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育敏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開放日本福島周邊五縣食品進口?應有哪些條件與檢驗?質疑駐日代表在未先徵詢衛福部與食藥署專業意見及風險評估的情況下,即與日方談定條件並預告年底開放日本核災食品,要求應先徵詢專業意見,不應談判在先、專業意見在後並架空衛福部。「即使他是駐日代表,也應該要先徵詢你們對於這整個議題的意見和看法以及必要的風險評估,這是你們的專業職責之所在,架空專業逕行去做政治談判,自行與日本談好條件後就宣告,接下來就一定要往這個方向走,這是不對的。」是否應開放日本福島周邊五縣食品進口?應有哪些條件與檢驗?主張日本核災食品的開放應以衛福部的專業風險評估作為最重要的評估及考量,未經專業風險評估不得為配合開放而稱其安全,衛福部應表明立場並負起把關責任。「食品安全不可以用政治談判,而是要用專業去做最重要的評估及考量,因此,本席希望衛福部對於這件事情要有立場。如果不是經由你們的專業風險評估,不可以由一個駐日代表就任意與日本進行所謂政治利益的交換或談判,甚至是由他來做宣告,這是不正確的。」

發言紀錄

  1. 王委員育敏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討論全民健保法施行細則,特別是其中的第四十五條和第七十三條,本席發現你們健保會很有意見,反彈的聲音也很大,而且聯名抗議衛福部,還史無前例到監察院檢舉你們違法,關於這個部分,未來你可能會被監察院調查,因為今天剛好有機會,所以本席也想和部長討論一下。

  2. 就本席的了解,健保實施20年以來,依健保法在計算政府應負擔的金額時,你們沒有做過這樣的改變,就是政府補助中低收入、兒少部分的經費,從來沒有算在政府的負擔裡面,你們現在為什麼會這麼做呢?為什麼要把它整個改過來,並且納入計算呢?

  3. 主席

    請衛福部林部長說明。

  4. 林部長奏延

    主席、各位委員。這個部分應該不是現在才做,其實這兩年一直有在研議,衛福部和主計總處一直在討論,所以才會在去年公告,事實上這也是大家協商的結果。主計總處同意我們的計算方式,但是他們認為要分年編列,所以從去年開始,把新的九項和健保費相關的社福經費列入計算標準裡面,這是去年12月公告的。

  5. 王委員育敏

    對啊!但是在討論過程當中,健保會這些委員的聲音,你們都沒有聽見嗎?他們反彈的聲音其實還滿大的,而且他們也去拜會各黨團,包括我們國民黨黨團,所以今天召委才會安排這個案子,希望大家可以在委員會做充分的溝通和討論。讓大家不解的是,為什麼過去沒有這樣計算?健保實施20年來都沒有這麼做,一代健保的時候也沒有這樣計算。

  6. 林部長奏延

    一代的時候沒有,這是從二代開始實施的。

  7. 王委員育敏

    對啊!為什麼要做這樣的轉變?是不是因為你們錢不夠了,政府沒錢了,所以才需要這樣擴大解釋?因為政府要負擔36%,所以能湊多少算多少,是這樣嗎?

  8. 林部長奏延

    這部分去年就公告了,不是現在才要討論。

  9. 王委員育敏

    本席知道,但是現在立法院已經把這個備查案改為審查,所以我們現在才會討論這個問題。你們改成這樣的正當性是什麼?或是你們有什麼困難?是因為錢不夠用嗎?因為有36%的法定限制,所以你們一定要找一些錢來湊嗎?

  10. 林部長奏延

    其實現在是把這九項和健保費補助等相關部分列入而已,這九項都是政府的實質負擔,向委員報告……

  11. 王委員育敏

    本席知道,本席的問題是說,為什麼過去不算,現在要算?

  12. 林部長奏延

    去年就公告了。

  13. 王委員育敏

    健保實施20年來,都沒有把這些部分計算進去,你們現在改變的理由是什麼?本席問的是這個問題。是不是錢不夠了?你們就老實說嘛!是不是因為政府財政困難,所以被逼的?

  14. 林部長奏延

    是不是因為錢不夠,這部分我不知道,因為這是主計總處的事。

  15. 王委員育敏

    請教主計總處陳專門委員,是不是主計總處逼衛福部這樣計算?還是衛福部錢不夠,所以必須這樣湊數?因為這部分差了72億元。健保實施20年來都沒有採用這樣的算法,為什麼近兩年會有這樣的聲浪,現在要改成這樣計算?

  16. 主席

    請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陳專門委員說明。

  17. 陳專門委員梅英

    主席、各位委員。這個部分是因為102年實施二代健保以後,新增加了一個條文。

  18. 王委員育敏

    因為多付了2%,所以你們覺得錢不夠,是這樣嗎?

  19. 陳專門委員梅英

    不是的,因為本來政府沒有負擔下限,但是102年實施二代健保時增加了這個條文,政府需要負擔這樣的下限。

  20. 王委員育敏

    所以你們達不到這個下限,對不對?

  21. 陳專門委員梅英

    為了要達到下限,因為條文計算方式的問題,我們是根據……

  22. 王委員育敏

    就是達不到嘛!本席還有另外一個問題要請問一下,這九大項目裡面,還有兩項是來自基金,一個是就保基金,另一個是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這是基金預算,它不是獨立的自有財源,這部分也被整個囊括算進來。你們是怎麼計算的?

  23. 陳專門委員梅英

    關於就保基金的部分,我們是計算政府補助的那一塊而已,因為基金的部分是來自於紓困基金,紓困基金是由政府編列預算成立的,所以它的財源也是來自政府預算。

  24. 王委員育敏

    所以你們就是統統擴大解釋就對了?

  25. 陳專門委員梅英

    也不是擴大解釋,因為健保法第三條……

  26. 王委員育敏

    就是這樣啊!因為以前沒有,但是現在要這麼做,所以就是擴大解釋嘛!

  27. 陳專門委員梅英

    不是的,是因為以前沒有考量到還有其他法律上政府應負擔的健保費,所以今天才會做一個修正。

  28. 王委員育敏

    好啦!就是因為現在政府預算不夠,坦白說這就是你們的答案。健保會成員對這部分的意見、聲音這麼大,他們覺得你們改變的理由不夠充分,可是卻硬要這樣計算。

  29. 另外更離譜的是,你們竟然還要溯及既往,就是第七十三條,你們自己修訂之後,就說除了第四十五條自中華民國104年1月1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這個規定這麼特別,根本就是自行量身訂做的條款,這樣對嗎?這是你們的意見還是衛福部的意見?

  30. 陳專門委員梅英

    有關溯及既往這個部分,主要是考量施行細則裡頭的健保計算都是按年結算,而且因為這個部分政府……

  31. 王委員育敏

    我們有哪一個法令是這樣訂的?在法令還沒有通過之前,那本來就是你們的責任,本來就是應該要編列的,怎麼可以量身訂做新法令,而且還可以回溯,反正你們就是要趕在年底通過,然後回溯從1月1日開始計算、適用,可以這樣嗎?

  32. 陳專門委員梅英

    因為這個部分是搭配……

  33. 王委員育敏

    這種溯及既往的規定,過去有這樣做嗎?因為這個部分如果你們不繳的話,雇主和民眾就要多繳。

  34. 陳專門委員梅英

    關於溯及既往,就法制上來說,衛福部先前也有研議過它的適法性,的確是有這樣的情形。

  35. 王委員育敏

    所以這是你們澈底為自己量身訂做的條款,難怪健保會的成員看不下去,還要到監察院控告你們。本席覺得不管要修訂任何法條,政府可以坦白的說明真正的困難和原因是什麼,但是不要用硬凹的方式,健保會委員提出的質疑和挑戰都有它的道理,你們就坦白的說嘛!坦白從寬啊!就說我們真的是因為財政非常困難,大家可不可以在這個理解之下,讓我們做適度的調整,讓政府的財政可以稍微喘息一下,如果你們願意坦白的話,本席相信健保會的成員也可以理解,大家會共體時艱。但你們不是,你們不肯承認自己的錯誤,明明就是自己量身打造的條款,可是又說不是。

  36. 所以本席認為第四十五條、第七十三條應該要退回去,你們不應該這樣做,除非你們承認在財務上真的有很大的困難,非得這麼做不可,不然政府應該負擔的健保部分,我們沒有辦法達到法定的比例,本席覺得你們要誠實的向人民交代。

  37. 接下來本席要請問的是剛才有委員提到的,有關日本核災食品的部分,臺灣現在是不是打算開放日本核災食品?因為我們的駐日代表有一個習慣,他都會代為事先預告,不曉得部長有沒有聽到駐日謝代表、謝大使的發言?其實他已預告了,年底日本的核災食品就要開放。這是不是表示他已經和日方達成某種默契,把衛福部架空,管你們衛福部食藥署的意見是什麼,我駐日代表和日方說了算,現在就是談判在先,你們的專業意見在後,有沒有這樣的情況?

  38. 林部長奏延

    目前本部完全沒有開放日本輻射食品進口的政策。

  39. 王委員育敏

    你們沒有接到指示吧?

  40. 林部長奏延

    沒有接到,也沒有這個時間表。

  41. 王委員育敏

    對啊!但是駐日代表已經宣告了,他已經告訴大家,年底可能就可以順利開放來臺,衛福部是不是完全被架空了?

  42. 林部長奏延

    這個部分我就不太清楚了。

  43. 王委員育敏

    我們的駐日代表權力無限大,不用先徵詢你們的專業意見就可以先做,所以每次問到你或是問到食藥署署長,你們都說毫無所悉,但是我們的駐日代表看起來胸有成竹,甚至可以自行對外宣告。其實這樣是不對的,今天把關食品安全是衛福部的職責,即使他是駐日代表,也應該要先徵詢你們對於這整個議題的意見和看法以及必要的風險評估,這是你們的專業職責之所在,架空專業逕行去做政治談判,自行與日本談好條件後就宣告,接下來就一定要往這個方向走,這是不對的。食品安全不可以用政治談判,而是要用專業去做最重要的評估及考量,因此,本席希望衛福部對於這件事情要有立場。如果不是經由你們的專業風險評估,不可以由一個駐日代表就任意與日本進行所謂政治利益的交換或談判,甚至是由他來做宣告,這是不正確的。當時所有關於日本輻災食品的討論都是在本委員會,而且要進行更嚴格的管制也是本委員會的委員在委員會做出的決議,並且由衛福部遵行,這個順序不要倒過來,不能是他在上面先訂定了方向,再由你們在後面呼應他的說法,為了要開放就說那些東西都是安全的,這是絕對不可以的。人民的食品安全就是衛福部的責任,因此,你們的把關是最重要的,好嗎?

  44. 林部長奏延

    好。

  45. 王委員育敏

    謝謝。

  46. 主席

    請蔣委員萬安發言。

  47. 蔣委員萬安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今天審查的全民健保法施行細則,其中較具爭議的第四十五條及第七十三條。第四十五條主要是衛福部這次透過行政命令實質變更政府的健保負擔比率,也就是說,將原本的九大補助項目全部都納入36%之中,民眾質疑的是原本在36%之中的項目就會遭到排擠,這個部分是否真會造成如此的情況?

  48. 主席

    請衛福部林部長說明。

  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0. 曲司長同光

    主席、各位委員。其實,那個只是計算方式的差異,對於民眾的權益並沒有影響,因為我們的服務面並沒有因此而受影響,但是在計算整個保險保費的進出時,這樣的計算當然會有一些經費進出的差異,不過,對於民眾而言,我們的服務面並沒有因此受到影響。

  51. 蔣委員萬安

    我們看到政府負擔的估算,原本九大項目的補助會短少72億,把這72億全部納入原本政府應該負擔的總費用、總經費,也就是這36%之內,如此一來,原本36%所補助的一些項目一定會被壓縮,司長,你認為民眾的權益不會受到影響嗎?

  52. 曲司長同光

    每年健保的給付總共要服務多少,我們都透過總額制度予以制定,因此,每年我們要提供多少去為民眾服務,都會透過協商的一定程序來進行。因為目前健保的財務還算非常健全,所以在健保財務健全的狀態之下,基本上,我們的支出面並不會受到影響。

  53. 蔣委員萬安

    由於人口老化導致醫療成本的支出增加,衛福部是否實際精算過,雖然目前健保的財務還算充裕,但是,未來到某一年有可能會造成收支的逆差,不知衛福部是否有掌握到這樣的數據?

  54. 曲司長同光

    其實健保署持續都在做財務的評估,因為財估是健保非常重要的一塊,依照目前各種估算條件來看,可能到了109年健保財務就會出現需要調整費率的狀況。至於健保費率的調整,其實應該是一個常態,因為就整個醫療體系而言,我們的醫療支出會比收入成長來的快,因此,每過幾年健保就會面臨需要調整費率的壓力,不過這段期間已經是健保開辦以來財務算是比較穩健的一段期間,當然財估有許多條件的差異會影響最終的結果。

  55. 蔣委員萬安

    根據健保署的估算,以現行4.91%的費率計算,可能到2017年的時候就會產生逆差、到了2019年的安全準備金會降至3個月以下,其實,朱主計長之前也提到,未來一定會調漲健保費率,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因此本席想請教署長,目前有什麼樣的規劃?

  56. 主席

    請衛福部健保署李署長說明。

  57. 李署長伯璋

    主席、各位委員。就國家的經濟狀況而言,我們一定要盡量的量入為出,因為增加保費對人民是一個很沉重的負擔,所以我現在想到的就是讓醫界對於不必要的醫療浪費予以控制,同時也希望民眾能夠調整一些就醫行為。

  58. 蔣委員萬安

    如果今天這個施行細則按照衛福部的意見通過了,原本補助短少72億的部分在未來是否會促使調漲健保費率的速度加快?

  59. 李署長伯璋

    依照這樣的算法,譬如菸捐原本是70%,現在則是改為50%,這樣的過程對於健保財務必然會有影響,不過,截至目前為止,它的安全準備基金還是有一個數字,只是我們必須要長遠來看,因此一定要盡量控制。

  60. 蔣委員萬安

    之前朱主計長表示未來一定會調漲,如果現在先調降,之後再調漲,也就是將這個時間點拉前,不然就是現在是維持,之後還是得要調漲,只是將時間點延後而已,衛福部是否有打算先調降再提早調漲,或是仍舊維持現狀,將時間點往後延,最後還是要調漲費率?

  61. 林部長奏延

    各種方式都討論過了,但是還沒有定案。

  62. 蔣委員萬安

    部長,最近有一位罹患腦癌的民眾來陳情,他提出癌症藥物補助的申請,然而,就整個癌症藥物事前審查的程序而言,首先由醫師機構提出申請,健保署會派2位醫師負責審查,之後若是都沒通過,可以提出申覆,於是本席就去調了一些數字,發現申覆成功的比例非常高,大約有六成左右,也就是說,今天癌症患者需要使用癌症藥物的話,必須要先經過事前審查,如果被拒絕的話,可以再提出申覆,而申覆成功的比例都超過六成多,究竟事前審查時的問題出在哪裡?為什麼提出申覆後反而能夠成功獲得補助?就數據來看,本席發現成功的比例超過六成,是否能請部長或署長提出說明?

  63. 林部長奏延

    我請司長來說明。

  64. 曲司長同光

    根據我的了解,這類項事前審查的案例中,不少案例之所以在第一次審查時不被同意,有時候可能與準備的資料有關,或許是資料準備得不夠齊全,或是在專審時需要看到的東西沒有備齊,因此第一次可能就不被同意,但是,很快的,只要將相關資料備齊之後,審查醫師都認為合理就會同意。我認為申覆成功比例高有一個很重要的因素,那就是資料的充足性。

  65. 蔣委員萬安

    本席有一個建議,當這些審查醫師、審查人員進行審核的時候,是否能有一個格式規範、一個統一的標準?而不是像現在這樣沒有統一的標準,可能臨時希望醫師多加一份資料、一份文件,甚至審核醫師進行判定或記載理由的規範是否能更嚴謹?就剛才本席所提的個案而言,他們發現第一階段審查醫師記載駁回的理由只寫了兩、三句而已,因此,針對這個部分,本席建議能否要求他們記載駁回理由能更嚴謹,就像是法院的判決一樣,否則恐怕會讓提出申請的醫師或病患無所適從,部長,可以提出這樣的要求嗎?

  66. 林部長奏延

    有關這部分,我們會與之前幾位委員提到的健保專業審查一併檢討。

  67. 蔣委員萬安

    另外,本席還要提出一項很重要的建議,針對每一次核刪的判決報告,是否能建立一個資料庫,除了將相關的個資予以隱蔽之外,可以將重要的判決及相關的理由上傳到資料庫,提供所有醫事從業人員做為參考,這樣也能避免他們之後提出申請時重複開具不必要的處方或檢查,關於這個建議,衛福部是否能夠做到?

  68. 林部長奏延

    對於委員的建議,我們會努力。

  69. 蔣委員萬安

    本席希望你們真的能這樣做,如此一來,不僅能減少申覆救濟程序的比例,也能讓所有的醫事人員根據那些寶貴的資料作為參考,因此,本席希望署長能夠承諾一定會設立資料庫,並將資料上傳?

  70. 李署長伯璋

    目前署裡規劃在7、8月改善頻寬問題,並將許多資料及VPN系統弄好,未來醫療專業人員就可以利用這個網頁。

  71. 蔣委員萬安

    本席會在7月的時候再檢視一次,並於下個會期要求貴署能做到這件事情。

  72. 李署長伯璋

    好。

  73. 蔣委員萬安

    謝謝。

  74. 林部長奏延

    謝謝委員。

  7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6. 請王委員育敏發言。

  77. 王委員育敏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個議案不能這樣處理,因為現在有兩案,應該兩案合併來看。今天健保會為什麼如此重視這件事,而且已經告到監察院去?我覺得我們立法院應該要聽見這些健保會委員的聲音,他們幾乎是無異議、共同一致的行動。早上本席的質詢中其實也提到,過去沒有像這樣把社會福利補助性的費用納進來計算,現在納進來計算,整個行政單位也無法把如此改變的理由講得很充分,我認為這件事我們應該回應健保會具體的意見與看法。大家其實都非常尊重這些健保會成員的代表,他們來自社會各界,而對於健保如何支出使用,大家也都非常尊重他們的職權,他們既然從專業意見提出這樣的聲音,所以本席今天提案要求衛福部針對第四十五條及第七十三條應該更正,我覺得這是非常合理的。本席這個提案其實是大於第1案,因為第1案只是只要求不能回溯,就議案的處理上,可能無法在第1案通過後就變成只有第1案,別忘了第2案涵蓋的範圍更廣,而且是呼應今天健保會提出的訴求,希望各位委員能更審慎的思考。

  78. 主席

    我們對於行政命令的內容就是接受備查、存查,或是不接受。如果接受,那就不用討論,但顯然兩個黨都認為無法全部接受;然後就是更正或廢止,現在提出更正的有兩案,我們就討論這兩個提案。先處理第1案吳玉琴委員的提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79.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本席提出的這個案子是要求第四十五條之計算方式也要更正。

  80. 主席

    這個等到處理你的提案時再討論。

  81.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你剛才宣告說處理完第1案就不處理第2案了。

  82. 主席

    沒關係,我重新修正,現在兩個案子都處理,因為內容不一樣,修正方向不一樣。我們先處理第1案吳玉琴委員的提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8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4. 主席

    請王委員育敏發言。

  85. 王委員育敏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曲司長講得太好了,是核心所在,所以通過的第1案事實上意義不大啦!重點是在第四十五條,也就是你剛剛講的核心所在,所以健保會他們最在意的,其實是第四十五條,我覺得今天衛環委員會就是做成這樣的決議,你們回去更正,更正之後你們要想一個非常充分的理由,你們不是對委員會而已喔!健保會還把你告到監察院去喔!所以這是整個衛福部要重新去思考的,這件事情在論述上要完全說服大家,今天退回去剛好是給你一個好好反省跟思考的機會,看你們要用什麼更充分的理由來說服大家,剛剛其實委員也都沒有表示意見,而是主管機關自己在那邊自圓其說。我們是身為民意代表的機關,本來就應該要把關,你們如果有什麼苦處或難處,因為我們是要求你們更正,你們可以再去開會,再去跟健保會的成員具體溝通說明一遍,如果健保會的成員被你們說服了,他們完全接受這樣的修改,我覺得我們立法院是民意機關,你可以用那個理由來說服我們說健保會的委員已經認可你們這一套作法,所以我們可以不用更正,這樣很合理吧!

  86. 所以要拜託主席,我們今天就呼應一下健保會的意見,我想健保會的成員也不是隨便選出來的,大家都是各界的代表,他們既然有這麼高的共識,我們立法院就呼應他們,請衛福部回去之後好好思考,看有什麼更充分的理由先說服健保會再說,我想應該是要這樣子。

  87. 主席

    請吳委員玉琴發言。

  8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9. 吳委員玉琴

    (在席位上)能不能請衛福部說明跟健保會溝通……

  90.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已經有溝通、有共識了嗎?

  91. 主席

    請王委員育敏發言。

  92. 王委員育敏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你們跟健保會有溝通過,現在有共識嗎?因為剛剛本席的意思是說,之前是健保會的所有成員來拜會各黨團,我們國民黨黨團也被拜會了,所以我們理解這一個問題,也願意和大家討論這件事情,所以你們現在跟健保會的成員已經有達到共識了嗎?

  93. 主席

    請衛福部林部長說明。

  94. 林部長奏延

    主席、各位委員。健保會的34位委員有推出5位代表到監察院跟黨團溝通,我跟5位都溝通過了,5位對於回溯到104年1月1日都堅決認為不可;至於9項列入36%的部分,5位委員裡面有3位是同意的,有2位認為有2項基金的部分應該要再考慮一下。

  95. 王委員育敏

    這邊是立法院,你確定嗎?

  96. 林部長奏延

    確定。

  97. 王委員育敏

    你說5位有3位,書面他們已經……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王育敏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