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質疑勞動部所提勞基法第三十六條修正草案以每二週至少二個例假、四週八個例假的安排方式,可能讓雇主把例假集中排在前後,導致勞工連續工作12天,認為此部分一定要小心。「可能還是會讓我們的勞工在1日和2日休例假,然後從3日一直工作到14日,15日、16日再休例假,然後把他的休假日從17日編到20日。如果是這樣的情形,就有可能讓我們的勞工還是非常辛苦地連續工作12天,所以這個部分一定要小心。」發言紀錄
- 陳委員曼麗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一例一休、單周40工時、周休二日等議題,大家已經討論得非常多,因為勞團非常注意行政部門的一舉一動,所以在網路上討論的也很多,本席發現在網路上有人提到原本就已經周休二日的勞工,因為這次的改革會占到什麼樣的便宜嗎?剛剛林淑芬委員有提到,現在大概有六成的勞工都已經周休二日,請問當民眾提出這樣的問題時,部長要如何回答?
- 主席
請勞動部郭部長答復。
- 郭部長芳煜
主席、各位委員。以剛才的數字來講,最少還有百分之四十左右的勞工會因為這次修法而……
- 陳委員曼麗
所以我們是為了拯救這百分之四十的勞工?
- 郭部長芳煜
先要改善這百分之四十勞工周休二日的問題,其次是……
- 陳委員曼麗
有關七天國定假日的問題,在行政部門算是已經確定了嗎?我相信這是已經周休二日的勞工非常關切的問題。
- 郭部長芳煜
國定假日全國一致這也是確定的,因為我們在第三十七條當中已經加以規範,這條條文已經修正通過了,目前已經送到院裡面來了。
- 陳委員曼麗
如果這已經確定的話,我認為應該要再加強溝通,因為我已經看到勞工所提出的質疑,面對這些質疑,如果沒有好好處理的話,他們可能會展開其他行動,所以本席要特別提醒部長。
- 郭部長芳煜
我們會加強溝通。
- 陳委員曼麗
勞動部說休息日會買一送六,是不是可以請部長告訴我們,買一送六的制度對於一般勞工而言有什麼划算的地方呢?
- 郭部長芳煜
它是一個比較極端的算法,也就是說,如果休息日只加班一個小時,將可以領到四個小時的薪資,第一個小時和第二個小時都是領取一又三分之一倍的薪資,第三個小時到第四個小時則是領取二點六七倍的薪資,用這樣的方式算起來,等於是上班一個小時,卻可以領到六個小時的加班費。不過應該很少有這樣的狀況,老板應該不會叫員工利用休息日來上班一個鐘頭就叫員工回家,應該不至於這樣。
- 陳委員曼麗
資方已經和行政部門談妥這件事情了嗎?
- 郭部長芳煜
針對勞動議題,要同時取得勞方和資方的同意非常困難,雖然我們有溝通過,但是勞方和資方對於我們提出的版本都不是那麼滿意,所以我要特別強調目前的狀況是他們雖不滿意,但最起碼可以平衡雙方面權益的折衷做法。
- 陳委員曼麗
其實很多人都還是搞不太清楚,雖然資方在這方面還沒有同意,但是有些勞工卻已經開始產生被剝削感,包括他們原本就已經享有的周休二日、原本就可以領的加班費等等,但現在卻變成國定假日不見了,本席希望勞動部能夠再和勞工做一些討論。請問如果勞工和資方的歧異點太大的話,勞動部會怎麼處理?
- 郭部長芳煜
溝通很重要,如果這件事情追溯到十五年前的話,大家就會比較清楚,當初為什麼會留這七天下來?就是因為當時的工時是兩周84小時,我們一直在等它變成80小時,這就是現在。當初的問題現在要加以處理,如果現在不處理的話,以後可能更沒有機會可以處理這件事情,在所有的國家當中,大概很少有國定假日採用不同標準和版本的情況,其實這會造成社會很大的問題。
- 陳委員曼麗
本席希望部長與勞工界溝通的時候,能夠把這些來龍去脈講清楚,甚至到時候如果他們還有其他意見的話,我也希望勞動部能夠再聽聽勞工們的意見。
- 郭部長芳煜
是的,這是應該的。
- 陳委員曼麗
聽說明天颱風就要來了,我想執政團隊現在應該很緊張,現在大家都不知道這個颱風的威力到底有多大,它所造成的災難又會是怎麼樣的情形,我們當然很希望大家都平安無事,可是對於勞工來說,他們會非常關心一件事情,那就是放颱風假的時候有沒有薪水可以領?部長可以跟大家講一下嗎?如果明後天就要放颱風假的話,他們可以怎麼樣跟自己的老闆談這件事情?
- 郭部長芳煜
我分兩方面跟委員報告,第一是從安全的角度來看,不管明天放不放假,他們在颱風天出來,基於勞工的安全,我們今天會把一些相關的注意事項以新聞稿的方式或者是在我們的網站把它po上去,提醒雇主應該要注意勞工的安全,譬如說,刮颱風的時候,你不能叫他騎摩托車去外送、外賣,這應該加以禁止。現在有幾家做外賣的,像黑貓宅急便其實都已經善意表示他們絕對不會在颱風天叫員工去做外賣的事情。第二是假的問題,因為颱風畢竟不可歸責於雇主,所以我們大概也沒有辦法強制雇主一定要給薪,除了立法以外。過去我們有一些指引、注意事項和要點,也只能說「宜」加給薪水或什麼等等之類的。不過我們也在考慮未來是不是能有再進一步的做法,但是能夠強制到什麼程度,其實還需要跟法制單位做進一步的溝通,因為全世界像這種非可歸責於雇主的,要強迫他們給薪好像還是……
- 陳委員曼麗
可是這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因為現在我們希望全國放假能夠一致,可是如果大家給薪的方法不一致,有的是有薪,因為像公務體系就是有薪水的,而一般勞工則是沒有薪水的,所以大家在感覺上還是有一點不太公平。
- 郭部長芳煜
對,會有一點剝奪感,就是覺得為什麼公務人員有而我們沒有?不過,如果要在法制面予以強制,可能還需要大家經過一番對話,取得共識之後才可以修法。
- 陳委員曼麗
請問部長任內會繼續往這個方向努力嗎?我希望能有一個好的結果提供給我們的勞方。
- 郭部長芳煜
關於勞資之間,委員從這次週休的問題大概就知道所有的新措施都必須循序漸進。所以我也跟同仁們說,我們可不可以從這個要點再去做一些進步的設計,包括可不可以把「宜」變成「應」;但是改成「應」以後可能沒有罰則,我們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用鼓勵的方式,就是如果做到的話,可以有什麼具體的鼓勵,這部分可能還要再做一些腦力激盪、構想一下。
- 陳委員曼麗
部長加油。
- 郭部長芳煜
謝謝。
- 陳委員曼麗
有關例假日和休假日的問題,大家已經講了很多,重點在於它的差異性。根據我們法律的規定,如果是例假的話,除了給加倍的薪水之外,事後還可以補假,可是勞動部在對外溝通的時候,並沒有把事後補假這一塊放進去。所以變成有些人以為自己如果在例假日上班,雖然加班費可以提高,但事後補假就不見了。
- 郭部長芳煜
報告委員,沒有不見,那可能是我們的一個失誤,現在已經改過來了;這是第四十條規定的天災事變才有的補休,是明文規定的,所以我們已經補正了。
- 陳委員曼麗
好,我想部長也要在這邊正式宣布,不然勞工在網路上蒐尋資料時,不見得會知道自己看到的資料是舊的還是新的。
- 郭部長芳煜
例假日如果發生天災事變和重大事件,需要出來工作的話,不只工資加倍,事後還可以補休。
- 陳委員曼麗
接下來,最近勞動部提出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三款依第三十條之一變更正常工時的部分,前面幾位委員也有質詢到,按照現在的規劃是勞工每二週內至少應有兩個例假、四週內有八個,因此我們很擔心老闆會不會把兩天的例假放在前面休。反正老闆都很會算,所以我們雖然非常感謝勞動部把連續工作12小時的部分廢掉,可是按照第三十六條這樣的文字來解釋的話,可能還是會讓我們的勞工在1日和2日休例假,然後從3日一直工作到14日,15日、16日再休例假,然後把他的休假日從17日編到20日。如果是這樣的情形,就有可能讓我們的勞工還是非常辛苦地連續工作12天,所以這個部分一定要小心。
- 郭部長芳煜
是有可能,不過必須是我們指定的那40個行業才可以採取這種做法。當初這樣規定主要是因為服務業的工作時間比較特殊,這部分我們本來要檢討,但是這次如果一起放進來的話,條文會太複雜,所以我們把它列在下一階段的檢討範圍。
- 陳委員曼麗
所以那是40個例外的行業?
- 郭部長芳煜
對,只有40個行業。
- 陳委員曼麗
那可能每個勞工都要去檢視一下自己到底是屬於例外的還是……
- 郭部長芳煜
主要是服務業。我們會把它列入第二階段的修法計畫。
- 陳委員曼麗
好,希望你們能多多溝通。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曼麗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