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質疑勞動部修法說明未說清楚休息日出勤是否算在每月加班46小時之內,以及是以實際出勤時數還是以登記的做5小時算成8小時來計算「是否是指休息日的出勤是算在1個月加班時數總46小時之內?這邊並沒有說明得很清楚,到底是以實際的出勤日,還是以登記的做5小時算成8小時來計算?」特別休假的天數、排定與未休完的處理應如何規定?認為不反對增加特休假日數,但勞動部沒有針對根本問題解決「其實我們不反對增加特休假日數,但是勞動部沒有針對根本問題來解決」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質疑自實施單週40小時後工時並沒有實質下降,今年前8個月過勞人數較去年同期也沒有顯著下降「第一,政府調降變成單週80小時後,工時並沒有實質下降;第二,今年前8個月的過勞人數相較於去年同期,也沒有顯著的下降。」勞工的國定假日應有幾天、哪些日子放假?質疑勞動部以全國休假一致為由砍7天假,認為勞工不過多放五一勞動節並未造成社會大亂,各縣市颱風假標準不一也未使社會無法運作「但是勞工朋友不過就是多放了五一勞動節,台灣的社會秩序有因此造成大亂嗎?」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主張要落實實質的週休二日「就是要落實實質的週休二日,並且拒砍7天假。」勞工的國定假日應有幾天、哪些日子放假?反對砍掉7天國定假日,認為首當其衝的是部分工時者,多為年輕打工族及弱勢家庭婦女,將馬上失去領取雙倍薪資的權益「如果砍掉7天假,首當其衝受影響的就是部分工時者,大部分都是年輕人打工族,這些30、40萬人被砍掉7天假後,馬上失去領取雙倍薪資的權益」特別休假的天數、排定與未休完的處理應如何規定?認為在換工作特休歸零、特休看得到吃不到、原則不能換薪資等核心問題沒解決前,用增加特休來補7天假根本一點幫助也沒有「雖然勞動部說用要增加特休來補這7天假,但只要核心問題沒解決,根本是一點幫助也沒有。」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質疑勞動部以世界上並沒有實施二例國家等似是而非的理由糊弄民眾及勞工,並以亞美尼亞一週兩天例假、原則不得出勤為例說明所謂二例「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用似是而非的理由來糊弄所有的民眾及所有的勞工朋友,包括每次都說世界上並沒有實施二例的國家」勞工的國定假日應有幾天、哪些日子放假?反對在沒有降低工時的情況下馬上砍掉7天假,認為將馬上增加勞工56小時工時,對改善工時長與過勞之島惡名沒有幫助「在沒有降低工時的情況下,勞動部這次竟然要馬上砍掉7天假,這樣一來,馬上就讓勞工朋友增加了56小時的工作時數」發言紀錄
- 蔣委員萬安
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今天公聽會最主要就是來討論這次勞基法的修法,之前衛環委員會也針對這個議題質詢過非常多次,我今天還是要再次的重申,我們的立場其實非常堅定,就是要落實實質的週休二日,並且拒砍7天假。之前每次質詢時,我們的論述都非常清楚,也重複了非常多次。如果砍掉7天假,首當其衝受影響的就是部分工時者,大部分都是年輕人打工族,這些30、40萬人被砍掉7天假後,馬上失去領取雙倍薪資的權益,而且部分工時者不止是年輕人,很多是弱勢家庭的婦女,是屬於經濟弱勢的族群。
上次質詢時我也問過部長,但是勞動部到現在為止都沒有任何的補救措施或相關配套。今天看到勞動部在公聽會的報告,其實我非常失望,這麼重要的議題,我們好不容易爭取到公聽會,勞動部卻用簡單的幾頁來敷衍地交代過去,而且一開始講到修法緣由時,又再次談到是因為今年1月1日開始實施單週40小時的工作時數,但是我今天還是要再提出來,根據最新統計,我們從雙週84小時變成單週40小時,理論上兩週要少掉4小時,等於一個月要少掉8小時,但是如果將今年前8個月和去年同期相比,沒有一個月份是降低8個小時,唯一一個月份是7月份,那是因為今年7月放很多颱風假,而且在這前8個月中,甚至有3個月份是比去年前8個月的工時還要高,這顯示出什麼?第一,政府調降變成單週80小時後,工時並沒有實質下降;第二,今年前8個月的過勞人數相較於去年同期,也沒有顯著的下降。在沒有降低工時的情況下,勞動部這次竟然要馬上砍掉7天假,這樣一來,馬上就讓勞工朋友增加了56小時的工作時數,這對於台灣工時長、過勞之島的惡名,並沒有任何的幫助及改善。
另外,在這次勞動部的修法說明中,勞動部說這次休息日超過4小時至8小時,以8小時計;超過8小時至12小時,以12小時計,應分別列計4小時、8小時、12小時的工作時數及工資。其實這部分也沒有說明清楚,是否是指休息日的出勤是算在1個月加班時數總46小時之內?這邊並沒有說明得很清楚,到底是以實際的出勤日,還是以登記的做5小時算成8小時來計算?
再者,勞動部的報告裡也一再強調,為了要全國休假一致,避免造成民眾的混亂,但是勞工朋友不過就是多放了五一勞動節,台灣的社會秩序有因此造成大亂嗎?各縣市對於颱風假的放假標準也不一致,難道就造成社會無法運作下去嗎?
此外,勞動部也一再強調,要用特休假來補這7天假,但是核心的問題沒有解決,其實我們不反對增加特休假日數,但是勞動部沒有針對根本問題來解決,舉例來說,第一,如果勞工朋友並沒有辦法累積特休假,因為勞工不像公務員,一個工作可以一直延續下去,尤其是年輕朋友,他們必須常常要換工作,只要一換工作,他們的勞工假就必須要歸零,重新計算。第二,勞工朋友特休假看得到吃不到,雇主常常會藉由各種藉口讓勞工朋友請不到特休假。第三,勞基法規定,原則上是沒有辦法將特休假換成薪資,例外情況才可以。雖然勞動部說用要增加特休來補這7天假,但只要核心問題沒解決,根本是一點幫助也沒有。
以上這些說法,我們在質詢的時候提過很多次,但勞動部今天的報告還是沒有針對問題做任何正面的答復。上午的公聽會勞工朋友有在現場,他們之所以會那麼憤怒,我希望部長、執政者都能聽到。現場也有很多的專家學者,或許大家有不同的意見,但是請站在勞工朋友的立場想想,看看他們在外面絕食的狀況,他們不分年紀,到今天為止有些人已經絕食了兩百多個小時,他們還願意堅持下去,因此,我認為我們的社會必須要靠執政者好好地傾聽他們的聲音,以上。
- 主席
謝謝蔣委員,等一下請勞動部針對部分工時的影響及特休假看得到吃不到的問題再一次做清楚的回覆,因為委員們一再地詢問。
接下來請陳委員宜民發言,因為也是第一輪發言,所以發言時間5分鐘。
- 陳委員宜民
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本席前天在衛環委員會質詢時,有特別表示希望部長能夠體恤在立法院門口絕食抗議的勞團代表,從11月4日到現在已經超過了280個小時,前天我問部長有沒有去看,部長說沒有,今天應該有看到了吧?許惟棟先生就是其中一位,他已經絕食超過280小時了,可惜他已經在今天混亂時倒下,他是真的倒下了,不像另外一位。不管怎樣,本席希望他能夠平安,也請執政黨手下留情,不要再製造更多的犧牲者。
憲法第十五條明白規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勞基法第一條也很清楚地寫著該法是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而制定的,也就是說,雇主和勞工所訂的勞動條件不得比勞基法所訂的還來得低,是規範勞雇之間的根本大法。
我們來回顧一下蔡英文總統競選時所提出的勞工政見,第一條就是要真正落實週休二日,其次是要研擬提高加班費的計算標準。可惜民進黨執政之後卻沒有兌現諾言,硬推有重大爭議的一例一休,甚至還說勞動部推得不好,其實是「週休二日」,通過之後,勞工的7天假都要砍掉。
我們看到蔡英文總統說,勞工是他心裡最軟的一塊。雖然不曉得那是什麼,但我們實在是很痛苦地看到他痛苦的決定。本席覺得事實上最痛苦的不是小英總統,而是被高工時、低薪資壓迫的全國廣大勞工朋友。所以我在此呼籲在場的民進黨委員和小英總統,不要說一套、做一套,應該要好好地傾聽民意,為明天的逐條審查做出一些最好的參考意見。
根據勞基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特休假是鼓勵勞工在同一個企業服務的待遇,所以特休假會隨著年資而增加。然而臺灣的企業型態是以中小企業為多(這點其實剛剛我有聽到一位資方代表的意見),導致特休假淪於看得到、吃不到。昨天「工鬥」在群賢樓801會議室舉辦的公聽會也表達了很多的聲音,而且特休假通常需要雇主同意才可以休,如果未休也不能折抵薪資。以年資7年來看,公務員有21天假,勞工只有14天,相差了7天的假期;年資10年的部分,公務員有28天,但是勞工只有14天,相差了一倍。況且勞工離職以後年資與年假就要重新計算,但是公務員換單位的話,年資卻可以合併計算。如果全國年假一致卻只砍勞工的7天假,其他福利並沒有比照,增加勞工和公務人員的對立只是在破壞族群的和諧。所以本席在明天逐條審查時會有一個提案,就是要還給我們的勞工這7天假,而且公務員應該比照勞工放這7天假。
不管怎樣,我們認為今天這個公聽會是傾聽民意的最佳機會,希望執政者要三思,也期待明天逐條審查時,大家能夠真正集思廣益,根據勞動朋友的心聲,並透過這樣的修法,還一個正義給我們的勞工朋友。以上,謝謝。
- 主席
現在請勞動部郭部長發言,發言時間5分鐘。
- 郭部長芳煜
主席、各位委員。這次人比較少,我大概可以針對每位的發言重點都先回應一下。第一是張教授所提到的,我也覺得國定假日需要全國一致,畢竟它的性質、意義和一般的特休假是不一樣的。因為國定假日有凝聚全國國民情感、促進社會團結的重大意義,所以應該全國一致。從今年的928開始,各位就知道如果不一致的話,真的會造成生活上很大的不便利,像放假啦!連吃飯、停車,各方面都有問題。第二是勞檢有沒有針對特休去檢查或處罰過,我可以跟委員報告,一定有,這部分我回去可以提供資料給教授參考。
其次是林秘書長提到的政策評估,他大概有點誤會,我絕對沒有說黃委員要我拿A,然後我拿B去搪塞他,大概不會這樣子。容或是有一些比較簡要,或者是真的因為時間的關係,沒有弄得很詳細,但是他要的就是他昨天很清楚地跟我講的,當初在做這件事情的時候,我們的評估是什麼。我們回去找了半天以後,有整理出一些初步的東西先送給委員,因為委員跟我們說要在昨天下班以前,所以我們就趕快先送了。
第二,他說我們老是拿勞檢來搪塞。我覺得先不要否定我們啦!因為畢竟我們不是每件事情都拿勞檢做為藉口,而是這件事情務必要勞檢發揮效果,才能讓一例一休之後的推動能有一些實效,所以,用這個來檢驗我們是可以的,但是先不要否定我們。
第三,婚喪事病假的部分我們在一例一休之後就會來做整體的評估,看看公務員和勞工之間到底有什麼差別,要怎麼改善、拉進彼此之間的距離,這個我們都會來做。
接下來是辛老師提到週休二日和其他國家的比較,我昨天也覺得很有問題,回去以後稍微查了幾個國家,包括蒙古、剛果和迦納,其實他們的規定都不是像委員所提到的週休二例,不是這個問題。看了他們的規定以後,目前為止我還是堅持我的看法是對的,就是全世界大概沒有一個國家是嚴格的週休二例。
黃委員提到是不是考慮到中小企業的負擔,我跟委員報告,這件事情在政策評估和設計的過程當中,舉個例子,像休息日的加班,到目前為止工總和商總從來都是在批評我們沒有經過他們的同意,我們和他們溝通,他們也沒有同意啊!但是我們照樣把草案放進去!所以2.34、2.67等等,我們認為如果這些是他們應該要付出的,他們就是要付出嘛!類似這樣的,我們都會堅持。
第二是少7天可不可以誠實地評估它的影響,這點我想我們一定會誠實地來評估,然後再來請教委員。
國定假日到底幾天才夠?我覺得如果要考慮到底要幾天,應該是考慮特休要幾天。因為我覺得國定假日有兩個大原則,第一,全國要一致,第二就是要比那個一致還多一天,就是五一勞動節。未來就是像內政部怎麼樣去訂,我們去跟他們一起來討論,但是回到到底要幾天,那是屬於勞工可以自主運用的假,可能是比較偏向特休方面的,這方面我們就在特休那裡去研究。
至於剛才蔣委員所提的法律問題,我請謝司長來說明一下。
- 主席
請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謝司長發言。
- 謝司長倩蒨
主席、各位委員。剛剛蔣委員特別擔心並提醒我們,在這次修法當中,我們規定休息日的加班費4小時之內以4小時計、8小時之內以8小時計,加成的部分大家沒有問題,大家擔心的是加班時數是不是也有這樣的計算,其實在草案第二十四條第三項有特別明定,休息日的工作時間及工資之計算,4小時以內者以4小時計。所以包括工作時間,就算是加班2個小時,也是算4小時,而且整個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是併入每個月的延長工時46小時當中,採總量管制的概念。所以我想委員們可以不用擔心,不管是加班費的計算或者是加班時數計入月總延長工時,我們都有考量到。謝謝。
- 主席
謝謝勞動部的說明。
請黃委員國昌發言。
- 黃委員國昌
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我還是要拜託主席,事情是怎麼樣就是怎麼樣。我為什麼這樣講?我歡迎勞動部郭部長去調禮拜一衛環委員會我跟你之間的詢答過程,我要的東西非常具體:7天假對於不同勞工的影響。你要不要我再秀一次PPT給你看?我說話我負責!你提來的報告裡面半個字都沒有寫!你剛剛才終於承認說:7天假對不同勞工的影響我們現在來開始評估。
我現在問的問題很簡單,行政部門推出這個政策以後,對不同類別的勞工所造成的影響,可以先修法通過,通過之後再來提出評估嗎?這是負責任的態度嗎?第二點,方才你說你沒有以中小企業的負擔來當作考慮,然後就是1加上1.33等於2.33、1加上1.66等於2.66,我現在直接跟部長報告,勞動部針對工時最完整的一份研究報告是2014年邱駿彥教授做的,那天質詢時本席就提到我是整本拜讀,那份研究報告對一例一休,包括休的那天要給多少工資,你還記得條文是怎麼寫的嗎?事實上,我有很認真去讀,比你們勞動部還認真去看那些東西,邱駿彥教授的建議是1加2.5等於3.5,研究報告、白紙黑字就在我的桌上,我可以直接拿給你看,明天我們就要審法案了,你到現在都還沒有辦法告訴本會及本院所有委員,這7天到底對勞工有什麼衝擊,這是負責任的行政團隊嗎?有人說那些在外面吵的那些勞工過太爽,是既得利益者,這情何以堪啊!多麼令人心痛的話,你敢說砍這7天假對勞工沒有影響、你敢說不知道對勞工朋友的影響是什麼嗎?在這份評估報告還沒有交出來以前,你要所有立法委員如何按照自己的良心去審這個法案?我的問題就是這麼簡單,你的評估報告到底何時要交出來?
- 主席
請郭部長再回應一下。
- 郭部長芳煜
主席、各位委員。黃委員不要激動,其實我們在談這個事情的時候,縱然沒有書面的報告,但是在過去的詢答間,其實也回答過好幾次,各類勞工從百分比看起來……
- 黃委員國昌
你說在詢答的時候答過好幾次砍7日假對不同類別勞工的影響,但每次你列席社環委員會,所提出的書面報告以及所有的詢答,我全部都看過了,有哪一次的委員會我漏掉了呢?
- 郭部長芳煜
方才口頭也報告過,包括61%的人有什麼影響、35%的人有什麼影響、4%的人有什麼影響等等。
- 黃委員國昌
所以按照目前勞動部的看法,砍掉7日假就如同那天你跟媒體說的,只有4%的人有差別,是不是?
- 郭部長芳煜
4%的人我們想辦法讓他們沒有差別。
- 黃委員國昌
所以按照目前勞動部的評估,砍掉7日假只有對4%的人造成影響,對其他人不會有影響?
- 郭部長芳煜
全時的工作是這樣……
- 主席
不好意思,黃委員,今天是公聽會,不是詢答的時間,平常在委員會都有很多詢答的時間,是不是……
- 黃委員國昌
沒有啊!這麼重要的法案,禮拜一第一次詢答完畢,而我也一直留到最後,甚至還請教那時的主席,是否當天的詢答就到此結束。主席,我對你沒有任何不敬的意思,但是我們立法院如果要維護國會的尊嚴,有一個基本的規則要建立起來,就是當我們問的事情、要求的資料,行政部門可以置之不理,然後我們自己也無所謂,就這樣下去的話,如何對得起我們在憲法底下所肩負監督行政權的憲法職責呢?我問的問題就只有這麼簡單。
- 主席
您的用意我們都知道,今天是公聽會,是不是……
- 黃委員國昌
我的問題還是一樣,勞動部對砍7日假的衝擊影響評估報告何時要交出來?還是現在勞動部就如同部長方才報告的,砍7日假只對全國4%的勞工有影響,這是不是勞動部的答案?如果這是勞動部的答案,對於那些打工族、限時工作的人,你們表示還要再仔細去做相關的衝擊評估,而那是方才蔣萬安委員所提問的,我在禮拜一的時候也問過這樣的問題,方才你在台上告訴大家,說你會再回去做,我聽了驚恐不已,所以你打算怎麼樣?等法律修正完了以後再來做?明天我們立法委員要怎麼審法案?閉著眼睛審嗎?第二個問題你還沒有回答我,關於休息日你們請人家做的評估,就是你們花了很多錢請學者做的研究報告,裡面的建議是1加2.5,我並沒有看錯數字,但後來的1加1.33、1加1.66,這些數字是怎麼出來的?審查法案總是要有理性的基礎,你們總是要講個道理出來。
- 主席
黃委員,審查法案的時候您都可以再詢答、再對話。
- 黃委員國昌
所以明天的審查法案還會進行詢答?
- 主席
不是詢答,而是逐條討論的時候都是可以發言的。
- 黃委員國昌
我尊重會議程序的進行,但希望方才我語重心長的話,召委要聽得下去,立法院如果讓人民感覺到我們只是行政機關的橡皮圖章,行政機關要幹嘛就幹嘛,可以這樣子糊弄立法院的話,這個立法院真的對不起人民,也對不起憲法要我們肩負的職責。
- 郭部長芳煜
(在席位上)明天……
- 主席
明天有非常詳細的逐條審查,在這個過程中就會針對各個條文來進行討論。
現在進行第二輪發言,請蔣委員萬安發言,時間為1分鐘。
- 蔣委員萬安
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方才謝謝司長的回應,但針對說明的部分,我覺得應該再更清楚一點。另外,針對部長提到全世界並沒有兩例一事,因為很臨時,我現在手邊只有相關的表格,沒有更詳細的內容,不過,我要說的是,像亞美尼亞的規定是a five day working week with two rest days shall be set for all employees。另外,他們也規定,原則上例假日工作應被禁止,除了因為提供民生需求、緊急修復等技術性因素無法中斷的工作,才要例外出勤,再來,因為技術性因素無法中斷或因提供持續性民生需求連續工作,應於下一工作週提供員工遭調動的例假,即可以補休。另外,例假出勤要給雙倍時薪及日薪,我想不可能有一個國家會跟台灣一樣把例假算得這麼精確,包括加倍給薪甚至規範到這麼細、到1.33、到1.66,但原則上就是原則不能出勤,例外才能出勤,然後給你補休、給你加班費,而加班費怎麼給,不可能每個國家都是一樣,但這就是所謂的二例,所以重點不是我們要研究各國的法制,重點是每一次勞動部的報告,無論是口頭或是書面,從一開始的民調到今天的報告,一再強調砍7天假是因應今年1日1日開始調整每週變成40小時,但事實上工時沒有下降,甚至有的工時還更高,所以怎麼可以馬上就砍掉7天假,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用似是而非的理由來糊弄所有的民眾及所有的勞工朋友,包括每次都說世界上並沒有實施二例的國家,上次部長也說並沒有主要國家在內,但現在不可能每個國家跟台灣的法制規定是一模一樣的,甚至規定到這麼細,包括怎麼算加班費還有計算的方式,但至少人家就是讓其可以一週休息2天例假,原則不能出勤,例外才可以補休、可以給加班費,這是我們例假的規範,所以重點在於部長報告提出來的論述跟證據要能把事實的真相呈現給民眾。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蔣萬安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