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要求內政部對不當黨產改革持比較開放的態度,質疑其提出的見解非常保守。「既然大家想改革,何不利用這個機會,內政部要持比較開放的態度,你們拿出這樣相對應的見解還是非常保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認為從國家或人民取得的不當黨產若無法律規範,違反國民的法律感情,法律有缺漏立法院就有義務制定補起來。「如果有任何法律上的缺漏、任何黨政取得不當黨產,從國家取得、從人民取得,卻沒有法律加以規範,這個就違反國民的法律感情,法律有缺漏,本院就有義務來制定且把它補起來」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主張追討不當黨產不是追殺中國國民黨,而是要讓不當黨產回到國家的掌握之中。「本案不是在追殺中國國民黨,而是在追殺不當黨產,如何讓它回到國家的掌握之中。」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主張往後的規範可以具普遍性,但往前取回不當黨產、還財於民,當然要做特別的規範。「當然要普遍性啊!我對往後該怎麼規範都沒有意見,往前要如何取回這些不當黨產,並且還財於民,那當然要做特別的規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主張不能因為一句歷史公案就不追討不當黨產,財產還在就應追討。「但是財產還在,不能因為一句歷史公案,大家就不討了,這沒有道理。」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主張既然要制定不當黨產條例,就不要在該由誰來查、由誰來定等問題上爭執。「既然要定,就不要在該誰來查、該誰來定等等的問題上爭執」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認為追討不當黨產沒有侵害善意第三人財產權的疑慮,因為不是向老百姓要,國家公權力的發動是針對出賣者。「我們現在在討的是不當的黨產,不是要向老百姓要,哪怕最後認定第三者接受這些不當的黨產是屬於善意的第三者,但是國家公權力的發動是針對這些出賣者」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認為草案已規定行政處分免除訴願程序、直接提起行政爭訟,內政部要求進一步釐清權利救濟是隨便寫。「連行政處分下來的訴願程序都免掉了,直接提出行政爭訟,廳長現在是好意的告訴你,所以我跟你講,你第二點是隨便寫。」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認為信賴保護須看法治國原則下信任值不值得保護,所謂追殺是對不當黨產的追殺、不是對人民財產的追殺。「國民黨動不動就講信賴保護,那也要看法治國原則裡面所講的信賴保護,你這個信任值不值得保護,所以到底是不是追殺?當然是追殺,是對不當黨產的追殺,不是對人民財產的追殺」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質疑財政部針對中國國民黨不當黨產的立場過於被動。「但是同樣的,針對中國國民黨不當的黨產,我看財政部的立場就顯得太過於被動了」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認為不當黨產條例針對的就是不當黨產,合法取得者不受影響,立法本身是在進行法治國的精神。「針對的就是不當的黨產,如果是合法取得的,那沒有人能拿你有辦法,不管政黨怎麼輪替,台灣是一個法治國家,對於今天這個草案的立法,本身就是在進行法治國的精神。」發言紀錄
- 莊委員瑞雄
主席、各位同仁。今天我們審不當黨產條例,國民黨的朋友好像有一點心不甘、情不願,其實今天全國人民都在看,國民黨不要胡鬧,讓這個案子從今天開始審。曾幾何時,我們真正聽到國民黨說要定這個條例,既然要定,就不要在該誰來查、該誰來定等等的問題上爭執,國民黨現在一副有辦法你來查,但是要怎麼查、查到什麼範圍等等,全部都要遵照國民黨的意見,這樣心不甘、情不願的樣子可能會葬送這次敗選後國民黨的契機。從過去的國民黨開始到現在的馬總統為止,你們對要怎麼定此條例已經講了幾次?你們說黨產要歸零,歸一個碗糕啦!今天好不容易大家齊聚一堂,要審查各政黨的不當黨產,當條例出來之後就會清清楚楚,就不用擔心好像是只針對國民黨,我想連國民黨也很難想像其他政黨,像民進黨、時代力量、親民黨,甚至台聯,這些政黨會和不當黨產有關連嗎?講這個會笑掉人家大牙,不要感覺每個政黨都在鬥爭你們,這讓人覺得非常錯愕。希望主席照今天的程序進行就好,因為國民黨一定會無理取鬧,如果要聽他們鬧要鬧到什麼時候?有這麼多的版本,建議還是趕快進入實質討論。
- 主席
我們等一下再一併處理。
請陳委員亭妃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跟聯席會報告,中午12點休息,上午的發言到曾銘宗委員為止,下午2點30分再繼續開會。
請莊委員瑞雄發言。
- 莊委員瑞雄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副署長,我先請教你,我看到今天財政部所提交到本院的報告裡面,你們的結論是寫些什麼?
- 主席
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邊副署長說明。
- 邊副署長子樹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對於今天所討論的法案,我們後續會依照審查確定後所發布的法案來配合辦理相關的事務。
- 莊委員瑞雄
所以財政部的立場就是要等到相關的法令制定以後再來配合辦理,我實在是不敢茍同這種心態。副署長,剛才你在本院所做的答詢,其實我非常的不滿意,至少在我們屏東那個鄉下地方,我們看到我們國有財產署對於國產被不當占用時,都是很積極的在處理,小老百姓占用國家的土地,哪怕這個是從他阿祖、阿公以前就開始使用的,我們國家就是要把這些財產取回來,這個作法不能講不對,但是相對來做比較的話,對於你今天對本院所提出的報告,我就不敢茍同了。我接受過很多的陳情案件,其實副署長也很清楚,很多人民對於土地的使用其實比政府到台灣來以前還要早,但是沒有辦法,當初的老百姓沒有法律的概念,甚至於哪怕你是從日本時代就已經開始在使用的,只要你沒有經過相關的程序去取得產權,那就是國產,還是要取回。老百姓也沒有辦法,該繳使用補償金的繳使用補償金,但那還要看你們要不要給這個恩惠。大多數都有依法在追償,但是同樣的,針對中國國民黨不當的黨產,我看財政部的立場就顯得太過於被動了,今天有很多的國民黨委員也有提出一些看法,我也有很仔細的去聽,我可以體會那個心情,但是我必須要跟所有在場的官員來提出觀念上的一些澄清。
國民黨現在所取得的就是監察院當年、在2001年如何、如何去清查過中國國民黨的黨產,錯!2001年監察院的調查只有侷限在國民黨轉帳撥用的國有特定房地,還有撥歸經營的19家日產戲院,跟接受贈予的這些地方的土地、建物,這是極小部分的不動產而已,所以,副署長不要被國民黨的這些委員拐走了,這些其實你們都非常的清楚,監察院在2001年的這些調查只是極小部分,況且百分之七十幾轉移給第三者的部分,當年哪有追查?國民黨的心態很簡單,賣給別人的就算是賺到的,已經花掉的就不算了。
部長的報告也很有趣,你的報告讓我這個學法律的人越看越糊塗,我看我的法律可能要重讀了。內政部所提到的,最主要講的就是不當黨產條例如果通過的話,政黨之間要如何進行權利的救濟,建議要做進一步的釐清。請問廳長,你看過草案沒有?
- 主席
請司法院民事廳邱廳長說明。
- 邱廳長瑞祥
主席、各位委員。我看過草案了。
- 莊委員瑞雄
看過了。
- 邱廳長瑞祥
6個版本裡面都有提到最後是透過行政訴訟做處理。
- 莊委員瑞雄
對啦!部長,你有沒有聽到?
- 主席
請內政部陳部長說明。
- 陳部長威仁
主席、各位委員。對啦!但是我要說的是,因為這個是人民的財產,不管是哪個政黨,但這是人民的財產,但是現行的……
- 莊委員瑞雄
部長,我對你最好了,我每次都有讓你解釋,這次不是我說的,我有讓廳長解釋給你聽,連行政處分下來的訴願程序都免掉了,直接提出行政爭訟,廳長現在是好意的告訴你,所以我跟你講,你第二點是隨便寫。第三點,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則,有沒有侵害到善意第三人是財產權疑慮的問題,部長我跟你講,我們現在在討的是不當的黨產,不是要向老百姓要,哪怕最後認定第三者接受這些不當的黨產是屬於善意的第三者,但是國家公權力的發動是針對這些出賣者,所以我說部長你的頭腦不是很清楚,你還那麼聰明。所以,我認為對於這個條例,大家就不要再模糊主題了。
部長,以前我們在小學讀書的時候,有一個情況很討厭,就是班上那個功課很好的,每次只要遇到段考,他就會說沒有讀書、都沒有準備,說這次考試一定會很慘,一定會考得很爛,但是每次考出來他都是第一。做作、偽裝,這跟國民黨有沒有一樣?矯情、虛偽。前幾天國民黨說黨產只剩下166億元,這個企圖降低老百姓的戒心,說我們只剩下一點點而已,裝得很可憐,全世界都說中國國民黨的財產最多,所以怎麼樣去把這些不當的黨產追回來?國民黨可能是認為、甚至你的想法也認為這是歷史公案,你一定認為這是歷史公案,對不對?本席也認同這是歷史公案,但是財產還在,不能因為一句歷史公案,大家就不討了,這沒有道理。有沒有針對性?當然有針對性,針對的就是不當的黨產,如果是合法取得的,那沒有人能拿你有辦法,不管政黨怎麼輪替,台灣是一個法治國家,對於今天這個草案的立法,本身就是在進行法治國的精神。國民黨動不動就講信賴保護,那也要看法治國原則裡面所講的信賴保護,你這個信任值不值得保護,所以到底是不是追殺?當然是追殺,是對不當黨產的追殺,不是對人民財產的追殺,這個要搞清楚。廳長,我這樣說應該還好吧?還符合一個法律人的講話吧?廳長?
- 陳部長威仁
沒有錯啦!
- 莊委員瑞雄
你又不是廳長,你是部長,我是問廳長。
- 邱廳長瑞祥
我們尊重大院相關法案的決議。
- 莊委員瑞雄
本席還算是個法律人吧!我們講話要有良心,我剛才聽到有委員在講:「台灣已經走到什麼時候了?怎麼還審這種草案,笑死人!」立法院也有這樣的立委呢!每一次談到中國國民黨的不當黨產,大家在這裡就大小聲,為什麼會這樣?抗拒的人未必拿到實質利益,就是感情因素;至於要求的人,他不是把這些黨產放在自己的口袋裡,這叫還財於民,這些東西是屬於國家的,我還沒有講說中國國民黨吃銅吃鐵,本來就是吃銅吃鐵啊,問題是我講這個幹什麼?這是人民的共識,如果有任何法律上的缺漏、任何黨政取得不當黨產,從國家取得、從人民取得,卻沒有法律加以規範,這個就違反國民的法律感情,法律有缺漏,本院就有義務來制定且把它補起來,廳長,不是這樣嗎?
- 邱廳長瑞祥
這還是大院相關法律的決議,我們依照相關規定辦理。
- 莊委員瑞雄
你們當然都講一些制式的答案,我告訴你們,國民黨前科累累,又要裝可憐,這個謊扯得太大了,針對不當黨產,你們演這齣戲又演技太差,老百姓也很聰明,中國國民黨信誓旦旦地講他們坦蕩蕩,坦蕩蕩很好啊!本案不是在追殺中國國民黨,而是在追殺不當黨產,如何讓它回到國家的掌握之中。想選黨主席的洪秀柱在昨天說了,不要小看中國國民黨,我們怎麼敢小看你們?我們從來不敢小看,而且從來不敢小看這個黨產的數字。我相信中國國民黨過去處分很多,賣很多,也花夠爽,而行政機關今天對這個案子提出這樣的看法,我真的有意見。
- 陳部長威仁
我們的態度是政黨的財產要公開透明,取之有道,且要依法。
- 莊委員瑞雄
這是一定的,是當然的。
- 陳部長威仁
對不當的財產應該要加以處理,我們的看法和態度也跟大家一樣。
- 莊委員瑞雄
既然看法都相同,為什麼會衍生這麼多枝節?這就是技術性的杯葛和拖延,這樣的心態不足取啦!
部長,你算過自己還有幾顆饅頭嗎?
- 陳部長威仁
委員不時都在替我算。
- 莊委員瑞雄
我當然要替你算了,人到底有沒有良心,重點都以算最後這幾顆饅頭時的言論,來作為取捨的標準,你有算過剩下幾顆嗎?
- 陳部長威仁
六十幾顆。
- 莊委員瑞雄
剩六十幾天,那就多做幾件讓老百姓能看的事情啦,這些黨產怎麼清?就算全部都不清,我相信部長也花不到這些啦,不是嗎?
- 陳部長威仁
我不是國民黨的黨職人員。
- 莊委員瑞雄
本席認為針對黨產講得最傳神的就是部長你,我記得上一屆在審查政治獻金法時,你當時講黨產是用來選舉的,我告訴你我認同,一個政黨幾乎都是為選舉而存在,有黨產拿來選舉並不為過,重要是讓老百姓認為這些黨產的取得是鴨霸和侵占而來,拿這樣的錢用來選舉,這樣好嗎?甚至我聽到中國國民黨自己從政的民意代表也講:沒有花到黨產,卻被人家講到一無是處。既然大家想改革,何不利用這個機會,內政部要持比較開放的態度,你們拿出這樣相對應的見解還是非常保守。我不認為貴為高官的各位,心目中沒有一點公平和正義的概念,我簡單的問一個問題就好了,中國國民黨取得這麼多不當的黨產,我們不這麼說好了,就說它是用公權力,不管是從國家的掠奪,或是從老百姓的手上取得,公平嗎?正義嗎?講不出來啦,你一定會覺得汗顏吧!
- 陳部長威仁
我剛才講不管是哪一個政黨,其財產要取之有道,如果不法……
- 莊委員瑞雄
對,你講這些都是上位的,但其實這就是胡亂牽拖,有不當黨產的政黨在台灣只有一個啦……
- 陳部長威仁
一般來講,立法應該要符合普遍性的原則。
- 莊委員瑞雄
當然要普遍性啊!我對往後該怎麼規範都沒有意見,往前要如何取回這些不當黨產,並且還財於民,那當然要做特別的規範。
- 陳部長威仁
我的意思是,立法的對象應該是針對所有的政黨。
- 莊委員瑞雄
你是聽不懂嗎?我就說有不當黨產就只有你們中國國民黨而已,否則我問你,時代力量有不當黨產嗎?民主進步黨過去要成立政黨之時,面對推行白色恐怖、會抓人去關的政黨,民主進步黨有跟你們中國國民黨分到黨產嗎?
- 陳部長威仁
有沒有是實質的問題。
- 莊委員瑞雄
所以說只有面對事實,大家一起解決問題,這才是比較開放的態度啦!部長。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莊瑞雄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