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認為軍公教退撫最根本的問題在於職業不平等及世代不公平,主張將退撫條件比照勞保並溯及既往向後調整以解決財務問題、化解職業對立及解決世代不公平的矛盾。「事實上,對比勞工保險,就可知道軍公教退撫最根本的問題在於「職業不平等」、以及「世代不公平」,解決的辦法其實大家都知道,只要將退撫的條件比照勞保,不只解決財務問題,還能化解職業對立,而溯及既往向後調整,更能解決世代不公平的矛盾」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要求銓敘部部長對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提出的相關方案、法規調整盡速擬定並與立法院討論,共同改革年金問題。「希望部長對於未來改革委員會中所提出之相關方案、法規調整,都能盡速擬定並與立法院討論,一同來改革年金問題。」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公務人員所得替代率應下修。「所得替代率是否也應該要下修?」公教人員的 18% 優惠存款應取消、調降利率或維持?認為公務人員十八趴的問題應著手解決。「公務人員十八趴的問題是否應該要著手來解決?」發言紀錄
- 林委員俊憲書面質詢
1.請教考選部部長,我國現行國家考試(包含公務人員跟專技類別考試)一年有數十種不同考試,考試的意義何在,就是要確認應考人是否有符合國家檢驗的標準嘛,是嗎?那若是應考人分數相對很低,代表什麼意思,就是代表應考人的作答不符合這項考試的檢驗標準,是不是代表應考人若是要考上,必須要針對他作答的問題與錯誤來修正?請問部長,我國現行的國家考試中,申論題形式的考試如何讓應考人可以知道自己錯在哪裡?如果應考人無從知道自己錯在何處,那國家考試豈不是只論考上與否,不論是非對錯嗎?國家考試的重點在於尋覓人才並進而培育,並非僅是要一台考試機器而已,上榜、落榜者都必須知道自己於考試中何者為正確,何者為觀念上、操作上謬誤,如果應考人連最基本的「閱覽自己的考卷」權利都沒有,那我國的國家考試就只淪為成績單上錄取與不錄取的二分法而已。以司法特考為例,平均錄取分數約為50分上下,也就是說錄取者帶著考試一半對、一半錯的成績進入實務系統運作,無從知道當初考試錯了什麼?考卷上的錯誤更可能變成實際操作上的錯誤,請問這是考選部所欲培養出來的公務員或專技人員嗎?
再者,對於申論題形式考試的評分標準,本席亦有相當之質疑,我國申論題向來沒有公布標準答案或參考答案,因而造成學生試後檢討僅能瞎猜,也對於考試之評分方向有所不信任。請問部長,相關考試由命題者提供一份參考作答方向為核心評分標準,有何困難?若係擔心因此會出題僵化等問題,那應該要反向思考,是否如此才能避免突襲性、冷僻性的偏門見解成為試題?命題者本身就應該對其命題負責,其所關係者為眾多考生未來之人生發展,何以如此輕率直接給個數字幾分就可以草草帶過別人的生涯規劃?應當一來強化應考人閱卷檢視自身錯誤的權利,一來強化命題者提供參考答案方向的義務,如此才能真正保障國家考試所尋覓的人才品質,而非讓國家考試落入學者發揚自身學說的戰場。
2.請教銓敘部部長,年金改革迫在眉梢,公務人員十八趴的問題是否應該要著手來解決?所得替代率是否也應該要下修?我國目前相關軍、公、教退休金基金都已經面臨枯竭的危險,戰後嬰兒潮如今漸漸要到屆齡退休的時候,加上出生率大幅下降的結果,目前各個基金可說是入不敷出。18%優存利息雖已隨著退撫舊制於1995年終止,但因為不溯及既往。台灣銀行2012年曾公布當時已請領優存的軍公教人數約42萬人,而有資格但尚未退休的也有四十萬人,因此,這八十萬名符合優存條件的軍公教,每年都在國庫鑿了一個七百億元的大洞。
事實上,對比勞工保險,就可知道軍公教退撫最根本的問題在於「職業不平等」、以及「世代不公平」,解決的辦法其實大家都知道,只要將退撫的條件比照勞保,不只解決財務問題,還能化解職業對立,而溯及既往向後調整,更能解決世代不公平的矛盾,但上述方法的困難點就是既得利益者不願鬆手。對照勞保局資料,勞工領老年年金的平均年齡為61歲,一次請領則為57歲,軍公教明顯可比勞工早退,除了凸顯職類別間的不公,也凸顯軍公教早退是壓垮退撫基金的一大關鍵,退休年齡方面,公務人員100年起開始採八五制,60歲才能領月退,但有十年過渡期,去年平均退休年齡55.72歲,較前年55.61歲稍高。教育人員平均54.01歲,較前年54.05歲又更早退。加上近年退休人數大幅提升,各基金更是捉襟見肘。
如今,小英總統在上周公布「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部長也是主管機關,希望部長對於未來改革委員會中所提出之相關方案、法規調整,都能盡速擬定並與立法院討論,一同來改革年金問題。
3.請教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保訓會有個「高階文官培訓飛躍方案」自101年開辦至今,共培訓206位簡任公務人員、產、學及非政府組織高階菁英,請問一下主委,這些所謂的"高階菁英"是如何挑選的?有沒有一個遴選機制?本席稍微去看了一下保訓會所公布的成果報告書,看了去年三份就完全傻眼了,去年前後總共辦了三個梯次,分別去了芬蘭、奧地利、比利時,我看了看受訓名單,實在找不出一個共通點可以說服本席"這些人需要一起受訓"的理由。就以去比利時那趟為例,我看了看報告,去頭去尾算11天,中間就有3天叫作"文化參訪",然後什麼內容都沒有註記,這本席看來就跟觀光是沒什麼兩樣,出國培訓課程有四分之一的時間在觀光,公帑不應該是這樣花的吧?再來,細看報告中的課程,幾乎都是網路上就可以找到的資訊(例如比利時文官制度介紹、歐盟組織介紹等),唯一讓本席欣慰的是參訪比利時聯邦食品與食物鏈安全署,在食安嚴重的台灣,可以趕緊去學習歐洲的處理方式,這算是對國內相當有幫助的一項課程,結果本席趕緊回頭看受訓名單,發現名單中根本沒有我國衛福部食藥署的人員、根本沒有行政院食安辦公室的人員、根本也沒有各地方衛生局食藥科的人員,請問主委,這樣的行程沒有對的受訓人員,有何意義?
針對以上問題,本席給保訓會兩點意見,
- 第一,這類受訓要辦理本席並不反對,但未來應該針對每次受訓訂有明確主題,而非以國家為目的,例如
食品安全、農業政策、環境保護、社會福利等,有其主題後再尋找相關單位之受訓人員,如此才能真正有效落實受訓的效果,避免部分非其業務者,淪為以公費出國觀光。
第二,對於受訓人員之遴選應當要有一套機制,讓基層實際操作人員亦有機會學習相關知識,我國的行政多須仰賴基層人員的執行,保訓會之培訓應當讓所有人皆有機會獲得培訓,不應只獨厚高階主管人員,而係以遴選方式制定標準跟辦法,讓所有公務員都可以爭取培訓機會。
請保訓會對於上述建議,回去研擬後,惠復本席書面報告。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俊憲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