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工作12天,每天如果再加班4個小時,就是每天工作時數12小時,12小時乘上12天就是144小時。不要跟我說這是極端的例子,我說了,只要有這樣的例子都不應該,因為這是一個過勞的紅線,沒有任何勞工朋友受得了!」
反對讓勞工連續工作12天,認為只要有這樣的例子都不應該,因為這是過勞的紅線,沒有任何勞工受得了
蔣萬安・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表達反對勞工連續工作十二天並說明過勞理由,主張忠於原意且符合例假與休息日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