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質疑高雄長明街台獨悔悟請求赦免等白色恐怖相關文件哪裡涉及國家安全或國防安全,認為這類文件是轉型正義揭露史料、了解真相、平反正義最重要的基礎「這種文件哪裡涉及國家安全或國防安全?這些涉及的是轉型正義最重要的基礎,即揭露史料、了解真相、平反正義」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質疑軍方掌握的大宗轉型正義、白色恐怖歷史文件多未公告,移交零散不完整,連應主動或被動移交的目錄都不完整「雖然你們有做了一些,但卻零零散散毫不完整,甚至連目錄應主動移交或被動移交都不完整」發言紀錄
- 管委員碧玲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問部長,布拉格跟北京要簽姐妹市合約,你們交涉得滿意嗎?
- 主席
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 林部長永樂
主席、各位委員。我是儘量的去交涉,也透過友我的人士去向布拉格方面做一些安排。
- 管委員碧玲
現在捷克那邊是給你們什麼答案?
- 林部長永樂
我們跟捷克外交部的主管官員都有會晤,在事前也跟他們做了說明。
- 管委員碧玲
現在的情形是怎麼樣?
- 林部長永樂
最主要就是捷克政府表示他們有他們自己的一中政策,但是並不支持地方政府這樣的做法。
- 管委員碧玲
所以他們不支持地方政府,外館是在什麼時候向你們回報這個答案?
- 林部長永樂
在第一時間就回覆了。
- 管委員碧玲
應該是27日。
- 林部長永樂
對,後來在3月1日有會晤。
- 管委員碧玲
在3月1日又有會晤,那對方還是這個答案嗎?
- 林部長永樂
對方的答案就是布拉格市議會……
- 管委員碧玲
這是地方的事。
- 林部長永樂
對,捷克政府是重視對我們的關係,而且對我們的政策不會改變,捷克駐華代表也跟我們做了說明。
- 管委員碧玲
你們應該把外館的人全部撤回來。你看,這是你們2月27日給本席的回報:捷方目前初步回應,此為地方政府之作為,無涉捷克政府之外交政策,不願該姊妹市締盟案影響與我之雙邊友好關係。對不對?
- 林部長永樂
對。
- 管委員碧玲
你們好厲害,其實還不到一天,因為26日下班後本席在臉書貼出周春米委員的質詢,你才指示他們去抗議,結果27日這個消息就回來了,捷克政府真是友善呀!部長,這是假消息。
- 林部長永樂
不,是真的消息。
- 管委員碧玲
為什麼我這麼說?因為就在你的外館告訴你,捷克政府說不涉及中央時,捷克的報紙在27日就登出外交部發言人的發言,關於我們的抗議,他說他們完全沒有information。
- 林部長永樂
這個我們都有去瞭解、調查。捷克外交部發言人說他不知道這件事,事實上,我們是透過亞太司瞭解這個訊息,因為剛好在週末,我想消息有點錯過。
- 管委員碧玲
所以是他們的亞太司沒有跟他們部長報告?
- 林部長永樂
發言人當時不知道這個訊息。
- 管委員碧玲
所以到目前為止,你還是比較相信你的同仁,對不對?
- 林部長永樂
我相信,我覺得我們所做的事情都有在進行。
- 管委員碧玲
好,那我們就再往後看。捷克有一個「觀點週刊」(Respekt)對我們非常友善,上面寫說他們市議會議員親口問過部長,部長說這個合約的內容符合捷克的政策。
- 林部長永樂
沒有,沒有。
- 管委員碧玲
部長,你的同仁身在海外,沒有人懂捷克語言及文字,回報的消息是天大的謊言,說捷克政府講不影響中央政策。事實上,捷克外交部部長對布拉格市議會議員證實,他們通常是不處理,但是該內容與捷克政策相吻合,這是諮詢外交部得到的答案。你要相信誰?是相信外館還是相信捷克的輿論界?
- 林部長永樂
這裡面有一點點差異,如果委員有興趣,我也可以請捷克駐台代表來跟委員說明。
- 管委員碧玲
他們簽了,對不對?
- 林部長永樂
這是布拉格市議會通過這樣一個決議。
- 管委員碧玲
簽了沒?
- 林部長永樂
這是市議會的決議。
- 管委員碧玲
市議會通過他們的條文了,因為外交協定要由市議會先通過。現在簽了沒?
- 林部長永樂
沒有簽。他們現在是要安排習近平去訪問,那是後續的事情。
- 管委員碧玲
誰跟他們簽?部長,我一而再、再而三的讓你看到捷克非常有公信力的媒體講的話跟你的外館講的不一樣,你還是堅持相信你的外館,最後答案出來了,為了兩隻貓熊、為了習近平去訪問捷克及他們鋼鐵業的利益,捷克是整個政府同意這樣做的,因為這個約將要在3月28日到3月30日之間由習近平訪問布拉格時在那裡簽。請問習近平去訪問時所簽的約,不代表他們的外交政策嗎?只是地方政府的事嗎?
- 林部長永樂
我想習近平不會來簽這個約,我們可以等著看。
- 管委員碧玲
來看看他們是怎麼寫的,就是要在習近平訪問時簽。你知不知道捷克多麼替我們講話?人家捷克是有支持我們的輿論,你看看這一篇上面用的是「Kowtow」,你們去翻譯一下什麼叫「Kowtow」。
- 林部長永樂
我們透過我們在捷克的友人,包括國會議員……
- 管委員碧玲
為了貓熊,布拉格向北京磕頭,然後那篇文章裡面告訴我們,這個約是習近平去訪問時要簽的。你還在這裡騙我們全國國人說,這不代表捷克的外交政策,不傷害兩國關係;這個我無法接受。
- 林部長永樂
我沒有騙你,我剛才已經講得很清楚,這是捷克駐華代表親自告訴我們的,也是我們駐捷克代表告訴我們的。
- 管委員碧玲
你寧願被騙嗎?他現在告訴你不涉及中央,但是會跟習近平簽,然後你就相信唷!
- 林部長永樂
不是跟習近平簽……
- 管委員碧玲
你就相信他的口惠,你就相信他說的,然後睜眼不看他做的唷!
- 林部長永樂
我絕對不是這樣……
- 管委員碧玲
他要做的就是讓習近平去訪問時開心。
- 林部長永樂
捷克有他們自己的一中政策,這是捷克外交部對我們的說明。
- 管委員碧玲
現在更嚴重,他們的一中政策就是跟這個合約吻合,那就慘了,因為一中政策是我認知到你有一中政策……
- 林部長永樂
沒錯,這就是……
- 管委員碧玲
可是這個是我認知到一中政策的內涵是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領土,台灣……
- 林部長永樂
那部分是我們不接受的,捷克外交部也告訴我們,這不是他們的立場。
- 管委員碧玲
你們不接受,可是你們沒有作為。
- 林部長永樂
他們的立場是有他們的一中,有些看起來是似是而非,有些是有吻合的,有些是不一樣的。
- 管委員碧玲
習近平打臉馬英九!習近平去布拉格訪問,將簽定的兩市姊妹市合約中很明白的說,中國同時統治中國大陸跟台灣,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領土。這叫「馬習會」很成功?今天在回答呂孫綾委員的質詢時,你說有助於區域穩定,你還認為「馬習會」很成功;「馬習會」的結果就是習近平去布拉格賣台,如果說「馬習會」很成功,那就表示「馬習會」賣台賣得很成功。
- 林部長永樂
我想地方政府的協定是配合習近平去訪問,而不是由習近平去簽署,這兩者之間是不一樣的。
- 管委員碧玲
如果我們的外交部部長遇到這種情況還替習近平及捷克講話,還欺騙國人……
- 林部長永樂
我沒有任何欺騙,我們有跟捷克政府提出嚴正立場,表達抗議。
- 管委員碧玲
還大剌剌的對國人聲明說這種作為仍然不代表捷克的外交政策,這樣的部長不適任啦!
- 林部長永樂
這是捷克的外交部告訴我們的,也是捷克駐台代表告訴我們的。
- 管委員碧玲
你聽他說,但你沒有看他做嘛!做外交是人家怎麼說你就怎麼信嗎?這是外交部部長的質嗎?外交部部長的格局就是人家怎麼說你怎麼信嗎?
- 林部長永樂
我們要去瞭解對方外交部主管官員對於……的說明,但是我們會去瞭解裡面微妙的地方。
- 管委員碧玲
人家跟你講的是一套,跟議員講的是一套,跟媒體講的又是一套,然後做的又是一套。現在總共有4個訊息,一個訊息是你從外館得到的捷克官員講的;……
- 林部長永樂
不只是外館,還有捷克駐台代表所講的。
- 管委員碧玲
一個訊息是捷克外交部長跟議員講的;一個訊息是捷克外交部跟Respekt這個雜誌講的;還有一個訊息就是他們做的,習近平要去簽。總共4個訊息,其中3個訊息都顯示這代表捷克政府的政策,只有一個訊息是人家跟你講那是地方政府的事,不代表政府政策,結果你選擇相信唯一的這個謊言。
- 林部長永樂
我們要選擇我們跟捷克……
- 管委員碧玲
人家隨便打發你,你就摸著鼻子回來告訴我們。
- 林部長永樂
不是這樣,我們跟捷克外交部的互動還是會持續進行,對於剛才委員所講的我們還是會去瞭解。
- 管委員碧玲
是在這種情況下持續進行,就是卑躬屈膝,就是乖乖接受這一切嘛!
- 林部長永樂
沒有什麼卑躬屈膝的事情,我們透過捷克外交部,也透過我們在捷克的友人……
- 管委員碧玲
你今天還在這裡講這種莫名奇妙的話,我們真的對台灣的外交感到扼腕。布拉格跟台北市也是姊妹市,我覺得應該責成台北市議會、台北市政府表示抗議,然後在習近平去的時候,一定要讓台灣人的聲音成為捷克輿論界裡面很大的聲音,我就看你做不做得到。
- 林部長永樂
事實上,我們透過捷克的政黨領袖、國會議員都有在做。謝謝委員。
- 主席
接下來登記質詢的許委員淑華、顏委員寬恒、林委員俊憲、簡委員東明及徐委員國勇均不在場。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委員適應
你說你們核定獎金了,這就矛盾了,標準作業程序是他先提供資訊之後,你們回來再內簽給他獎金,這才是獎勵金的規定啊!結果你們剛剛卻告訴我,你們還沒有問過當事人就先內簽一個獎金,然後政戰局長說他還代替部長做了核定,後來找了當事人,因為當事人婉拒,所以就沒給錢,你的意思是這樣吧!所以這樣有沒有違法?
- 主席
請管委員碧玲質詢。
- 管委員碧玲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部長以及相關幕僚,今天來的相關單位有哪些?
- 主席
請國防部高部長答復。
- 高部長廣圻
主席、各位委員。憲令部和總政戰局。
- 管委員碧玲
是司令和局長?相關幕僚就這兩位嗎?還有哪些相關單位?安全隊不算嗎?安全隊的角色為何?
- 高部長廣圻
保防安全處處長在場。
- 管委員碧玲
保安處也有相關,大家都有責任、有牽連嗎?
- 高部長廣圻
都跟這個案子有關。
- 管委員碧玲
那怎麼辦?全部調離現職?因為張院長善政是說相關主管,方才都有錄影、錄音,這些都相關,這是部長親口說的。
- 高部長廣圻
我們會視牽涉情節輕重來處理。
- 管委員碧玲
張院長說相關主管調離現職,接受調查。部長預擬的名單是誰?是不是主管?還是棄車保帥的余文?
- 高部長廣圻
不會。
- 管委員碧玲
所以是主管,對不對?
- 高部長廣圻
對。
- 管委員碧玲
主管是到什麼層級?今天列席的層級會不會辦?
- 高部長廣圻
我們會針對政戰局和憲兵司令部來……
- 管委員碧玲
請不要閃避,請你說yes or no。
- 高部長廣圻
會。
- 管委員碧玲
就是政戰局和司令部兩位主官,也就是局長和司令,這兩位會不會辦?會不會先調離現職?這兩位就是第一層,後來保安才進來,而直接指揮、直接相關……
- 高部長廣圻
看是誰直接指揮,一個是執行面……
- 管委員碧玲
所以你是要找余文嘛!
- 高部長廣圻
我沒有找余文。
- 管委員碧玲
因為你不是找主管。
- 高部長廣圻
他們都是主官、主管。
- 管委員碧玲
那你要辦到哪一層主管?請答應我一定是主管而不是基層,好不好?
- 高部長廣圻
是。
- 管委員碧玲
不要犧牲基層,不要辦余文而不辦主管,這個可否答應?
- 高部長廣圻
我們會回去……
- 管委員碧玲
還回去?你今天晚上就要完成行政程序了。
- 高部長廣圻
回去後會召集我們的會議,我們有我們的程序。
- 管委員碧玲
你連我不犧牲基層都說不出口?
- 高部長廣圻
可以啊!我們當然不會犧牲基層,這已經講得很清楚了。
- 管委員碧玲
那你要辦到哪一層的主管?敢不敢辦最高層主管?
- 高部長廣圻
如果他有違失,我們會按情節來檢討。
- 管委員碧玲
這整個事情是重大違失,他們不需要負領導責任?他們不需要直接負責嗎?手邊有沒有人其實只是調離現職,本席認為應該停職待查。今天你們的長官、院長跟總統談完之後,就只是調離現職,連停職都沒有,調離現職算不算停職?你們會怎麼處理?
- 高部長廣圻
以往的案例都是調離現職。
- 管委員碧玲
這樣算不算停職?不算嘛!因為他們只是調離現有主管職,連這樣你都下不了手嗎?
- 高部長廣圻
會,我們會做。
- 管委員碧玲
對第一層主管下的了手嗎?
- 高部長廣圻
如果涉及相關情節我們當然會……
- 管委員碧玲
情節非常重大,事實證明這是一樁烏龍辦案,因為已確定那份文件不是機密文件,不是機密文件怎麼會有贓物罪呢?怎麼需要搜索呢?為什麼要規避檢調系統違法辦案呢?完全不需要啊!最後發現這件事是一個烏龍事件。你們比「豆豆先生」還不如耶!豆豆先生電影的過程是烏龍,但它的結局充滿了人文、悲憫及價值,可是你們不但從過程就是烏龍,連結局也是一個大烏龍。部長承認這件事最後變成烏龍事件嗎?文件審定的結果連機密都不是。請問部長,這樣的情節重大嗎?
- 高部長廣圻
委員提到關於人民權益的部分,我們當然要深刻檢討。
- 管委員碧玲
請問在場人員中最重要的法治主管是哪一位?本席提出兩點,第一,有罪推定最後是烏龍;第二,整個過程沒有正當法律程序,就這兩大重點,以你法律出身的角度,你覺得情節重不重大?
- 主席
請國防部法律事務司人權保障處沈處長答復。
- 沈處長世偉
主席、各位委員。如果事情照委員所說,當然是情節重大。
- 管委員碧玲
事實是不是如我所說?
- 沈處長世偉
據我瞭解,他們應該沒有違反無罪推定。
- 管委員碧玲
這當然是有罪推定,因為當事人已經說不知道內容為何,不知道何時取得,但他們卻推定他是十年內以贓物方式取得,這都是有罪推定,而且完全沒有證據法則,是在沒有事證情況下的有罪推定,並且啟動無票搜索,這種事情你在這裡不敢講真話。
這件事情讓我感到難過、心痛,其實這件事情非常簡單,歷史學者告訴我,轉型正義、白色恐怖等相關歷史文件最大宗的史料庫就是在軍方。目前公告的部分與掌握在軍中卻是黑箱未公告的比例約為一比九,絕大多數轉型正義主要的史料在軍方,雖然你們有做了一些,但卻零零散散毫不完整,甚至連目錄應主動移交或被動移交都不完整,最嚴重的是,軍方從1992年之後開始實施精實、精進方案,很多機關在整併的過程中,大量燒毀檔案,以國防大學整併各三軍大學為例,檔案燒了好幾天。在組織裁併的精實過程中,因為檔案沒有好好管理、移交混亂或被銷毀,造成很多檔案流入民間,成為歷史學者晚近以來蒐購中古書籍之主要來源。
- 這麼簡單的一件事情,卻被你們變成烏龍辦案,造成白色恐怖。其實哪有那麼複雜!就是檔案流入民間、成為私人財產,最後證明這些根本不是機密文件。可是這些資料對於轉型正義的真相瞭解多麼重要,以本席手中的案例來說,有一個人姓黃,他在自白運動中檢舉一個姓劉的同僚,這個劉姓同僚是他的高中同學,民國39年時,他們在戰亂之中,這位姓黃的人無意之間聽這位姓劉的高中同學講述
「我看到報導,我的姐姐好像在上海當匪幹。」民國51年,他們在白色恐怖求生存的過程中,他檢舉了他的同僚,那個年代逼迫一個人必須檢舉他的高中同學,而且是因為39年時那個同學說他姐姐可能是匪幹這句話,就開始有罪推定,推定因此導致這個劉姓同僚偶有思想偏差。這是大時代中多麼悲慘的一個故事,在我們追求轉型正義、面對真相,讓整個社會震撼、驚心及沈痛反省之時,這是多麼重要的歷史文件與史料,中國大陸隨領袖來臺的軍官,必須互相檢舉自己的同僚是匪諜。
另一個案件則是高雄長明街的臺灣子弟去當兵時,必須證明自己過去曾是台獨,但已經悔悟,請求赦免。這種文件哪裡涉及國家安全或國防安全?這些涉及的是轉型正義最重要的基礎,即揭露史料、了解真相、平反正義,如果沒有這些資料,轉型正義只是空洞的符號,若是有這些東西,轉型正義則會觸動所有的人支持我們要走的這條路,因為這能讓大家知道大時代下有這麼悲慘的過程,有一個又一個這麼震撼人心、令人難過、悲憫之心油然而生的悲慘故事,這就是這些文件珍貴之處。
但是你們今天卻烏龍辦案,比電影情節還戲劇化,約至捷運站、叫到車上、簽同意書,而且你們也沒有按照國家的法律規定,依規定,搜索完、偵訊完、取得證物後,須於三天內立即移交給檢方,可是你們竟然開始走行政程序,報告第三頁寫到你們在進行行政調查,請問你們到底是在進行犯罪偵防,還是行政調查?拿到立法院來的報告竟然說你們在進行行政調查,真的開始走行政程序,完全忘了檢察官的存在,搜索票可以不找檢察官寫,但是偵訊完畢後總是要移交給檢察官,而不能在自己手中吃案吧!你們先是烏龍辦案,然後還想要吃掉整個案件,導致事情被揭露後變成一個大烏龍。如果這件事情沒有被社會揭露,你們會讓檢調單位進場嗎?
部長,我對我們國軍的良心還帶有期待,真正的良心是在這裡要講真話,而不是繼續包庇,在知法犯法之後還不願意講真話,不願意讓社會大眾知道你們反省了什麼,不願意讓社會大眾放心,告訴大家這類的事情不會再發生。這些必須經過你們澈底反省,我們才能真正的放心,雖然你們今天口頭要大家放心,但你們所有的語言都還是在做知法犯法下的辯護,這樣我無法接受。最後只剩下一件事,就是調離現職的處置與懲處到底能不讓我們看到你們真正的反省與責任。
- 主席
謝謝管委員。
- 管委員碧玲
政戰局局長及憲兵司令一定要放在調離現職名單中,否則沒辦法交待。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管碧玲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