朕即國家」、「朕即聖旨」,判生、判死都由我御筆決定,這就是蔣介石,用的還是蠟筆。我們對於軍事法庭本來就已經夠質疑了,這張審判書上本來只判處陳華一人死刑,另外有幾人是被發配到綠島,但是他覺得還不夠,所以要求還要再嚴審。另外有的寫得更露骨,這張審判書是有人因為參加匪黨要被判處徒刑15年,其實所謂匪黨就是當年的左派,有的人只是參加左派的讀書會,這是1940年代、1950年代全世界社會主義的思潮;今天在台灣,社民黨也成立了,我們也接受了很多社會主義的看法,他們只是基於社會主義的思潮參加讀書會,但審判書上面有蔣中正的筆跡,寫著「此人為何不槍決」;這是多少個生命呀!他真的把別人的死生看若鴻毛嗎?像這樣在戒嚴時期光是被槍決的至少就有2萬筆。我相信在場很多人家裡的親戚朋友過去也是台灣的菁英秀異之士,譬如我的親戚裡面有一個台大數學系的學生參加了讀書會,他不過是一個熱血青年,但是也一樣,蔣介石親批判他死刑。
我們今天審查國安法,面對的是整個國家重建再造,2009年我們還奢言要推動人權公約,告訴大家說我們現在民主開放、尊重人權,但是我們有多少冤獄想要藉著過去的賠償就一手遮天,告訴大家要向前看、告訴大家過去的恩恩怨怨一筆勾消,然後所有的正義真相永遠沈冤不雪,不知有多少人還在暗夜裡面哭泣!為什麼我們不能好好面對這個真相?為什麼國民黨讓這樣一個法案連討論的機會都沒有?因為你們怕這些真相不斷的、一次又一次被清楚認知嘛!「為何不槍決」,所以你們槍決了我的法案。主席,如果這個法案不一起排,我看今天也不用審了。
- 主席
這個以後擇期再審。
- 姚委員文智
以後要從第九條開始審啦!
- 主席
這個我會反映。
- 姚委員文智
主席你同意嗎?
- 主席
到委員會來我就同意。
- 姚委員文智
你馬上拜託一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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