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反對讓勞工連續工作12天,認為只要有這樣的例子都不應該,因為這是過勞的紅線,沒有任何勞工受得了「連續工作12天,每天如果再加班4個小時,就是每天工作時數12小時,12小時乘上12天就是144小時。不要跟我說這是極端的例子,我說了,只要有這樣的例子都不應該,因為這是一個過勞的紅線,沒有任何勞工朋友受得了!」輪班換班的休息間隔(11 小時)能不能例外縮短?反對將輪班換班的休息間隔縮短為8小時,認為這樣會讓大家的工作時間拉長「輪班間隔要縮短為8小時,也就是讓大家的工作時間拉長!」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質疑此次勞動基準法修法預告不到7天就火速送到立法院並強行排審,且修法評估報告根本沒有評估,程序過於倉促「預告不到7天,火速送到立法院,沒有經過復議期間,就強行在委員會排審,甚至接下來連要多開一場公聽會都不願意,如果真的要強行出委員會的話,你們的修法評估報告根本沒有評估」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反對將單月加班時數放寬為54小時,認為不斷加班是錯的,而且大錯特錯「不斷加班是錯的,而且大錯特錯!你們現在要勞工朋友連續工作12天!你們現在要讓單月加班時數變成54小時!」發言紀錄
- 蔣委員萬安
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其實我今天原本沒有想要上來發言,因為要儘量讓專家學者和勞工團體代表表示意見,但是因為只有3分鐘,我還是想說一下。
剛剛陳政亮秘書長講到到底還會不會有公聽會,其實本席星期一晚上就在這邊提案,希望兩位召委至少都個別開公聽會,可是被多數委員否決掉了!我也想問民進黨到底在怕什麼?在急什麼?如果真的有6成民意支持、認同這個版本的話,為什麼不願意再多開一場公聽會,而要用人數把這個案子否決?
星期一我們是聯席審查,竟然破例把經濟委員會的委員全部找來,但是幾乎全部都改為書面質詢,連問都不敢問!護航到這種地步!今天最癥結的問題一再說是要經濟發展、要解決低薪,但是民進黨解決低薪問題的方法就是要勞工不斷加班嗎?不斷加班是錯的,而且大錯特錯!你們現在要勞工朋友連續工作12天!你們現在要讓單月加班時數變成54小時!輪班間隔要縮短為8小時,也就是讓大家的工作時間拉長!因為你們一直說勞工朋友要加班、他想要加班、他想要賺那個錢!
臺灣社會現在的問題是低薪,前面很多代表也有提到。沒有錯!普遍低薪,勞工朋友想多賺錢,那你要去解決啊!老闆是不是要把利潤分配出來?員工不是你們的工具,他們是你們最好的夥伴,你們要把他們當成最重要的資產,結果你們說給他們多一點錢,讓他們趕快來加班,然後要他們不斷地工作、不斷地工作,這樣就有加班費可拿!這是本末倒置,而不是在解決低薪的問題!結果呢?你們還是把他們當工具,而政府還配合!
前面講到,這次的修法版本把問題全部丟給工會,沒有工會就是勞資會議,這講太多了,不用再提。包括民進黨的委員,也都對這個有非常多的質疑。管碧玲委員也講,勞資會議基本上形同虛設,沒有罰則,而且可以雙方杯葛,因為不超過半數出席就開不成。這也是你們民進黨委員自己提出來的!
連續工作12天,每天如果再加班4個小時,就是每天工作時數12小時,12小時乘上12天就是144小時。不要跟我說這是極端的例子,我說了,只要有這樣的例子都不應該,因為這是一個過勞的紅線,沒有任何勞工朋友受得了!
最後我要再講,這次修法為什麼這麼倉促?預告不到7天,火速送到立法院,沒有經過復議期間,就強行在委員會排審,甚至接下來連要多開一場公聽會都不願意,如果真的要強行出委員會的話,你們的修法評估報告根本沒有評估,可見星期五上午所有民進黨委員是閉著眼睛在投贊成票!我們的國會已經失靈了、這個政府已經失靈了!今天不是比拳頭大、比人數多,就可以把這樣「修惡」的法案強行通過!
其實我已經不想再講了,時間也到了,主席就要站起來了。但是今天的公聽會如果真的只讓每位委員發言5分鐘、第二輪再3分鐘,只是這樣過場、形式地走完,明天就要排審,如果明天就要出委員會,我對這個政府是失望的!我再講一次,這個政府已經失靈了!今天不管換誰,即便是賴清德院長上來,結果你還這樣搞!法律不是這樣修的!法律絕對不是這樣修的!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蔣萬安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