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文智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臺北市第2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認為轉型正義是我國政黨輪替後新政府的首要任務「「轉型正義」是我國政黨輪替後新政府的首要任務」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主張針對類似黨產疑似不當取得的案例,政府應站在公義的立場上替民眾進行代位求償、發起集體訴訟「再者,未來,針對類似的案例,政府是否應該站在公義的立場上,替民眾進行代位求償,發起集體訴訟?」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質疑相對弱勢的平民為打贏對抗中國國民黨的官司必須負起不對等的舉證責任,且即使能舉證證明權利擁有,法院大多仍站在偏譒中國國民黨的立場審理「為相對弱勢的平民,卻還必須要負起不對等的舉證責任,以打贏對抗國民黨的官司;而在過去相關的案例中,即便民眾能夠舉證出相關法律文件以證明權利擁有,法院大多還是站在偏袒中國國民黨的立場進行審理。」

發言紀錄

  1. 姚委員文智書面質詢

  2. 邀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內政部、財政部、行政院農委會就「我國土地產權中公權與私權間因法令規範不明致無法認定所有權人(例如

    原住民傳統領域、原住民保留地、祭祀公業、神明會、耕地三七五租約『地主』與『佃農』間爭議及日據時期民眾被日本政府佔有土地等),土地無法有效利用導致民眾權益受損」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3. 1.在今天的會議當中,我們談論的是「土地產權中公權與私權間因法令規範不明致無法認定所有權人,土地無法有效利用導致民眾權益受損」的議題;但在我國,豈止是公權與私權間的不分造成了許多土地爭議,過去黨國不分的威權時代,黨權與私權之間亦經常曖昧未明,國民黨掌握國家機器來欺壓平民百姓,對民眾的既有財產巧取豪奪。這讓我想到著名電影《名畫的控訴》片中,身為奧地利猶太人的女主角出身自維也納的仕紳家族,二戰前夕,該家族委託名畫家為女主角嬸嬸所畫的黃金人像畫,在德國納粹政府佔領維也納後被強行搜刮,家族也為了遠離納粹的迫害而舉家逃亡美國。二戰結束後,該畫被奧地利政府留在了國家美術館中;女主角發現自己是該畫的法定繼承人,於是決議向奧地利提起訴訟以討回該幅畫。奧地利政府雖然針對二戰納粹統治成立了歷史真相調查委員會,來協助被納粹迫害的人民提起訴訟;但該幅畫被譽為「奧地利的蒙娜麗莎」而藝術價值極高,因此女主角在訴訟過程中依舊遭遇國家的各種阻撓。經過對政府的長期訴訟,女主角成功勝訴,取回該幅名畫之後,說了這麼一段話

    「別人看到的是一幅名畫,而我看到的卻是我親愛的家人。」

  4. 2.位於台北市木柵區的「國家發展研究院」前身是「革命實踐研究院」。在過去黨國一體的時代背景下,想要在官場有所發展,前往這個機關受訓是必要過程,但該機關所在位址之大部分土地都屬私人所有,世居當地的地主葉中川先生所擁有之8,393坪(約8.8公頃)土地,在1953年起被中國國民黨以「租用」名義進行強占;1961年1月,更有四位情治單位人員將葉中川從住宅中帶走,1月16日返家後就多出了一張『買賣契約』。契約中,四位情治人員及木柵鄉長張榮森擔任見證人,國民黨代表則是郭驥。媒體人鍾年晃寫道

    葉中川的公子葉頌仁回憶,父親是在槍口下簽下契約。當時雙方合約「議定」價金是新台幣19萬元,但買方卻只願支付1萬9千元。葉中川先生終其一生沒有領取這筆錢,郭驥將「購地款」提存法院。又根據曾建元教授的研究指出,中國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在2005年將該筆土地以42.5億出售給元利建設,當時公告地價為52億元;同時身兼台北市長的馬英九則敲定都市計畫變更案,將國發院土地3.9公頃由機關用地變更為第三種住宅用地;2公頃做市立永建國小遷建之用;1.5公頃做為保護區,此土地開發價值至少100億。葉家所擁有的這塊土地,原先是由作為農業用的柑橘種植園;太平洋戰爭期間被日本政府徵用為美軍戰俘營。但在中華民國政府接管台灣後,該筆土地不但沒有歸還葉家,還用一坪5元的價格強行買賣。從1961年的一坪5元,到2005年的一坪36萬元;中國國民黨從中牟取22萬倍的差價,至今,中國國民黨所給付的價金仍舊存於法院中,葉家後代也持續試圖透過法律程序討回應有的公道。

  5. 3.「轉型正義」是我國政黨輪替後新政府的首要任務,更是民間社會對於民主進步黨政府的普遍期待。作為轉型正義的主要對象,中國國民黨的類似行徑不勝枚舉,為相對弱勢的平民,卻還必須要負起不對等的舉證責任,以打贏對抗國民黨的官司;而在過去相關的案例中,即便民眾能夠舉證出相關法律文件以證明權利擁有,法院大多還是站在偏袒中國國民黨的立場進行審理。試想,在黨國一體的威權統治背景下,人民如何能夠抵抗國家機器的侵略?民眾原有的財產被以不正當手段強占,到了民主時代卻還必須隻身對抗龐大的國家司法體系嗎?請問內政部,從過去到現在,是否曾針對與本案相類似的黨產疑似不當取得之事進行清查與統計?再者,未來,針對類似的案例,政府是否應該站在公義的立場上,替民眾進行代位求償,發起集體訴訟?內政部或相關單位,是否具備相關調查及法務人才,能夠進行上述之清查、統計及代位求償?

  6. 散會(12時35分)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姚文智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