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質疑將勞基法第三十二條延長加班工時案列為優先法案,認為在縮減工時保護下把加班工時從46小時延長到54小時勞工不能接受「你們一方面宣稱要縮短基本工時,卻又送勞基法第三十二條的修正案,想把加班工時延長,從46小時延長到54小時,這樣勞工能接受嗎?」勞工的國定假日應有幾天、哪些日子放假?質疑以行政命令通過勞工減假7天的做法,認為該政策令人錯愕、失望「不過近期有幾個政策實在令人錯愕,也讓人失望。第一個就是勞工減假7天的問題要用行政命令來通過」發言紀錄
- 李委員昆澤
(11時20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保護勞工是國家的責任,也是政府存在的基本目的,請問院長是否同意?
- 主席
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 張院長善政
(11時21分)主席、各位委員。同意。
- 李委員昆澤
但是目前台灣的勞工面臨三大困境,分別是低薪資、工時長及職災多,本席之前就和勞動部陳部長多所討論。勞工辛勤一輩子,每天為了生活、家庭、子女而奔波,在他們年老的時候,勞工保險退休金就是他們基本的生活保障。院長,是不是這樣?
- 張院長善政
對。
- 李委員昆澤
院長有沒有看過今年新出爐的勞保財務精算報告?
- 張院長善政
對不起,沒有。
- 李委員昆澤
部長,目前勞保財務精算報告的狀況是如何?
- 陳部長雄文
財務精算報告是在去年底完成,但是今年3月完整版才出來。按照現在的機制,勞保財務大概在107年以前可以維持收支平衡,之後就會虧損。
- 李委員昆澤
還是有財務危機的狀況嘛!根據勞保財務精算報告,107年會入不敷出,117年可能會有破產的危機,重演101年勞保財務危機的狀況,是不是這樣?
- 陳部長雄文
我們預測未來50年,在現在條件不改的情況下是如此。
- 李委員昆澤
目前的潛藏債務是否高達8.36兆?
- 陳部長雄文
對,這次精算3年的結果大概是8.36兆。
- 李委員昆澤
面對勞保的財務危機,勞工人心惶惶,一次領的狀況恐怕又會湧現。從101年開始,本席在質詢陳院長、江宜樺院長及毛治國院長時都提出了安心條款,也就是讓勞工對勞保能有基本的信心,才不會急迫地想要一次領勞保退休保險金,這樣對財務危機比較能有舒緩的作用,對不對?
- 陳部長雄文
委員所提的安心條款就是政府要負最後的撥補責任,政府在102年送到立法院的版本也希望把這些條文放進去。
- 李委員昆澤
院長可能不清楚,安心條款就是勞保條例第六十九條的修正,規定當勞保有財務危機時,政府有撥補及最終支付的責任,院長對此應該有基本的了解。
- 張院長善政
我知道這件事。
- 李委員昆澤
其實安心條款在其他的法令都有,像是國民年金法第四十九條就明文規定政府有最終的支付責任,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八條也明文規定,基金有虧損時,政府有撥補的責任以及最終支付的責任。國民年金法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都明文規定了安心條款,勞工卻沒有。之前本席多次總質詢時,陳院長、江宜樺院長及毛治國院長都曾明確地向社會宣示,安心條款必須入法,政府必須負起撥補及最終支付的責任。請問院長,你的態度如何?
- 張院長善政
剛才我已經表明了。
- 陳部長雄文
102年送到立法院的版本就是要把安心條款放進去。
- 李委員昆澤
院長是否明確支持安心條款應該入法?
- 張院長善政
當然支持。
- 李委員昆澤
既然院長支持,為何本屆卻沒有把它列為優先法案?部長,這麼重要的安心條款,歷屆的院長以及從勞委會主委到勞動部部長都明確地向社會輿論及勞工宣示,他們支持安心條款必須入法。
- 陳部長雄文
年金改革方案及其配套是在102年送到立法院,後來因為跨屆不續審,所以就退回來了。不過這是一個重大政策,所以院長召集內部的會議,認為應該把它交接給新政府。
- 李委員昆澤
那麼為什麼沒有列入優先法案呢?
- 陳部長雄文
我們再把原先國民黨的版本送進來,但在審查的過程,大家有很大的分歧。
- 李委員昆澤
我滿失望的,因為安心條款對勞保財務危機有舒緩的作用,讓勞工在每日辛勤工作之餘可以享有安心條款的基本保障,在老年之後有基本經濟條件的保護。這樣的條款非常重要,張內閣應該把它列為優先法案,結果你們不但沒有,反而把勞基法第三十二條有關延長加班工時案列為優先法案。部長,為什麼會這樣呢?你們一方面宣稱要縮短基本工時,卻又送勞基法第三十二條的修正案,想把加班工時延長,從46小時延長到54小時,這樣勞工能接受嗎?
- 陳部長雄文
跟委員報告,這是一個配套,當初第三十條和第三十二條的修正案是一起送到立法院,可是立法院只審了第三十條,把工時降為40小時,勞工延長工時的案子卻沒有審。變成一個配套沒有審完,沒有處理完。
- 李委員昆澤
基本工時是勞工的基本工作時間,台灣勞工的工時長、薪資低、職災多,在縮減工時的法令保護之下,你們卻又要延長勞工的加班時間。
最近勞動部同仁非常辛苦,不過近期有幾個政策實在令人錯愕,也讓人失望。第一個就是勞工減假7天的問題要用行政命令來通過,現在社環委員會把它列為審查案,可能在下下周就要重新審查,也有可能退案。另外一個是職業婦女在哺乳期間,勞動部說只要他們自願就可以上大夜班。號稱是自願,其實就是非自願,這樣一個行政命令出籠了,讓全國的勞工婦女非常氣憤。另外,鬆綁白領外勞的問題更是讓年輕人憂心忡忡,大家都憂慮未來的工作狀況。雖然這三大爭議政策最後都在衛環委員會不分朝野委員站在保護勞工的立場上暫時擋了下來,但是本席要請教部長,針對這三大爭議法案,勞動部未來的政策走向是如何?
- 陳部長雄文
有關白領外籍勞工的部分,因為衛環委員會已經作成決議,所以我們會暫緩公告……
- 李委員昆澤
你們要多聽社會各界的意見,也就是暫緩實施。
- 陳部長雄文
我們會多多進行溝通。
有關哺乳期間婦女的夜間工作,其實女性勞工對此提出許多要求,但因各界尚有疑慮,所以我們也會暫緩實施。
至於方才委員所提到的工時問題,這部分我們會尊重立法院審議的結果。
- 李委員昆澤
婦女在哺乳期間自願上大夜班,這實在是勞工的悲歌,生完小孩都還在哺乳期間,這時要照顧小孩是最辛苦的時候,如果國家的勞動政策是這樣的思考模式,難怪我們的生育率會那麼低,難怪大家都不敢生,因為他們要保工作;他們也不敢育兒,因為他們要保工作。在低薪資的結構下,勞工為了生活必須非自願性的上大夜班,請部長站在保護勞工的立場,這是一個結構性的問題。你們說有些女性勞工願意去上大夜班,其實這是因為他們要生活,因為他們低薪資,因為許多雇主都是用大夜班有比較高的加班津貼的方式,讓勞工在哺乳期間還去上大夜班,部長應該要站在保護勞工的立場啊!
- 陳部長雄文
這方面我們已經按照衛環委員會的意見加以修正,在此向委員說明,我們當初公告的條件是婦女沒有親自哺乳,在孩子已經交給別人去哺乳的情況之下,他們可以選擇他們的工作權。
- 李委員昆澤
生育很重要,養育的過程也非常重要,不要以為生完之後把孩子交給別人照顧,他們就可以去上大夜班。照顧孩子是一個很重要的育兒過程,希望部長能夠體諒婦女勞工的處境並以此來思考政策。
另外,有關投保薪資上限的問題,本席在102年就已經提出相關法案,也就是勞保條例第十四條的勞保投保薪資上限必須每兩年檢討一次。勞動部在去年12月底選舉之前召開會議廣邀各方研商,本席不願意說這個是基於選舉考量,其實這是長期以來大家對於勞工權益保障的呼籲,但本席還是要問這到底是政策性的思考?制度性的思考?選舉式的思考?還是即興式的思考?
- 陳部長雄文
其實這是勞保財務精算的結果,經過我們精算之後,發現調高一個級距對於財務並沒有太大的影響,而勞工對於最高級距的調整已經提出呼籲很久了,所以我們這次才會進行調整。
- 李委員昆澤
我們的勞保投保薪資上限已經10年沒有調整了,95年從42,000元調高到43,900元之後,到現在一直都沒有調整,如今部長宣示5月1日要進行調整是嗎?
- 陳部長雄文
對,5月1日實施。
- 李委員昆澤
目前有213萬勞工符合條件,他們原本就是申報最高的投保薪資上限。為了進行制度性的檢討,本席還是認為勞保條例第十四條必須修正,也就是每兩年就要加以檢討並調整,而不是到了選舉之前才來修正,這樣會有瓜田李下之嫌,照理說,我們應該進行制度性、政策性的整體思考,否則民眾將無法接受。事實上,投保薪資上限必須反映目前的薪資水平,主計總處在103年所發布的臺灣平均薪資是47,300元,目前有25%的勞工,也就是高達264萬勞工的平均薪資高於45,000元。為了反映目前的薪資水平,本席認為部長應該要支持勞保條例第十四條修正案,也就是每兩年應該要加以檢討並考量是否有調整的必要,而不是在選舉的時候才提出修正,否則社會大眾恐怕會誤解。
- 陳部長雄文
事實上,這是整個年金改革方案當中的一個配套。
- 李委員昆澤
請部長站在保護勞工的立場,保護勞工乃是國家的基本責任,同時也是我們站在這裡的基本目的與意義,我們一定要保護勞工!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李昆澤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