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主張應成立調查委員會釐清被過戶到私人或個人的隱藏黨產,否則這些黨產可能變成私人所有「如果我們沒有成立一個調查委員會的話,這些黨產可能就變成私人所有」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主張為避免政黨以金錢優勢造成不公平競爭,政黨應憑執政能力跟政策博取人民認同,因此支持制定不當黨產處理條例「我們希望政黨間是憑執政能力跟政策以博取人民認同,而不是用金錢上的優勢致淪為政黨間不公平的競爭,因此我們擬具不當黨產處理條例的提案,希望大家能夠支持。」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主張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僅處理不當的部分,正當的財產仍歸其所有「不當黨產處理條例是不當的才處理,正當的就歸你們所有」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認為釐清後追回的黨產應歸國家及人民所有,而非回到民進黨,並非為鬥爭而讓財產變成民進黨的「即使這個錢在真的釐清之後能夠要回來也不是回到民進黨,所以我們不是要跟你們鬥爭並讓財產變成我們的,而是要將錢弄清楚,該歸國家及人民所有,就歸國家及人民所有。」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認為國民黨黨產中接收日產、無償取得及作價抵付等均源於黨國不分時代的歷史包袱,屬不當取得,現在都應該還給國家人民「當時黨國不分,但是現在看起來都應該還給國家人民。」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認為救國團及婦聯會等國民黨外圍組織與國民黨有關,並非獨立的財團法人「其內容清清楚楚的讓我們看到這些外圍組織其實不是如現在所說的跟國民黨無關,而且他們也不是獨立的財團法人。」發言紀錄
- 葉委員宜津
(在席位上)只有3分鐘而已嗎?
- 主席
3分鐘會太短嗎?
- 葉委員宜津
(在席位上)會議詢問都有2分鐘了,怎麼提案說明才給3分鐘?
- 主席
為尊重各位委員,說明時間改為5分鐘,如果提案委員不在場,待委員回來後再補行提案說明。
首先請提案人葉委員宜津說明提案旨趣。
- 葉委員宜津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多年來調查國民黨不當黨產的資料,但是我手上的資料都是影本,請國防部和憲兵隊不要來搜我家,這些只是影本,但是這些都有真跡,都有正本,不過,我也不能告訴你正本在哪裡,因為我怕被銷毀。
- 剛才有很多國民黨的委員非常不滿我們以「不當黨產處理條例」為名的提案,請國民黨的委員平心靜氣地聽我說明提案旨趣。我認為這樣的提案是給國民黨一個重生的機會,因為我們都知道這是歷史的包袱,這是黨國不分時代所造成的,與現在在場的各位國民黨委員都無關,我願意相信你們都是清白的。然而,如果沒有好好地處理,你們就會變成共犯。到今天為止,納粹殺人還在審判,有人會說,「當事人都已經94歲了,你還要他怎麼樣?」,但是,我們知道事實的真相,才能還給事實一個公道。以下就是我的提案說明
第一,為何不當?因為歷史的包袱,國民黨的黨產有三大來源。首先是接收日產的部分,既然是接收日產,當然就是政府對政府,而不是給任何一個私法人或個人。其次是無償取得的部分,「無償取得」說得很好聽,其實其中包括了強占以及情願與不情願的贈與。至於第三個則是作價抵付,就是隨便找一個理由,譬如以為國宣傳等為由,即拿國家的財產抵價。當時黨國不分,但是現在看起來都應該還給國家人民。我的提案內容還有大家討論得最熱烈的國民黨外圍組織,比如救國團及婦聯會的財產到底是不是國民黨黨產的問題。除了陳其邁召委跟段宜康委員所提供,有關他們開會充滿政黨色彩的照片及圖像以外,我這裡有一份國民黨前財務委員會委員長李國鼎時代的副委員長親筆手稿,其內容清清楚楚的讓我們看到這些外圍組織其實不是如現在所說的跟國民黨無關,而且他們也不是獨立的財團法人。該手稿提到「中央代領轉發經費者,計有國防研究院、青年反共救國團、中國婦女反共聯合會、華興育幼院……。」這就是國民黨從中央拿了錢然後再給下游或外圍組織的證明。
各位委員,特別是國民黨的委員,我剛剛跟黃昭順及賴士葆委員說的是,現在國民黨為了隱藏而過戶到私人或個人的黨產,可能比現在國民黨黨員真正知道的黨產還要多很多,如果我們沒有成立一個調查委員會的話,這些黨產可能就變成私人所有,這樣反而對所有人都不公平,特別是對國民黨不公平,因為這些黨產你們看不到也摸不到。我們真的很期待能夠把這些都釐得清清楚楚,該還給國家人民的就還給國家人民,這才是國民黨翻身的契機。對於今天的提案,我們真的很期待大家好好冷靜的討論。要說不當,是歷史的不當,要說不當,要負舉證責任,要說不當,才能夠處理。不當黨產處理條例是不當的才處理,正當的就歸你們所有,這樣有什麼不好?有什麼不對?你們不要自己以為大家都要對你們進行清算鬥爭,即使這個錢在真的釐清之後能夠要回來也不是回到民進黨,所以我們不是要跟你們鬥爭並讓財產變成我們的,而是要將錢弄清楚,該歸國家及人民所有,就歸國家及人民所有。我希望這個提案能夠被好好討論。我們希望政黨間是憑執政能力跟政策以博取人民認同,而不是用金錢上的優勢致淪為政黨間不公平的競爭,因此我們擬具不當黨產處理條例的提案,希望大家能夠支持。謝謝大家。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葉宜津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