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主張不當黨產等條例不應另立專法,而應歸入政黨法內設置專章,且每一個政黨都應該接受同樣的規範「我們是希望將這些法歸入政黨法內,設置一個專章,且應該要求每一個政黨都接受同樣的規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認為若真的有不當黨產,可以透過提告予以沒收或充公,這一點可以接受「若是真的有不當黨產,大家可以去提告,予以沒收或充公,這一點我們可以接受」發言紀錄
- 林委員德福
(9時12分)主席、各位同仁。又是一個新的會期開始,新年新希望,我們當然希望無論是在朝在野,大家只針對人民所關心的民生重大議題來共同支持,只要是福國利民的政策,我們絕對會力挺、支持。尤其此次台南發生震災,喚起全國人民大家對災防的意識,行政院此次特別提出了災防三法,其中,本席認為對於老舊房屋的健檢應分輕重緩急,早期房屋的防震係數當然是比較低,我們是希望,針對已經使用五、六十年以上的房子優先健檢,一旦真的發現有任何問題,又該如何補強,甚至開始推動防災型的都更等等,均為當務之急,因為臺灣位處地震帶上,包括土壤液化等都是當下所面臨到的問題。既然我們已經知道了問題,就應該思考要如何去解決問題,這是身為國會議員應該要做的事。因此,德福呼籲在朝在野,大家要共同攜手,為杜絕這些問題及將來發生災害造成更多的人命財產損失來做防範的工作,身為國會議員,理應去做這件事。此外,我們也希望大家把一些屬於政黨惡鬥的部分擺一邊,因為人民要的是有更好的生活及經濟發展。在此次提出的法案裡面有一些關於所謂不當黨產等條例,我們是希望將這些法歸入政黨法內,設置一個專章,且應該要求每一個政黨都接受同樣的規範,若是真的有不當黨產,大家可以去提告,予以沒收或充公,這一點我們可以接受,但是,規範在政黨法內的話,每個政黨都應該要去規範、要求。以上,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德福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