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認為不應把促進轉型正義與原住民的歷史正義放在同一個機構、一部法律裡處理,主張應分化處理。「所有的問題夯不啷噹、唏哩呼嚕放在一個機構、一部法律裡面處理,看起來好像整個解決問題,但實際上沒有一個機關可以偉大到處理所有的這些問題,所以當然要分化處理。」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主張從1945年戰後到動員戡亂時期結束前,因威權統治被剝奪財產、生命、自由等權利者,不論原住民族或非原住民族都應包括在內。「在這段時間裡面,因為威權統治所以被剝奪了財產、生命、自由等權利,無論是原住民族或是非原住民族,通通包括在內」發言紀錄
- 段委員宜康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處理這個問題,坦白說,要把促進轉型正義與原住民的歷史正義綁在一起,我覺得是一件非常糟糕的解決辦法,如果依時代力量的版本,從1624年荷蘭第一任總督開始算起,還有,該版本的主體其實是在處理原住民的問題,但因企圖心很大,所以把非原住民的問題也一併拉進來處理,這會發生什麼狀況呢?從1624年一直處理到現在,至於會不會處理到未來,從條文上看不太出來,包括土地、財產、史觀、名譽的問題,但是同時也把非原住民也拉進來了,也包括財產權及其他的權利,所以就會出現一個狀況,就是從荷蘭、明鄭、清領、日治、戰後一直到現在的原住民族的問題,然後也包括了非原住民族的問題,我們假設一個狀況,就是在清領時期有一家族的財產被某一縣官下令沒收之後,則他也可以在這個委員會成立之後來進行投訴,換言之,所有的問題夯不啷噹、唏哩呼嚕放在一個機構、一部法律裡面處理,看起來好像整個解決問題,但實際上沒有一個機關可以偉大到處理所有的這些問題,所以當然要分化處理。
基本上,我是贊成從1945年戰後日本投降到威權時期,然後在法律階段結束之前,所謂法律階段結束,就是動員勘亂時期結束、宣告予以中止的這段時間,在這段時間裡面,因為威權統治所以被剝奪了財產、生命、自由等權利,無論是原住民族或是非原住民族,通通包括在內,但是對於原住民族的問題,尤其是土地或是方才kolas委員所說的史觀問題,則應另外有一部專法及專設機關來處理,無論這個機關是設在總統府或是行政院底下,這樣才有辦法把問題釐清,否則就是把整個問題和在一起處理,坦白說,到最後就是卡過來、卡過去,大家都急的情況下就變成大家都互相牽制,這樣問題太複雜了,光是一個轉型正義的問題就非常複雜,若再把更複雜的原住民問題帶進來,絕對不是一個好的處理方式。
就我看到的歷任原民會主委,無論是國民黨政府或是民進黨政府,沒有一位不在立法院提到土海法、自治法一定要趕快通過,也就是每一位都這麼說,我相信他們都是發自內心說這些話的,因為站在你們族群的立場、站在原民會的立場,當然希望可以趕快通過,否則不光是在立法院會被質疑,可能到處都會被族人質疑,但問題是該法為何不會被通過呢?為何會有那些問題存在呢?很簡單,因為牽涉到的、造成衝突的是原住民族之間,不僅土地搞不定,像方才廖委員提到自治的界線、如何自治等,也都各自有各自的主張,除此之外,你還牽涉到非原住民族,尤其是各地政府跟現有的中央政府在職權上的衝突,或者跟其他利益的衝突。我們講了半天,原住民族的土地包括保留地、包括傳統領域,現在要去調查,你們調查後公告也沒有用,你們是用調查報告來公告,關於土海法,若沒有成立土調會,誰來公告?你公告沒有法律的依據啊!你公告之後,這些土地的權利範圍到哪裡?誰知道呢?根據你們的調查,目前傳統領域的面積大概有多少?
- 主席
請原民會土地管理處杜張梅莊處長說明。
- 杜張梅莊處長
主席、各位委員。大概一百七十至一百八十萬公頃之間。
- 段委員宜康
臺灣的土地面積有360萬公頃,然後,這個還不算保留地,對不對?
- 杜張梅莊處長
原則上保留地都在裡面了。
- 段委員宜康
根據你們的調查是一百七十萬公頃左右,大約是臺灣土地面積的一半。在這一半裡面,有多少是現在林務局管理的土地?
- 主席
請農委會林務局廖副局長說明。
- 廖副局長一光
主席、各位委員。大部分都是。
- 段委員宜康
若根據行政院版的土海法,傳統領域以後的管理機關是誰?所有權人是誰?
- 杜張梅莊處長
未來我們劃設以後,管理機關移到原民會。
- 段委員宜康
管理機關移到中央主管機關,即原民會,但是土地所有權還是國有,對不對?若管理機關移到原民會,那林務局有沒有要跟著到原民會?現在林務局管理的土地有多少?
- 廖副局長一光
150萬公頃。
- 段委員宜康
根據原民會所作傳統領域的調查,這150萬公頃裡面有沒有超過100萬公頃是原住民族的傳統領域?大概有多少?
- 廖副局長一光
應該……
- 段委員宜康
林務局管理的都是人家的傳統領域啦!差不多是這樣啦!以後管理機關變成原民會,那林務局要管什麼?要去管臺北市的公園、行道樹嗎?這是非常現實的問題耶!這些問題你們都不去處理就訂了一個法。至於漁業署,漁業署當然管得更廣,漁業署所管轄的海域以及你們的相關業務,有多少是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傳統海域?
- 主席
請農委會漁業署漁政組沈副組長說明。
- 沈副組長大焜
主席、各位委員。很抱歉,目前我沒有……
- 段委員宜康
我們不知道。行政院訂定一個法案並送來立法院,這個法案叫做土海法,坦白說,各相關機關可說是糊里糊塗,他們真的很清楚這個狀況嗎?很清楚嗎?
- 杜張梅莊處長
方才委員提及管理權的部分,第四條有提及林政的部分,未來還是要請……
- 段委員宜康
也就是說,樹的部分還是要由林務局管理,土地的部分是你們管?
- 杜張梅莊處長
目前是這樣。
- 段委員宜康
所以林務局去管樹而不管土地了?
- 杜張梅莊處長
經營管理部分還是……
- 段委員宜康
土地是你們管的?林務局知道嗎?
- 杜張梅莊處長
目前條文是採共管的方式。
- 段委員宜康
不管是共管還是誰管,總之,現在權力是大規模的移轉,沒有錯吧!如果跟現在都一樣的話,又何必訂呢?本席要請教第二個問題,現在傳統領域裡面公有地和私有地的比例是如何?大部分是公有地,對不對?
- 杜張梅莊處長
對。
- 段委員宜康
私有地占多少?
- 杜張梅莊處長
現在在整個資料上,我們沒有辦法掌握,只有原保地是在原民會……
- 段委員宜康
不知道?那要問誰?
- 杜張梅莊處長
可能要從內政部那邊去查資料。
- 段委員宜康
要問各地方政府?地政司有資料嗎?傳統領域裡面有多少是私有地?這個問題出在哪裡?你們討論了那麼多年,土地到底牽涉到多大?到底有多少是公有地,有多少是私有地?到現在各機關還是糊里糊塗。坦白說,這句話要請秘書長帶回去,其實道歉很容易,我認為各位委員所講的都沒有錯,道歉很容易,但是人家要求你落實的時候,你做不做不到?你可以做到什麼樣的程度?所謂的傳統領域是一個所有權的觀念?或是一個生活權利的觀念?那個權利是到什麼樣的界限?政府可以讓步到什麼樣的地步?若對過去的歷史道歉,你有可能要跟原住民族說:對不起!我知道過去包括我們的祖先在內,對不起,沒有包括我的祖先,我的祖先是從中國大陸過來的,我的爸媽是從中國大陸過來的,這些人對原住民造的孽跟我的祖先不相干。可能是從日治、清領、荷蘭時代開始,這些人造的孽,我還要跟你道歉說:我沒有辦法全部還給你,我沒有辦法把所有權都給你,我只能做到什麼樣的地步?這部分必須要談清楚,否則你只是跟大家再道一次歉說,為了歷史道歉,那個沒有用!那個沒有辦法交代!馬總統、李登輝總統也道歉過啊!但道歉完之後呢?具體作為是什麼?
我也沒有要怪你,這個問題非常複雜,我的態度也很一貫,過去在立法院我面對包括過去國民黨原住民立委,以及那個時候負責土海法的羅瑩雪政委,我都是同樣的態度,要落實、要做得到,做不到的部分要誠實、要說明原因、要儘量協調,必須全力以赴,但是如果真的確有困難就要盡力溝通,絕對不可以打高空、說好聽的話,那個不叫道歉,那個叫做矇騙,請把我的話帶回去,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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