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曜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澎湖縣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主張勞基法第四十條天災事變時勞工在例假出勤後的補休應規定補休期限,並要求勞動部研究,認為若不規定期限休假會變得沒有意義,且雇主可能拖到淡季才讓勞工補休,對勞工保障不足。「如果不去規定在多久時間之內必須補休的話,有時候那個休假就會變成沒有意義,而且放任雇主有太大的決定權,對勞工的保障也不足。」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認為休假日加班後換補休因為發動的權利在勞工,可能比較不會產生勞工權益被剥削的問題。「因為發動的權利是在勞工,應該是還好,可能比較不會產生勞工權益被剝削的問題。」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要求勞動部對從700多位增加到1,000位的勞檢人力迅速、確實地做好專業訓練。「這些人突然從700多個變成1,000個,他們的專業訓練,你們要迅速、確實地做。」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要求勞動部趕快把勞檢人力找齊,並在接獲檢舉或主動查有違法事實時盡可能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勞檢,以確保照顧勞工權益的立法美意能被執行。「所以要趕快把人找齊,之後接獲檢舉或是你們主動查有違法事實的時候,還是必須要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把勞檢完成。」

發言紀錄

  1. 楊委員曜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先講一段話,我剛剛有聽鄭天財委員的質詢,其實政府最應該追求的就是公平正義,其實台灣最大的不公平跟不正義,大概就存在於區域跟族群裡面,所以剛剛鄭委員講的沒有錯,雖然一樣有法律上的效力,可是應該要一視同仁,相同的事務要相同的處理。可以放在施行細則裡面,因為施行細則的法律位階比你們一般的公告高很多,所以有關原住民的部分,如果可以在施行細則裡面規定的,還是要在施行細則裡面規定。

  2. 主席

    請勞動部郭部長答復。

  3. 郭部長芳煜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會請教一些法制單位的意見,然後再做一些檢討。

  4. 楊委員曜

    我剛剛有講過,假如是相同的事務,你們就應該要公平的對待,這樣也比較不會有爭議。接下來繼續討論一例一休的問題,因為現在颱風剛過,勞基法第四十條有關天災的部分,如果雇主認為有繼續工作的必要,可以要求勞工在例假的時候繼續工作。有關例假後的補休,應該要加倍發給工資,這個沒有問題吧?

  5. 郭部長芳煜

    沒有問題。

  6. 楊委員曜

    那也可以補假,對不對?

  7. 郭部長芳煜

    補假休息。

  8. 楊委員曜

    那補假有沒有時間的限制?譬如在颱風或天災事變過後,多久之內必須要補假?

  9. 郭部長芳煜

    目前沒有。

  10. 楊委員曜

    我有看勞動部原本在2月時的修正版本,那個版本是有規定在七天內,那你們現在……

  11. 郭部長芳煜

    那個已經撤回來了。

  12. 楊委員曜

    可是你們6月送的版本是沒有的,對不對?

  13. 郭部長芳煜

    這一條沒有列入修法。

  14. 楊委員曜

    聽說是有大幅減少修法的部分,不過本席還是要在此提出一個觀念,如果不去規定在多久時間之內必須補休的話,有時候那個休假就會變成沒有意義,而且放任雇主有太大的決定權,對勞工的保障也不足。希望你們能趕快再研究一下,在下一波的……

  15. 郭部長芳煜

    報告委員,第四十條退回來以後,並不是表示以後就不修了,我們會再重新檢討,並把委員的意見一起納入檢討。

  16. 楊委員曜

    對。我個人覺得如果拖太長,再加上還有淡旺季的問題,如果雇主等到淡季的時候才讓勞工補休,這個對勞工的保障就顯得有些不足,請你們研究一下,好不好?

  17. 郭部長芳煜

    是,謝謝。

  18. 楊委員曜

    在休假日加班以後,是可以不給加班費,然後補休的……

  19. 郭部長芳煜

    不是雇主不給,而是權利是勞工的,所以勞工如果希望能補休……

  20. 楊委員曜

    是勞工要求?

  21. 郭部長芳煜

    對,是勞工要求。

  22. 楊委員曜

    所以雇主不可以主動?

  23. 郭部長芳煜

    是,因為權益是勞工的。

  24. 楊委員曜

    單方的權利?

  25. 郭部長芳煜

    而且是勞工先有工作事實之後,他就可以提出這樣的要求。

  26. 楊委員曜

    假如勞工是要求補休,那補休的基準該怎麼算?因為休假日的加班費大幅提高了,譬如休假日的工資是2.5倍,那他的補休是2.5天嗎?因為法律沒有規定,可能就……

  27. 郭部長芳煜

    目前的部分,請司長來說明一下。

  28. 主席

    請勞動部勞動條件司謝司長答復。

  29. 謝司長倩蒨

    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是加班1小時,補休1小時,未來在修法之後,加班1小時是算4小時的加班費,補休也是算4個小時。

  30. 楊委員曜

    我現在講的不是這個,譬如他在休息日工作了8 個小時,就都沒有你的問題了,我講的是說,以前休息日的加班費是比較少的,那現在大幅提高了,他的休假是一樣的嗎?譬如他在休假日工作一天,那可以換到幾天的補休,還是一樣是一天嗎?

  31. 謝司長倩蒨

    如果是未來修法之後……

  32. 楊委員曜

    司長你懂我的問題嗎?

  33. 謝司長倩蒨

    是,知道,委員關心的問題是補休的標準能否比照加班費。

  34. 楊委員曜

    對。

  35. 謝司長倩蒨

    有關休息日的修法,目前是加班4小時之內,加班費是用4個小時來計算……

  36. 楊委員曜

    對,我知道,這個部分不談。我現在是設定在他已經加班滿8個小時了。

  37. 謝司長倩蒨

    如果是8個小時,加班費是算8個小時,補休也是算8個小時。

  38. 楊委員曜

    因為發動的權利是在勞工,應該是還好,可能比較不會產生勞工權益被剝削的問題。一例一休以後,勢必會有很多大型的服務業受到衝擊,對不對?理論上應該會吧!

  39. 郭部長芳煜

    會有一些調整。

  40. 楊委員曜

    好,不要說衝擊,會有一些調整。在調整的過程中,會比較容易有問題產生,那就必須要靠公權力的勞檢介入,請問現在的勞檢人力夠嗎?

  41. 郭部長芳煜

    勞檢人力現在有七百多位,第一階段我們希望能提高到1,000位,大概還差了185位。

  42. 楊委員曜

    人事總處會同意你們增加嗎?

  43. 郭部長芳煜

    經過初步溝通,現在要陳報一個我們的用人計畫。

  44. 楊委員曜

    所以這不是編制內的人員?

  45. 郭部長芳煜

    我們希望有部分是編制內的人員,但是能夠給我們多少,可能還需要再磋商。

  46. 楊委員曜

    假如編制內的人員沒有辦法補足到1,000位,那其他的會用什麼方式,約聘還是……

  47. 郭部長芳煜

    最少也要用聘用人員。

  48. 楊委員曜

    聘用要不要報行政總處?

  49. 郭部長芳煜

    還是要。

  50. 楊委員曜

    聘用還是算總員額的一部分對嗎?

  51. 郭部長芳煜

    聘用人員有另外的限制,以地方為例,可能就不能超過5%,有這樣的門檻限制。

  52. 楊委員曜

    那中央呢?

  53. 郭部長芳煜

    中央好像也有,一樣也是5%。

  54. 楊委員曜

    那你們要補到1,000人,會很困難喔!

  55. 郭部長芳煜

    過去我們在325位的時候,總處也是用專案的方式讓我們補,因為勞檢是一個公權力的行使,所以必須要是聘用以上。

  56. 楊委員曜

    對。為什麼我要質詢這個議題,就是因為徒法不足以自行,要求所有雇主很遵守法律,有的時候是事實上或是其營業利益取向的考量會有困難,這個時候就必須要有公權力的介入,才能確保我們想要照顧員工權益的立法美意能被執行,所以人力的部分還是要……

  57. 郭部長芳煜

    我們要繼續爭取。

  58. 楊委員曜

    部長有說假如勞檢人力到達1,000位的時候,24小時之內就可以實施勞檢?這個是……

  59. 郭部長芳煜

    我講這個可能不太精準,因為是用小時,又有下班時間、又有禮拜六、禮拜天的時間……

  60. 楊委員曜

    因為現在的七百多位,好像是三天?

  61. 郭部長芳煜

    現在大概是一個禮拜左右吧!其實我的希望是最少在三天之內一定要處理好。

  62. 楊委員曜

    在想像上,要在24小時之內是滿困難的……

  63. 郭部長芳煜

    尤其是有禮拜六、禮拜天的時間,還有晚上的時間要扣掉,本來想說是三天,是24小時的工作時間,最慢一定要在……

  64. 楊委員曜

    因為你們既然把問題點出來了,就希望部長和所有勞動部的團隊能夠真正落實勞檢,如果要對雇主有一些壓力的話,勞檢本身事實上是一個很好的手段,必須要有人可以執行,所以要趕快把人找齊,之後接獲檢舉或是你們主動查有違法事實的時候,還是必須要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把勞檢完成。

  65. 郭部長芳煜

    是,我們一定要加強。從委員的質詢還有其他的意見看起來,大家對於我們的勞檢,好像都是說還有很高的改善空間,所以這部分我們要好好加油。

  66. 楊委員曜

    最大的改善空間還是在人力方面……

  67. 郭部長芳煜

    還有我們的檢查素質也要加強。

  68. 楊委員曜

    對,本席接下來就是要跟部長討論,這些人突然從700多個變成1,000個,他們的專業訓練,你們要迅速、確實地做。

  69. 郭部長芳煜

    他們進來之後,除了要有一個比較長期的訓練之外,還有一個考試,要考試及格才可以;另外,每年也都還有定期訓練。實際檢查時,就像師父帶徒弟一樣,一個帶好幾個,慢慢去加強他們的檢查技巧。

  70. 楊委員曜

    最後,本席有一個問題請你們帶回去研究,根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颱風假如應雇主要求上班,雇主除應當日工資照給之外,宜……」意思就是最好再加給勞工工資……

  71. 郭部長芳煜

    這是沒有辦法,因為還未入法以前……

  72. 楊委員曜

    這就變成雇主可以片面決定,因為你們用要點規定,所以涉及到……

  73. 郭部長芳煜

    權利義務的關係。因為這部分還未以法律來規定颱風假,由於颱風也不可歸責雇主,所以我們就暫時用「宜」字;未來修法、入法之後,這些都沒有問題。

  74. 楊委員曜

    對……

  75. 郭部長芳煜

    也沒有罰責,所以就成了一種宣示性……

  76. 楊委員曜

    應該入法的部分,你們還是要趕快訂定。

  77. 郭部長芳煜

    這個方向我們是支持的,我們希望能夠來推動。

  78. 楊委員曜

    謝謝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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