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質疑為何勞工退休金要按月支領,只有軍公教可以一次預領半年,認為這樣不公平「大家要公平嘛!勞工可以按月,為什麼軍公教就要提前、預先支領?」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認為不應以怕麻煩、增加作業負擔或衍生成本為由,不執行改為按月發放的改革「改革本來就應該努力啊!難道照你講的,因為怕麻煩、怕有其他衍生成本,就不執行嗎?」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認為將退休金改為按月發放可以節省利息支出,半年發放一次則會增加政府財政負擔「如果按月發給,應該可以節省利息支出吧!」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軍公教退休金應改為按月發放,不得提前預領半年「哪有軍公教特別優待、還可以提前預支半年的道理呢?」發言紀錄
- 林委員俊憲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年金改革也是未來小英總統新政府的重大政策之一,我們今天討論的除了退休金的量之外,也應該考量請領方式,本黨羅委員致政等人提案,主張軍公教退休人員退休金之請領方式應改為按月發放、次月請領,不得提前支領,請教銓敘部退撫司林副司長以及行政院人事總處給與福利處陳處長看法如何。
- 主席
請銓敘部退撫司林副司長說明。
- 林副司長春美
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公務員退休金是每半年發給一次,其實之前我們也研究過按月發給,只是各機關在開會過程中反應,要是按月發給,會造成很多行政負擔。但是如果政府政策決定要按月發給,我們也會配合辦理。
- 林委員俊憲
所以,又變成可以了?那你們到底贊成還是反對?
- 林副司長春美
據了解,如果每半年發給一次,其實會對政府財政增加一些利息負擔,而政府現在財政困難,所以,如果決定按月發給,我們也會協調各機關全力配合,所以,基本上,我們是同意的。
- 林委員俊憲
如果按月發給,應該可以節省利息支出吧!
- 林副司長春美
對。
- 林委員俊憲
如果半年發一次,則會增加政府財政負擔,道理是這樣才對吧!這不是我講的。但為什麼勞工退休金請領要按月支領,只有軍公教可以一次預領半年,而且是預領、也就是提前領?在國民黨執政時期,江宜樺前院長也著手進行年金改革,我覺得當時藍綠對於年金改革就在這一點上有共同點,在2014年,江宜樺在行政院長任內就提過,公務人員退休金的請領方式要先改為按季,每3個月發放一次,然後逐漸改為按月發放,其實與民進黨現在的提案主張是一樣的。當時江宜樺前院長還說,如果改為按月發放,政府每年可以省下差不多10億元的利息支出,比較省錢耶!你同意嗎?那你現在的說法跟當時不一樣,可是打了江宜樺前院長耳光耶!
- 主席
請行政院人事總處給與福利處陳處長說明。
- 陳處長焜元
主席、各位委員。我想,這個方案,當時在研究財改方案時確實討論過。
- 林委員俊憲
沒有錯吧!
- 陳處長焜元
對,沒有錯,確實可以省錢,不過有個問題要考慮,就是剛才銓敘部代表特別提到的行政作業成本,原本6個月發一次,要是改為1個月發一次。
- 林委員俊憲
大家要公平嘛!勞工可以按月,為什麼軍公教就要提前、預先支領?
- 陳處長焜元
按月領不是不可以,只要配套措施做好、宣導做好,一定可以做。當時則是因為前端部分還沒處理好,才緩了下來。
- 林委員俊憲
改革本來就應該努力啊!難道照你講的,因為怕麻煩、怕有其他衍生成本,就不執行嗎?算起來,絕對可以替政府省錢。如果沒有經過計算、沒有相關配套與執行細節,江宜樺前院長會提出這樣的想法嗎?難道江宜樺前院長當時這樣主張,只是隨便講講嗎?當時江宜樺前院長一提出來,我就覺得官僚體系滿厲害的,竟然表示反對,而且幾乎就是同樣的說法,提出的理由幾乎就跟你現在講的一樣,包括會有執行上的困難、會增加作業負擔等等。我告訴你們,年金改革是未來新政府的重大政策,也需要國會不分藍綠,大家共同推動,不要讓年金成為台灣社會公平正義的痛,但就連不影響軍公教支領退休金額的量、只是改變請領方式,你們都會抵抗,就可以知道年金改革未來會遇到多大的困難。
如果未來要把半年預先提領改為按月領取,在法規上有沒有執行的困難?
- 林副司長春美
目前我們是在施行細則裡規定每半年發給一次,所以,未來如果決定改為按月發給,我們會修正施行細則。
- 林委員俊憲
沒有困難吧!當時還有一種反對意見,就是這樣會影響退休人員的財務規劃等等,總之,什麼理由都有,我覺得是為了反對而反對。你們不要怕增加作業負擔,只要改過以後,就會順暢了,而且,改變以後,社會上至少不會有這種不公平的現象,哪有軍公教特別優待、還可以提前預支半年的道理呢?立委已經有相關提案,你們贊成嗎?行政單位態度如何,是贊成還是反對?
- 林副司長春美
我們會尊重。
- 林委員俊憲
尊重?那你個人贊不贊成?你覺得改成這樣好不好?
- 林副司長春美
如果跟國民、勞保等年金一致的話,我們是同意的。
- 林委員俊憲
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俊憲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