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希望勞工的休假跟公務員一樣,那我們是不是應該要回過頭來思考在週休二日的權益上面是不是也要比照公務員?現在公務員服務法規定的週休二日是例假,所以如果我們真的替勞工想,也希望以後勞工在福利、權益方面慢慢和公務人員一樣的話,那我們這個階段在推動休假上面是不是應該要落實兩天的例假?」
認為如果希望勞工的休假與公務人員一致,就應在週休二日的權益上也比照公務員,主張在現階段推動休假時應落實兩天的例假,並要求勞動部參酌思考。
洪慈庸・無黨籍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以條件式提議比照公務員落實兩天例假並請勞動部參酌,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符合例假與休息日問題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