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要求銓敘部在一個月內提出如何配合修正原住民公務人員月退休金起支相關規定的草案,以非正式送到立法院的草案交換意見的方式提供。「這個部分是不是請部長利用這段時間,一個月之內能夠把怎麼樣去配合修正起支的相關規定提供出來。」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認為原住民公務人員平均餘命與非原住民相差六歲多,繳交相同的費用卻少領六年多退休金,雖已將原住民可退休年齡降低為55歲,卻因月退休金起支相關規定未配合調整,導致退休後領得更少而無人願意退休,主張應配合修正起支相關規定。「雖然把原住民可以退休的年齡降低為55歲,但是明定這個部分之後,後面起支相關的規定卻沒有配合做調整修正,造成定了這個規定,大家一樣不會退休,為什麼?因為起支相關規定沒有對應前面的55歲,因此,他一樣不會退休,因為退休之後領的錢更少、更慘。」發言紀錄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先請教考選部部長,有關原住民族基本法特別在第九條規定,政府辦理原住民族公務人員的特種考試,應該要有族語能力的搭配。目前考選部這邊的規畫怎麼樣?
- 主席
請考選部蔡部長說明。
- 蔡部長宗珍
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法律的規定是要有族語能力的要求,我們會配合這些法律的規定來研議相關的考試制度。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已經很久了,原住民族基本法94年2月就公布施行了,到現在已經12年了,你們還在研議嗎?
- 蔡部長宗珍
因為這個細節的事情,我們司長最清楚,是不是可以請司長直接回答?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好。
- 主席
請考選部特種考試司顏司長說明。
- 顏司長惠玲
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原住民族語言認證的部分,我們跟原民會有一個接觸,配合今年剛公布的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從109年以後來參加原住民特考的應考人就必須要有族語認證的資格。因為原民會對語言認證的等級應該定到什麼程度,它需要做一些評估和準備,所以原民會預計大概需要半年的時間,我們可能會在今年年底請原民會提供他們的建議,讓我們來配合修法,也讓應考人有所因應。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原住民族基本法94年2月就公布施行了,現在已經12年了,所以說現在還在研議,真的是不可思議。所以我們這一次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在立法院制定過程當中,特別在第二十五條明定,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施行三年後,原住民參與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公費留學考試,應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還是再給你三年的時間,這個部分其實這麼長的時間,原民會已經有辦理原住民族語言認證非常豐富的經驗,這個不是問題,現在你們要去考量的是,到底在考試前,還是考試後,是不是要成為考試分數的一部分?你們要去考量的是這個部分,對不對?這個已經很久了,12年了,你們有決定了嗎?到底要成為考試分數的一部分,還是作為考試資格的條件?
- 蔡部長宗珍
我們初步的研議,因為這個事涉應考人的權益,所以我們其實很審慎。我們初步的研議是希望設定為應考的前提要求,還在思考的是,可不可以考上之後有一個補這個資格的可能性,原則上我們的評估是,不宜列為考試分數的一部分,因為每一個族語認證的方式不一樣,這個在分數轉換上面比較困難。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這個部分你們把理由,為什麼不可列為考試分數,這個部分是不是能夠給我一個書面報告?
- 蔡部長宗珍
我們會後會做。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另外就是,我們銓敘部部長很清楚,我們在審查公務人員撫卹相關的年金改革的法律時,我也一再跟部長爭取,對於原住民族公務人員退休年齡與退休金的保障,但是很遺憾。我再講一遍,讓副院長也能夠瞭解,原住民因為原漢平均餘命的差距,公務人員也是一樣,原住民公務人員的平均餘命,跟非原住民公務人員的平均餘命還是有將近六點多歲的差距,不管是60歲退休或65歲退休,退休之後所能領取的退休金,就比非原住民公務人員少了六年多,他繳完全一樣的相關費用,但是退休金卻少了六年多。我一再地爭取,雖然把原住民可以退休的年齡降低為55歲,但是明定這個部分之後,後面起支相關的規定卻沒有配合做調整修正,造成定了這個規定,大家一樣不會退休,為什麼?因為起支相關規定沒有對應前面的55歲,因此,他一樣不會退休,因為退休之後領的錢更少、更慘。部長,這個部分,因為距離明年7月1日施行還有超過半年的時間,好好利用這段時間,把應該周延、配合的修正,因為那時候很匆忙,這個議題一直拖著,你們資料提供也比較晚,所以讓蘇院長做決定的時候就比較慢。這個部分是不是請部長利用這段時間,一個月之內能夠把怎麼樣去配合修正起支的相關規定提供出來。
- 主席
請銓敘部周部長說明。
- 周部長弘憲
主席、各位委員。好,我們儘量來做。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一個月之內可以吧?草案、交換意見啦!不要說正式的草案,不是正式送到立法院的草案,我們交換意見看怎麼去對應比較好。
- 周部長弘憲
如果不是送到大院的話……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對,不是。
- 周部長弘憲
因為法案剛通過,如果再送……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對,我知道,你們也不方便提,我瞭解。
- 周部長弘憲
我會針對委員所提的疑義,看有沒有辦法在施行細則或其他方面……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對,最起碼儘量優列……
- 周部長弘憲
來保障原住民公務人員的權益,我們儘量來做。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好,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鄭天財Sra Kacaw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