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傾向認為應修改學校教職員退休制度,更明確認定只要再任第二份工作,就不應該再領原來的退休金,這樣才能達到真正的公平。「我個人傾向要修改這個制度,應該更明確認定,只要再任第二份工作,就不應該再領原來的退休金,這樣才能達到真正的公平。」發言紀錄
- 張委員宏陸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教教育部人事處李處長,退休人員領退休俸或月退俸的目的是甚麼?
- 主席
請教育部人事處李處長說明。
- 李處長秉洲
主席、各位委員。退休制度的設計主要是為了服務人員在場域辛勞服務若干年之後,在他老年之後,經濟生活可以獲得相當程度的保障。
- 張委員宏陸
現在的平均退休年齡是多少?
- 李處長秉洲
教育人員部分是53.79歲。
- 張委員宏陸
公務人員部分呢?
- 主席
請銓敘部退撫司呂司長說明。
- 呂司長明泰
主席、各位委員。公務人員部分是55.8歲。
- 張委員宏陸
以目前國人的健康狀況來看,我覺得五十幾歲退休應該還有謀生能力,是不是?
- 呂司長明泰
是,公務人員這一塊已經調整了,希望最少延長至60歲,而且已經執行幾年了,因為現在是在過渡期,所以才會稍微慢一點。
- 張委員宏陸
請就問題回答,你們說的五十三歲多、五十四歲多是不是正值壯年、經驗最豐富的時候,是不是?
- 呂司長明泰
是。
- 張委員宏陸
對嘛!就這樣回答就好了!所以就整個制度來看會有它的盲點,早上我們已經討論過公務人員部分,下午則是針對學校部分,一個五十幾歲的老師退休再去私立學校或其他地方找第二份工作,我個人認為那就是他有謀生能力,或是他要去找他的第二春,如果他有第二份工作,那麼國家還付錢給他,你覺得合不合理?請兩位都回答。
- 呂司長明泰
報告委員,就一個國家的人力運用來說,我們希望有能力的人繼續為國家效力,這是一定的,至於現行制度不宜則真的要修法,儘量可以留住好的人才,銓敘部一貫都是這樣的心態、想法。
- 李處長秉洲
他既然已從公職退休,支領一定的月退休金,而再到另一個職場,例如私校,他還有工作能力、維生能力,所以如果我們退休制度的設計是為了保障退休之後的經濟生活安全,如果他有能力再做全職的工作,如此原來要維持他的老年經濟生活的月退俸是不是可以暫停,由他的新職務給他的薪水來維持他一定的生活?
- 張委員宏陸
請教你們知不知道有多少退休人員再任校長?
- 李處長秉洲
大專有35位,高中以下有71位。
- 張委員宏陸
這些是校長耶!我的意思是一個可以再擔任校長的人,政府培養他至經驗正豐富的時候退休了,然後再去私立學校當校長,領雙份薪水,你覺得社會大眾可以認同嗎?我相信如果出去問,大家都無法認同,對不對?我也知道,不只是老師,甚至是部裡的行政人員或有資格的人,在退休之後去私立學校擔任校長,之後他來跟教育部拿錢是不是更方便?會不會有這種情況發生?
- 李處長秉洲
教育部做各種補助有一定的機制,內控機制都很完整,何況一般社會大眾及民意機關也都有在監督,但是社會上還是對教育部人員到私校擔任類似校長的職務有一定的疑慮,不過這方面我們已經要修正教育部組織法來做處理,希望可以提升社會對教育部人員的信任。
- 張委員宏陸
我相信絕對有啦!以前的長官退休了,回來跟相關單位要錢,這些人以前都是他的部屬,會不賣面子嗎?我覺得這不能怪社會的觀感是怎麼樣,可能真的就會有這種問題存在,我覺得很多現象都會造成不公。
今天的版本有一次退休不受限制,或是停止優惠存款,或可以領65%,你認為這樣合理嗎?可以達到公平原則嗎?
- 呂司長明泰
委員剛才說明的是上午的協商結論嗎?
- 張委員宏陸
對。
- 呂司長明泰
那個結論是要扣減65%。
- 張委員宏陸
我只問你這個公不公平而已,你回答我就好,不用回答內容。
- 呂司長明泰
這個當然,就整個制度來看,我們覺得不太公平,像我們公務人員退休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是只要有發生再任超過法定基本工資,其退休所得就全部扣減,而今天早上協調的另一個條文是可以發給35%,我們覺得不是很合理。
- 張委員宏陸
早上的35%跟這個也是兩案並陳啊!不是嗎?
- 呂司長明泰
對。
- 張委員宏陸
我只是要請教,這個還有任何的百分比,你覺得合理嗎?公平嗎?
- 呂司長明泰
就我們同樣法規……
- 張委員宏陸
我個人傾向要修改這個制度,應該更明確認定,只要再任第二份工作,就不應該再領原來的退休金,這樣才能達到真正的公平。我個人是比較傾向這樣。請教次長,對於今天這個案子,教育部有什麼看法?
- 主席
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
- 林次長騰蛟
主席、各位委員。教育部對於公教退休人員轉任私立學校部分,基本上是希望公教能夠一致,能夠以同步、同標準的方式處理。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針對早上討論公務人員退休法兩個退休轉任退休金發放的方案,教育部尊重大院委員最後討論的結論,基本上教育部都可以尊重,都可以處理。
- 張委員宏陸
如果我手上的資料無誤,10月27日行政院是不是有通過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十三條修正草案?
- 林次長騰蛟
是。
- 張委員宏陸
行政院也會在11月函送立法院審議,是不是?
- 林次長騰蛟
是。
- 張委員宏陸
所以我們今天討論這個案子時,行政院的案子來不及併案討論啊!
- 林次長騰蛟
對!有關第十三條修正部分,主要是配合100年公務人員退休法的修正,這部分我們希望併同院版處理,其實委員的提案修正方向都是一致的,但希望能併同院版部分一併審查。
- 張委員宏陸
現在就會造成一個問題,今天如果我們通過委員提出的版本,但跟行政院的版本有衝突,那要怎麼辦?是不是到時候我們全部的人要再開一次會?
- 林次長騰蛟
跟委員報告,這主要是針對第十三條第一項的修正,這部分今天的討論基本上大家是有共識的,所以可以參考院版進行修正。至於剛剛提到的兩個方案,是針對退休金發放的部分,到底是全部停發,還是停發65%,這是柯委員志恩提出來的意見,所以有兩個不同方案,也是不同的兩件事。
- 張委員宏陸
其實你們早就知道針對這個法案有委員提出修正案,所以行政院、教育部的速度要快,不要造成提案上的落差,如果今天協調沒有共識怎麼辦?這個案子又卡在這裡了,針對這一點,希望教育部以後能夠多多注意。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張宏陸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