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宜康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認為臺灣若說轉型正義已經有成果,是令人難過的笑話與令人痛心的絕大諷刺「正因為今天聽到了這些發言,我們就可以斷定、知道,在臺灣如果要講轉型正義已經有成果,是一個令人難過的笑話,是一個令人痛心、絕大諷刺的言論」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質疑以全國最大的廟與銅像紀念造成二二八與白色恐怖最該負責的人,且總統每年率領文武官員去慈湖獻花悼念,認為這不是轉型正義而是半調子、虛情假意的欺騙「而我們蓋了一個全國最大的廟來紀念他、我們弄一個全國最大的銅像來紀念他,每一年總統要率領文武官員去那邊獻花!你告訴我說轉型正義,這叫轉型正義嗎?」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要求轉型正義不是要把誰定罪或把誰的墳墓刨出來,但至少要呈現事實、讓大家知道誰有罪,這才叫做公道「我們今天所要求的並不是要把誰定罪,並不是要把誰的墳墓刨出來,但至少這些事實要被呈現,至少要求讓大家知道誰有罪,這才叫做公道」

發言紀錄

  1. 段委員宜康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坐了一天,也聽了發言一天,心裡非常沈重及痛苦!我必須不客氣的說,我聽到的發言以及行政部門的答復,有許多是厚顏無恥、毫無羞恥心,沒有一點點羞愧!這個條例一定有值得檢討的地方,提出來就是要讓大家討論,轉型正義當然複雜、不可能輕鬆,但是我們不能瞭解的是做為轉型正義那個「不義」的加害者在政治上的繼承人,包括行政部門、政黨,居然可以在這裡毫無羞恥心的左一句「警總」右一句「東廠」,什麼叫做警總?居然可以說這是複製白色恐怖!什麼叫做白色恐怖?沒有任何一個人表現出一點點羞慚!沒有任何一個人表現出一點點抱歉!國民黨的朋友遇到有人提出特赦時就說「他認罪了嗎?為何要特赦?」,本席在此也要請問「他認罪了嗎?」,那個加害者認罪了嗎?那個加害者即使不在,這個社會的公義恢復了嗎?本席給各位看幾個發生在新聞界的故事,這些故事中的主角每位都是外省人:林克明是福建人,田士林是河北人、姚含煙是浙江人,王沿津是江蘇人,徐瀚波是福建人,他們當中有些是先父的朋友。家母在1946年來到台灣,時年12歲,先父在1947年來台,時年19歲,他當時在報社任職,我從小就和這些記者伯伯叔叔生活在一起,很多人的故事其實就是我們生活的一部分,我們從小就看在眼裡,本席從最熟悉的一位開始跟各位說明。第一位是任公論報採訪組副主任的林克明,他在1971年被依就讀中學期間曾參與讀書會閱讀左傾書籍的罪名逮捕,其夫人則因曾參加左傾話劇社而遭到管訓,且匪黨份子曾經寄贈反動書刊給他們,他因此而被判刑10年。林克明先生和其夫人是我從小的鄰居,他們二位已經過世了,各位若關心台灣劇團的發展,當知他們的大女兒林璟如小姐是台灣最有名的舞台劇服裝設計師,也是國家文藝獎的得主;林克明的兒子林少岩是民生報有名的攝影記者,其夫人則為中正文化中心前藝術總監平珩,林克明就因為早年曾參加讀書會、閱讀左傾書籍的罪名被判刑10年。第二個是我曾經說過的田士林及姚含煙的故事,民國42年即西元1953年,當時田士林是自立晚報的記者,在國慶日寫了一篇國慶花絮刊登在當天自立晚報的第四版,敘述的是在國慶閱兵當時,有一個男人看一位女生看得出神,他的朋友拍著他的肩膀說「你看到了沒有?」,這個人以為朋友問的是這位女生,他就不好意思地紅了臉,其實他的朋友問的是看到台上的蔣總統沒有,這位田士林就因為寫了這一篇花絮而被裁定要關在土城接受感化教育三年,而第四版的編輯姚含煙同樣也被裁定接受感化教育,田士林的兒子是台北市議員田欣,我有去參加田士林的告別式,至於這位姚含煙,我很小的時候見過這位姚伯伯,當時他已經當了和尚,因為他出獄後找不到工作,不曉得要如何繼續生活,所以就把頭剃了當和尚,到處掛單化緣,最後貧病交加,不知道何年去世的。第三位是擔任經濟時報主筆的王沿津,他的故事非常可憐,只因為和屬下聊天時說他在上海淪陷後曾到北平和周恩來見過面,當時被任命為人民銀行的顧問,就因此而被檢舉,被冠上參加叛亂組織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十年。第四位是擔任新生社董事會秘書的徐瀚波,他的公子是東吳大學歷史系教授徐泓,他被檢舉的罪名是曾在抗戰時期參加民主解放先鋒隊,組織讀書會閱讀匪書,來台灣後沒有登記自首,軍事法庭認定參加叛亂組織罪名,判處八年有期徒刑。第五位是擔任台灣新生報副總編輯的童尚經,他是台灣童書的先鋒,筆名是童常,前一位徐瀚波因為沒有自首而被捕,可是童尚經被新生報安全室人員帶去調查局自首了,在1970年5月18日被調查局人員帶走後,毫無訊息,他的家人在一年半後才接到他的家書,他在沒有經過任何審判的情況下被調查局關了一年半,每天被刑求,在1972年才被帶到軍法處的看守所,並經一審審判,可是他在這八百多天裡都是單獨監禁,沒有桌椅。他的起訴書裡這樣寫著:主編新生報副刊時,在民國55年10月中旬,全國正在籌備慶祝總統華誕時,你登了一篇文章說10月31日是鬼節─因為那天是西洋的萬聖節─這是侮蔑總統;你刊登綠島服刑人之投稿─因為他在主編新生報副刊時,常常會刊登綠島的政治受難者寫來的文章─以變相資助政治犯;你舉辦「理想丈夫」、「理想夫人」、「兄弟姊妹」這些徵文,企圖用親情沖淡民眾反攻大陸的士氣;你舉辦「血債」徵文,要挑起與日本的民族仇恨,離間我與友邦之感情;你擔任新生報資料室主任時購買「觀察」、「展望」等查禁刊物,為匪宣傳、提供情報給在臺潛伏匪諜;你還購買盧梭懺悔錄、少年維特的煩惱這些書,影響社會人心等等這些罪名,最後一審判決死刑,沒有經過二審,在1972年8月26日被槍決了,這是童尚經。

  2. 各位不要以為黨營事業就沒有事了,崔小萍是那時候廣播界的天后,是我父親認識的新聞界前輩,崔小萍被警總抓,說她是匪諜,只憑一封從中國大陸來的家書,1968年開始被關,一審判無期徒刑,二審判了14年。1968年關了之後,還好後來蔣介石死掉了,那時候被減刑,1977年放出來,關了9年,放出來之後找不到工作。

  3. 各位可以講得很輕鬆,說臺灣的轉型正義讓人滿意,這是你的說法。這些人不管有沒有家屬,不管現在他們的家人支持哪一個政黨,都與今天我們要討論的毫不相干,我們憑什麼在這邊說臺灣現在已經是民主社會了?我跟各位說一件事情,來證明我們的轉型正義是笑話。我們總統每1年的2月28日在總統府後面的新公園,現在叫做二二八公園,參加二二八的紀念追思會,廖執行長,對不對?2月28日過後,過了1個月就去慈湖,率領文武官員在那邊獻花,有時候還要哭,去悼念那個造成二二八、造成我們今天在這邊講的白色恐怖最該負責的人;然後再過3個月,7月15日到總統府前面的介壽公園,那裡有1個白色恐怖政治受難者紀念碑,再辦1次追思會,去追思3個月前、行禮去那邊哭的那個人造成的受難者。

  4. 各位,今天這個社會當一個人殺死一個人的時候,大家說這個人要判死刑;當一個人殺死千萬人的時候、當一個人造成多少家庭的不幸,而我們蓋了一個全國最大的廟來紀念他、我們弄一個全國最大的銅像來紀念他,每一年總統要率領文武官員去那邊獻花!你告訴我說轉型正義,這叫轉型正義嗎?這是半調子、這是虛情假意、這是欺騙社會、這是左右逢源、這是騙神騙鬼的轉型正義。然後今天作為這個人的繼承人,在政治上的繼承人,不管你加入這個政黨多久,不管在白色恐怖時你出生沒有,居然可以在這個地方大言不慚、厚顏無恥地告訴我們,說我們希望解決這個問題的努力叫做政治鬥爭。什麼叫做政治鬥爭?這些人的家人呢?即便你沒有受害,在那幾十年的時間你的言論被禁錮,你的思想被威脅,你有話不敢講,你連對他們的同情都不敢說。當我父親的朋友遇到這樣的事情時,他敢講一句話嗎?他是報社的主管,他敢主持公道嗎?對不起,統統沒有!在那個時候不管你有沒有被關,你都是受害者;在那個時候、即便在威權體制之下,你被迫參與行動,你都是受害者。

  5. 我們今天所要求的並不是要把誰定罪,並不是要把誰的墳墓刨出來,但至少這些事實要被呈現,至少要求讓大家知道誰有罪,這才叫做公道,套一句國民黨朋友常常講的話,至少要認罪才能被赦免啊!遇到現在要來究責的時候,會變成叫做政治鬥爭。正因為今天聽到了這些發言,我們就可以斷定、知道,在臺灣如果要講轉型正義已經有成果,是一個令人難過的笑話,是一個令人痛心、絕大諷刺的言論,真的讓人難過。

  6. 我占用比較多的時間,沒有讓行政部門上臺講話,我認為他們根本沒有資格上來講話,他們從來沒有表示歉意,從來沒有認真地悔改,從來沒有告訴我們說

    即便不是我們做的,但是我作為政黨的一分子我有責任,所以我先跟大家致歉。至少說對不起,在臺上要說明的時候說:對不起!我曾經是那個政黨,造成臺灣人民無論是哪一個省籍。在那段時間外省人從35%到45%是白色恐怖的政治受難者,還原到人口的比率,這個比率甚至比本省人還要多,是超越族群的被害。在這一天包括行政部門、各個國民黨的同事們,哪一位表示歉意?哪一位表示遺憾?哪一位表示「是我們國民黨造成的」?對不起,沒有,讓人很難過。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段宜康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