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春米於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認為依銓敘部所提停領範圍不同涉及憲法平等權的疑慮,再任私校與再任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的退休金規定,將來勢必在完全停發與保留35%之間擇一。「早上銓敘部認為停領退休金的範圍如果不一樣,有憲法平等權的問題,所以將來我們勢必要在兩者之間擇其一。」

發言紀錄

  1. 周委員春米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經過一個下午的討論,爭點、方向都很清楚,今天審查的是柯志恩委員和王定宇委員的版本,王定宇委員的版本主要是針對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及國營事業,基本的方向、精神跟5月11日通過的公務人員退休法第二十三條是一致的。

  2. 主席

    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

  3. 林次長騰蛟

    主席、各位委員。跟今年10月行政院通過的版本也是一致的,這個版本已經送到大院了。

  4. 周委員春米

    柯委員志恩這個版本的精神和修法方向,和早上她提出來的公務人員退休法第二十三條之一修正條文也是一致的,這些修法方向,和世代正義、公平正義、平等權有關,剛剛法制局有給我們一份資料,其實上一屆邱委員志偉、李委員俊俋、許委員智傑已分別就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十三條提出修正草案,他們的修正方向也包含今天審查的範圍,他們認為再任私校部分不能再發給退休金,李委員俊俋的版本是,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行政法人或公法人也不能再發給退休金,許委員智傑的版本則是今天的折衷,比較像柯委員提的條件,這些法案上屆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已聯席審查,但因屆期不連續而未繼續審查,也許當時的時空背景還沒有辦法做這樣的政策決定,這個會期因為和年金改革問題牽扯在一起,事實上,它就是年金改革的一部分,所以大家有志一同。根據公務人員退休法第二十三條,在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任職者,不發給退休金,這部分大家是有共識的;現在大家認為,選擇到私校再任者,暫時不能領退休金,但要保留35%的權利,剛剛幾位委員已經提出2個修正動議,這個政策、方向大家討論很久了,次長在教育單位已經服務三十多年,是名副其實的教育專家,完全不發給退休金的制度,重視的精神、價值是什麼?如果要給35%,我們考量的價值、要維護的權益是什麼?

  5. 林次長騰蛟

    謝謝周委員對這個議題的關心,對於退休公教人員轉任私校部分,教育部的立場是公教一致,同步、同標準處理。基本上,這兩個方案,教育部都可以接受

  6. 周委員春米

    你們在乎、保護的價值在哪裡?

  7. 林次長騰蛟

    這兩個方案都有其立論基礎。

  8. 周委員春米

    你可以再講清楚一點嗎?

  9. 林次長騰蛟

    公教轉任政府捐助20%以上單位者,完全停發,因為私立學校也接受政府的獎補助款。

  10. 周委員春米

    但是現在把這個前提、條件拿掉了。

  11. 林次長騰蛟

    把這個前提、條件拿掉,是避免甲校可以,乙校不可以,或每年的補助標準不一致。

  12. 周委員春米

    計算的標準不一致。

  13. 林次長騰蛟

    會產生執行上扞格的問題,所以把這個部分的條件拿掉,但是只要轉任私立學校都有這樣的規範。因為政府也會給私立學校一定金額的獎補助款,跟轉任政府捐助比率達20%的法人有一點類似,所以一律全部停發。第二個案子是停發65%,因為現在退休金改為提撥制後,自付額是35%,政府補助65%。

  14. 周委員春米

    教職人員?

  15. 林次長騰蛟

    公務人員也一樣,因為65%是政府補助的,如果再任私校,這個部分就應該停發,但是35%是個人自己繳的。

  16. 周委員春米

    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也有自己繳35%的情況。

  17. 林次長騰蛟

    對,但那是因政府捐助而成立的法人,私立學校畢竟是私人設立的,雖然有給獎補助款,但不是政府捐助成立的。

  18. 周委員春米

    早上銓敘部認為停領退休金的範圍如果不一樣,有憲法平等權的問題,所以將來我們勢必要在兩者之間擇其一。

  19. 林次長騰蛟

    基本上,教育部對這兩個政策都給予尊重、支持,但因這兩個方案的論述基礎不一樣,如果有充分的論述,可以對外說明,教育部都可以配合辦理。

  20. 周委員春米

    剛剛有幾位委員跟次長討論代理老師的問題,基本上,老師到偏遠地區服務的意願不高,所以偏遠地區的代理老師比率偏高,在教育部主管範圍內,你們可以提供偏遠地區代理老師什麼福利,讓他們可以優先考慮到偏遠地區服務?

  21. 林次長騰蛟

    教育部已完成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草案,如果順利,這個會期會送到大院審議。這個草案對偏遠地區學校教師的聘用、公費、待遇、福利、獎金有配套的規範,基本上,簡單來講,針對偏遠地區學校的部分,我們希望透過這樣的誘因增加,然後能夠優先提供正式的專任教師。

  22. 周委員春米

    那誘因有沒有比較具體的一個方向?

  23. 林次長騰蛟

    包含教學環境的條件,像是宿舍的部分,能把老師留下來。另外,老師到偏遠地區教書可以有偏遠地區的加給。

  24. 周委員春米

    這個部分是中央負擔?

  25. 林次長騰蛟

    對,額外增加的經費,就是由中央來負擔。

  26. 周委員春米

    偏遠地區的認定要怎麼認定?

  27. 林次長騰蛟

    偏遠地區發展條例有一個認定的標準,基本上包含離島地區、山地地區或……

  28. 周委員春米

    是原來人事總……

  29. 林次長騰蛟

    不是按照那個標準,我們有另外定一個標準。

  30. 周委員春米

    這樣會不會混淆,因為大家的標準不一樣?

  31. 林次長騰蛟

    基本上不會。

  32. 周委員春米

    就是專門針對學校的部分,你們來闡釋偏遠地區?

  33. 林次長騰蛟

    對,是學校的部分。我們估算,目前符合我們所定標準的大概有五、六百所學校。

  34. 周委員春米

    你們有做過統計就對了?

  35. 林次長騰蛟

    有做過初步的評估。

  36. 周委員春米

    請問屏東縣有多少學校被列為偏遠地區?

  37. 林次長騰蛟

    我們沒有特別針對屏東縣,而是針對全國的部分。

  38. 周委員春米

    全國是五、六百所學校就對了?

  39. 林次長騰蛟

    是。

  40. 周委員春米

    好,謝謝次長。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周春米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