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碧玲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高雄市第5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選舉權、公投權與被選舉權的年齡應否下修?主張將公投投票的年齡門檻下修至18歲,讓年輕人能透過投票參與國家發展、掌握國家與自身命運,而不必只能走上街頭。「就是降低公投投票的年齡門檻,把公投投票的年齡降低為18歲,讓年輕人參與國家的發展能夠有一個投票的途徑,而不要讓年輕人想要改變這個社會時只有走上街頭一條路。」

發言紀錄

  1. 管委員碧玲

    主席、各位同仁。我想全民都在期待今天公投法的審查,公投法能夠在這個會期過關,是眾所矚目、十分被期待的一件事情,也是臺灣民主下一個進程最重要的一步。本席所提的案子非常簡單,其實在貴委員會今年5月份的初審時,幾乎已經達到高度的共識,就是降低公投投票的年齡門檻,把公投投票的年齡降低為18歲,讓年輕人參與國家的發展能夠有一個投票的途徑,而不要讓年輕人想要改變這個社會時只有走上街頭一條路。

  2. 我們從1980年代林佳龍市長那個世代,在臺灣大學所掀起的晚近、近代的這一波學運,他們帶來的是很重要的社會改造,他們帶來大學自治。接下來這股運動發展到90年代3月學運的時候,他們又帶來社會重大的改變,就是國會全面改選,以及接續而來的刑法第一百條的廢止。2013年的時候洪仲丘運動,我們看到年輕人走出來的時候,終結了臺灣的軍事審判制度。當然最近一次的學運,栽培了黃國昌委員、徐永明委員他們時代力量這個政黨。年輕人如此積極參與社會改造,成績粲然大備,可以傲然的站在臺灣民主政治發展的歷史上,跟他們未來的子孫說,每一代的年輕人都沒有交白卷,可是臺灣的年輕人參與社會改革,帶來社會重大變革,他們的平台在哪裡?他們的地盤在哪裡?他們的平台、他們的地盤幾乎都在街頭,讓我們改變吧,讓年輕人年滿18歲就可以透過他們神聖的一票來改造這個社會。

  3. 本席認為憲法來不及修,我很感到遺憾,為什麼拖延到現在?年輕人要掌握屬於他們自己的國家,年輕人要成為這個國家真正的主人翁,他們所需要的就是手中的投票權,可是在我們的憲法還沒有修正以前,公投法可以先修正,我們希望公投先行,所以本席提案最重要的就是要處理這一條,我知道公投門檻的下修是我們這一次很重要的重點,但是我為了凸顯另一個非常重要的重點,特別提出下修公投投票年齡門檻至18歲,讓年輕人自己來掌握國家的命運,掌握國家的命運,投下這一票也是掌握他們自己的命運,我覺得我們要還權於青年,謝謝大家。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管碧玲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