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麗善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質疑不當黨產條例具有針對性,是針對國民黨這個政黨「不當黨產條例就具有針對性,針對國民黨這個政黨」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主張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應廣泛採納包含林為洲等所提「因土地徵收未完成救濟補償案件」在內、因應不同族群與不同地域民眾需求的修正提案,以處理日據時代佃農居住超過一世紀的土地被追討而面臨無家可住的情形「本席認為這些轉型正義的修正提案因應不同族群、不同地域所產生的民眾需求,都應該被廣泛採納」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質疑民進黨全面執政後推動的轉型正義是利用執政權力行政治追殺、政治鬥爭之實,是假轉型正義之名行政黨鬥爭之實「今天甚至假轉型正義之名行政黨鬥爭之實」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主張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應將所有委員提出的不同版本修正動議通通列入,可按章節或黨團版本分章處理並充分溝通,而不應只以特定版本針對特定範圍設限「我們應該把所有委員提出的不同版本通通列入。誠如剛才鄭天財委員所言,可以按照章節,比如針對人事地區分章節,或者針對黨團所提分不同的章節都可以,應該讓大家充分溝通,不是只有你們提出的版本,針對特定範圍設限」

發言紀錄

  1. 張委員麗善

    主席、各位同仁。今天我們針對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提出很多意見,我要特別說,全民以將近700萬票支持民進黨全面執政,但我們在民進黨全面執政的同時沒有看到民進黨針對民生經濟做任何的努力,反而利用執政的權力行政治追殺、政治鬥爭之實,所以我感到非常心痛,我相信全民都在看,今天你們竟然用這麼多的民脂民膏、浪費所有委員的時間針對轉型正義做這樣的協商。

  2. 剛才柯總召說全世界都在講轉型正義,我們要知道,全世界所講的轉型正義是希望和解共生、共存共榮,但今天我們講的轉型正義是走回頭路而不是往前看。全世界的轉型正義就如東西德打破柏林圍牆的同時也放棄對立、仇恨而迎向和解共生,如今德國工業能在國際上傲視全球就是和解共生的最大目標。我們再看黑人總統曼德拉,因為他能放棄族群歧視所以才贏得諾貝爾和平獎,所以我們應該不分藍綠迎向和解共生。

  3. 我們覺得非常遺憾也非常難過的是,民進黨執政滿月後民調開始下降,甚至到了死亡交叉,也就是說大家有很多的疑慮,先不講民生經濟的提升,不當黨產條例就具有針對性,針對國民黨這個政黨,甚至還要自廢武功,將主張人權、保障人權,我們唯一的國際救援組織─紅十字會廢除,今天甚至假轉型正義之名行政黨鬥爭之實,這絕非全民之福。

  4. 我們希望蔡英文總統和林全院長能帶領全民2,300萬人迎向目前非常危急的國際情勢,讓台灣在國際上有立足之地,不要再內耗、政黨鬥爭。希望今天的轉型正義能真正地秉持共同的理念、共同的原則以求全民能共存共榮,大家能有好生活可以過。謝謝大家。

  5. 主席

    請廖委員國棟發言。

  6. 廖委員國棟

    主席、各位同仁。有關促轉條例其實已經經過將近半年的時間討論,相關的法案在過去16年已經陸續的處理了,包括228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與紀念基金會、戒嚴時期不當判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及補償條例統統都有了,所以我真的不知道促轉條例到底要處理什麼?還有什麼需要處理的?我知道一件事情,真正要處理的公平正義是原住民的權益,但非常遺憾的是,在民進黨版的促轉條例中並未看到國家、社會真正面臨的、需要轉型的正義,也就是原住民的權益。

  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 主席

    本席簡單回應一下許委員,當初和國民黨黨團的協議並沒有經過院會通過,那是委員會的決議,本席也遵守了,這部分應該由林為洲委員私底下向許委員說明,到底是誰沒有遵守承諾。

  9. 請鄭委員天財發言。

  10. 鄭委員天財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非常遺憾,因為從過去到現在,原住民族的立委從來不會互相指責!原住民族的立委應該去說服自己的政黨,支持原住民族爭取相關權益。過去我們的先進、前輩就是這樣做的,無論是蔡中涵、楊仁福,我們的先進、前輩雖然分屬不同政黨,但他們會個別去說服自己的政黨,爭取原住民族的權益,所以之前通過的原住民族基本法,絕對不是哪個政黨的版本,是原住民族自己的版本。

  11. 雖然民進黨一再說這是他們執政的時候通過的,但是本席對這件事非常清楚,因為那時候本席是行政官員,當時提的是原住民族發展法,和我們現在所通過、執行的原住民族基本法,可以說相差十萬八千里,這是過去的原住民族立委,在立法院說服自己的政黨所通過的法案,對於促進轉型正義,我們也應該採取這樣的立場,而不是互相指責。

  12. 雖然我們過去做的不夠,但是我們會更努力,而且就是因為做的不夠,所以現在才要繼續努力。就說原住民族自治法好了,過去本席有參與草擬原住民族自治法,就在民進黨執政的時候,但是因為各政黨有不同的意見,所以原住民族立委怎麼去說服自己的政黨,其實是非常重要的。剛才蔡委員有提到加害者的問題,你說要趁加害者還在的時候,才可以有所謂的轉型正義,但這就是我們擔憂的,你們怎麼會持這樣的論點呢?難道日據時代發生的事就不需要轉型正義嗎?當然可以,因為法令可以清楚明定。例如所謂的不當黨產,事實上內政委員會已經審查完不當黨產處理條例,並且送出委員會了,所以更急的應該是原住民族轉型正義的法案,希望召委及民進黨的各位同仁能夠優先審查攸關我們原住民族轉型正義的法案。

  1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 王委員育敏

    有人還沒有發言。

  15. 柯委員建銘

    我發言一下,好不好?

  16. 鄭委員天財

    我先。

  17. 主席

    對不起,你剛才已經發言過了。

  18. 鄭委員天財

    我還沒有發言。

  19. 主席

    鄭委員和張委員麗善發言後處理。

  20. 柯委員建銘

    我還是要發言,不要剝奪我的發言權。

  21. 主席

    我剛才點委員發言的時候,已經宣布要處理了,如果各位要一直發言下去,我就堅持要處理,因為剛才我已經跟各位宣告了,現在處理修正動議。

  22. 張委員麗善

    我還沒有發言。

  23. 主席

    我們講好,鄭委員和張委員發言後,就不要再講了。

  24. 鄭委員天財

    我比較沒有學問,請問威權統治要怎麼界定?就台灣的原住民族而言,所有統治者都是外來的,所以都是威權統治,日本殖民台灣的時候,難道不是威權統治嗎?為什麼第二條的威權統治變成這些?你們認為原住民族的年代很長、很重要,要另外處理,就立法技術而言,絕對不困難,名稱既然是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就台灣的原住民族而言,日據時代就是威權統治,第二條不是只有這個版本,還有時代力量黨團、陳瑩委員、親民黨團的版本,為什麼不能併案討論?總是要讓我們心服口服嘛!誰規定蔣中正來台灣之後就是威權統治,蔣中正來之前就不是威權統治?日據時代就不是威權統治,這真的說不過去,其實立法技術絕對可以克服,蔣中正來之後那個部分要幾個條文,日據時代最重要的是原住民族,當然也有不是原住民族的,這些都可以放在同一個法案裡面分章處理,例如原住民族章等,立法技術是沒有問題的,總要讓人家心服口服啦!不然整個方向太明確了,乾脆就回到過去的威權統治,用唯一的版本審查,就是威權統治的過程、威權統治的程序,真的不要這樣子。立法技術不是問題,可以依不同年代分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何況這是框架而已嘛,時代力量的版本也是框架,怎麼會沒有辦法處理?我們請法務部長說明一下,不然他來一整天都沒有講話,請他說明可不可以分章,時代力量、親民黨、陳瑩的版本一起放,立法技術有沒有問題?早上主席說原住民族的非常重要,時間長更好處理,我們的部分就是日據時期,法律可以定得清清楚楚。

  25. 主席

    張委員麗善發言後,我會請邱部長說明,之後就進行處理。

  26. 張委員麗善

    本席認為,主席在聆聽其他委員意見時好像很不耐煩,基本上,你的態度已經沒有辦法廣納大家的意見,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二條第五項「其他轉型正義事項」本來就是要讓大家充分表達意見,甚至列舉各方面有關轉型正義的議題,很難得的,在審理過程中,大家都已經絞盡腦汁,把所有該增列的條文都寫出來了,本席認為其中有幾個條文跟本席的選區有關,像第3頁林委員為洲等所提修正動議中「因土地徵收未完成救濟補償案件」這一款,因為在日據時代就有所謂的佃農,當時政府有分配一些地上物給予佃農居住,但是土地所有權並未移轉給佃農,造成所謂的佃農被追討已經居住超過一世紀的土地,現在可能面臨家破人亡、無家可住的情形。本席認為這些轉型正義的修正提案因應不同族群、不同地域所產生的民眾需求,都應該被廣泛採納,既然有其他的委員提出修正動議,我們應該把所有委員提出的不同版本通通列入。誠如剛才鄭天財委員所言,可以按照章節,比如針對人事地區分章節,或者針對黨團所提分不同的章節都可以,應該讓大家充分溝通,不是只有你們提出的版本,針對特定範圍設限,事實上大家的意見是很廣泛的,也希望大家都能充分溝通,謝謝。

  27. 主席

    謝謝張委員。請邱部長說明。

  28. 邱部長太三

    主席、各位委員。剛剛鄭委員希望我能夠就立法技術作說明,我想各位都清楚,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法律的名稱有「法」「律」「條例」及「通則」等,基本上不同名稱的差異在於「法」是指一般性的規定,而「條例」通常是指特殊性的規定,針對特殊的對象、特殊的範圍或特殊的事項加以規定,所以,就轉型正義來看,毫無疑問它是針對特殊的事項做規定,這是第一點。

  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0. 林委員德福

    多數暴力啊!多數暴力啊!

  31. 主席

    原提案版本第二條,請問各位,有無意見?

  32. 張委員麗善

    立法院已經變成一言堂了,只有你們說了算。

  33. 主席

    沒有意見就通過。

  34. 現在處理第三條。

  3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6. 林委員德福

    這個完全是多數暴力!

  37. 主席

    第三條有兩個修正動議,請各位提案委員說明修正動議第4案跟修正動議第5案,請說明。

  38. 張委員麗善

    以後各個委員會都不用討論,就直接你們主席宣布就算了!

  39. 王委員育敏

    講那麼多意見有用嗎?

  40. 張委員麗善

    浪費大家的時間嘛!浪費大家的唇舌嘛!大家有意見表達也不讓人家表達,對不對!

  41. 王委員育敏

    ……從頭到尾民進黨一個字不改!

  42. 林委員為洲

    一個字都不能改,都不能動,……在開會……

  43. 張委員麗善

    對,柯總召,你要評評理啊!

  44. 林委員為洲

    ……沒有辦法討論……

  45. 主席

    請問修正動議4……

  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7. 林委員德福

    多數暴力啊!

  48. 王委員育敏

    民進黨的版本一個字不改,要按照這樣通過……

  49. 張委員麗善

    你既然不要討論,就不要浪費大家的時間,你就乾脆宣布就好了,對不對?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張麗善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