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宏陸於內政、財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聯席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新北市第6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認為內政部作為人民團體主管機關,能以人民團體法第五十八條處理違反法令、章程或妨害公益的情形。「有關人民團體法,如果我們是主管機關,我相信也能用這條法令啊!」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質疑中國國民黨黨營事業中獨占跟特許的行業直到今天都還在經營的合理性。「可是我個人認為,在中國國民黨的黨營事業裡面,有很多獨占跟特許的行業,直到今天都還在經營,你們覺得這個是合理的嗎?」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質疑中國國民黨的民生相關獨占黨營事業,若因缺錢就漲價、將負擔轉嫁給人民,與政黨剝削人民有何不同。「他們如果這樣的話,跟政黨剝削人民有什麼不一樣?」

發言紀錄

  1. 張委員宏陸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內政部是所有人民團體的主管機關,我想就教的是所有的人民團體包括政黨,是不是每年都應該將財務報表給內政部?

  2. 主席

    請內政部陳部長說明。

  3. 陳部長威仁

    主席、各位委員。依照現行規定,人民團體是有,政黨的部分後來有規定一個要點去要求,但現在來講申報率大概只有10%。主要政黨都有,但是295個……

  4. 張委員宏陸

    依照法律的規定,是不是應該要給?

  5. 陳部長威仁

    人民團體的部分是這樣。

  6. 張委員宏陸

    政黨呢?

  7. 陳部長威仁

    政黨的部分因為在立法過程中,單獨訂定一章,當時在討論過程中,沒有特別的要求。

  8. 張委員宏陸

    沒有特別要求?

  9. 陳部長威仁

    對,後來在95年的時候,我們才函頒一個政黨及政治團體財務申報的要點,規定政治團體跟政黨每年向內政部申報財務結算書表,但因為它是一個行政規則,沒有強制性,因此在這次修改的政黨法中,我們建議要強制,或是修改中的人民團體法,將來都要有強制性。

  10. 張委員宏陸

    所以目前台灣有多少個政黨是沒……

  11. 陳部長威仁

    295個。

  12. 張委員宏陸

    不是,我是問有幾個政黨每年都有給你們財務報表?

  13. 陳部長威仁

    政黨的部分,大概是百分之九點多的政黨有申報。

  14. 張委員宏陸

    幾個?

  15. 陳部長威仁

    9.27%。

  16. 張委員宏陸

    那主要的政黨有嗎?

  17. 陳部長威仁

    主要的政黨都有。

  18. 張委員宏陸

    國民黨有、民進黨有……

  19. 陳部長威仁

    國民黨、民進黨、親民黨、新黨,還有台聯黨,這幾個都有。

  20. 張委員宏陸

    我有一點很不瞭解,為什麼很多報紙媒體講國民黨的黨產常常會大幅萎縮,都是新聞媒體的報導,請問部長,你有沒有看過他們報導的資料?

  21. 陳部長威仁

    你說是哪一個資料?

  22. 張委員宏陸

    譬如國民黨或主要政黨報給你的財產、會計年度的報表。

  23. 陳部長威仁

    說實在的,我沒有特別去關心,但是為了質詢,他們有提供102年到103年的變動情形。

  24. 張委員宏陸

    這份資料可否給我們委員會?

  25. 陳部長威仁

    沒有問題。

  26. 張委員宏陸

    因為今天要來做專案報告,我相信部長應該有先看過,你也知道,人民團體法第五十八條「人民團體有違反法令、章程或妨害公益情事者,主管機關得予警告、撤銷其決議、停止其業務之一部或全部,並限期令其改善……」有這樣的規定。

  27. 陳部長威仁

    是,我們希望將來所有的政治團體跟政黨都要適用這一條規定。

  28. 張委員宏陸

    有關人民團體法,如果我們是主管機關,我相信也能用這條法令啊!我要繼續請教部長的是,你剛剛所說國內的主要政黨,是每個政黨都符合這一條規定嗎?或有哪個政黨有違反法令、妨礙公益情勢等等的情形?

  29. 陳部長威仁

    目前幾個主要的政黨並沒有這樣的現象。

  30. 張委員宏陸

    如果他報給你們的財務報表有作假呢?

  31. 陳部長威仁

    有關政黨的部分,我剛才說的是用要點,並沒有強制可用第五十八條處分的地方。

  32. 張委員宏陸

    我知道,我剛剛就先問部長,有沒有先去看過或是真的去瞭解過這部分,還是要點看一看就過了?

  33. 陳部長威仁

    它所申報的財產,都是經過會計師簽證,我們基本上是核備的動作,不會特別去查。

  34. 張委員宏陸

    因為沒有特別去查,所以不知道?

  35. 陳部長威仁

    不知道。

  36. 張委員宏陸

    因為沒有特別去查,我要知道的就是有沒有去瞭解?

  37. 陳部長威仁

    沒有。

  38. 張委員宏陸

    沒有瞭解,只有核備而已嘛!目前都是這樣?

  39. 陳部長威仁

    是。

  40. 張委員宏陸

    所以你也同意,新的法令應該要求所有政黨把詳細的資料給你們內政部,對不對?

  41. 陳部長威仁

    是,包括財產的目錄。

  42. 張委員宏陸

    經濟部有沒有人來?今天一整天大家都在講不當黨產,大家可能都會覺得有的是用不當的手段獲取不動產,可是我個人認為,在中國國民黨的黨營事業裡面,有很多獨占跟特許的行業,直到今天都還在經營,你們覺得這個是合理的嗎?請經濟部商業司先回答,你是管商業登記的。

  43. 主席

    請經濟部商業司葛秘書說明。

  44. 葛秘書晉鴻

    主席、各位委員。抱歉,這個部分我們可能還要再回去清查一下。

  45. 張委員宏陸

    回去清查一下?

  46. 葛秘書晉鴻

    對,因為獨占跟特許並不是一般的公司,所以要適用特定的法令,看特定的法令是怎麼規定。

  47. 張委員宏陸

    部長,到目前為止,很多「欣」字輩的公司都還是國民黨的黨營事業,當初都是寡占、特許事業,它們到今天都還在營運、經營。身為人民團體的主管機關,尤其是政黨,對這種獨占、寡占、跟人民相衝突、跟民生事業息息相關的行業,你認為這樣的經營有沒有違反人民團體法相關規定?

  48. 陳部長威仁

    在我們草擬的政黨法草案中,我們希望、也規定所有的政黨不可以經營營利事業。

  49. 張委員宏陸

    我知道,那是未來的情形,我是請教部長,以現在目前的情況,你認為……

  50. 陳部長威仁

    對於已經有的,我們也希望它能夠在一定的時間內移轉、出售,或是信託。

  51. 張委員宏陸

    我知道,那是未來要努力的目標。我想問的是,你認為現在這種情況是合理的嗎?

  52. 陳部長威仁

    我覺得即使現在法令還沒有規範,我們也希望政黨不要經營事業。

  53. 張委員宏陸

    不是;我問的是合不合理?

  54. 陳部長威仁

    所謂合理不合理,就是我們希望政黨不要去經營事業,我們認為經營事業是不正常的現象。事實上,我們知道現在國民黨大概都已經把國營事業信託,或是逐步處理收掉。

  55. 張委員宏陸

    我知道,你想想看……

  56. 陳部長威仁

    還有黨營事業。

  57. 張委員宏陸

    像這種跟民生息息相關的行業,政府都還有決定要不要漲價的權力,它如果缺錢就漲價,然後又轉嫁給所有的人民……

  58. 陳部長威仁

    其實公用事業的費率有……

  59. 張委員宏陸

    我知道啦,那是現在。他們如果這樣的話,跟政黨剝削人民有什麼不一樣?

  60. 陳部長威仁

    這雖然是經濟部的事情,但是我也瞭解。公用事業的費率有一套條例進行規範,不是要漲價就漲價,還要經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

  61. 張委員宏陸

    這個我知道啦。你剛剛也認為不合理所以要改嘛。對不對?

  62. 陳部長威仁

    是。

  63. 張委員宏陸

    在你認為要改的前提下,他們以前的不當得利及獨占等,你認不認為應該追討回來給人民?

  64. 陳部長威仁

    我剛才講過我主張政黨應該專注在政治,不應該經營營利事業;雖然事實上目前大家都在做,但是我們的草案將來會規範得更嚴格及完整。

  65. 張委員宏陸

    我知道啦,這個要你講你也不方便講。你們現在是主管機關,請你說明我們應不應該儘速通過不當黨產處理條例,並規範所有政黨?

  66. 陳部長威仁

    規範所有政黨,我非常贊成,趕快訂定黨產的相關規定,我們也贊成。

  67. 張委員宏陸

    你也贊成儘速通過這部法律嗎?

  68. 陳部長威仁

    黨產處理的相關規範我也是贊成的。

  69. 張委員宏陸

    當然是處理黨產。

  70. 陳部長威仁

    至於要怎麼稱呼,我尊重大院的審查。

  71. 張委員宏陸

    身為主管機關,你也認為要儘速通過。對不對?

  72. 陳部長威仁

    是。

  73. 張委員宏陸

    好,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張宏陸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