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質疑不當黨產條例只針對特定對象國民黨而非所有政黨,主張不應限定年限,應針對內政部所核定的兩百多個政黨,而非僅針對76年以前的政黨「只針對特定對象國民黨,而非所有政黨,民進黨在這個會議用多數暴力!有辦法的話,就不要限定年限,既然有這麼多委員在這裡要處理不當黨產條例,就一定要針對內政部所核定的兩百多個政黨,而不是針對76年以前的政黨……」發言紀錄
- 張委員麗善
(在席位上)主席霸權!民進黨6月6日強權通過,國民黨黨團不惜退席,你們還是強行通過,很多需要保留協商的條文,你們不到10分鐘就全部通過。這樣的行徑是霸道、是鴨霸、是集權力於一身!所有民進黨的委員浪費百姓的民脂民膏,只針對特定對象國民黨,而非所有政黨,民進黨在這個會議用多數暴力!有辦法的話,就不要限定年限,既然有這麼多委員在這裡要處理不當黨產條例,就一定要針對內政部所核定的兩百多個政黨,而不是針對76年以前的政黨……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張麗善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