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碧玲於經濟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高雄市第5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主張應儘速研議是否需要制定政治檔案法「我想把它改成「儘速研議是否需要制定政治檔案法」,這樣就可以留著了,好不好?」

發言紀錄

  1. 管委員碧玲

    (在席位上)在「檔案獎勵辦法」之中加個「回流」或「捐贈」的文字吧!

  2. 主席

    管委員您是指第幾案的文字建議?是第1案,好,管委員有這樣的文字建言。

  3. 請國發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4. 林主任委員祖嘉

    主席、各位委員。修正為「檔案回流獎勵辦法」……

  5. 主席

    請國發會檔案管理局林副局長說明。

  6. 林副局長秋燕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已經有訂一個獎勵辦法,是不是加強辦理?

  7. 林主任委員祖嘉

    我們目前有一個「私人或團體捐贈珍貴文書獎勵辦法」,目前已經有了,我們就加強辦理好不好?不需要再另外訂。

  8. 管委員碧玲

    (在席位上)就改成加強辦理啊!提案不要撤案啊!改文字……

  9. 林主任委員祖嘉

    好。

  10. 主席

    沒有、沒有要撤。

  11. 林主任委員祖嘉

    就是加強辦理。

  12. 主席

    現在是針對提案有沒有意見。好,OK,就增加「加強辦理」這四個字,本案照修正通過。

  1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 請國發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15. 林主任委員祖嘉

    主席、各位委員。關於第3案,我們「國家發展委員會」現在已經沒有年報了,但是我們「基金」有年報,所以是不是改成「國發基金每年年報要到隔年7月份……」?因為這個講的是基金年報。

  16. 主席

    好,可以。本案照修正通過。

  1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 處理第4案。

  19. 林主任委員祖嘉

    第3案也是一樣……

  20. 主席

    你們的反應快一點好不好?

  21. 林主任委員祖嘉

    因為這裡面的「國發基金」有好幾個,都要同時改,而最後面那個時間是提前到3月,我們還是希望到7月,可能我們處理時間上會比較來得及。

  22. 主席

    所以你文字要怎麼修正?在說明欄的部分嗎?

  23. 林主任委員祖嘉

    就是說明中第二點最後這一行的「提前到隔年3月」,我們還是希望維持在「7月」。

  24. 蘇委員震清

    (在席位上)隔年?那就一年多,現在才3月呢!你們要一年半才做得起來嗎?這個怎麼會需要到一年半?

  25. 林主任委員祖嘉

    因為他們的財務報表還沒有出來,所以沒有辦法做。

  26. 主席

    請蘇委員震清發言。

  2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 主席

    請國發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29. 林主任委員祖嘉

    主席、各位委員。不是啦!因為它的財務報表大概4月、5月才出來……

  30. 蘇委員震清

    對。

  31. 林主任委員祖嘉

    所以7月才能夠做,這是做去年的,從去年到今年7月公布出來。

  32. 蘇委員震清

    所以你們就是要一年的時間,那一樣是回溯的道理,不管它是不是7月份才做得出來嘛!對不對?那半年就做不出來嗎?一定要一年嗎?我們有多少個一年啊?

  33. 林主任委員祖嘉

    沒有、沒有,就是半年嘛!去年年底的資料,然後我們今年7月出來嘛!

  34. 蘇委員震清

    對呀!今年7月出來?那你今年7月出來的,你明年要做嘛!對不對?那我的意思一樣,差不多是在3月份,它也是半年,7、8、9、10、11、12、1、2、3這樣就八個月了,這個都要做到一年?

  3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6. 請國發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37. 林主任委員祖嘉

    主席、各位委員。這也是一樣,就是「國家發展委員會」修正為「國發基金」,另外「申請及核准案數」建議修正為「投資標的、家數與金額」。

  38. 主席

    請你再講一次。

  39. 林主任委員祖嘉

    建議後段修正為「各行政區域投資標的、家數及金額」。

  40. 管委員碧玲

    (在席位上)還有「兩天內」跟「以前」要二選一啦!看是要用「兩天內」還是要用「以前」啦!

  41. 林主任委員祖嘉

    哦!你說「兩天內」……

  42. 主席

    「兩天內」他們沒有意見,主委現在是……

  43. 管委員碧玲

    (在席位上)「以前」要劃掉,用「兩天內」。

  44. 主席

    哦!是「兩天內」,把「以前」放到括弧內,變成「兩天內(2016年3月16日,星期三以前)」。

  45. 管委員碧玲

    (在席位上)有沒有含禮拜三?

  46. 主席

    含禮拜三,「以前」是含禮拜三。

  47. 管委員碧玲

    (在席位上)太複雜了啦!

  48. 主席

    我的習慣都是押日期,如果寫「一星期」我一定押日期,看哪一天是截止日。

  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0. 請國發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51. 林主任委員祖嘉

    主席、各位委員。第6案因為最後倒數第2行講的是「對相關產業景氣影響」,因為相關產業會非常、非常多,所以我們建議是不是修正為「對整體景氣影響之監測」?這樣就看得很清楚了,不然產業不知道要分到多少種產業去了。

  52. 主席

    提案人管委員碧玲有沒有意見?

  53. 管委員碧玲

    (在席位上)不行啦!已經是整體了,不然你就把「相關」刪掉,變成「對產業……」,也不要限定只對整體啦!

  54. 王委員惠美

    (在席位上)產業很多耶!

  55. 林主任委員祖嘉

    對,產業很多,到時候我們不知道怎麼定義產業的問題。

  56. 王委員惠美

    (在席位上)你給他們幾個方向嘛!

  57. 管委員碧玲

    (在席位上)不是、不是。

  58. 主席

    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59. 管委員碧玲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你在胡說八道!關於對產業的影響,如果說是對整體產業的話,我得到的又是非常roughly的一個東西,我怎麼可能限定對哪個產業的影響呢?你最後要分析出公共建設到底對什麼產業造成影響了嘛!你要下去分析、監測才知道對什麼產業產生影響啊!怎麼可能說叫你現在對產業……

  60. 主席

    請國發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61. 林主任委員祖嘉

    主席、各位委員。現在問題就是產業會非常、非常的多,會變成每一個產業都要進行分析了。

  62. 管委員碧玲

    你是分析出公共建設的流向,又不是要你每一個產業都建立指標來分析公共工程。你這樣懂了沒?

  63. 林主任委員祖嘉

    我知道,但問題就是我們有三千多億元的公共工程,它用的產業會非常、非常多。

  64. 管委員碧玲

    是,所以你不監測的話,就全部都照你們自己隨便亂講的,說「刺激了多少景氣了」!

  65. 林主任委員祖嘉

    好,那……

  66. 管委員碧玲

    而且叫你半年內去研議,你研議不出來?那你至少在半年內把研議結果如「我研議不出來」的結論拿出來。這奇怪咧!你們保守到連這種提案都有問題?給你半年的時間叫你去研議,這種提案你還有意見?

  67. 林主任委員祖嘉

    好,那我們就把「相關」兩字拿掉,就是「公共投資對產業景氣影響之監控」好不好?

  68. 主席

    請問各位,對修正文字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修正文字通過。

  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0. 請國發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71. 林主任委員祖嘉

    主席、各位委員。第7案OK。

  72. 主席

    第7案照案通過。

  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4. 請國發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75. 林主任委員祖嘉

    主席、各位委員。第9案第5行的「應儘速將電競產業增列為……」,我們是不是可以建議修改為「應儘速『研議』將電競產業增列為……」?

  76. 主席

    請問各位,對修正文字有無異議?

  77. 林主任委員祖嘉

    另外是在影響的部會方面,建議將文字修改為「同步協調教育部、文化部、『經濟部』以及科技部……」,因為電競產業跟經濟部有關係,所以希望再增加一個經濟部。

  78. 主席

    好,可以。

  7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0. 主席

    我聽聽各位委員的意見,不過我先表達一下,這還是要有一個期限。520當然新的政府會就位,但是你也不能說「儘速」,因為它是520之後還是520之前呢?至少我覺得研擬的工作你還是可以有一個……

  81. 管委員碧玲

    (在席位上)不能再加併案啦!併不併案是我們的權利啦!

  82. 林主任委員祖嘉

    我們院版其實在2月19日……

  83. 陳局長旭琳

    院版已經付委了,在……

  84. 管委員碧玲

    (在席位上)併不併案是我們的權利,就審議就好了,何必加併案呢?

  85. 陳局長旭琳

    是,因為我們想說……

  8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7. 陳局長旭琳

    我們就不要再另外提一個……

  88. 管委員碧玲

    (在席位上)那這個案就不用提的意思啦!

  89. 主席

    但這是林委員俊憲的提案,如果現場提案委員不在,但是又不會影響你實際的操作,所以還是照案通過,好嗎?

  90. 管委員碧玲

    (在席位上)因為他們已經送進來了,而我們又叫他們送進來,這比較奇怪啦!

  91. 主席

    沒有,他現在……

  9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3. 主席

    我們是不是連絡一下林委員俊憲辦公室?既然立法院版本跟行政院版本都已經在立法院議事範圍內了,那是不是願意撤案還是要作文字修正?

  94. 管委員碧玲

    (在席位上)我建議一下。

  95. 主席

    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96. 管委員碧玲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把它改成「儘速研議是否需要制定政治檔案法」,這樣就可以留著了,好不好?我現在知道那個差別,你們送進來了、已經包含有林委員想要的內容,所以你們認為已經送進來了;但是林委員想要的內容是要把它獨立變成政治檔案法,所以還是不一樣,所以還是可以提,因此建議改成「儘速研議是否提出政治檔案法」,這樣就可以通過,我建議這樣。

  97. 主席

    請國發會林主委員說明。

  98. 林主任委員祖嘉

    主席、各位委員。好,謝謝。

  99. 主席

    所以還是「兩週內」提出來。

  10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1. 陳局長旭琳

    管委員是說「儘速」……

  102. 林主任委員祖嘉

    「儘速研議」。

  103. 主席

    還是要「儘速」,好,OK。就照剛才的共識修正通過。

  10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5. 請國發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106. 林主任委員祖嘉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第11案OK,沒有問題。

  107. 主席

    第11案就照案通過。

  10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9. 請國發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110. 林主任委員祖嘉

    主席、各位委員。這個主管部會是環保署,其實要提20%、30%的時程,應該是他們決定,我們國發會可能沒有辦法作這個決議。

  111. 主席

    你講這個話沒有委員聽得下去,你做一個主委,所有你的委員都是各部會代表,所以不要把……

  112. 林主任委員祖嘉

    我們可以跟他們協調。

  113. 主席

    請蘇委員治芬發言。

  1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5. 主席

    請國發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116. 林主任委員祖嘉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可不可以加幾個字,就是我們「洽請環保署提前於2020年達到這個目標」?

  117. 蘇委員治芬

    可以。

  118. 林主任委員祖嘉

    好。

  119. 蘇委員治芬

    不過「洽請」這兩個字,我在想有沒有別的文字可以比較更嚴肅一點?

  1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1. 主席

    你自己做為主委,我覺得蘇委員的意思就是希望你要把主委的高度做起來,所以你要彙整。

  122. 林主任委員祖嘉

    是。

  123. 蘇委員治芬

    哦!主席英明、主席英明!

  124. 主席

    就是主導、協調,就「會同協商」啦!

  125. 林主任委員祖嘉

    好,那不然就「會同協商」好了。

  126. 主席

    至少語氣強度可能還不夠強。

  127. 林主任委員祖嘉

    對,我們就「會同協調」好了。

  128. 蘇委員治治芬

    「請國發會於……」?沒有!他們可以訂時程。

  1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0. 蘇委員治芬

    總目標已經出來了,2050年嘛!對不對?主委,你總目標已經訂出來了,今年是2016年,距離2050年你剩多少?

  131. 林主任委員祖嘉

    我知道環保署現在正在擬計畫,他們就是……

  132. 蘇委員治芬

    我是說你總量減掉百分之五十的20%嘛!對不對?

  133. 林主任委員祖嘉

    對、對、對,他們就是在做未來這四年要走到哪裡?他們現在正在擬這個計畫,所以我的意思是說……

  134. 蘇委員治芬

    對、對、對,所以如果這樣子的話……

  135. 林主任委員祖嘉

    我們去協調他們,就按照您的標準,希望2020可以達到這個數字。

  136. 蘇委員治芬

    我們現在是在講文字,文字怎麼樣修正比較好一點?就請國發會……

  137. 林主任委員祖嘉

    「會同協調環保署」……

  138. 蘇委員治芬

    「協調」不要啦!不要用「協調」。

  13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0. 蘇委員治芬

    但是請主委就文字上應該如何修正提供意見。

  141. 林主任委員祖嘉

    好,這段文字建議修正為「國發會主動會同環保署協調2020年達到……」。

  142. 主席

    協商、協商。

  143. 蘇委員治芬

    於某個時間點內協商好不好?請給我一個時間點。

  144. 林主任委員祖嘉

    一個月內。

  145. 主席

    那就兩個禮拜內嘛!協商是可以在兩個禮拜內的。

  146. 蘇委員治芬

    謝謝主席。

  147. 林主任委員祖嘉

    好,兩個禮拜內,OK。

  148. 主席

    請問各位對修正文字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我們就照修正文字通過。

  149. 現在繼續進行詢答。請管委員碧玲質詢。

  150. 管委員碧玲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這一張照片我就做為一個代表,段委員他擋住了我們臺鐵的購車計畫,對不對?這是十年的購車計畫。而事實上,高鐵的購車計畫也被他們的董事會擋住了,哦!這是非常龐大資金的購車計畫。另外,我們也看到教育部要核定的、很重要的高教改革計畫也被擋住了,政府部門最近就是在加速發包啦!對不對?你們是在3月3日通過決議,把上半年的執行率從過去5年平均的百分之三十七,增加了5%,變成百分之四十二,對不對?

  151. 主席

    請國發會林主任委員答復。

  152. 林主任委員祖嘉

    主席、各位委員。是,對。

  153. 管委員碧玲

    那晚近又在研議要再增加5%嘛!對不對?

  154. 林主任委員祖嘉

    沒有,就是這個5%,就是從37%到42%。

  155. 管委員碧玲

    就是從37%到42%的這個5%?

  156. 林主任委員祖嘉

    對、對,就是這個。

  157. 管委員碧玲

    所以不會再增加了?

  158. 林主任委員祖嘉

    對、對,就是這個。

  159. 管委員碧玲

    在這裡承諾。

  160. 林主任委員祖嘉

    是、是。

  161. 管委員碧玲

    因為本席所知道的資訊是還要再增加,那第一個你先承諾不會再增加5%。

  162. 林主任委員祖嘉

    對,就是到42%。

  163. 管委員碧玲

    為什麼要增加這5%?

  164. 林主任委員祖嘉

    最主要是因為今年第一季、第二季看起來景氣真的不好……

  165. 管委員碧玲

    所以要刺激景氣?

  166. 林主任委員祖嘉

    所以我們希望能夠擴大一點國內的……

  167. 管委員碧玲

    所以你們作了一個假設,就是假設這些提前發包、加速執行的決定,會直接刺激景氣。

  168. 林主任委員祖嘉

    是。

  169. 管委員碧玲

    長期或許啦!但是本席最近和產業界有很多的訪談,大家都不認為如此,當然這是指重大公共工程,本席現在舉的例子就是一般勞務採購,這個不見得有在你們的手中,譬如說這個案例,有很多政府的採購,它越發包民間越慘!本席接到很多關於政府政策對於景氣有一種逆向作用的陳情,其中一個當然就是由臺銀集中發包的政府機關保全業務,包括臺銀自己的部分,它的利潤率是零!就這樣發包出去,除了它的資訊價格壓到很低以外,它的服務低到什麼程度都見報了!每一臺電腦的服務費是3年500元,3年的服務費只付500元。

  170. 這種政府的採購是不是直接刺激景氣,還是政府的採購事實上因為價格標的關係,最後反而變成是人民的苦難?因為這是在壓低薪水、薪資、影響消費,甚至無法刺激景氣,其實這個現象是存在的,所以本席才要求你們弄一個監測體系,因為現在你們就只是用一個大數字,當認為有刺激景氣了,就把景氣所有的數據都直接連結成為你們的成果,但事實是否如此?並不是如此,第一,你們這樣的邏輯並沒有適當的證據可以說服我們,相反的會變成什麼情況呢?關於你們的執行率,現在之所以要加速發包就是要衝執行率,所以1月到2月已經登錄公共建設的達成率才9.57%,平均一個月的達成率4.78%,預估上半年的達成率大概28%,這就是為何過去5年的平均值才37%,之所以達成率不可能衝太高,是因為所有公共工程在前半年的付款都很少,頭期款都是小額的,真正的執行率都是在下半年衝高的,而你現在想要衝高上半年的執行率,屆時民進黨上台後,絕大多數的公共工程應該都已經被你們發包掉了,即你們衝上半年的執行率就是會變成這樣。

  171. 其實原來的37%就很穩定,5年就是37%,但你現在加了5%變成42%後,變成一、二月份的達成率是6.84%,這表示一、二月份發包,而且執行出去的錢才6.84%而已,這是屬於105年的案子喔!可是這6.84%卻涉及489億的總金額,且這489億占你105年度3,518億的13.15%,換句話說,上半年執行率涉及相關的總預算金額將有2倍以上,這個2倍還是屬於小case,我們上半年的付款,一般都是公共工程占不到一半,所以你現在想要衝42%,表示至少公共工程總額的84%以上會全部被你們發包完畢,這樣合理嗎?主委懂我的意思嗎?

  172. 林主任委員祖嘉

    我知道。

  173. 管委員碧玲

    而且你為了衝高發包的量,雖然發包的上半年執行率本來就會很低,但是你卻要衝到42%,等於公共工程的百分之八十幾以上的額度全部都會被你發包完畢,所以才會發生這裡一個龐大的採購案急著要發包,那裡也一個採購案急著要發包,因為就是要衝高上半年的執行率。

  174. 還有,原來的37%根本就是遠遠落後了,在未衝到37%之前,你就想要加到42%,你們同仁私下告訴我,42%好難達成,好擔心屆時會衝不出來。

  175. 林主任委員祖嘉

    其實我們並沒有特別針對某一特定的案子。

  176. 管委員碧玲

    就是因為沒有針對某一特定的案子,所以為了衝執行率,就把所有重大的案子都拿過來,這樣才會有執行率,換言之,愈重大就愈會被你們提前發包,畢竟要求的是要將執行率衝到42%,我們知道所有的公共工程的付款在下半年才是大宗,你卻要在上半年衝到42%,主委,回去請再審慎研議,不要抓得這麼緊、催得這麼急,520之前可能今年公共工程百分之七、八十的額度都被你發包完,如此才會衝得到這樣的數字,不然看看現在的進度就知道,連37%都很難達成了,因為平均每個月才達成4.78%,所以主委要如何說服我們呢?

  177. 林主任委員祖嘉

    早點發包的話,後面也可以早點拿到經費,我想對廠商、刺激景氣還是會有幫助的。

  178. 管委員碧玲

    本席認為,應按部就班、合理的發包,這樣才對,你現在這樣催下去,就會造成方才我所提的,國家公共工程在上半年會絕大多數都發包完,再來,國家的公共工程因為你們要衝執行率,所以大額的會先發包,想辦法衝到要求的數字,如此一來會扭曲其合理的進度及程序,所以還是請主委回去後重新審議,好不好?

  179. 林主任委員祖嘉

    好,我們會重新仔細檢查一下。

  180. 管委員碧玲

    多久的時間可以給我一個定論?其實這5%本席認為是不應該增加的,照理應該想辦法衝出37%執行率才對。

  181. 林主任委員祖嘉

    正常的執行率就是執行到37%,應該是這樣子的。

  182. 管委員碧玲

    不過今年是落後哦!

  183. 林主任委員祖嘉

    對,是有一點落後。

  184. 管委員碧玲

    所以若能夠衝出來,那就已經夠好了,所以需要多久時間可以告訴我?

  185. 林主任委員祖嘉

    2個禮拜。

  186. 管委員碧玲

    好。

  187. 另外還有一件事,雖然這與工程會比較有關,但我還是要再提醒一次,很多政府公共工程的發包,是臺灣社會景氣低迷因果關係中的一環,而本席方才的提案,即要求你們就公共工程對產業的正面影響及負面影響進行監測,這部分希望你們能夠認真對待。事實上,無論是政府的公共勞務採購或是公共工程,其實占產業裡面很重要的一環,也影響該項產業的薪資結構,在此情況下,產業薪資結構如果長期造成我們薪資結構的低迷,對於政府的消費來說,其實是一個結構性的因素。

  188. 林主任委員祖嘉

    我同意。

  189. 管委員碧玲

    所以這個部分你們應跟工程會討論,看看如何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對於這樣的監測,你們還是要真的誠心下去看看有什麼指標是應該建立起來做為長期監測的基礎,好不好?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管碧玲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