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育昇於內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聯席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新北市第1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認為未來不在籍投票是國家的大勢所趨,不論藍、綠誰都不可以阻擋「因為我認為未來不在籍投票是國家的大勢所趨,不論藍、綠誰都不可以阻擋」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主張若重刑犯不適合外出而必須在監獄內投票,應由當地縣市政府派一組新的選務人員進去內部辦理,不讓監所人員及監獄管理人員牽涉投票過程「如果像是重刑犯不適合出來而非得在監獄內進行投票的話,就由當地縣市政府派一組新的選務人員進去內部辦理,不讓監獄內的監所人員及監獄管理人員牽涉到任何投票的過程」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認為如果明年再不推動不在籍投票,對太多人民的公民權都太不公平了「如果明年再不推動不在籍投票的話,對太多人民的公民權都太不公平了」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主張不在籍投票只可在中華民國目前的台灣地區進行移動不在籍投票,在大陸地區者必須先回到本國投票「就是只可在中華民國目前的台灣地區來進行移動不在籍投票,如果還在大陸地區者,必須先回到本國」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主張若明年能夠連任成功,不論當時行政院是否有版本,都一定會提不在籍投票法的修正案「如果本席明年能夠連任成功的話,我一定會提不在籍投票法的修正案,不論當時行政院是否有版本,我都一定會提」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主張監獄受刑人的投票可在監獄所在里的里民活動中心、縣政府所指定的地點或在離監獄最近的學校辦理專屬的投票中心,以解決被操控的疑慮「其實可以在監獄所在里的里民活動中心、縣政府所指定的地點或在離監獄最近的學校辦理專屬的投票中心,問題就可以解決了」

發言紀錄

  1. 吳委員育昇

    主席、各位被提名人、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林慈玲女士與劉嘉薇女士二位是現任的中選會委員,請問在中選會內部開會時,有沒有討論過選政與選務合一的問題?

  2. 主席

    請林慈玲女士答復。

  3. 林慈玲女士

    主席、各位委員。我個人印象沒有。

  4. 吳委員育昇

    請問劉被提名人,中選會有沒有討論過選政、選務合一的問題?

  5. 主席

    請劉嘉薇女士答復。

  6. 劉嘉薇女士

    主席、各位委員。在一些議題上,例如剛才討論到的攝影問題,因為……

  7. 吳委員育昇

    細部問題?

  8. 劉嘉薇女士

    對,討論細部問題時可能會牽涉選政、選務的問題。

  9. 吳委員育昇

    本席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是因為我基本上也傾向於選政、選務合一,但中選會沒有討論過這個問題,那本席就以內政部次長的身分請教林被提名人,內政部有沒有做過專案研究,研究將選政、選務都歸給中選會?

  10. 林慈玲女士

    我們沒有做委託研究。

  11. 吳委員育昇

    請問江教授,你有沒有做過這樣的研究?

  12. 主席

    請江大樹先生答復。

  13. 江大樹先生

    主席、各位委員。以前寫論文時有稍微涉獵過,但是並沒有針對這個議題進行特定專案的研究,但是我是支持的。

  14. 吳委員育昇

    我知道3位新的被提名人是支持的。其實本席也傾向可以合併,但是到目前為止,我沒有看到一個學術上的專題研究或政府委託的專題研究,中選會本身也沒有深入研究或開會進行合議制的討論,剛剛李委員俊俋那樣的詢問方式,對3位被提名人來說有一個風險,萬一以後中選會討論這個問題後的決議是不同意選務、選政合併,對3位來說就會背負很大的壓力,但各位本於誠實、真實與理念的表達,我是肯定的,我覺得這件事情本身沒有關係,但我覺得內政部應該要去做個專案委託研究,專案委託學界去研究選政、選務合併會產生哪些問題,對我們國家未來選舉發展會有哪些影響,因為林次長是支持維持現狀,也就是不合併,如果維持現狀,未來會有哪些問題產生?可能會有公允性問題或客觀問題等,我覺得都要去考量,所以我建議內政部應該去做這樣的專案委託研究,這一點林次長是否接受?

  15. 林慈玲女士

    我回去會跟同仁再討論,我覺得這樣的專題研究,因為我在中選會或內政部這段時間以來,並沒有看到因為目前業務的分工而造成什麼樣的困擾……

  16. 吳委員育昇

    我知道,你是從實務的觀點出發,認為目前是可行的。

  17. 請問另外4位被提名人,有沒有人反對去做深入研究的?應該不會有吧?對於這件事情我是比較持平的,雖然我也贊成選務、選政合併,但是我覺得應該要去做個研究,從實務觀點或學界觀點來討論。

  18. 其次,江教授在報告中提到有關選區重新劃分的部分,本席10年來都在內政委員會,江教授知不知道立委選區的劃分是沒有變動的?

  19. 江大樹先生

    是。

  20. 吳委員育昇

    因為立法院通過了一個法律,叫選區劃分十年不變,您知道這件事情嗎?

  21. 江大樹先生

    是,依照相關法規,應該十年要做一次檢討,至於後續是否需要改變,則視整個人口數的變化再做相關的檢討。

  22. 吳委員育昇

    對,因為當時本席在立法院的時候,台南市長賴清德也是委員,當時我們兩個都反對立法院通過選區十年不變這項政策,因為我認為人口變動若以十年為一個單位的話,其實是不妥的,以本席的選區─林口為例,從九年前至今,人口數已經從6萬增加到10萬,增加將近一倍,80%的人口成長率,由於台灣受到整個區塊、板塊的移動,加上交通條件,像是大捷運系統周邊影響,或是都會化等的影響,我覺得十年其實有點太長。

  23. 江大樹先生

    如果覺得十年太長而要適度縮短的話,基本上我是贊同的。

  24. 吳委員育昇

    你也是贊同的嘛。再請教劉教授,因為你來自學界,請問從你觀點來看,在選區劃分方面,你認為有沒有理想且較適中的時刻?譬如說你覺得十年可以嗎?還是認為十年太長?

  25. 劉嘉薇女士

    我覺得時間可以不用訂得太死,不見得要有年限,因為有些特區或新規劃的區域可能會有人口在短時間內突然爆增的情況。

  26. 吳委員育昇

    張被提名人的看法呢?

  27. 主席

    請張淑中女士答復。

  28. 張淑中女士

    主席、各位委員。我覺得這個十年的規定,其實是個可以被充分討論的議題。

  29. 吳委員育昇

    林被提名人的看法呢?

  30. 主席

    請林偕得先生答復。

  31. 林偕得先生

    主席、各位委員。我的意見也是一樣。

  32. 吳委員育昇

    本席的觀點就是,人口的變動不應該有時間的限制,只要人口的移動達到一定的母數,就應該要取得一定民意代表席次的正當性,所以以目前的情況來看,對新竹縣可能是不公平的,因為基本上新竹縣人口已經貼近兩席了,若以餘額餘數來算的話,相信林市長也很清楚,目前的情形對台南市也是不公平的,因為如果以現在高雄市整個人口餘數來計算的話,其實它是不如台南市的,所以台南市應該要多一席立法委員,而高雄市則應該要少一席次。但是,由於當年大家有特殊的考慮,所以藍綠合作通過了十年不變,就這點來說,本席是站在不同的立場,因為我的選區剛好處於人口變動當中,所以在台灣未來的發展中,不論是在行政區的劃分,或是選區的劃分上,我是支持江教授的觀點的,我們不應該拘泥在十年的概念當中,這是本席的觀點。

  33. 另外,有關不在籍投票的部分,本席在今年的修憲委員會中提出了我的版本,就是只可在中華民國目前的台灣地區來進行移動不在籍投票,如果還在大陸地區者,必須先回到本國,所以剛剛民進黨委員所表達的觀點並不代表民進黨,因為民進黨全部都是反對的,他們連軍警人員因公不能返鄉投票等國內移動的情形,都不願意支持不在籍投票。

  34. 先請教江教授,你認為不在籍投票應該在修憲當中解決,還是在法律層次中解決?

  35. 江大樹先生

    應該於公職人員選罷法及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內規定即可。

  36. 吳委員育昇

    劉教授的看法呢?

  37. 劉嘉薇女士

    我也認為是法律層次,謝謝。

  38. 吳委員育昇

    張教授的看法呢?

  39. 張淑中女士

    我個人認為在法律的位階層次即可。

  40. 吳委員育昇

    林被提名人的看法呢?

  41. 林偕得先生

    我認為是在法律層次。

  42. 吳委員育昇

    林次長的看法呢?

  43. 林慈玲女士

    其實我們目前已有修法的規劃,最主要是修法要達到共識,如果達到共識的話,修法當然就沒問題。

  44. 吳委員育昇

    今天的對話要留有國會的紀錄,因為如果本席明年能夠連任成功的話,我一定會提不在籍投票法的修正案,不論當時行政院是否有版本,我都一定會提,因為民進黨阻擋今年修憲不在本席提案,其最主要說法是這用法律提案就可以了,不需要到修憲,其實本席也知道,我也有憲法的素養,只是因為丁守中委員的不在籍投票的版本被退了很次,從來沒有成功過,這其中有太多的政治算計,所以明年不管是改朝換代,或為藍、綠誰執政都沒關係,對我們國家來講,如果明年再不推動不在籍投票的話,對太多人民的公民權都太不公平了,相信五位都可以接受、同意這個觀點。

  45. 最後再請教林被提名人,因為你來自司法界,我只是好奇剛剛有委員提到,如果進行不在籍投票的時候,監獄內的犯人在監獄內實行投票就會不公平,以你在法界服務的經驗來看,你覺得有沒有可能?或有沒有可能避免發生這樣的情形?

  46. 林偕得先生

    因為監獄是個封閉的環境,到底有沒有這樣的可能性,假如用另外的投票方式,或許就可能可以改善。

  47. 吳委員育昇

    剛剛劉教授表示他們可以移到監獄外面,我曾去宜蘭監獄等各個監獄看過,其實可以在監獄所在里的里民活動中心、縣政府所指定的地點或在離監獄最近的學校辦理專屬的投票中心,問題就可以解決了。這部分也是民進黨長期反對不在籍投票的主要論述,他們說只要開放台灣內部的不在籍投票,就會造成監獄犯人的投票被操控,江教授從學者研究的觀點來看,其實只要有方法論,這點應該是可以避免,應該沒有問題吧?

  48. 江大樹先生

    是,在選務技術上,如果配合不在籍投票的推動,在目前國內的特定選區內有設置這樣的投開票所,且不會造成選舉人投票的壓力的話,基本上我是贊同的。

  49. 吳委員育昇

    我甚至想過,如果像是重刑犯不適合出來而非得在監獄內進行投票的話,就由當地縣市政府派一組新的選務人員進去內部辦理,不讓監獄內的監所人員及監獄管理人員牽涉到任何投票的過程,其實也是有很多的方法。本席今天之所以提供這樣的觀點,是想給五位做參考,因為我認為未來不在籍投票是國家的大勢所趨,不論藍、綠誰都不可以阻擋,一旦這項法律通過實施的時候,真正執行的關鍵會落在未來的內政部和中選會,也就是不論雙方的選務、選政是否合併,可能都需要藉助各位的智慧、專業和實務的想法去解決,並建立出一套真正公平的不在籍投票。祝福五位都很順利,也很感謝各位,講句公道話,雖然五位都是中選會的委員,但其實都是兼任的,五位都有真正自己的專業、尊嚴和職業上翹楚,但今天要在此拿出你們的財產申報被檢視,要被翻出過去的經驗,甚至要接受不公平的指責,連無給職等任何的身分都要被寫出來,其實我認為是有點太苛責各位,但請各位要諒解今天的國會文化是這樣。尤其我要鼓勵一下張被提名人,因為我也來自嘉義的新港,我要肯定你願意為國家、為家鄉而返鄉服務,所以在審查過程當中或待會要提報的資料中,你只要本於真實、一本初衷,真實地提出來,我相信這個國家是有溫暖的,國會是有公道的,謝謝五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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