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怡潔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親民黨親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罷免公職人員的提議、連署與通過門檻應如何設定?主張罷免案成案門檻可以由現行的15%下降為10%「親民黨對於罷免案成案的門檻可以由現在的15%下降為10%」選罷法與公投法的修正,審議程序與時機是否妥當?主張本屆修正的當選無效遞補規定應自下一屆開始適用,反對本屆立即適用,質疑後者會使修法有政黨為特定人士量身訂作的疑慮。「親民黨的立場絕對不認為這屆修法就要這屆開始適用,應該要這一屆修法,下一屆再開始適用,不然感覺好像是某個政黨去為特定的人量身訂作這樣的一個修法模式」罷免的提議、連署、宣傳與投票程序應如何規範?主張未來應允許軍公教擔任罷免案提議人。「因為現在軍公教不得為罷免案的提議人,但現在都有軍公教黨了,所以我們希望未來他們也可以成為提議人。」罷免公職人員的提議、連署與通過門檻應如何設定?質疑有些修法版本通過罷免案的條件過低,可能只要一、兩萬票就能罷免四、五萬票當選的立委,認為若罷免太容易通過,未來會罷來罷去、選舉選不完「因為本席看到有些版本中通過罷免案的條件其實是很低的,一個立委可能只要四、五萬票就可以當選,如果照這樣子的修法內容,可能只要1、2萬票就可以罷免他,對不對?這應該沒有錯。我們現在好不容易調成最多2年選舉一次,如果罷免案這麼容易就可以通過,那有可能未來大家就罷來、罷去,總統併立委、直轄市併鄉鎮市里長的這些七合一、九合一的選舉,如果罷免案都變得很容易,那到最後你會不會擔心選舉選不完了?」罷免公職人員的提議、連署與通過門檻應如何設定?擔心在險勝或五五波的選區,落選一方可能鼓動其支持者提案罷免當選者,要求考量如何避免與防範實力相當或輸不起的競爭對手濫用罷免「因為如果得票率、就是差一點點就險勝或是五五波的選區,如果另外一方他鼓動他的支持者來提案罷免當選者,這也是有可能會發生的」罷免的提議、連署、宣傳與投票程序應如何規範?主張未來罷免連署只要填寫姓名與身分證字號即可查知身分,不應再以鄰里等書寫不清等技術性門檻杯葛、卡住人民的罷免權「所以我們希望以後只要用姓名跟身分證字號,因為現在只要用姓名跟身分證字號去查就可以知道是誰了,所以不要再做一些技術性、技術門檻的杯葛,不要去卡人民的罷免權」

發言紀錄

  1. 陳委員怡潔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早,在保障人民罷免權的原則下,有關今天修法的版本裡面其實有提到,不管是下修門檻也好,或是有關提案、成案通過罷免案的這個門檻也好,全部的內容主委應該都已經看過了,那你有沒有覺得有比較合理的?因為今天大家講的還是通過罷免案的、為什麼本席會這樣問?因為本席看到有些版本中通過罷免案的條件其實是很低的,一個立委可能只要四、五萬票就可以當選,如果照這樣子的修法內容,可能只要1、2萬票就可以罷免他,對不對?這應該沒有錯。我們現在好不容易調成最多2年選舉一次,如果罷免案這麼容易就可以通過,那有可能未來大家就罷來、罷去,總統併立委、直轄市併鄉鎮市里長的這些七合一、九合一的選舉,如果罷免案都變得很容易,那到最後你會不會擔心選舉選不完了?

  2. 主席

    請中選會劉主任委員說明。

  3. 劉主任委員義周

    主席、各位委員。因為罷免案這種選舉都是在局部的選區,所以處理起來相對沒有那麼複雜。

  4. 陳委員怡潔

    那這一些版本你看過之後,你覺得有哪一些比較合理?就是你認為比較沒有意見,而且你也覺得是比較可以做的?

  5. 劉主任委員義周

    我覺得比較可以做的就是連署提案,連署提案可以儘量簡單。

  6. 陳委員怡潔

    連署什麼?提案?就是門檻?

  7. 劉主任委員義周

    提案罷免,但是連署要成案,就是要去動用到資源來辦理選舉,這個門檻可能可以降低,但是可能要稍微的考慮一下,就是整個社會要付出的成本到底有多少?這樣合理不合理?另外其實我剛剛口頭上的報告也有提到,就是現在訂的門檻都是用百分比,但我覺得在選區人數比較少的情況下,也許可以考慮單純的一個百分比再加上人數最少要幾人以上。

  8. 陳委員怡潔

    就是至少、限額要幾人以上就對了。

  9. 劉主任委員義周

    對,因為我覺得……

  10. 陳委員怡潔

    你說。

  11. 劉主任委員義周

    因為這個最後都是要花到人民的……

  12. 陳委員怡潔

    成本啦!

  13. 劉主任委員義周

    成本,對。

  14. 陳委員怡潔

    為什麼我會這樣子問呢?因為如果得票率、就是差一點點就險勝或是五五波的選區,如果另外一方他鼓動他的支持者來提案罷免當選者,這也是有可能會發生的,你認同吧!

  15. 劉主任委員義周

    對。

  16. 陳委員怡潔

    如果是這樣,那要怎麼樣來避免或是防範,譬如實力相當的或是一些比較輸不起的競爭對手,到底要怎麼防範這個部分?我希望主委這邊還是要再多加的考量一下。民進黨一直在說「謙卑、謙卑、再謙卑」,不當黨產的處理可以算是轉型正義,但是依目前看來,民進黨已經國會過半了、已經是最大黨了,我前幾天也有聽說,國民黨的大黨鞭都已經說他們輸得很慘了,可是我今天看到民進黨的立委提出來的很多的版本的門檻好像有點過低,只要提出來一點點就可以罷免掉其他的立委,所以本席不知道民進黨的立委是不是不擔心自己會被割草,因為大家都說他們綠油油的一片,不怕被割草,感覺還挺驕傲的,一年後,如果依他們這個速度,有可能會割掉十幾席的闌尾,你覺得有沒有這個可能?

  17. 劉主任委員義周

    這個我不太清楚。

  18. 陳委員怡潔

    也就是說,如果依照這樣的門檻,有沒有可能?

  19. 劉主任委員義周

    那個不太容易知道,我覺得通過……

  20. 陳委員怡潔

    事實上也不太適當?你覺得會不會太狠了?

  21. 劉主任委員義周

    要通過罷免案的門檻一定不能太低,而且不能違反民主政治的原則。

  22. 陳委員怡潔

    為什麼我要講那麼多?我要說的是,親民黨對於罷免案成案的門檻可以由現在的15%下降為10%,你覺得OK嗎?因為我看大家幾乎都是把15%調為10%,這個部分可以嗎?我們又沒有綠油油的,我們才3顆橘子而已,主委?

  23. 劉主任委員義周

    如果立法院通過的是10%,那我們就照10%來執行。

  24. 陳委員怡潔

    OK!另外一個部分就是有關以後提案連署人只要提共同的姓名,因為現在包括鄰里的部分都要書寫得非常清楚,所以我們希望以後只要用姓名跟身分證字號,因為現在只要用姓名跟身分證字號去查就可以知道是誰了,所以不要再做一些技術性、技術門檻的杯葛,不要去卡人民的罷免權,這個有沒有辦法?

  25. 劉主任委員義周

    就是連署嗎?

  26. 陳委員怡潔

    對啊!就是連署的部分,譬如名單內需要正確的書寫,你現在是要正確的書寫姓名、身分證字號,包括鄰里,但是我們發現有很多都是鄰里寫不清楚,有些人的鄰里寫不清楚你們就不算了,所以我們的意思就是,未來是不是只要有姓名跟身分證字號就好,因為其實現在很方便,只要用姓名跟身分證字號一查就可以知道他的戶籍資料了,所以不要再用這些技術門檻去杯葛,有沒有辦法做?支不支持這樣子?

  27. 劉主任委員義周

    其實我們在查驗的時候,就是輸入身分證號碼去check的,看實際上有沒有這個人。

  28. 陳委員怡潔

    對,所以實際上你已經用這樣的方式了。

  29. 劉主任委員義周

    對。

  30. 陳委員怡潔

    所以就不應該再用這樣技術性的東西、這個門檻去杯葛他要不要罷免,因為這個其實是人民的權利。

  31. 劉主任委員義周

    我想我們應該沒有,我想向委員報告……

  32. 陳委員怡潔

    那你可不可以做到?就是朝這個方向。

  33. 劉主任委員義周

    我們朝的方向是這樣的,因為上一屆的委員會在討論公投法的時候,有討論到要用電子連署的方式,我們也有在研究這個方式、技術,我們相信,未來在國民身分證電子化之後,這樣的連署計算上會更方便。

  34. 陳委員怡潔

    你剛剛說這個基本上你是可以支持的,對不對?

  35. 劉主任委員義周

    對。

  36. 陳委員怡潔

    另外一點,就是現在軍公教已經有組軍公教黨了,那為什麼他們不能當提議人?未來他們是不是也可以成為罷免案的提議人?這個主委認不認同?因為現在軍公教不得為罷免案的提議人,但現在都有軍公教黨了,所以我們希望未來他們也可以成為提議人。

  37. 劉主任委員義周

    因為這個行政立法上有規定,但他可以參加連署。

  38. 陳委員怡潔

    他沒有中立?

  39. 劉主任委員義周

    他還是可以參加連署,但提議不行。

  40. 陳委員怡潔

    不是,為什麼提議不行?現在都有軍公教黨了,為什麼他不能當提議人?他沒有行政中不中立的問題,因為投票是他的權利,軍公教本來就可以投票,今天他只是要去做提議人,為什麼不行?你可以同意他連署,為什麼不可以同意他提議?我當然知道提議跟連署不一樣,這個沒有行政中立的問題,主委,你聽得懂我的意思嗎?你不能說你要行政中立,所以這個你不可以做,因為我們現在就是要來檢討,我們希望這個法可以修得更完善,我請問你,軍公教可不可以投票?不然軍公教都不要去投票好了,他們可以投票吧?

  41. 劉主任委員義周

    當然可以。

  42. 陳委員怡潔

    對啊!那現在有沒有軍公教黨,有沒有?這次選舉有沒有?

  43. 劉主任委員義周

    有。

  44. 陳委員怡潔

    對啊!那他為什麼不可以當提議人?這是很矛盾的事情,你不可以說因為行政中立法,所以他只能做連署人,我覺得未來他也可以做提議人的這個部分應該是你也可以去做的。

  45. 劉主任委員義周

    這種東西要有配套,就是所有的法律如果通通一致的話,當然我們就會照這個法律來執行。

  46. 陳委員怡潔

    但是你覺得這個方向是可以去討論的嘛!

  47. 劉主任委員義周

    這個我尊重。

  48. 陳委員怡潔

    對啊!所以是可以去討論的。另外一個部分就是針對委員提案,如果原住民的立委有缺額,其缺額由落選人依得票數的高低依序遞補,對於這個提案主委你支不支持?

  49. 劉主任委員義周

    我們要看造成缺額的原因是什麼,如果這個缺額的產生是因為賄選所造成的當選無效,這個用遞補跟我們現有其他的遞補規定邏輯、精神、立法意旨是一樣的,這個我們支持,其他的原因我們就覺得需要考慮。

  50. 陳委員怡潔

    其他的原因?有哪一些原因你覺得是需要考慮的?

  51. 劉主任委員義周

    辭職或死亡等這些原因。

  52. 陳委員怡潔

    來!為什麼我要這樣子問?為了讓原住民的民意可以被充份表達,有出缺時就應該要立刻補,你不是說現行的缺額是達二分之一時才補?

  53. 劉主任委員義周

    對,這個部分我們是贊成的,就是如果有缺額的話就要補選。

  54. 陳委員怡潔

    就馬上、立刻?

  55. 劉主任委員義周

    關於遞補的部分,我們覺得原因只能有一個,就是因為賄選而造成的當選無效,其他的原因我們覺得都應該要用補選的方式。

  56. 陳委員怡潔

    可是本席認為應該要改,你要再重新選舉一次,而不是由落選頭直接遞補,因為這樣他的代表性才會充足。

  57. 劉主任委員義周

    對,但是遞補的原因,過去立法的邏輯是,為什麼這個人會是落選頭,就是因為前面那個人違法,他的賄選造成……

  58. 陳委員怡潔

    沒有,這個部分等一下我也要問你,因為這樣會有互相矛盾的地方。所以原住民的部分,為了要讓原住民的民意可以充份的被表達,你不應該讓落選頭直接遞補上來,你應該要讓他們重新選舉,你懂我的意思嗎?

  59. 劉主任委員義周

    我知道。

  60. 陳委員怡潔

    對啊!那你認不認同?應該要朝這樣的方向去進行才是對的。

  61. 劉主任委員義周

    補選原則上對當選者的民意正當性是比較夠。

  62. 陳委員怡潔

    對啊!因為當選的正當性會比遞補的正當性要來得夠,如果重新選舉的話。

  63. 劉主任委員義周

    我剛剛講過了,我們唯一支持遞補的理由就是因為當選無效,那種情況下來遞補是可以的。

  64. 陳委員怡潔

    不是,那接下來我想請問你,你剛也說其實你也認為重新選舉的公平性會比直接遞補要來得足夠,那我請問你,如果這些法通過了,那你是不是認為應該要從下一屆才可以適用?不能說這一屆修法通過了,有人當選無效,下一個遞補頭就直接遞補上來。

  65. 劉主任委員義周

    法律什麼時候開始有效,都是貴院在決定的。

  66. 陳委員怡潔

    沒有,我是問你的意見,主委有主委的意見跟態度,委員的意見當然很重要,但是我現在想要聽聽看主委你的態度。

  67. 劉主任委員義周

    我的了解是,法律有著不同的生效時間。

  68. 陳委員怡潔

    所以我問你嘛!

  69. 劉主任委員義周

    關於選舉這部分,我當然是希望這個馬上就可以適用。

  70. 陳委員怡潔

    沒有,我認為這一屆修法要下一屆才可以適用,為什麼我要這樣子講?因為吃相不能太難看,你知道我在講什麼,對不對?如果這一屆的這個修法是特別的去為某個人量身訂作,然後就像主委,我覺得你好像被買走了一樣,你說這屆修法就要這屆適用,但親民黨的立場絕對不認為這屆修法就要這屆開始適用,應該要這一屆修法,下一屆再開始適用,不然感覺好像是某個政黨去為特定的人量身訂作這樣的一個修法模式,讓他可以這樣直接的遞補,我覺得這樣的作法太過於粗糙,不要到最後變成是瓦歷斯××的一個條款,這樣對你也沒有加分。

  71. 劉主任委員義周

    我沒有考慮這個,真的,我沒有考慮這個。

  72. 陳委員怡潔

    你做為一個主委就應該要全面性的考量,第一個,民眾的感觀,對每一個政黨是否符合公平正義,這不是今天主委你要再見了,520之後沒有你的事了,所以你就沒有公平正義。

  73. 劉主任委員義周

    520以後還是有我的事。

  74. 陳委員怡潔

    不是,我的意思是說,不論有沒有你的事,我也知道,你不會跟我說你也知道你明天早上要吃什麼吧!我要講的不是這個,而是不要讓這個修法特別的為了任何一個政黨或是任何一個人去量身訂作,我們就直接講了,就是瓦歷斯.貝林的條款,其實這樣社會感觀是不好的,好不好?

  75. 劉主任委員義周

    是。

  76. 陳委員怡潔

    我希望主委能夠遵守這樣子的一個原則去進行研修,好不好?

  77. 劉主任委員義周

    我們遵守,謝謝。

  78. 主席(Kolas Yotaka委員代)

    請李委員俊俋發言。

  7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0. 主席

    假如連結進去有……

  81. 這個還是會有問題。

  82. 陳委員怡潔

    也是有。

  83. 主席

    如果連結進去有不堪入目的情況,就還是適用第五十五條的範圍。

  84. 高委員金素梅

    那你們從QR Code連進去看就好了嘛!

  85. 陳委員怡潔

    他的意思是他沒有辦法……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怡潔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