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定宇於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臺南市第5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 18% 優惠存款應取消、調降利率或維持?主張學校教職退休人員再轉任公職、行政法人、政府轉投資公司或財團法人者,應停止辦理優存「針對現行學校教職退休人員再轉任公職、行政法人、政府轉投資公司或者財團法人者,除了沒有比照公務人員退休法明定停止辦理優存規定外,當他轉任事業單位等等職務時,我們希望他如果要領原來的月退俸,那新領的薪俸部分就要領最低薪資,我們也希望在優存上他應該選擇予以停止。」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學校教職退休人員再轉任公職、行政法人、政府轉投資公司或財團法人者,若繼續領取原月退俸,新職薪俸應只領最低薪資「針對現行學校教職退休人員再轉任公職、行政法人、政府轉投資公司或者財團法人者,除了沒有比照公務人員退休法明定停止辦理優存規定外,當他轉任事業單位等等職務時,我們希望他如果要領原來的月退俸,那新領的薪俸部分就要領最低薪資」

發言紀錄

  1. 王委員定宇

    主席、各位同仁。本席在此做提案說明。有關我們社會長久以來所爭論的,不管是雙薪、肥貓或者不當得利,這些不僅傷害了國家支與條例或者支給相關的公正性,對當事人來講,也形成不必要的污名跟困擾。我們在行政院的部分,針對公務員、軍人轉任國家投資的公司、基金會等等,已經做了相當的處理,本席所屬的委員會在退輔會退將轉任投資事業單位或基金會部分也已經做了處理,他們不能再領雙餉、不可以領優存,他們可以在兩份薪水當中擇一。

  2. 但是現行學校教職退休人員這部分一直沒有處理,基於合理的利益考量,避免影響個人權益,消除肥貓的疑慮,也希望去除社會污名特定行業的現象,本席及同仁等28人提案,針對現行學校教職退休人員再轉任公職、行政法人、政府轉投資公司或者財團法人者,除了沒有比照公務人員退休法明定停止辦理優存規定外,當他轉任事業單位等等職務時,我們希望他如果要領原來的月退俸,那新領的薪俸部分就要領最低薪資,我們也希望在優存上他應該選擇予以停止。我們基於這樣的要求,希望把它法制化,所以提出這樣的修法提案,也希望我們委員會能夠審酌,儘速對臺灣所有的退休給與、轉任的相關權益,都予以法律的保障,也符合公義的精神,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王定宇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