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是指休息日的出勤是算在1個月加班時數總46小時之內?這邊並沒有說明得很清楚,到底是以實際的出勤日,還是以登記的做5小時算成8小時來計算?」
質疑勞動部修法說明未說清楚休息日出勤是否算在每月加班46小時之內,以及是以實際出勤時數還是以登記的做5小時算成8小時來計算
蔣萬安・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確實質疑休息日出勤是否計入每月加班時數及計算方式,內容忠實且符合加班規範的問題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