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認為如果希望勞工的休假與公務人員一致,就應在週休二日的權益上也比照公務員,主張在現階段推動休假時應落實兩天的例假,並要求勞動部參酌思考。「如果我們希望勞工的休假跟公務員一樣,那我們是不是應該要回過頭來思考在週休二日的權益上面是不是也要比照公務員?現在公務員服務法規定的週休二日是例假,所以如果我們真的替勞工想,也希望以後勞工在福利、權益方面慢慢和公務人員一樣的話,那我們這個階段在推動休假上面是不是應該要落實兩天的例假?」勞工的國定假日應有幾天、哪些日子放假?認為若先前取得的勞工七天假草案是勞動部的最終版本,許多勞工團體仍會非常不滿意,希望勞動部重新思考,盡可能朝降低勞工工時的方向努力。「針對勞工七天假的部分,上次我們已經拿到一份草案,如果那是勞動部最後的版本,我相信很多勞工團體還是會非常的不滿意,這部分希望勞動部能夠多加思考,盡可能朝向降低勞工工時的方向努力。」發言紀錄
- 洪委員慈庸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昨天有跟各大團體和工會進行研商,最後有什麼樣的結論跟共識嗎?
- 主席
請勞動部郭部長答復。
- 郭部長芳煜
主席、各位委員。如果要講共識的話,可能就是推動週休二日,勞資雙方對這方面的共識是比較強的,但是要實施何種型態的週休二日,可能大家的意見還是相當分歧。
- 洪委員慈庸
其實昨天我們也有派同仁去參加這個會議,他們回來之後說應該是沒有共識,目前勞方跟資方應該是還沒有取得……
- 郭部長芳煜
還是對很多方面看法都不同。
- 洪委員慈庸
對,還是有非常大的差異,昨天我們時代力量也有表達我們的立場,其實針對週休二日這件事情,一開始我們討論的結果是希望全國的休假一致,比照公務員,讓一般勞工跟公務人員的休假一致,所以刪除了這7天假。其實我們應該要回到源頭來想這件事情,如果我們希望勞工的休假跟公務員一樣,那我們是不是應該要回過頭來思考在週休二日的權益上面是不是也要比照公務員?現在公務員服務法規定的週休二日是例假,所以如果我們真的替勞工想,也希望以後勞工在福利、權益方面慢慢和公務人員一樣的話,那我們這個階段在推動休假上面是不是應該要落實兩天的例假?這部分是我們提出來讓勞動部思考,如果我們真的希望未來要往之前家庭照顧假給薪的方向慢慢地走,在這個階段勞動部是不是可以釋出比較大的善意?本席建議勞動部要好好去參酌。
- 郭部長芳煜
是。
- 洪委員慈庸
上週我們討論了低薪的八大原因,今天針對其中的幾項就教於部長,上週你有提到派遣的問題,剛才李委員也提出質詢,部長知道之前台中榮總爆發人力仲介公司有三百多名傳送員在榮總服務產生勞資糾紛一事嗎?
- 郭部長芳煜
關於這件事我們有掌握到。
- 洪委員慈庸
你知道這件事的背景嗎?掌握的狀況又是如何?
- 郭部長芳煜
容我責由司長詳細說明。
- 主席
請勞動部勞動關係司王司長答復。
- 王司長厚偉
主席、各位委員。這就是他們換廠商以後,原來廠商同仁的工作權問題。
- 洪委員慈庸
因為臺中榮總位在我的故鄉及選區,有關傳送員的問題起因是之前沒有發放年終獎金,到上個月才補發,至於特休假的部分他們希望轉成現金發放,卻遭到人力仲介公司拒絕。雖然目前在地方處理的主管機關是勞工局,但是臺灣有很多大型的人力仲介公司在承包公家機關的業務,目前勞動部有沒有掌握這種承包政府單位或公立機構的人力仲介公司在臺灣有幾家?
- 郭部長芳煜
我們沒有比較詳細的數字,工程會應該有這方面的資料。
- 洪委員慈庸
我希望勞動部能夠針對這樣的廠商製作清單並進行列管,提供相關資料予本席參考。據了解,這些承包人力仲介商的員工表示,這些廠商為了節省成本,每三年會另外成立一家新公司,將公司名稱換掉,僱用原來的員工,將制服換掉、年資重算,以致員工的特休假永遠只有個位數,我相信這樣的事不會是第一件,也不會是最後一件!在此我就不指明這家公司了,但是這家公司的公開資料都查得到,從76年成立至今,已經變更了好幾次公司名稱,你們都可以查詢得到。我擔心的是像這家公司或是其他類似的人力仲介公司,就是配合著政府單位的公開承包,每隔幾年就去更換名稱,但實際上,卻仍是僱用同一批員工,這就是我們一直在談的「假派遣、真僱用」問題。關於政府機關及公立單位進行勞務採購時,勞動部有沒有辦法主動查出這種看似合乎勞基法,但卻一直在規避勞基法的惡質廠商?
- 郭部長芳煜
要針對每個廠商的合約去查大概比較困難,但是透過地方政府,我們可以進行相當程度的了解,如果員工有反映或陳情的情形,我們就可以個案加以處理。
- 洪委員慈庸
我相信榮總不是第一家發生這樣案件的單位,之前中華電信也爆發類似事件,對於這類刻意規避勞基法進行惡意行為的廠商,勞動部到底做了什麼努力?
- 郭部長芳煜
我們可以在勞動檢查重點的部分,針對這類型態或是比較可能發生這種現象的大型單位列為優先檢查重點。
- 洪委員慈庸
這種案例層出不窮,我們不希望未來還繼續發生,「假派遣、真僱用」傷害很多勞工的權益,他們無法不去工作,因為他們需要工作,可是這類廠商卻一直以這樣的手法對待勞工,我希望勞動部能夠積極檢查這些不肖廠商。
剛才李彥秀委員也提及,有關目前政府單位在派遣方面的問題,剛剛部長也提到勞動部明年就要做到零派遣,是嗎?
- 郭部長芳煜
勞動部本身,也就是部本部。
- 洪委員慈庸
至於其他的部會呢?
- 郭部長芳煜
勞動部所屬機關已規定必須按比例來遞減,至於其他部會,我們也希望他們個別按比例來降低,會先接洽國營事業的部分,看他們能否訂出一個比例。
- 洪委員慈庸
針對派遣的問題,前部長在任時,我已經向他提過,希望政府單位能夠先帶頭做,真正做到政府零派遣的目標,期待新政府上任後能夠有決心做這件事,速度也要加快。剛才你們報告的第14頁有提到,你們要建構派遣勞工保護法,部長希望在任內推動這項法案嗎?
- 郭部長芳煜
對!其中有一些重點可能需要進一步溝通,譬如應該是正面或負面表列、百分比的問題等等;但是有共識的部分也不少,例如同工同酬、責任均等及加強對仲介業者的管理等等。
- 洪委員慈庸
之前在前朝政府任內沒有通過的原因在於比例上與資方談不攏,所以行政院一直送不出來,以致這件事遲遲沒有結果。上次我有提到對於派遣勞工保護法,民間團體有很大的爭議,很多團體認為根本不應該立法,因為這項法案等同承諾可以僱用派遣勞工。之前我詢問前部長時,他表示透過這項法案希望讓勞工同工同酬,與一般勞工享有一樣的福利,並慢慢削減派遣勞工。但我覺得滿好笑的是,如果真的要這樣做,禁止派遣就好了,為什麼我們要為這件事立法,還拖了很長的時間,再去禁止派遣?我認為這樣的想法滿奇怪的!今天看到你們又提出要制訂派遣勞工保護法,我希望勞動部能夠與這些民間勞工團體再做深入討論,是否真的有必要訂定該法,讓派遣的行為持續下去?我覺得這部分有討論的必要性,勞動部的想法認為要有這項法案,所以報告才會列出來,但是我希望你們會後……
- 郭部長芳煜
再進一步溝通。
- 洪委員慈庸
對!你們再好好的思考究竟是否需要訂立這項法案?針對勞工七天假的部分,上次我們已經拿到一份草案,如果那是勞動部最後的版本,我相信很多勞工團體還是會非常的不滿意,這部分希望勞動部能夠多加思考,盡可能朝向降低勞工工時的方向努力。
- 郭部長芳煜
公教人員週休的兩天例假與勞工的情況不一樣,對於這兩天例假,勞工不能工作,公務人員則可以工作,基本上,兩者還是有些不同。不過,我們的任何設計一定都要為勞工的整體權益著想,這一點請委員放心!
- 洪委員慈庸
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洪慈庸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