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書於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臺中市第6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認為公立學校退休後轉任私校者的退休俸給保留35%有一定合理性,因為那是從個人過去薪水中提撥的,所以可以接受「這我也不反對,坦白講,這部分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因為這部分是從個人過去的薪水中提撥的,所以我可以接受」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要求教育部研議處理退休人員轉任私校董事、顧問後,可能以車馬費、顧問費等非薪資名目規避退休金停領規定的漏洞。「好,我同意,但是你們可能要去處理,也許他轉任私校之後,私校會用這樣的名目去處理,所以你們可能要好好去思考這個漏洞」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認為王定宇委員版本對退休教職員再任特定職務完全停發退休金是可以的,前提是與柯志恩委員版本指涉對象不同的內容不要放在同一個條文處理「我想這部分比較沒有意見、是OK的,只要不要把這兩個指涉的對象放在同一個條文,因為內容完全不一樣,可能要用第十三條或第十四條或第十三條之一去做處理。」

發言紀錄

  1. 黃委員國書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林次長,你服務公務生涯已經幾年了?

  2. 主席

    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

  3. 林次長騰蛟

    主席、各位委員。應該是36年。

  4. 黃委員國書

    36年?還有幾年可以退休?

  5. 林次長騰蛟

    已經到達可以退休的年齡了。

  6. 黃委員國書

    所以你隨時可以退休了?

  7. 林次長騰蛟

    如果按照目前的規定是可以。

  8. 黃委員國書

    那你退休以後有沒有計畫到私校服務?

  9. 林次長騰蛟

    目前還沒有這樣規劃。

  10. 黃委員國書

    如果有的話請你快點跟我講,我告訴你,要你的人很多哦!

  11. 林次長騰蛟

    謝謝黃委員,謝謝。

  12. 黃委員國書

    我們今天要談論的這個問題,當然早上有討論過,今天下午主要是兩個提案,一個是王定宇委員等的提案,一個是柯志恩委員等的提案,這兩個提案都是針對第十三條,但是這兩個提案的內容跟指涉對象其實是完全不一樣的,所以我建議這兩個案子應該用不同的條文來處理,這是我給你們的建議。

  13. 林次長騰蛟

    好。

  14. 黃委員國書

    我先來說柯志恩委員等的這個案子,它主要的精神其實就是在處理、避免雙薪的問題。教育部過去有沒有統計公立學校退休之後轉任私校的到底有多少人?

  15. 林次長騰蛟

    有的,根據我們目前的統計,至105年8月1日,教育人員轉任私立大專校院者有616位,轉任高中以下學校者有251位,就教育系統部分總共有867位。

  16. 黃委員國書

    有867位?現在問題來了,早上討論的這個部分,他們的退休俸給,每個月應該保留給他們35%或是全部不准他們領?就這部分我們希望知道教育部的立場,現在你們希望採取哪一個方案?

  17. 林次長騰蛟

    報告委員,這部分的討論及相關立法,教育部尊重立法院各位委員的職權做修訂。

  18. 黃委員國書

    那我問你,你的立場呢?

  19. 林次長騰蛟

    就這兩個方案,第一個方案是停發65%、發給35%,主要是參據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因為目前的退休金是採提撥制,其中35%是教職員的自付額、65%是政府撥款補助,所以就個人自付額部分,認為應該還是要發給他退休金,至於65%的部分是政府……

  20. 黃委員國書

    所以你的意見是35%部分有一定的合理性,因為那是自己出的錢?

  21. 林次長騰蛟

    是的。

  22. 黃委員國書

    這部分我們當然也希望……

  23. 林次長騰蛟

    就是第一個方案,至於第二個方案是全部停發,因為公務員退休法已經通過的法規及行政院於10月27日剛通過的「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其中針對退休教職員轉任再任政府投資、捐助或捐贈比率逾20%的行政法人、公法人、政府法人之職務者,則停發所有退休金。

  24. 黃委員國書

    就是完全停發,是王定宇委員的版本嘛!

  25. 林次長騰蛟

    是的。

  26. 黃委員國書

    我想這部分比較沒有意見、是OK的,只要不要把這兩個指涉的對象放在同一個條文,因為內容完全不一樣,可能要用第十三條或第十四條或第十三條之一去做處理。

  27. 另外,柯志恩委員的版本有兩種狀況,究竟是要停發或是發給35%?請問次長個人比較支持哪一個版本?

  28. 林次長騰蛟

    因為早上討論公務人員退休法時,結論是兩案併陳,如果就我個人的看法,基於所有公務人員或學校教職人員之退休金中有35%是來自於自付額,所以基本上發放35%應該比較合理。

  29. 黃委員國書

    好,這是你的意見,你認為這比較合理。

  30. 林次長騰蛟

    對。

  31. 黃委員國書

    這我也不反對,坦白講,這部分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因為這部分是從個人過去的薪水中提撥的,所以我可以接受,但是其中要處理的是,現在教育部薦任九職等以上的公務員到大專校院擔任董事、顧問的有幾人?還有11人!也許他們不是支領學校的薪水,但是有別的名目,比如車馬費、顧問費,這部分教育部要不要處理?

  32. 林次長騰蛟

    針對公務人員轉任私立學校董事或顧問,除非是專任董事,不然依目前私立學校法的規定,只有專任董事可以領有薪資,如果他是領有薪資的專任董事,也必須一體適用;如果他是支領交通費或相關不屬於薪水的費用……

  33. 黃委員國書

    好,我同意,但是你們可能要去處理,也許他轉任私校之後,私校會用這樣的名目去處理,所以你們可能要好好去思考這個漏洞,過去在教育部任職的高官,包括部長、次長,現在有多少人在私立學校擔任董事、顧問?有非常多!我手上的資料就有22個,包括吳清基部長、陳德華次長,現在都還在私立學校擔任顧問跟董事。

  34. 林次長騰蛟

    這部分教育部目前已經在研修教育部組織法,針對方才所提到包括過去的部長、次長或主管部分,我們也會訂定旋轉門條款……

  35. 黃委員國書

    好,了解,這個旋轉門條款你們要去處理,我希望你們可以給答案。

  36. 林次長騰蛟

    是的。

  37. 黃委員國書

    此外,自明年1月1日開始,國立高中職要改為市立。

  38. 林次長騰蛟

    臺中市的部分。

  39. 黃委員國書

    臺中市要開始上路了。

  40. 林次長騰蛟

    是的。

  41. 黃委員國書

    已經跟臺中市政府談好了嗎?

  42. 林次長騰蛟

    我們已經正式函臺中市政府合意,國立自明年1月1日起改為市立。

  43. 黃委員國書

    我了解,自明年1月1日就開始了,我在此要求教育部,其實臺中市政府很有膽識承擔,把這個問題擔起來,但是我們的相關預算要到位,預算完全不能減少,我們的補助款不能少喔!

  44. 林次長騰蛟

    是的。

  45. 黃委員國書

    學生的權益不能受到任何影響,當初考試分發進來是國立的,畢業時也要是國立,這部分要加註喔!

  46. 林次長騰蛟

    有,ok。

  47. 黃委員國書

    這部分都ok,沒有問題嗎?

  48. 林次長騰蛟

    謹向委員報告,有關加註「國立」部分,國教署已經開過會議,同意可以在畢業證書上做加註。至於經費部分,我們已經跟臺中市政府經過非常多次會議及協商,基本上該給的經費一定會給。

  49. 黃委員國書

    很好!改隸後的預算不能低於改隸前的預算,這一點可以承諾吧?

  50. 林次長騰蛟

    是,這個基本上應該是。

  51. 黃委員國書

    ok。再來,改隸前各學校提報給教育部可能要進行的一些必要的老舊教室改建工程,這部分現在教育部尚未核定,改隸之後是地方政府負責還是教育部會幫忙?

  52. 林次長騰蛟

    這部分我們與臺中市政府也有共識,不僅是臺中市而已,包含之前於102年改制的新北市也同樣,亦即在改隸之前已核定有案,包含校舍整建修繕的經費,仍是由教育部國教署負責,至於1月1日改隸之後就歸屬臺中市政府。

  53. 黃委員國書

    有一些計畫是他已經提出來但教育部還未核定的,例如臺中高工的老舊教室最多,有一些教育部尚未核定,未來這些問題能不能在前幾年、例如前三年,如果就有這個需求,教育部是不是也可以幫忙?這合理吧?

  54. 林次長騰蛟

    基本上,改隸之後臺中市政府可以提出申請,國教署也會經過一定的審核程序,如果可以協助的部分,我們會儘量協助。

  55. 黃委員國書

    好,要幫忙喔!此外,有很多私校退撫經費不足額的部分,教育部可不可幫忙?

  56. 林次長騰蛟

    在私校退撫部分,我們也跟臺中市政府做洽算,基本上合理的部分……

  57. 黃委員國書

    它改隸之前……

  58. 林次長騰蛟

    主要是這部分過去行政院曾由政務委員召開過會議,在明年1月1日改隸之前退休者,由教育部國教署來負擔編列經費;1月1日以後退休者部分,就由臺中市政府後續處理。

  59. 黃委員國書

    這筆錢非常多,所以地方政府有很大的壓力。

  60. 林次長騰蛟

    所有學校改隸都是按照這個標準做處理,當時也請示過行政院、財政部,得到的解釋都是這樣。

  61. 黃委員國書

    好,我們希望用這個原則來辦理改隸之後教育部應負起的相關責任,這一點請次長密切注意。

  62. 林次長騰蛟

    是的。

  63. 黃委員國書

    以上,謝謝。

  64. 林次長騰蛟

    謝謝黃委員。

  65. 主席

    請蘇委員巧慧發言。

  6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7. 提案人

    尤美女  周春米  蔡易餘  鍾佳濱  黃國書  張宏陸  林為洲  柯志恩

  68. 主席

    現在我們來處理條文跟修正動議,因為針對1跟2的修正動議,已經有3跟4的再修正動議,所以我們是不是就處理3跟4的再修正動議?大家對3跟4的再修正動議有沒有意見?我們保留3跟4的再修正動議出委員會,好不好?

  69. 黃委員國書

    (在席位上)好。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黃國書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