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建國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雲林縣第2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要求勞動部部長在105年1月1日縮短工時政策正式執行前,大量執行、推動勞檢,展現政府應有的積極作為。「部長,我們要在105年1月1日正式執行所謂縮短工時的政策,本席希望部長在105年1月1日之前,大量去執行、推動勞檢,這樣才是政府所應有的積極作為,可以嗎?」

發言紀錄

  1. 劉委員建國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5月份臺北市政府第4次公布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事業單位及事業主名單,又有106家上榜,部長知道有哪些媒體單位上榜嗎?

  2. 主席

    請勞動部陳部長說明。

  3. 陳部長雄文

    主席、各位委員。我知道裡面有好幾個是媒體事業,平面媒體、電視媒體都有,但我現在不太能夠具體講出來。

  4. 劉委員建國

    部長知道有哪些公部門違法嗎?也在這被公布的106家之內。

  5. 陳部長雄文

    這個我不清楚。

  6. 劉委員建國

    有沒有誰可以來說明一下?

  7. 主席

    請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張代理署長說明。

  8. 張代理署長金鏘

    主席、各位委員。臺北市政府公布的名單,我們現在手上沒有。

  9. 劉委員建國

    沒有?他們已經公布第4次了,你們還沒有名單?你們是沒有第4次的名單還是這4次的名單統統都沒有?

  10. 張代理署長金鏘

    我們放在網路上,沒有帶來這邊。

  11. 劉委員建國

    既然沒有資料,你上來幹嘛?部長就已經說不知道了啊!我以為你知道所以才跑上來回答的,你這樣很奇怪耶!你請回吧!

  12. 本席認為以目前的情況看來,似乎只有北市勞動局有在動作,其他各縣市的勞檢單位在面對相關事業體、事業主及公部門應該也要有一致性,應該要像北市勞檢局這樣積極。剛才我為什麼要問部長知不知道有沒有公部門也上榜?如果連臺北市公部門都上榜,好像是帶頭在違反相關規定,這樣是非常不智也非常不好。目前其他各縣市似乎都沒有動作,這也很奇怪,部長,這是怎麼樣的情形?

  13. 陳部長雄文

    有關勞檢的部分,當初就只有二個直轄市──臺北市與高雄市比較有足夠的人力來執行,後來其他各縣市的勞工局逐漸成立後,我們也慢慢將一些工作交給他們去做,但是他們的人力還是不夠,現在比較有做出成績的大概就是臺北市與高雄市。我們最近會增聘325名勞動條件檢查員,名額已經都給地方了,由他們自己去聘任,5月底就會成軍,委員剛才所指教要加強的這個部分,到時候應該會有一些成果。

  14. 劉委員建國

    部長,我要討論這件事情最主要是因為北市已經公布第4次了,其他縣市不應該落差這麼大,我知道相關勞檢人力不足,但是比例的懸殊太大了,這是第一點。

  15. 第二,居然還有公部門帶頭違規,剛才張代理署長說目前你們手邊沒有資料,資料都po上網了,對此本席感到有點奇怪,根據本席手邊的資料顯示,違規的有台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北捷,北捷又有什麼狀況我就不再介紹了,北捷違反的是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部長,我們要在105年1月1日正式執行所謂縮短工時的政策,本席希望部長在105年1月1日之前,大量去執行、推動勞檢,這樣才是政府所應有的積極作為,可以嗎?

  16. 陳部長雄文

    謝謝委員的提醒,目前公部門用了很多勞動人口,我們確實應該全面去檢查,剛才我也報告過,今年2月我們有召開全國勞動首長會議,把勞動條件檢查列為今年度重點項目,明年就安基金補助款也將依照考評結果作為核發補助款的依據。

  17. 劉委員建國

    剛才我有詢問部長是否知道有哪些媒體上榜,這家媒體的名稱我就不說了,但這家媒體是累犯,違反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四條、第三十二條第二項及第四十九條第五項,我講的這一家媒體,請你再去瞭解一下。

  18. 陳部長雄文

    是。

  19. 劉委員建國

    部長,你上任到現在多久了?

  20. 陳部長雄文

    八個多月。

  21. 劉委員建國

    你接任勞動部之後,推動勞動部多少法律三讀通過?

  22. 陳部長雄文

    勞基法第二十八條及第五十六條修正案在今年2月4日公布實施,性平法中對勞工陪產假、產檢假等相關規定修正案也已經在今2月初公布實施,其他的法案大概還在立法院持續推動中。

  23. 劉委員建國

    就好比就服法第五十二條外勞在台工作年限從12年延長到15年等,這些都還在推動中,很多法律案經過勞動部的推動之後,外界很多人都認為部長滿有魄力的,尊稱部長為利多部長,衛環委員會主管的三個部會,好像就只有陳部長有比較積極的作為,被外界稱為利多部長,所以我覺得你是大部長;既然是大部長,就應該要針對很多事情提高魄力與執行力,這是基本的態度。

  24. 今天我們要討論的是就業服務法,我想看看部長又有什麼利多要給勞工。其中有關就服法第二十四條,主要是針對特定對象給與特別幫助,包含津貼補助,勞動部建議條文是針對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家庭暴力被害人、二度就業婦女等,這些我都是絕對的支持,但是你要增加對這些特定對象的助需要增加多少預算?

  25. 陳部長雄文

    根據我們的評估,如果把這些對象都納入的話,大概要增加2億4,000萬左右的經費。

  26. 劉委員建國

    約2億4,000萬左右的經費?

  27. 陳部長雄文

    是。

  28. 劉委員建國

    這2億4,000萬的經費會不會排擠原本勞動部的某些預算?

  29. 陳部長雄文

    最近我針對就安基金做了內部調整,要求將以前執行多年但並無成效的計畫停掉,未來會把經費挪移,有些做了很久但沒有成效的部分就不再繼續去做,另外再開闢新計畫,所以大概會把刪掉計畫的預算挪到這邊來做,這樣就不會排擠到其他正在推動的計畫。

  30. 劉委員建國

    原本執行不好的計畫就摒除,所以不是增加相關預算,而是直接把執行不力計畫的預算用於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通過後所需增加的部分,對不對?

  31. 陳部長雄文

    對,是這樣的。

  32. 劉委員建國

    但是你要把執行不力的工作計畫提給本委員會,讓我們所有的委員瞭解一下,因為這牽涉到我們委員當時在審查預算的時候是不是有疏失、怠惰或是沒有明察秋毫,這是我們必須要自我檢討的,謝謝。

  33. 最後,本席要拜託主席,我剛才等主席等了很久,我都沒有講任何一句話,因為我看到主席一臉惆悵,所以我也不好再講太多。

  34. 鄭委員汝芬

    (在席位上)我沒有惆悵。

  35. 劉委員建國

    本席是關心主席,母親節快樂,謝謝。

  36. 本席要提最後一個問題,4月22日有關於RCA的專案報告,部長說因為改採勞保所謂的執行職務所致疾病,從寬認定,來給與RCA員工職災補償,那時候部長說會說服他們接受,如今都已經半個月了,徐召委和在場委員都會想要瞭解,請問現在進度如何?還有誰有意見嗎?你們需要協助進行溝通嗎?

  37. 陳部長雄文

    謝謝委員,我們內部的溝通已經完成了,大概大家都朝這個方向來做,現在就是找一些專家把整個論述建構完,這個部分正在進行當中。

  38. 劉委員建國

    部長英明。RCA有8萬個員工,其中445人勝訴,可是有傷痛纏身的也不止這445人,部長對其他的人有沒有什麼想法?因為這是告訴乃論、不告不理。

  39. 陳部長雄文

    我剛才也跟委員報告,如果這整個論述都確認了,被採認是因執行職務所致之疾病,這個邏輯確定的話,那麼即使之前沒有提告,但是也是因為這樣而致病、致死,我們都會採認。現在還是健康的人,可能過了10年就發病,那我們也會採認,所以我才跟委員說我們要先確認整個論述,到時候就是前後一致的作法。

  40. 劉委員建國

    請問RCA在臺灣到底有沒有資產?如果沒有的話,那要不要打國際訴訟?

  41. 陳部長雄文

    目前投審會跟我們說在帳面上好像還有,但是實際上已經被掏空了,這是我現在得到的答案。

  42. 劉委員建國

    帳面上還有?

  43. 陳部長雄文

    帳面上有掛了一些,但是實際上根本就是空的,所以我們現在還在進一步瞭解。

  44. 劉委員建國

    所以也沒有辦法執行假扣押嗎?

  45. 陳部長雄文

    對。

  46. 劉委員建國

    也沒有辦法打國際訴訟?

  47. 陳部長雄文

    國際訴訟的主體當然必須是勞工,但是政府會從旁協助。

  48. 劉委員建國

    應該要加以協助,否則法院判決賠償5.6億豈不是等於沒有用嗎?

  49. 陳部長雄文

    當然,我們也跟法律扶助基金會和勞工自救會的律師團都談過了,政府可以從旁來協助他們。

  50. 劉委員建國

    好,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劉建國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